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T-GERS 0004—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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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43.020CCS G5419团体标准T/GERS 00042021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Specification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 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2021-05-08 发布2021-05-08 实施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发 布T/GERS 0004-2021I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15人员管理.25.1安全教育.25.2技术培训与考核.26设备管理.26.1一般要求.26.2运行使用.26.3溯源/检验.36.4维护保养.36.5报废.37氢气质量管理.37.1
2、氢气质量要求.37.2氢气供应商资质及管理.48现场安全管理.48.1生产作业要求.48.2消防安全管理.48.3其他安全管理.58.4安全运行检查.59应急管理.59.1应急预案.59.2应急物资.59.3事故报告.610数据记录与档案管理.611对外经营规范.611.1经营资质.611.2环境卫生要求.611.3计量要求.611.4服务要求.611.5服务监督管理.711.6市场信用要求.7附录 A(资料性)质量安全管理手册(示例).8A.1加氢站基本情况.8A.2安全管理基本制度.8A.3站点安全管理规定.8T/GERS 0004-2021IIA.4消防管理规定.8A.5设备管理制度.8
3、A.6技术操作规程.9A.7应急事故处置预案.9A.8事故、事件管理规定.9A.9其他管理制度.9T/GERS 0004-2021I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提出。本文件由广东省能源研究会标准化研究专委会秘书处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广州联新氢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骊阳(广东)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浮(佛山)氢能标准化创新研发中心、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广东泰极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氢标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圆明、卢其伦、钟胜光
4、、周池楼、于文益、卢嘉敏、骆相宜、黄阔、邵丹、刘凯、汤荣华、陈文凤、金子儿、熊子昂、黄世键、司徒琛、樊强、陈思远、余玉聪、陈立玲、吴永忠、梁峰、滕藤、张旻炜、钟伟雄、林迪、欧宁艺、许卓贤、李焯健、关东、罗嘉俊、陈虹坤、何子维、陈敏怡、王志伟、何志超、李政杰、曾玥、周璞、张凯达。T/GERS 0004-20211加氢站运营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加氢站运营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人员管理、设备管理、氢气质量管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数据记录与档案管理、对外经营规范等。本文件适用于采用各种供氢方法的从事氢气批发零售业务的氢能车辆加氢站,也适用于加氢/加油、加氢/加气、加氢/充电等两站或多
5、站合建站中的加氢部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634.1 氢气第1部分工业氢GB 7231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T 24499 氢气、氢能与氢能系统术语GB/T 31138 汽车用压缩氢气加气机GB/T 34537 车用压缩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气GB/T 34584 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 37244 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汽车用燃料氢气GB 50516 加氢站技术规范T/CSTE 00
6、11 加氢站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24499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加氢站 hydrogen fuelling station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或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的储氢瓶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来源:GB 50516,术语2.0.13.2加氢机 hydrogen dispenser给交通运输工具的储氢瓶充装氢气,并具有控制、计量、计价等功能的专用设备。来源:GB 50516,术语2.0.83.3生产区 production area加氢站内包括卸车区、压缩机区、储气区等区域的总称。3.4加氢区 hydrogen fuelling
7、area加氢站内布置加氢机及进行加氢作业的区域。4基本要求4.1加氢站应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满足消防、环保等要求,各项批准手续完善,按照 GB 50516设计、施工和建造,投入运行前应取得相关资质。T/GERS 0004-202124.2加氢站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的组织结构图,详细确定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安全及其他管理制度健全。4.3加氢站岗位人员设置应至少包括加氢站站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车辆充装工、设备操作工、专职或兼职安全员。4.4加氢站应满足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且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质量安全管理手册至少应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规定、设备管理制度、技术操
8、作规程、应急事故处置预案、事故/事件管理规定等,框架内容可参考附录 A。5人员管理5.1安全教育5.1.1加氢站应制定安全教育管理制度。5.1.2加氢站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5.1.3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执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加氢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应急事故处置、消防管理规定、日常安全注意事项、交接班注意事项等。5.1.4加氢站站长应督促站内人员严格执行本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9、5.1.5安全负责人应负责安排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存安全教育记录。5.2技术培训与考核5.2.1加氢站工作人员均应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其中管理人员(如技术、安全负责人)、操作人员(如车辆充装工、设备操作工)和安全员应取得相关的作业证书,并定期复审。5.2.2加氢站应建立考核上岗制度,考核周期不宜大于 1 年。工作人员转岗、脱岗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者,应重新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5.2.3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安排工作人员接受设备工艺、操作流程(加氢、卸车、特种设备作业流程等)、消防安全、应急处置等的书面知识及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并保留相关记录。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得
