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诚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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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贵港诚达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二二年五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 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28六、结论29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 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监测布点图-引用附图4 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5 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产业布局规划图附图6 环境保护目
2、标分布图附图7 项目与最近水源地位置关系示意图附件:附件1项目环评委托书附件2项目备案证明附件3 营业执照附件4 贵港市投资项目准入确认书附件5 厂房租赁合同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项目项目代码2205-450803-04-05-706246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产业园区(江南园)地理坐标(109度39分10.819秒,23度2分15.72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2929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3塑料制品业 292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
3、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贵港市港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5-450803-04-05-706246总投资(万元)2000.00环保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42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审批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的批复(贵政函201853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
4、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产业功能定位:形成以电子设备制造为主导产业,服装羽绒、林板加工及家具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为辅助产业,节能与新材料、现代港口物流等新兴产业为提升的制造业集聚区。项目属于塑料制品业,位于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产业布局规划图“南部综合产业组团”,符合园区的产业布局。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相符性分析根据贵港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本项目位于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符合贵港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如下表:表1-1 贵港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管控类别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空间布局约束1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项目、设施的排查摸底,对红线区内不符合保护要求的项目加大整治力度,明确时限要求,及时关闭、拆除原有违法违规项目,同步做好生态修复,确保红线区域的生态质量稳步提高。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符合要求。2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造纸
6、、化工、冶炼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污染项目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等项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增规划岸线,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要求,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码头开展清理整顿。本项目不在水源保护区内,符合要求。3推进城市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完成就地改造达标、搬迁或关闭退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位于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不在城市及城镇人口密集区内,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符合要求。4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本项目为塑料制品
7、业,位于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符合要求。5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南山东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新建、改建、扩建的制浆造纸、煤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钢铁、煤电等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应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达标。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污染物排放控制在区域总量的要求,环境质量达标。2新建、扩建、改建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建设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设置
8、废水总量,设置废气总量控制,符合要求。3推动实施火电、钢铁、建材、铸造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项目,且规划配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要求。4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火电、化工、制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符合要求。5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利用能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依法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禁止进口洋垃圾,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本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对固废进行管理,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符合要求。6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加快
9、高效VOCs收集治理设施建设,大力提升VOCs排放收集率、去除率和治理设施运行率。加强木材加工、汽修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完善化工、加油站、油库、油罐车等VOCs收集系统,控制VOCs排放强度。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项目,且规划配套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7推进全市自治区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大力推进贵港市产业园区(石卡园、粵桂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桂平市龙门工业区、平南县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实时监控。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要求。8提
10、高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废水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养殖污染治理,提高农业废物综合利用率,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本项目生产用水可循环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符合要求。9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治理水平,加快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建设城市“污水零直排区”。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符合要求。10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集储运处理效果,防止渗滤液的泄漏和直排,城镇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定
11、期排查制度,持续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状况监(检)测与评估,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单一水源的县(市、区)备用水源建设;加快不达标饮用水水源治理或替换。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内,符合要求。2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制度,开展新污染物筛查、评估,推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已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新污染物清单,符合要求。3完善市、县(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待批复后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符合要求。4加强西江流域干流沿岸要
