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doc

    • 资源ID:1632689       资源大小:661.03K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20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20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doc

    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试行)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知识产权补助资金管理与使用,进一步推动完善我区知识产权制度,根据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经费和知识产权年度工作经费由区科技局于每年第四季度提交下一年度预算计划,区政府审核批准后由区财政按程序拨付。第三条 扶持办法补助对象的界定:(一)在金水辖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金水辖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有正规经营业务的企业(不开展任何业务的空壳公司不予补助) 。(二)经批准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分支机构,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金水辖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且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或运营业务的机构。(三)经认定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金水辖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从事技术转移活动,且经国家、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四)在金水辖区注册的学校、科研机构等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学校注册地不在金水辖区,但在金水辖区有分校区的,可享受扶持办法中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补助。(五)金水辖区户籍人员、在校学生及在辖区内长期居住或工作的外地区人员,以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房产证、居住证明、工作证明等有效证明为依据。(六)其他符合扶持办法补助的对象,指不在以上范围内的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所有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知识产权申请均须作为第一申请人且申请地址在金水辖区。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和机构需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注册地,办公地址保留在金水辖区,且不减少注册资本、不改变在金水辖区的纳税义务。第四条 扶持办法中所涉及的补助项目没有明确说明的,均指当年度的。第二章 申报及办理第五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涉及知识产权获得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金水区知识产权补助申请表 、缴费发票、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登记证书) 。第六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涉及获奖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报证明、相应的获奖证书及相关文件。获奖的工业设计作品创作人应在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提供作品创作人一年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证明) ,获奖的专利须是单位或个人自有专利(购买的不予补助) 。第七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十二条涉及贯标认证补助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开展认证工作的证明材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书、相关费用发票。第八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涉及专利运用补助的企业和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项目合同、承担单位实际发生费用的发票。第九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涉及获得荣誉补助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单位申报或备案材料、上级相应部门颁发的认定证书和文件。第十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涉及专利申请或授权成绩显著的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全年专利申请或授权明细表、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专利授权证书、相关发票。创新创业载体是指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第十一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条涉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企业,应在还清本金及利息后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出质的相关证书、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申报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及合同履行相关凭证、相关发票、已按期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第十二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一条涉及专利保险补助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所投保的专利授权证书、保费缴费发票。第十三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二条涉及知识产权交易补助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交易平台的认定文件、被认定为市级及其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第十四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三条涉及维权补助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维权证明材料、相关费用票据、最终生效法律文书。第十五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四条涉及自有专利转让或许可补助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转让或许可合同、相关发票、实施单位营业执照及实施证明。第十六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涉及其他技术转移补助的企业和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交易合同或服务合同、相关发票。第十七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七条涉及营业额达标补助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国家、省、市科技部门的认定文件、开展业务的相关合同、发票以及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第十八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二十九条涉及项目资金配套的企业和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相应的项目申报书、上级相关部门的资金支持文件、资金到账证明。第十九条 扶持办法第三十条所涉及的金水区专利产业化项目,由区科技局根据每年度工作安排,同区科技项目申报一同发布,经专家评审后,择优予以立项。第二十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三十一条涉及新机构开办经费补助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文件,代理区内专利明细表、相应的受理通知书及缴费发票。第二十一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三十三条涉及提供质押融资服务补助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质押融资补助提供服务合同、所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贷款到账证明及相关收费票据;知识产权评估补助提供服务合同、所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评估报告及相关收费票据。第二十二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三十四条涉及贯标认证辅导补助的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服务合同、收费发票、所服务企业明细表及企业营业执照、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证书。第二十三条 申请扶持办法第三十六条涉及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补助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文件及证书,外地区迁入的还需提供原注册地营业执照;申请区级贡献补助的,还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凭证。第二十四条 所有申请补助的单位和个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除提供符合补助条件的证明材料外,单位需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和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法人身份证以及区科技局指出的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个人需同时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以及区科技局指出的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第二十五条 在办理时,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统一用 A4纸打印,编制目录后装订成册提交备案。第三章 受理及审核第二十六条 补助申报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区科技局原则上每半年发布一次申报通知,符合补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申请材料,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不予补报。第二十七条 区科技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对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对符合补助条件的,确定拟扶持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审议。第四章 公示及拨付第二十八条 区科技局对拟扶持的项目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提出。第二十九条 区科技局自异议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第三十条 补助资金采取按程序拨付的方式,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资金只对牵头单位进行拨付。第五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申报单位或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承诺书。凡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纳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区级各类政府财政补助,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三十二条 本细则规定的企业、相关单位或个人获得的补助(补贴)若须依法纳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扶持办法第九章(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六条)涉及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的申报,按关于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建设条款的实施细则要求直接向创意园区提交相关材料。