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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江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发2017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监管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
2、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第三条第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第四条第四条 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对直接分管 2 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第五条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
3、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园区)、新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等地方政府派出机关,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第二章 政府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第六条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把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和职业病防治规划,明
4、确属地监管责任。(二)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常务会议重要议事日程,研究部署本地区安全生产重要工作; 3 定期召开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政府分管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三)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作用,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四)建立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五)严格安全准入标
5、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六)健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七)依照有关规定,负责或授权、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对调查报告作出批复,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处理意见。(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体系,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地区、部门和单位以及为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4 (九)推进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6、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产业政策引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十)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健康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十一)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第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在本级党委、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二)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7、三)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四)督促检查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五)制订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指导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年度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六)承办本级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 5 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七)协调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八条第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负责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和建议。(三)监督检查、指导协调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
8、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四)组织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五)拟订辖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巡查方案,负责辖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工作。(六)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七)督促检查本级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八)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九)承办本级党委、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事项。第三章 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 6 第九条第九条 各有关部门(包括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及机构、党委工作机关和
9、人民团体、中央派驻机构等各类组织机构,统称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职责:(一)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三)依照职责分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并组织实施。(四)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培训、普法及安全生产科普工作。(五)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指导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六)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完善相关
10、应急预案并积极组织或参与事故救援。(七)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第十条第十条 各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管理、 7 统计分析、宣传教育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
11、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四)企业主管部门履行所属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职责,监督考核、指导督促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五)其他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一)安全生(一)安全生产监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门(煤(煤矿矿安全生安全生产监产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门) )1.承担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负责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对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3.负责
1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8 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煤矿除外);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煤矿除外)。6.组织、协调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7.负责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
13、理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8.负责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负责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9.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除外)考核、发证工作。10.负责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的管理等工作。11.依据有关规定,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结案办理工作,参与、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12.
14、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管理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 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登记工作。13.参与组织实施除煤矿行业以外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考试工作,监督和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组织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14.负责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与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先进技术推广、示范工作。15.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公安机关(二)公安机关负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道路交通和危险物品安全监管,依法组织事故应急救援,依法参加有关事故调查。1.公
15、安机关治安管理部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门(1)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监控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和烟花爆竹运输、焰火晚会燃放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的行政许可及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未经许可购买、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运输、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2)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工作;依法查处大型群 10 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3)依法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周边、管道沿线、管道建设中的治安管理工
16、作,指导、监督检查管道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查处和打击打孔盗油等破坏管道及管道运行安全和影响建设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4)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工作。2.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1)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3)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火灾统计分析报告工作。(4)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门(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
17、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交通违法行为。(3)依法组织或参与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4)配合有关部门实施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报告工作,落实分车型限速措施;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竣(交)工验收工作。 11 (5)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及客货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及交通违法记录传递工作和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发布工作。(6)牵头组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7)加强公路巡逻管控,负责对客运、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执法检查,负责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
18、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工作,负责查处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8)参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三)交通运(三)交通运输输部部门门1.负责所管辖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和所辖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输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本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办公室工作,指导城市客运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打击违法非法客运行为。2.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交通工程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渡口、渡船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打击违法非法渡运行为。3.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负责汽车客运站场安全监管。4.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
19、、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 12 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按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履行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职责。5.负责有关船舶登记、检验和发证工作,负责船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6.负责公路、桥梁、码头等交通运输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负责所辖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水上航标设置,负责所辖公路危桥、危险路段的整治和改造,负责公路桥、所辖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7.负责河道采砂影响航道及通航安全的管理工作。8.负责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及水上交通
20、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9.依法组织或参与水上交通、城市客运事故和所辖交通运输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0.牵头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竣(交)工验收工作。11.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行业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指挥除长江干流以外的通航水域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指导或参与道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13 12.履行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监督考核、指导督促所属企业进
21、行安全管理。(四)住房和城(四)住房和城乡乡建建设设部部门门1.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协调和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城市公共设施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2.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房建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查处打击违法非法建设和施工行为,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使用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和使用。3.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证;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负责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4
22、.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5.负责风景名胜区安全监督管理。6.指导监督室内外装饰装修、物业管理、轨道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7.承担城市在用房和危房的安全监管;指导监督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14 (五)(五)质质量技量技术监术监督部督部门门1.负责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组织查处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2.负责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使用、检验检测及气体充装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3.负责
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4.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生产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5.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六)国防科学技(六)国防科学技术术工工业业部部门门1.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军工企业和船舶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
24、分析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和军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15 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省内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4.牵头负责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配合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主管部门开展军工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七)(七)农业农业部部门门1.监督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农业机械、渔业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监督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对渔港水域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渔港、渔船、渔业船员等监督管理。3.监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和牌证管理,依法指导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工作。4.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
25、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5.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6.拟定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八)林(八)林业业部部门门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和督促直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 16 章,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2.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林业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组织、协
26、调直属林业企事业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林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九)水利部(九)水利部门门1.负责所管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涉河、涉水建设工程防洪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负责所管辖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所管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和水库、水电站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4.组织、协调所管辖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5.参与所管辖水利工程设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牵头组织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竣(交)工验收工作。7.