12、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行业项目环境风险的评估。加强西江干流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联防联控,逐步建立一体化的流域综合防治体系。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环境风险可控,符合要求。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理,健全市、县(市、区)行政区域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等领域节水。严格按照地下水开发利用控制目标控制地下水资源开采。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提供,水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不涉及地下水资源开采。2土地资源:严格执行自治区下达的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
13、区,园区用地利用总量及效率管控指标要求。3矿产资源:严格执行市、县(市、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中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和效率的目标要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不做评价。4岸线资源:涉及岸线开发的工业区和港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划实施,控制占用岸线长度,提高岸线利用效率。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不涉及岸线利用及开发,不做评价。5能源资源:推进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高耗能行业能效提升系统改造。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鼓励消费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开展贵港“风光(储
14、)”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电站和贵港江南水电站建设项目。落实国家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为塑料制品项目,不属于高耗能行业,不做评价。 25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贵港市华煌木业有限公司现有标准厂房(原租赁于广西双文科技有限公司5#厂房)生产,占地面积1426m2,建设年产6000吨塑料颗粒生产线,只需安装生产设备及相应环保设施。1、工程组成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见表2-1。表2-1项目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序号名称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生产厂房1间,1F,占地面积1426m2;长90m,宽15.84m,高11m,钢结构;设置3条生产线,包括混合搅拌、挤
15、出、冷却、切粒和干燥工序。2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厂房西北面,占地面积100m23公用工程供水由园区供水管网供给。排水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房北面广西双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江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供电由园区供电系统供应4储运工程仓库区位于生产厂房西面,占地面积约400m2;用于原材料和产品暂存。危废间1间,位于仓库区东面,占地面积约10m2。5环保工程废气治理项目搅拌混合、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废水治理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厂房北面广西双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化
16、粪池处理后排入江南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治理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固废处理一般固废: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给废旧回收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建设1个危废暂存间,面积共10m2,用于储存危险废物;收集的废矿物油及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2、主要产品及产能表2-2项目产品方案产品名称单位年产量用途塑料颗粒吨/年6000用于木业厂、包装厂、印刷厂、食品厂等生产加工。3、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表2-3建设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搅拌锅台9混合原料2保温锅台33挤出机台3电加热方式4水
17、槽条320000600250mm,冷却循环5切粒机台3/6干燥机台3鼓风机吹干7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套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4、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表2-4项目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最大储存量备注1磷酸三丁脂吨/年50020外购,液体,桶装2邻苯二甲酸二辛酯吨/年5009外购,液体,桶装3聚乙烯树脂吨/年4500380外购,小颗粒,袋装4聚乙烯低分子蜡吨/年50020外购,珠状,袋装5活性炭吨/年6.4151.604外购5、项目周边情况项目位于标准厂房内,东面、南面、西面均为木板厂厂房,北面为广西双文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不安排住宿。全年工作300
18、天,三班制,每天生产24h。7、项目水平衡分析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由园区供水管网统一供给。8、平面布置图项目生产线位于生产厂房东面,仓库及办公区位于西面。设备由东向西依次分布搅拌锅、挤出机、冷却水槽、切粒机和干燥机。项目平面布局紧凑,合理,区域划分明确,办公区受影响较小。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工艺流程简述(图示):塑料颗粒生产工艺G:表示废气N:表示噪声G、N原料搅拌锅混合挤出冷却切粒、干燥成品G、N图2-1运营期塑料颗粒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于2022年1月租赁贵港市华煌木业有限公司现有标准厂房(原租赁于广西双文科技有限公司5#厂房,未进行投产
19、),该厂房所在地块2014年为广西隆昌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气流纺纱生产线一期建设项目生产用地。该地块原有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并根据目前厂房建设情况,无遗留环境污染问题。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大气环境(1)项目所在区域达标判断项目所在区域为贵港市港南区,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通报2021年设区城市及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函,2021年贵港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故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2)评价范围内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的环
20、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有环境质量标准的评价因子为PM10、PM2.5、SO2、NOx、非甲烷总烃。其中,PM10、PM2.5、SO2、NOx属于基本污染物,非甲烷总烃属于其他污染物,因臭气浓度无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因此臭气浓度不作评价。1)基本污染物(PM10、PM2.5、SO2、NO2)环境质量现状表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由表3-1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指标中,SO2、NO2、PM10、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CO24小时平均第95位百分位数、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1、(GB 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其他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布点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C中的表C.7,引用监测点位基本信息详见下表3-2。表3-2 其他污染物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时间和频次非甲烷总烃监测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16日,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四次,测定1小时浓度,小时值分别监测02、08、14、20时;臭气浓度监测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1月29日,监测2天,每天2次。监测分析方法环境空气监测采样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194-2017)及修改单,臭气浓度监测采样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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