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精选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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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风险自查报告范文(精选多篇)第1篇:法律风险自查报告公司法律风险防控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资委文件精神,依据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认真全面排查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对排查出的法律风险,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一、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法律风险 (一)外部风险 由于外部的宏观经济及有关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会影响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合同签署时的法律关系,可能导致承租企业的履约力气下降及有关法律纠纷,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二)内部风险 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员工的道德风险,其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
2、集型企业,对承接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公司的项目风险内把握度至关重要;租赁合约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也要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二、整改方案 (一)亲热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规定的变化,准时实行针对性的有关措施,有效削减其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法律风险。 1 (二)完善公司内把握度。建立完善的内把握度,保障业务操作能够依据公司的政策、规定、内控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保全公司资产,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四)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项目
3、管理主要分为前期调查、中期评估、后期审批和还款跟踪等四个过程,针对不同的过程设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使各环节的调查和评估做到客观精确,坚持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原则、坚持共同调查人制度、坚持风险把握第一位的原则等。力求在融资租赁业务的源头就对全部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有深刻了解并加以把握。 (五)加强对融资租赁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把握度,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强化财务的监控与实施。 (六)加强对融资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依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审慎选择租赁物及供应商,规范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制定标准的租赁物交付及租金回收流程,最直接有效地把握租赁风险。 (七)加强培训,
4、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学问培训,提高员工道德意识和法 2 律风险意识,使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增加法律风险意识,使在业务中把握法律风险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2篇:企业法律风险自查报告企业法律风险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下面是企业法律风险自查报告,请参考! 企业法律风险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资委文件精神,依据集团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认真全面排查经营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做好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对排查出的法律风险,制定了
5、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外部风险 由于外部的宏观经济及有关政策法律发生变化,会影响承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合同签署时的法律关系,可能导致承租企业的履约力气下降及有关法律纠纷,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内部风险 主要包括企业的经营管理风险及员工的道德风险,其中融资租赁公司作为资金密集型和人才密集型企业,对承接项目的评估和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存亡,公司的项目风险内把握度至关重要;租赁合约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也要重视。员工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和法律风险意识是影响风险的重要因素。 亲热关注国家宏观经济和政策法律规定的变化,准时实行针对性的有关措施,有效削减其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的法律风险。 完善公司内把握
6、度。建立完善的内把握度,保障业务操作能够依据公司的政策、规定、内控程序规范有序地进行。 完善有效的退出机制。通过有效的退出机制保全公司资产,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加强对融资租赁项目的风险管理。融资租赁项目管理主要分为前期调查、中期评估、后期审批和还款跟踪等四个过程,针对不同的过程设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使各环节的调查和评估做到客观精确,坚持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原则、坚持共同调查人制度、坚持风险把握第一位的原则等。力求在融资租赁业务的源头就对全部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有深刻了解并加以把握。 加强对融资租赁资金的风险管理。建立有效的资金监把握度,选择合理的
