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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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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doc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汇编 抚顺市社会福利保障中心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 目录 一、档案工作领导职责 二、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三、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四、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五、档案整理制度 六、档案查阅制度 七、档案利用制度 八、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九、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十、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十一、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十二、档案库房安保制度 十三、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档案工作领导职责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对本中心档案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以及上级档案部门各项规定,并在本中心组织执行。 三、积极宣传档案法规和档案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档案工作在各项业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得以发挥。 四、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本中心各项档案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领导并监督中心各机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人员给予处罚。 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明确职责,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负责中心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复制、借阅工作,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登记。 四、熟悉和掌握档案的种类、数量、内容、重要程序和完整准确程度,对库存档案定期检查、清理、调整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 五、认真做好档案材料的交接、传递、查阅,收集归档,做到及时、准确、手续完备。 六、协助兼职档案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应归档文件材料积累、立卷、归档、修改和补充工作。 七、对到期的档案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销毁。 八、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协助领导做好保密检查,做好保密宣传。 九、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辽宁省档案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增强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二、负责做好本机构业务档案的形成、积累、保管和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归档的各类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三、按各类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归档案卷做到组卷合理,编写页码准确,案卷目录填写清楚,案卷标题简明扼要;组卷过程中,如发现有圆珠笔或字迹严重不清的文字材料,应重新用钢笔或中性笔抄写,重要材料应将原件附后。 四、整理组卷过程中,注意所管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防止丢失和泄密。 五、主动接受档案室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归档,做好交接手续。 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一、收集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中心党务、财务、人事、行政工作,及各机构业务经办过程中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均属收集归档范围。任何个人不得对其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据为己有。 二、归档质量要求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按年度-类别,区别不同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收集归档时间 各机构按季度将各类业务档案收整理完善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经档案管理员检查符合要求后,交档案管理员,双方进行签字确认,由档案管理员统一编写目录归档。 档案整理制度 一、档案整理原则 档案整理工作应坚持尊重和维护档案的本质特性,保持档案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基础,便于保管和利用的原则。 二、档案整理流程 档案整理工作由各机构组织实施,档案人员负责对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文件进行归档前的监督、指导工作以及归档检查验收和归档后的统一编目工作。 三、档案整理标准 档案按卷归档,每卷1.5公分厚,卷内每件编写页码,档案按a4纸大小粘贴,小于a4纸的进行托裱,大于a4纸的进行裁剪或折叠,每卷应内有卷内目录、备考表,备考表上立卷人、检查人应由手工签名。 四、档案基本编目 (一)案卷封面项目“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时间”、“保管期限”、“件、页数”、“档号”等填写齐全。 (二)案卷脊背项目“全宗号”、“年度”、“目录号”、“案卷号”等填写齐全。 (三)档案盒封面和盒脊“全宗名称”、“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室)”、“盒号”等填写齐全。 (四)以卷为单位的纸质文书档案采用“全宗号年度目录号案卷号”的结构编制档号。 (五)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填写齐全完整、规范;机读目录符合文书档案著录细则与机读目录数据交换格式等的规定。 档案查阅制度 一、中心各机构借阅档案,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不属于本机构业务范围内,但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借阅。 二、查阅档案机密卷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限在档案阅览室查阅。 三、非本中心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写明案卷内容的正式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借阅档案,原则上不得带出档案室,如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借出,归还时间不得超过3日。 五、档案不得转借,不得携带档案出入公共场所,探亲访友。节假日前,借出的档案一律归还档案室。 六、查档人员不得随意涂改、圈点、勾画、加注,更不得撕毁、抽页。 七、未经同意,查档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和复制。 档案利用制度 一、中心档案资料为本中心服务,也为社会服务。 二、本单位人员借阅其业务范围的档案资料,可直接由档案员提供,查阅非隶属业务范围的档案资料,须经档案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三、非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必须持借阅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室负责人或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四、借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打折、污损、拆散、私取或剪裁资料,不得在档案资料上划线、打圈点、涂改档案,切实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五、借阅者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像、摘录、翻印、复印档案资料。 