27、负责河道采砂活动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并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 17 8.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9.履行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监督考核、指导督促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十)国土(十)国土资资源部源部门门1.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辖区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除外)防治规划和防治方案,监督、指导生产、经营、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监督管理。2.负责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
28、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3.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规划,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负责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工作,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4.配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做好新建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5.参与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十一)科学技(十一)科学技术术部部门门1.将安全生产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纳入科学技术发展总体规 18 划,并组织实施。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技术的研究、
29、开发与示范。3.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4.监督检查直属科研院所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十二)教育部(十二)教育部门门1.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2.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3.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指导下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4.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30、工作。5.参与教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6.指导、监督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7.对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所辖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9 (十三)(十三)卫卫生和生和计计划生育部划生育部门门1.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机构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和教育工作。2.负责直属卫生计生机构的安全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援工作。4.负责卫生计生机构安全生产信息(医疗性事故除外)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安全事故应急救
31、援工作,参与卫生计生系统安全事故和重大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5.依法履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等职业健康方面的相关工作。6.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7.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8.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医疗废物、放射性物品安全处置管理工作。9.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地方性法规和职业病防治规划;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负责承担职业健康检
32、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 20 报告的管理和发布;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十四)文化部(十四)文化部门门1.负责文化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所属单位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2.指导和监督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3.负责文化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
33、工作。4.参与文化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把新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纳入相关许可前置。5.组织制定文化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6.履行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监督考核、指导督促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管理。(十五)(十五)发发展和改革部展和改革部门门(含能源主管部(含能源主管部门门) )1.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应急救援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建设项目计划。2.负责在研究制定产业规划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
34、有效实施产业安全的建设项目,限制和 21 淘汰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产业安全条件的建设项目。能源主管部能源主管部门门1.督促煤炭行业、电力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主管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2.拟订并组织实施煤炭行业规划和有关政策,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炭投资项目;协调有关方面开展淘汰煤炭落后产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指导和监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3.督促供电企业落实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实施的停供电措施;协调供电企业参与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电力保障工作。4.宣传、贯彻有关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调处理管道建设和保护中的重大问
35、题;指导督促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保障管道安全运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制止、查处破坏、盗窃、哄抢管道设施和管道输送的石油、天然气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十六)人力(十六)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1.指导有关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研究制订、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体系,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提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22 2.督促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做好工伤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工伤保险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36、。3.负责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检查督促劳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明确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4.负责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指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落实工伤待遇,负责劳动保护方面的争议仲裁工作。5.监督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6.配合各技工院校主管部门督促做好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指导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安全
37、管理工作。(十七)工(十七)工业业和信息化部和信息化部门门1.负责指导工业、通讯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宣传培训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在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 23 和产能,审核工业、通讯业安全生产技改项目,参与审核工业行业和重点大型企业发展规划。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协调。4.负责烟花爆竹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实施产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5.负责指导有关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8、、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标准;配合做好冶金、有色、纺织、机械、建材、轻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6.负责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冶金、有色、纺织、机械、建材、轻工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通过项目核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7.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安全产业、应急产业发展。(十八)(十八)财财政部政部门门1.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2.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统筹安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费用。3.会同本级
3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4.配合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4 管理考核表彰有关工作。(十九)国有(十九)国有资产监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督管理机构1.按照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所出资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督促所出资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3.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或组织开展对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检查、督查,督促所出资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
40、理措施。4.参加所出资企业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负责落实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5.督促所出资企业搞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二十)(二十)环环境保境保护护部部门门1.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 25 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2.负责
41、对企业的环境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涉及生态环境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3.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实施重点环境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负责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环境监测。4.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5.牵头协调相关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开展相关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6.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中环
42、境污染、放射性物质辐射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做好放射源的安全收贮等工作。(二十一)商(二十一)商务务部部门门1.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2.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大型 26 商场、大型市场、成品油流通、餐饮业、住宿业、融资租赁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3.指导督促有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二十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1.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2.依法查处无照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
43、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从事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3.对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吊销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二十三)旅游部(二十三)旅游部门门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监督旅游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2.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漂流、热气球、极限运动等特种旅游项目及旅游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3.负责旅游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组织、协调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4.负责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十四)新(二十四)新闻闻出版广出
44、版广电电部部门门 27 1.组织落实本级人民政府及安全生产委员会确定的安全生产宣传任务。2.组织指导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及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3.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有关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新闻媒体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自救与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4.负责广电、网络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5.履行所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纳入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监督考核、指导督促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二十五)通信管理部(二十五
45、)通信管理部门门1.负责电信运营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电信运营企业及电信运营设施的安全生产。2.负责电信运营业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督管理。3.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业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提供通信保障。4.负责电信运营业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5.组织、协调电信运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6.参与电信运营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28 (二十六)气象部(二十六)气象部门门1.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指导监督天气防御重点单位做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过程中的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工作;参与气球施放、
46、雷电防护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2.依法履行雷电灾害安全防御的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雷电灾害安全防御行政许可工作,组织防雷灾害防御设施的安全检查及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3.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施放气球的安全检查。4.负责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6.负责雷电灾害、施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7.负
47、责调查、处理非法传播气象预报和违法从事气象信息服务的行为。(二十七)地震部(二十七)地震部门门 29 负责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导致生产安全事故。(二十八)(二十八)监监察部察部门门 1.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2.参与和监督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3.对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十九)司法行政部(二十九)司法行政部门门1.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
48、务。2.负责监狱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属企业履行企业主管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消除事故隐患。3.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4.组织、协调监狱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监狱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三十)(三十)统计统计部部门门1.负责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 30 2.指导、协调下级统计部门做好在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统计公报中发布有关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的工作。3.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有关数据统计工作。(三十一)体
49、育部(三十一)体育部门门1.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2.负责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有关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安全管理工作。(三十二)(三十二)邮邮政管理部政管理部门门1.负责邮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违法违规行为。3.负责邮政行业运行安全的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三十三)法制部(三十三)法制部门门1.负责审查有关部门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2.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3.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受理的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工作。(三十四)民政部(三十四)民政部门门1.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1 2.负责社会(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敬老院、老年公寓、军休所、光荣院、救助管理站、救灾仓库和生产企业等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清明祭祀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4.负责民政系统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三十五)食品(三十五)食品药药品品监监督管理部督管理部门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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