7、筹资方式,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强化财务的监控与实施。 加强对融资租赁资产的风险管理。依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审慎选择租赁物及供应商,规范租赁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制定标准的租赁物交付及租金回收流程,最直接有效地把握租赁风险。 加强培训,提高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风险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学问培训,提高员工道德意识和法 律风险意识,使员工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增加法律风险意识,使在业务中把握法律风险成为员工的自觉行为。 第3篇:法律风险把握一、深圳近三年旅行社行业常见风险大事状况简介 从2007年1月截止到2010年10月31日,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市旅游行业的旅行社共计250多家,发生
8、各类案件总数为1755件。(数据来源:市文体旅游局、市消委会、各旅行社、各保险公司、江泰保险经纪公司等) 在1755件案件中,游客人身损害(以下简称人伤)案件1236约占总案件70%;非游客人伤案件占总案件30%。说明人身损害是旅行社对外经营的主要风险,而且人身损害的赔偿金额远远大于财产损失的赔偿金额。 将1236件人伤案件可以分为10类,由少及多可以排列为:溺水案件24件,;坠落案件23件,高原反应案件37件,出境失踪案件27起,动物咬伤案件41件,;猝死案件44起,食物中毒案件52件,自身疾病案件122件,交通事故案件137件,一般意外损害案件729件(主要指摔伤、撞伤等)。这说明,一般意
9、外损害大事、交通事故、自身疾病和食物中毒是游客人身损害的主要缘由。 将519件非游客人伤案件分为8类,由少及多可以排列为:旅行社工作人员受伤案件26件,财物被抢案件31件,现金损失案件24件,物品损坏案件26件,财物被盗案件65件,财物丢失案件84件,旅程取消案件69件,旅程延误案件194件。 以上数据说明旅行社在经营过程中由于旅游链条涉及多方面的因素和主体,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 二、旅行社风险来源分析 (一)旅行社自身缘由。主要表现在: 1.没有履行平安告知义务引发的人身损害。例如:旅行社没有告知游客参加旅游团所需具备的身体条件,导致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引发自身疾病或发生高原反应等状况导致游客人
10、身损害。 2.旅行社工作人员由于疏忽导致游客的财产损失。例如:导游记错航班,计调出错机票日期,导致行程延误;导游看管游客的行李物品丢失等。 (二)旅游关心者的缘由。主要表现在: 1.旅游关心者没有履行平安保障义务,导致游客在旅游关心者的经营场所,如景区、宾馆、餐厅、商店和消遣场所发生意外损害或者第三人损害或者财物被盗案件。 2.由于旅游关心者自身过错或疏忽导致游客受到损害。比如旅行社支配的旅游大巴车违反交通法规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损害。旅游景区对林木疏于管理,导致林木折断造成游客人身损害。景点对动物管理不善导致游客人身损害。 (三)自然缘由。主要表现在: 1.由于天气缘由导致旅游行程延误
11、。旅游行程延误案件中,有部分案件是由于天气缘由 导致的。 2.由于自然缘由导致意外损害,如洪水、泥石流、大风、地震等缘由导致游客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一般意外案件中有部分案件是由于自然缘由导致的。 (四)社会缘由。主要表现在: 1.由于政府缘由导致一些旅游行程被取消:如菲律宾人质大事,泰国红杉军大事等。 2.由于第三人缘由导致的交通事故、游客财物被盗窃、被抢劫或者游客被第三人损害等。这些案件的发生与当地政府的行政管理是有确定关系的。 三、旅行社风险产生的法律缘由 (一)旅行社作为经营者,应当依据消费者权益爱惜法的规定担当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爱惜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
12、时享有人身、财产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供应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平安的要求”,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供应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平安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上述规定表明,游客在接受旅游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平安的权利,旅行社供应的旅游服务要保证游客人身、财产平安。旅行社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平安的服务,应当向游客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这些都是旅行社的法定
13、义务。在消费者权益爱惜法中没有免责内容,即无论何种缘由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经营者都需担当赔偿责任。 (二)旅行社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法规定负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当事人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合同规定,要担当违约责任。平安保证义务属于全面履行与恳切信用原则产生的旅游合同的附随义务。假如由于旅游关心人或者第三人缘由,导致旅行社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依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缘由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担当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依据商定解决”,旅行社应当先对游客担当违约责任,然后再追究旅游关心者或者第三人的法律
14、责任。 (三)旅行社作为旅游服务经营单位,依据旅行社条例的规定应当履行真实说明、警示、防止危害发生和实行处置措施的义务。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平安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实行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平安的情形的,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领队人员应当实行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准时报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境外发生的,还应当准时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相关驻外机构、当地警方”。这说明,假如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平安的事项,没有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也没有采 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这就意味着旅行社
15、已经违反了旅行社条例规定,没有履行法定义务,应当担当法律责任。旅行社要对整个旅游行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的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平安的事项进行说明和警示。否则旅行社应担当法律责任。 (四)旅行社作为旅游活动的组织者并以组织旅游活动获得经营利润,是旅游活动的受益人。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受到损害,即使旅行社对损害无过错,旅行社也需对旅游者赐予确定的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看法(试行)第157条中规定:“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赐予确定的经济补偿。”,这表明旅行社作为旅游活动组织者