六、档案资料一般在阅档室查阅,严禁带出阅档室,特殊情况需借出的必须经过主管领导批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3日。 七、利用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未经主管档案工作领导批准,不准擅自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统计移交制度 一、建立档案、资料的各种统计台帐,及时准确记载和统计室藏档案、资料情况,做到统计数据准确、真实,帐实相符。 二、档案统计台帐的类型。室藏档案总量统计、档案分类(门类、载体、保管期限)统计、基础设施统计、档案人员统计、室藏资料统计、提供利用档案统计、检索工具统计等。 三、按照要求及时向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档案工作报表。 四、根据档案法的规定,按照市档案局、馆的统一安排,向市档案馆移交规定范围并符合案卷质量标准的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档案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遇有“帐实不符”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档案安全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觉遵守保密纪律,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秘密。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库房。 三、对外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提供档案资料时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发生差错,杜绝案卷遗失。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得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五、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对非档案工作人员谈论档案秘密,严禁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档案秘密。 六、对机密档案应专柜存放,妥善保管,并严格控制调卷范围,履行借阅审批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携带档案外出,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八、复制本单位秘密档案,须经档案分管负责人批准,档案管理人员予以登记,复制好后,原件应及时收回。 九、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认真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十、经销毁的档案要认真办理销毁手续,须两人以上监督。 十一、库房钥匙由档案员专管、专用,实行壹把钥匙制度。 十二、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密、泄密的责任者,应及时报请中心领导,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或处理。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根据中心经办工作的需要和各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地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 二、成立相关科室人员参加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档案鉴定销毁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档案人员按照职责参加鉴定销毁工作并对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鉴定档案的价值要根据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的保管期限表和归档与不归档范围表等规定进行。 四、档案鉴定工作采用由鉴定人员对案卷逐卷逐件分析、研究的方法进行,写出鉴定销毁工作报告,提出存毁意见,交鉴定销毁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五、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销毁档案应有二人以上人员在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注明销毁时间、地点和方法。及时对档案鉴定销毁工作进行总结。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属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如工作需要,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 二、档案入库必须认真验收,排列有序,不能随意变动,以利查找、借阅和保管。 三、档案库房、箱柜钥匙由专人保管,定期检查库藏档案,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准堆放易燃物品和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五、做好库房每日温湿度变化记录,温湿度超过规定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一般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560%)。 六、定期检查、整理库存档案,发现有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 七、库房工作人员除查找和整理库存档案外,一律不准在库房区域内办公,离开库房时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八、库房内外应配齐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定时检查更换。 九、库房内要保持清洁、整齐,采用防爆白炽灯光源照明,挂好窗帘,避免阳光直射,达到“九防”(防盗、防强光、防高温、防火、防磁、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的要求。 档案库房安保制度 一、非本中心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二、档案库房内禁止吸烟,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食品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三、零散文件材料和杂物一律不得存放档案库房内,杜绝昆虫危害档案。 四、进库的档案、资料必须认真检查,不符合保管要求的一律不得入库。 五、工作人员离开档案室应随手熄灯、关门,下班时必须关闭门窗,切断各种电源。 六、档案库房钥匙由管理人员保管,钥匙一律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七、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学会使用消防器材并对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失效的及时调换更新。 八、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室的安保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采取果断措施。 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一、档案室应对档案设备建立统计台帐,准确反映档案设备配置的时间、数量、型号、价格、功能,防止档案设备丢失。 二、建立健全档案设备档案,便于对其使用和维护。 三、注意档案库房与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加强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高温等措施。 四、档案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和使用,定期对档案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检查供电线路与闸盒,清除一切安全隐患。 