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应急处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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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第一节事故与事故报告一、事故与事故分级11、事故、事故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活动有关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活动暂时中止或者永远中止的意外事失,导致原活动暂时中止或者永远中止的意外事件。件。矿山事故: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矿山事故:是指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
2、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机体立即中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2、事故分级(1)特别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2)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营损失的事故。(4)一
3、般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文中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二、事故报告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迅速地利用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报告事故时要尽量冷静,把事故情况说清楚;一时分不清楚的,按领导指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调查,第二次进行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报告的有关明确规定: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
4、当于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二条: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十三条: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 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十六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
6、,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三、违反事故报告规定相关法律责任 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理事责任:(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
7、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 关证据、资料的;(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第二节事故现场的自救与互救一、自救、互救的行动准则(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点有毒气体浓度增高,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及时正确地佩戴自救器,并严格制止不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入灾区工作或通过窒息区撤退。撤退时要根据灾害及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2)在受灾地点或撤退中,发现
8、受伤人员,只要他们一息尚存,就应组织有经验的同志积极进行抢救,并运送到安全地点。(3)对于从灾区内营救出来的伤员,应妥善安置到安全地点,并根据伤情,就地取材,及时进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骨折临时固定等急救措施。(4)在现场急救和运送伤员过程中,方法要得当,动作要准确、轻巧,避免伤员扩伤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5)在灾区内避灾待救时,所有遇险人员应主动把食物、饮用水交给避灾领导人统一分 配,矿灯要有计划地使用。每人应积极完成自己承担的任务,精心照料伤员和其他同志,共同渡过难关,安全脱险。一、透水事故的自救与互救 1、如何预防透水事故的发生(1)、加强组织领导。各矿山企业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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