关于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 建设 条款的实施细则第 1 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进一步完善加快园区企业发展的奖励机制,根据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扶持办法 )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符合园区创意设计、文化创意、知识产权、科技研发四大产业定位,在园区注册入驻,并在园区所在辖区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且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注册地,办公地址保留在金水辖区,且不减少注册资本,不改变在金水辖区的纳税义务的企业或机构。第三条 设立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奖补标准按照扶持办法执行。第四条 申报园区专项奖补经费,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新入驻园区满一年,且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8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二)世界 500 强、国内 500 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企业。世界 500 强企业:指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入选财富 (FORTUNE)杂志公布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的企业本身或其直接控股子公司。中国 500 强企业:指提出申请的上一年度入选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向社会公布的中国企业 500 强排行榜的企业本身或其直接控股子公司。(三)总部企业及被认定为郑州市“智汇郑州·1125 聚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总部企业认定标准,指其核心运营机构、功能机构或市级以上分支机构设在金水辖区,且在金水辖区纳税入库,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依法经营企业:在金水辖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统一核算;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办法,与金水辖区发展规划导向一致的高成长性企业;在金水辖区以外有 3 个以上分支机构;年度区级经济贡献不低于 500 万元(含) ,房地产企业不低于 1000 万元。郑州市“智汇郑州·1125 聚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认定标准:参照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 (郑发20159 号) 、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郑办201518 号)文件。(四)当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且同比增长 15%以上的企业。(五)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的企业。(六)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七)根据自身优势组成合作伙伴,共同承接 100 万元以上项目的园区内企业。(八)以其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以质押方式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信贷资金的园区内企业。(九)园区内新设立的非金水区政府投资且投资金水辖区企业的产业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十)通过中国郑州(创意产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申报专利和通过中国郑州商标质押权登记受理中心申报商标权质押融资并获权的园区内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十一)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十二)在大众创新、人才培育、知识产权发展、重点产业发展等方面符合区级相关政策的园区企业。第二章 申报及办理第五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三十七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一个顺延年主营业务的纳税依据、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顺延年是指从签约当天起向后顺延 12 个月。(四)企业办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五)世界 500 强企业和国内 500 强企业还需提交排行证明材料;(六)总部企业还需提交 3 个以上其他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七)郑州市“智汇郑州·1125 聚才计划”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创办企业还需提交相关认定材料。第六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三十八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一个自然年主营业务的纳税依据、缴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说明:自然年是指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当年 12 月 31日。(四)企业办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第七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三十九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办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申报认定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补贴的,还需提交工信部门出具的认定正式文件及复印件。(五)申报认定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补贴的,还需提交文产办出具的认定正式文件及复印件。第八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四十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获得国家、省、市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的公示文件及复印件;(四)国家、省、市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书原件及复印件,实际项目款银行流水凭证。第九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四十一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办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园区企业间的合作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五)承接项目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六)项目实际交易额的发票原件及复印。第十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四十二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办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知识所有权凭证、质押合同、该笔贷款还本付息完结凭证、评估费、担保费或保险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一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四十三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投资合同、金水辖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第十二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四十四条,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与快维中心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快维中心出具的通过中心快速通道受理专利、商标、版权的相关证明。第十三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四十五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办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承接项目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五)项目实际交易额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第十四条 申报扶持办法第四十六条的,需提交:(一)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企业办公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四)提交符合相关政策的相关申请材料。第十五条 所有申请补助的企业和个人,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除提供符合补助条件的证明材料外,企业还需同时提交园区指出的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个人需同时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以及园区指出的其他有必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第三章 受理及审核第十六条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根据园区每年度工作安排,由园区每年 3 月 31 日前发布申报通知,集中受理审核,6 月底一次性发放;当年 4月 1 日后符合奖励条件的项目可顺延至次年申报。第十七条 申报者从园区官网(http:/www.nipcip.com/)下载并填写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申报表 ,同时按照申报类别准备其它相应的证明材料,所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用 A4 纸打印,编制目录后装订成册。第十八条 由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招商、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等部门组成的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小组,统一对扶持办法进行实施。第十九条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小组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对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根据审核结果,以现场察看、申报资料查证和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对申报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拟扶持名单,报区委区政府审议。第四章 公示及拨付第二十条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专项奖补经费的审核工作实行公示制度。扶持名单通过园区官网向社会公示 7 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向园区提出。第二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自异议受理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出具处理意见。第二十二条 经费采取按程序拨付的方式,由多个企业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经费只对牵头企业进行拨付。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签署承诺书。凡弄虚作假,套取专项奖补经费的,一经发现,追回专项奖补经费,并纳入诚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省、市、区各类政府财政补助,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规定的企业、相关单位或个人获得的补助(补贴)若须依法纳税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负责解释。

    注意事项

    本文(金水区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专项扶持办法(试行)实施细则.doc)为本站会员(创****公)主动上传,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得利文库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