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责任事故搞好分析,吸取教训,并根据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二篇:档案工作管理制度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发展建设部档案工作的管理,使其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的要求,充分发挥工程档案管委会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档案是管委会自成立以来在工程建设方面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各种载体形式真实记录的总和。其构成是:以基建(工程技术)档案为主体,包括文书、工程、审计、影像等门类的档案。 三、对工程项目各个门类的档案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以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利于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四、工程档案工作由发展建设部门主管。由指定人员负责,负责管委会档案工作的日常管理。管委会各部门配备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工作。 五、贯彻工程项目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管委会工程项目档案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和保持管委会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借阅使用相关档案材料,一般以借阅部门工作形成的档案为主,须经部门档案管理负责人批准。 七、借阅人员必须负责维护工程项目档案的完整、安全与清洁,不得将档案材料擅自转借、拆散、污损、涂改和加注标记。借阅档案要确保不遗失,不擅自带出管委会。 八、档案人员应填写借阅档案登记簿,并对归还的案卷严格检查和清点,然后注销借阅。 九、对借阅中违反本规定,造成档案遗失、损坏、泄密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追查责任若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毁损、丢失或擅自销毁企业档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业档案; (三)涂改、伪造档案; (四)未及时上报归档或管理不善的档案管理者; (五)未按手续就借阅、外带者或越级查阅者(档案管理者同罚)。 档案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认真贯彻档案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政策、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的机密,确保档案信息的绝对安全。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识和良好职业道德。不允许擅自提供、抄录、公布档案内容。 第十七条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得将借阅的档案擅自复制、摘抄或转借他人。 第十八条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档案机密不被盗、不泄密、不遭人为破坏。 第十九条准备销毁的档案经履行销毁手续后,应及时彻底地进行销毁,不准出卖或做他用。 第二十条定期清理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 档案保管制度 第二十一条全部档案必须按门类分别存放。各类档案及案卷的存放,按分类方案的规定和案卷目录的顺序自左向右、自上而下依次排列。 第二十二条档案装具符合国家标准,档案柜坚固耐用、摆放整齐、统一编号,便于管理与查找;归还的档案应随时放回原位,防止出现混乱和丢失。 第二十三条档案库房由档案室人员管理,其他人员禁止进入。第二十四条库房内要保持适宜的温湿度:温度为摄氏14-24度,相对湿度为45-60。当温湿度不适宜时应采取措施及时调节。每天有温湿度记录。 第二十五条库房内应保持严密、整洁,禁止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库房窗户应加挂窗帘防尘及防阳光直射档案材料;定期除尘;防虫防霉药剂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第二十六条档案库房安装防盗门和护窗栏,门锁齐全有效。班前应检查库房门窗,班后要切断电源、锁好门窗,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室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配置符合规定的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每年对档案案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库藏量、借阅量、移出量、销毁量以及档案保管状况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案鉴定和销毁制度 第二十八条档案鉴定工作要贯彻“审查从细,留存从宽”的原则,历史地全面地考察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准确判定档案保管期限,保证档案质量。 第二十九条档案鉴定工作在集团管委会主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和档案室人员组成的档案鉴定小组主持下进行。 第三十条鉴定档案按档案室编制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直接对案卷进行鉴定。如果一个案卷内文件内容密不可分而价值有所不同,则以其中最重要文件价值确定该案卷的保管期限。 第三十一条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重新进行鉴定工作,慎重确定其存毁。对仍有保存价值的应延长保管期限并做好相应调整;对确无利用价值的应履行严格的手续将其剔除销毁。 第三十二条销毁档案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必须编制销毁清册,由鉴定人员签字,报集团管委会领导审核批准后进行销毁。 第三十三条销毁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由两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前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并注明销毁方式与日期。第三十四条档案销毁工作结束后,应将销毁清册及时归档。其保管期限为15年。 档案统计制度 第三十五条做好集团管委会档案的日常基本数量统计工作。通过案卷目录、分类目录、借阅登记等,准确、真实地记录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状况,使基础工作规范化。 第三十六条做好每年的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包括室藏档案数量、年度归档情况、借阅档案人次卷次、专兼职档案人员基本情况、编研情况等)年报工作,保证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第三十七条依据档案登记,进行档案接收、鉴定、销毁、保管等情况的数量统计工作,并对档案的借阅利用及利用效果反馈进行统计。 第三十八条通过统计分析,掌握档案数量及档案管理情况的变化,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三十九条进行各项档案登记和统计时,要求使用耐久字迹材料书写。 第四十条有关的统计数据、材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文书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一条归档范围 一、凡是反映集团管委会各项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集团管委会文书档案归档范围是参考国家档案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等规定,并结合集团管委会实际情况制定的。第四十二条保管期限 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长期为16-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 第四十三条归档时间集团管委会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资料员)负责将本部门已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按年度分类、整理、立卷,于第二年3月底以前交管委会档案室统一保管。 第四十四条归档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一、各部门文件材料归档率应达到95%以上,完整率应达到100%。 二、各部门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应齐全、完整(包括附件、图表、制表说明、统计分析及有领导批示的底稿等),保持原文件的有机联系。 三、管委会制发的文件应归档原件或正本。 四、字迹、印鉴清晰,不得有圆珠笔、纯蓝或红墨水、复写及铅笔字迹。 五、档案室与移交部门依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归档文件,履行签字手续。 六、对于不归档的文件也要加强管理,有的文件可以作为资料保存。