16、,是旅游活动的受益人,即使对旅游者的损害无过错,也要担当经济补偿的法律责任,即确定程度的无过错责任。 (五)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面规定了旅行社应担当的十几种主要法律责任。(在第五部分详细解释) 四、常见旅游风险管控建议 通过分析可以得出,旅行社的风险大部分是来源于旅行社的外部,由于法律缘由导致旅行社承受的风险过于集中。为了解决旅行社对外经营的风险过分集中的问题,降低旅行社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保证旅游行业的健康进展,我们认为旅行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旅行社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一)旅行社的经营者要树立保险意识,建立完善的保险保障体系,提高抗风险力气。具体建议要建立高
17、中低搭配的旅游保险体系,即A、给每位游客在团费中购买一份较低额度的旅游意外保险。B、每位游客自费购买一份额度较高的旅游意外保险。(一般旅行社要乐观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回佣手续费也是一份收入,可抵回赠送意外险的成本)C、购买额度较高的旅行社责任险。 (二)要提高旅行社的风险管理水平,旅行社最好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律师对旅行社常见的经营行为进行必要的指导,例如签订国家旅游局使用的合同、包团单位签订的合同要经过律师审查、合法聘用导游,审慎选择旅游关心者,如选择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平安保障力气的住宿、交通、餐饮、巡游、消遣、购物经营者等,事前预防和避开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三)旅行社选择有保险保障
18、力气的旅游关心人。在我们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旅游汽车公司的缘由导致旅行社担当先行赔付的法律责任。旅行社在担当先行赔付责任后,向旅游汽车公司追偿时,却发觉旅游汽车公司没有力气向旅行社赔付。这说明旅行社选择的旅游汽车公司存在抗风险不足的问题。假如旅游汽车公司的责任保险足额,不仅可以提高汽车公司的抗风险力气,还可以提高理赔效 率,缩减成本。同样状况也发生在景区、宾馆、餐厅、商店和消遣场所。我们建议旅行社,要求其必需选择有足够保险保障力气的旅游关心人,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提升旅游行业的风险管控水平。 (四)旅行社要关心保险公司进行一些赔偿数额较大的保险理赔案件的追讨工作。旅行社责任风险很大一部分是来
19、源于旅游关心者或第三人。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理赔后,要依据法律规定行使代位求偿权,通过法律程序向直接责任人追偿,以削减保险损失,从而降低旅游行业的风险。旅游社在保险公司诉讼过程中要供应必要的关心,包括出具相关的证明。 五、旅行社对游客的主要法律义务及应对措施 1、旅游前做好告知和警示义务:A、在门店销售时对老人、孩子、孕妇、有过心脑血管疾病史的人士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出书面提示,对严峻者要求其出具“本人或家属保证其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旅游行程支配,对个人健康缘由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完全有个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的声明。B、对爬山、游泳、划船、温泉、漂流、探险、高原地区等存在较高风险的旅游项目在行程表中
20、做出书面针对性平安提示。C、导游在整个旅游过程中都要强调平安留意事项,在每个具体的景点前都要针对性的强调具体景点的平安留意事项。 2、旅游途中及自由活动期间事发时要尽到提示义务、救助义务。一旦发生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大事,旅行社工作人员要做到A、报警 110、报急救120、爱惜现场、开放救治、报告地接社、报告组团社、报告旅游局、报使领馆、通知家属、报保险公司。B、地接社负责人到现场或医院、组团社负责人到现场、必要时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协作警方、旅游局等政府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垫付相关费用。 3、旅途中及自由活动期间的关心义务、补充赔偿义务:A、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案件有明确侵权的第三人的要
21、尽到关心游客向第三人索赔的义务。如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被盗、被抢、被打等,关心报警、关心维权、全部费用和责任由侵权人担当,找不到侵权人的客人担当。B、旅游关心者的经营场所即景区内、酒店内、餐厅内发生的第三人侵权导致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责任担当有争议。旅游关心者要区分状况担当部分的平安保障义务。C、除旅行社及关心者之外的第三人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假如旅行社没尽到关心义务存在过错,依据过错程度应担当补充赔偿责任。比如:游客求助时未到场,未实行合理措施导致损失扩大,未关心报警、就医导致严峻后果等。 4、旅途中的平安保障义务、补充赔偿义务:在景点景区、旅游车上、酒店、饭店、购物、消遣场所等旅游进行
22、中发生的与旅游关心者相关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行社及旅游关心者都要担当安保义务。旅行社处理此类问题最主要的原则是,旅行社与游客及家属建立统一战线,引导客人和家属直接与旅游关心者开放谈判,集中焦点、锁定目标-旅游关心者,尽量尽快在事发觉场解决赔偿问题,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把握好游客及家属想尽快拿到赔偿款的心理,景点、景区、地结社等旅游关心者不愿把事情闹大、可怕媒体曝光影响信誉形象、还要担当出事游客家属食宿、款待费用,情愿早日解决问题,越拖越被动等心理,争取能圆满在事发地解决问题,不留后患。否则,一旦回到深圳旅行社将直接面对游客,可能要担当先行赔偿的责任,赔偿客人后再去找旅游关心者追偿。 5、旅游意
23、外保险的关心理赔义务。确定要有保险意识,虽然旅游意外险不再强制购买,但建议旅行社给你的客人至少购买一份底额度的旅游意外险,并客人自费购买一份高额度的旅游意外险。国内赠送意外险最好能达到每人30万保额,客人购买意外险最好高于每人30万保额。意外保障范围:A、意外损害:指患病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大事直接致使身体患病的损害。 B、急性病食物中毒 高原反应 等。C、通常不保:身体本身已有的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慢性病、感冒发烧等。D、一般治疗时不要用医保卡。 6、旅行社责任赔偿义务。A、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因被保险人疏忽、过失导致客人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应担当的赔偿责任;因意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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