10、上岗作业。6设备管理6.1一般要求6.1.1加氢站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标准、规程和安全规定,结合加氢站特点,对主要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应急维修、停运、复运、更换、报废、备品备件管理、定期溯源/检验等制定管理规定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6.1.2加氢机应符合 GB/T 31138 的要求。6.1.3加氢站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换、检验检测等,应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6.1.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泄漏监测、计量器具等设备应具备有效合格证明并处于溯源/检验有效期内。6.1.5更换、新增与安全相关的设备附件,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等相关
11、安全管理规定并做好相应的档案记录。6.2运行使用6.2.1设备操作工应接受有关设备使用培训,熟知设备的使用操作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设备操作工应确认所使用的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6.2.2氢气压缩机间或撬装式氢气压缩机组、储氢容器、制氢间等易积聚、泄漏氢气的场所,均应设置空气中氢气浓度超限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氢气含量达到 0.4%(体积分数)时应报警并记录,启动相T/GERS 0004-20213应的事故排风风机;达到 1.6%(体积分数)时应触发加氢站紧急切断系统,并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加氢机正上方应设置氢气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当
12、发生氢气泄漏在空气中含量达 0.4%(体积分数)时应报警,达 1.6%(体积分数)时应向加氢站内控制系统发出停机信号,并自动关闭阀门停止加气;其余部位所需报警设施应符合 GB 50516 的有关规定。6.2.3加氢机周围应设置防撞柱(栏),预防车辆撞击。6.2.4额定工作压力为 70 MPa 的加氢机应设置可与汽车相连接的符合相应标准的通讯接口,在加注过程中将汽车气瓶的温度、压力信号输入到加氢机。若通讯中断或者有超温或超压情况发生,自动停止加注氢气。6.2.5额定工作压力为 70 MPa 的加氢机应在供氢系统中设置预冷系统,将氢气冷却至预定温度后充装到汽车气瓶中,预冷温度范围为-400。6.2
13、.6氢气储存系统及设备应符合 GB 50516 和 GB/T 34584 的有关规定。不应将储氢容器中的氢气用完,应保留 5.0 MPa 以上的余压。不应对储氢容器及其管道进行敲击、碰撞;储氢容器及其管道不得靠近热源。6.2.7氢气压缩机应采用无油润滑压缩机。6.2.8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在投入运行前、检修动火作业前或长期停用后再次启用前,均应使用高纯氮气进行吹扫置换,当且仅当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取样分析含氢量不超过 0.2%(体积分数)或含氧量不超过 0.5%(体积分数)后才可投入运行、作业或再次启用。6.2.9氢气或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中的冷凝水不得随意排放,氢气应经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排放
14、;冷凝水应经疏水装置排放至冷凝水排放装置排放。6.2.10加氢站应设置数据采集系统,实时采集和记录各主要工艺设备的运行状态及参数。6.3溯源/检验加氢站设备、管道、容器应按照规定的溯源/检验周期进行检验,记录相关检验信息并保留结果文件。6.4维护保养6.4.1设备操作工应根据维护保养手册及计划,对加氢站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的状态良好。6.4.2设备操作工应接受有关设备维护的培训,熟知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的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设备维修规程进行维修,确保维修后的设备功能正常、状态良好。6.4.3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检修前,应切断相应的电
15、源、气源,并用盲板或其他有效措施隔断与尚在运行中的设备、管道和容器的联系,经氮气吹扫置换合格后再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均应进行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泄漏量试验,并应符合 GB 50516 的有关规定。6.4.4设备操作工应使用铜质工具,不得随意触动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6.4.5委托外单位进行设备检修、更换、改造等施工作业前,应确认施工单位和人员等资质,同时由站内安全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进行相关作业。6.5报废对报废的设备,应及时登记相关信息。报废前应采用氮气进行吹扫置换,确保报废设备中氢气的体积分数不超过0.4%后再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7氢气质量管理7.
16、1氢气质量要求7.1.1加氢站用于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氢气质量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 37244 的有关规定,进站氢气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时,不允许直接卸气,应根据进站氢气纯度或杂质含量选择相应的氢气纯化装置,氢气纯化装置宜设在氢气压缩机前。7.1.2加氢站用于氢气内燃机汽车或氢气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的氢气质量和检验规则,应符合 GB/T3634.1 和 GB/T 34537 的有关规定。7.1.3氢气设备、管道和容器安装完成后、检修后、长时间停用再次投入使用前,应用惰性气体吹扫、T/GERS 0004-20214氢气置换,并经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同时要经常检查卸气柱连接口等处,防止污染,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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