对确实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经有关领导、部门和档案室审定后销毁处理。 附: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 、上级党委颁发的需要执行的文件材料(包括外出开会带回来的) 、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 (1)党总支年度计划总结及重要专题汇报 (2)党总支半年总结、党办年度总结及较重要的专题汇报(3)党办半年总结、一般的总结汇报材料 、党总支委员会(包括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 、领导班子生活会记录 5、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 6、党内统计年报 7、党内职务任免的文件材料 (1)任免党总支书记的决定 (2)任免党支部书记的决定 8、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9、评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文件材料 10、党纪处分材料 11、纪检工作的文件、材料 12、有关党建、组宣、纪检、廉政等工作规章制度 13、有关管委会党务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14、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管理 、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2、管委会召开会议的文件材料 (1)年度工作会议、重要的专业会议的通知、名单、议程、报 告讲话、决议、决定、记录、纪要、简报等材料 (2)半年工作会、一般专业会议的通知、报告、讲话等材料 3、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纪要、决定 4、管委会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1)年度、年度以上的 (2)半年的、重要专题的及部门年度总结 (3)部门半年总结 5、管委会年度(含年度以上的)发展规划 6、管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 (1)管委会章程、总经理工作条例等 (2)一般的制度、规定、办法等 7、管委会制发的(包括与其它单位联合制发的)文件材料 (1)方针、政策性、重要业务问题的 (2)事务性、有参考价值的 8、管委会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分(子)管委会的请示与管委会的批复 (1)政策性、重要问题的 (2)一般事务性的 9、管委会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或涉及较大资金额度的(2)有效期不超过三年的委托代理、服务合同等 10、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 (1)管委会副总级行政领导 (2)管委会所属部门和分(子)管委会负责人 11、机构成立、撤并、名称更改、人员编制、启用印信、年检、变更等文件材料 (1)管委会一级的 (2)管委会所属部门和分(子)管委会的 12、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材料 (1)体系认证、审核认证证书等 (2)质量体系内部文件 13、年度计划任务责任书 14、管委会在调查研究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要的综合成果、专题报告、方案、总结 (2)原始记录及一般性调查报告 15、管委会财产、物资交接凭证 16、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 (1)涉及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案情比较简单的 17、奖励表彰、违纪处分、等级认证等文件材料 18、管委会组织机构沿革、年鉴、大事记 19、管委会编辑的能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出版物、光盘等 20、反映管委会各项工作的各类信息、稿件 21、同级单位与本管委会之间协商工作产生的文件材料 22、本部门制定行政、后勤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三)经营管理 1、管委会对外投资的文件材料 (1)协议、决议、出资证明等 (2)被投资企业重要文件材料 (3)被投资企业一般文件材料 2、管委会对外投资业务的方案、请示、批复 3、管委会对外投资业务的规定、办法 4、管委会对外投资广告合同等 5、市场调研报告、营销策划方案等 6、房屋大修(50万元以上)的报告、请示、批复 7、经济纠纷、诉讼材料等(1)涉及资金数额较大或案情比较复杂的 (2)涉及资金数额较少或案情比较简单的 8、成立、注销、撤并分(子)管委会的文件材料 (四)财务会计 1、有关财务审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年度各项审计报告 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经济活动分析) 4、有关财务工作的报表、统计资料等(不含财务年报) (1)综合或专项的、重要的 (2)一般的 5、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五)人力资源 1、有关人力资源业务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复 2、管委会职工名册 3、管委会职工转调工作的行政、工资介绍信 4、管委会部门经理、员工主管职务聘任的文件材料 5、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文件材料 6、干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 (1)年度、年度以上、专项、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7、社会保险统计报表 (1)年度、决算、汇总的 (2)半年、季度、月度的 8、人事劳动工资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六)项目开发 1、集团管委会有关开发项目的会议纪要、规定等 2、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管委会有关项目开发工作的请示、报告及批示(批复) 3、集团管委会的建设计划文件 4、市场项目管理部和分(子)管委会工程例会会议纪要 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第四十五条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集团管委会档案的主体。它真实记录和反映了开发建设项目从前期规划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是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文件材料。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四部分。第四十六条归档责任人 集团管委会基建工程技术档案是由多部门、分阶段形成的。根据基建工程技术档案形成的特点,归档工作由相关单位或部门分别负责: 1、基建文件由集团管委会基建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 2、监理资料由监理单位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移交集团管委会档案室; 3、施工资料由施工单位设专人负责汇总、编制并移交集团管委会档案室; 4、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立卷,集团管委会基建办公室相关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5、以上第 2、 3、4部分工程技术档案由集团管委会基建办公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移交档案室。 第四十七条归档文件要求 1、归档的基建工程技术文件必须符合北京市建委、规委联合发布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的规定。做到收集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核对准确,签署完备并按规范整理、立卷,使用标准装具。 2、工程技术文件应归档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归档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日期时间。计算机形成的工程技术文件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凡采用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的,应使用反差明显的蓝图,竣工图图面应整洁清晰。 4、工程技术文件的书写材料应有利于长久保存。 5、归档份数。凡是需要归档的工程技术文件,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或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归档两份。 第四十八条归档时间工程技术文件材料应在各阶段工作完成后三个月内整理立卷完毕,向集团管委会档案室移交。 