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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 学校名称:北京服装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0012 第三条 学校地址:樱花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芍药居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芍药居甲1号;牡丹园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29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漕碾村西。 第四条 学校是我国第一所以服装命名,以“服装引领、艺工融合”为办学特色的公办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培育本科生、硕士讨论生、博士讨论生等层次人才。一般
2、本科层次招生类别包括:艺术类、文史类、理工类。 其次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六条 招生工作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详细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自觉承受上级及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视。 第三章 招生规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的要求,依据进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进展等因素,编制年度招生规划。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面对全国统一招生,不编制分省招生规划,文理兼招;文史
3、类、理工类专业编制分省招生规划。 第十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预留不超过规划总数1%的招生规划,用于调整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符合教育部规定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各专业录用的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一般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工程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232号)为依据,详细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北京服装学院招生体检标准。 第十三条 对在入学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觉,取消入学资格
4、或学籍。 第五章 录用原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用工作严格遵循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划和生源状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掌握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看附加分在计算文化考试分数线时计入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时不计入总分;文史、理工类专业考生的政策性照看附加分在投档、录用时均计入总分。 第十七条 依据文史、理工类专业进档考生的成绩和专业志愿,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及录用。对于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意的考生,如听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录用到招生规划未满的专业;对于所报专业志
5、愿都无法满意又不听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假如考生投档成绩一样,文史类专业依次根据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理工类专业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第十八条 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北京市“外培规划”要求考生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且艺术类专业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90分(150分制),一般理工类专业考生英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110分(150分制)。 第十九条 学校在江苏省的录用规章为“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要求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
6、4C及以上。假如考生投档成绩一样,依次根据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择优录用,如各科目成绩仍一样则根据选测、必测科目等级凹凸挨次择优录用。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规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用”的录用规章。 其次十条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一般高等学校局部特别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除外)及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美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到达我校划定分数线的根底上,且外语科目成绩不得低于60分(150分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假如综合成绩相等,优先录用专业考试总成绩高的考生;表
7、演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总成绩在到达生源省份艺术本科录用掌握分数线的根底上,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假如专业考试成绩相等,优先录用文化折算成绩高的考生。详细录用规章详见北京服装学院2023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其次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香港免试生、北京市“双培规划”和“外培规划”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其次十二条 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录用时如有特别要求,学校将根据要求执行。 第六章 其他 其次十三条根据目前北京市教委和北京市发改委的规定,新生学费收取标准如下: 其次十四条住宿状况 表演专业学生在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 服装设计与工程
8、、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与科技、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应用化学、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传播学、摄影、绘画、雕塑、公共艺术专业的学生第一学年在北校区住宿、就读;其次学年在芍药居校区或樱花园校区住宿、就读,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供应住宿,赐予每人每学年1600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依据实际状况,经审批供应住宿。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市场营销、工商治理、信息治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的学生第一、二学年在北校区住宿、就读;第三学年在芍药居校区或樱花园校区住宿
9、、就读,其中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供应住宿,赐予每人每学年1600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依据实际状况,经审批供应住宿。 其次十五条 学校设有多项奖学金,嘉奖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资助等措施帮忙经济困难学生顺当完成学业。 其次十六条学生学习期满到达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一般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到达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附则 其次十七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29 询问电话:010-64288364或010-64288375 传真电话:010-64210494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箱:bf64288364 微信公众号:北服本科招生 其次十八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其次十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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