第四十九条立卷方法 基建文件(分为工程准备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按开发建设项目立卷; 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及竣工图等文件材料按该开发项目的施工项目立卷; 档号按集团管委会开发建设项目统一的名称代号编制; 采用分阶段(小份)装订方法立卷。 第五十条保管期限 工程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全部为超长期。 附: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范围表 a、基建文件(06为工程准备文件,78为竣工验收文件) a0现状调查资料:现状图,施工场地情况,地上物,地下管线情况等; a1决策立项文件:项目建议书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关于立项的会议纪要和领导批示、项目评估资料等; a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拆迁许可证等; a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图及说明、施工图设计及说明、设计计算书、施工图审查通知书等;a4工程招投标及承包合同文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工程招标书、投标文件、标底、评议结果、中标协议)、合同等; a5工程开工文件:年度施工任务批准文件、修改工程施工图通知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 a6商务文件:工程投资估算文件、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工程结(决)算、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等; a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文件等; a8其他文件。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报验文件、工程竣工总结、工程开工前原貌、竣工新貌照片、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像资料等。 b、监理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b1监理管理资料 b2监理工作记录 b3竣工验收资料 b4其他资料 c、施工资料(详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xx) c0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c1施工管理资料 c2施工技术资料 c3施工测量记录c4施工物资资料 c5施工记录c6施工试验记录 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d、竣工图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为了加强管委会会计档案管理,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结合集团管委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是集团管委会在开发建设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连续、系统、综合地反映管委会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记录,是明确经济责任、维护企业权益的重要凭据。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是管委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管委会档案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会计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为财务总监。 第五十四条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类: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 2、会计账簿类: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3、财务报告等。包括年(季)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等。 实行电算化进行会计核算时,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详见会计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第五十五条不归档范围:管委会财务资产部经办的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预算、计划、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应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第五十六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资产部兼职档案员负责按照归档要求,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分别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设专柜妥善保管。 第五十七条归档时间。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在财务审计部暂存一年;但应先向档案室移交当年会计档案案卷目录一份,待暂存期满后向档案室移交。案卷按类别-年度排列。 第五十八条借阅会计档案应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档案原件不能借出。本单位非财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经财务总监同意;外单位人员需持正式介绍信,经集团管委会总裁和财务总监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查阅者严禁在档案上勾划、拆封或抽换。 第五十九条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会同财务资产部共同鉴定,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集团管委会总裁和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六十条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均应单独抽出立卷,由档案室保管至结清债权债务或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对在建项目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六十一条档案室接收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册的封装,对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案卷应会同财务部门和经办人共同进行,分清责任,确保案卷质量。 附: 会计档案立卷方法 会计档案是企业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是按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三大类进行整理立卷的。会计档案具有专业性较强的特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档案的立卷工作由财务会计部门承担。 (一)会计凭证的立卷方法 .按月立卷。按时间顺序结合凭证数量的多少,分别组成一册或多册保管单位,一册为一卷。 .如有记账凭证号可不另外编写页号,所附原始凭证不编号。 .装订。装订之前应剔除金属物,装订必须包角;在包角处正面骑缝加盖财务专用章,背面加盖立卷人(装订人)的名章。 .正确填写凭证封面和凭证盒封面、背脊的各项内容。 .会计凭证的卷号(档号)由管委会档案室进行编排,为不分年度的大流水号,至999号换号。卷号写在封皮右上角。 (二)会计账簿的立卷方法 .按年度立卷。按账簿种类分开立卷,一本账簿为一卷。 .订本账要保持原来面貌,不要拆散,不用另编页号,将截止页号和使用情况在账薄使用登记表中说明。 .活页账应撤出空白账页,对有文字的页面(即有效页)按顺序编页号,然后按原有的二孔用线绳装订成册。 4.每本账簿均应加贴封面、封底,可以使用文书档案的牛皮纸卷皮。订本账在原账簿前后加贴封面、封底即可;活页账应去掉塑料账夹后,用文书档案封面、封底装订。 .正确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各项内容。特别注意按“三要素”原则写好案卷标题。 即:作者时间文件名称案卷标题例:中油新兴2021年综合明细账 (三)会计报表的立卷方法 .按年度立卷:年报与季报、月报因保管期限不同应分别组卷; .与会计报表同时形成的文字说明或财务分析,是会计报表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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