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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组织机构》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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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组织机构》课件.ppt

    第五节第五节 公司组织机构公司组织机构本节分为六个问题:一、概述二、股东会三、董事会四、监事会五、经理六、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资格、义务和责任一一、公司组织机构概述公司组织机构概述说明二个问题:(一)公司治理的概念和原因(二)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一一)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的概念和原因所谓公司治理,就是约束经理的机制。股东与经理的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遏制管理腐败:第一,大股东控制的公司,防止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剥夺。第二,股权分散的公司,防止经理对股东的利益侵害。我国的国情和选择国有公司的治理问题。国有公司的治理问题。国有企业的最大问题,就是股东“动力”不足。道格拉斯道格拉斯洛斯洛斯:“人类社会的一切不成功可以归结为两条:一是制度设计的不对;二是运用制度的人错误。”加加入入WTO后后,我我国国民民族族企企业业的的对对策策问问题。题。中国入世后,市场上将出现“三国演义”的局面。即国有、民营、和跨国公司。我们的竞争对手?我们的公司治理机构应该如何来选择?我们的公司治理机构应该如何来选择?选择美国模式?选择美国模式?选择日本模式?选择日本模式?选择香港的家族企业模式?选择香港的家族企业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我们必须要选择。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我们必须要选择。外国的经验。外国公司治理结构大体分为三种类型:英美型模式。英美型模式。典型的英美型公司的特点是股权分散和总经理持股甚小。英美型的公司治理结构所依赖的是公司运作的高度透明和比较完善的立法和执法体系。单层委员会制:股东会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经理经理,不设监事会。美国公司治理的五道防线美国公司治理的五道防线:A.经理报酬经理报酬激励机制。激励机制。B.建立独立公正的董事会。建立独立公正的董事会。(外部董事)C.股东会权力的行使。股东会权力的行使。(“用脚投票用脚投票”)D.D.公司并购公司并购接管威胁。接管威胁。E.E.社会监督。社会监督。(评估、审计、信息披露)(评估、审计、信息披露)日德型模式日德型模式双层委员会制。A.德国是纯粹双层制德国是纯粹双层制,即:股东会股东会监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经理)董事会(经理)B.日本是双层并列制日本是双层并列制或者三角制:董事会董事会经理经理股东会股东会 监事会监事会日本公司的特征日本公司的特征是:A.股权集中,为交叉持股公司组成财团。B.集体决策,终生聘用,个人声誉,强调忠诚。香港(东南亚)的家族企业模式香港(东南亚)的家族企业模式。家族企业的突出特点突出特点是股权集中且稳定,经理人高度持股。经理人高度持股,无需腐败。(二二)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公司组织机构的基本构成1、最高权力机关股东会。2、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3、权力监督机关监事会。4、业务执行机关经理。二二、股东会股东会包括七个问题:(一一)股东会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二二)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职权(三三)股东会会议及其种类股东会会议及其种类(四四)股东会会议的召集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五五)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股东表决权的行使(六六)股东会会议决议股东会会议决议(七七)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一一)股东会的概念股东会的概念 1、概念【股东会】是指依法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的法定组织。在我国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东大会。2、特征股股东东会会须须由由全全体体股股东东组组成成,具具有有全全员员性。性。股股东东会会是是公公司司的的意意思思形形成成机机构构和和最最高高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这一特征同时也揭示了股东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股东会是公司依法必设的机构。股东会是公司依法必设的机构。我国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二二)股东会的职权股东会的职权新公司法第38条和第100条是具体的规定。大体包括以下事项:1、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权2、选择管理者和监督权3、重大财产处分权4、公司“生死攸关”大事的决策权5、公司内部“立法”权第38条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十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三三)股东会会议及其种类股东会会议及其种类 1、概念2、分类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临时会议3、临时会议的法定事由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法定事由是:见新公司法第见新公司法第40条和条和101条。条。第第40条条:代代表表1/10以以上上表表决决权权的的股股东东,1/3以以上上的的董董事事,监监事事会会或或者者不不设设监监事事会会的的公公司司的的监监事事提提议议召召开开临临时时会会议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第101条条:有有下下列列情情形形之之一一的的,应应当当在在两两个个月月内内召召开开临临时股东大会时股东大会:(一一)董董事事人人数数不不足足本本法法规规定定人人数数或或者者公公司司章章程程所所定定人人数数的的2/3时时;(二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时;(三三)单单独独或或者者合合计计持持有有公公司司10%以以上上股股份份的的股股东东请请求求时时;(四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创设会议需要注意的是:创设会议股东会会议还应包括一类特殊的会议,就是公司的创设会议。股份公司称为创立大会,有限公司称为首次会议。其实质也是股东会会议。(四四)股东会会议的召集股东会会议的召集1、召集人(第41条、第102条)一般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2、召集程序(第42条、103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主持第41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102条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第42条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第103条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无记名股票持有者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五五)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股东表决权的行使1、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的一般原则股权平等,“资本多数决”。具体而言,记名股东按照股东名册行使表决权。2、股东表决权的代理(第107条)3、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特别限制。(16条)限制控股股东表决权。限制控股股东表决权。股东表决权回避。股东表决权回避。(六六)股东会会议决议股东会会议决议1、股东法定出席比例、股东法定出席比例(未规定未规定)2、投票方式、投票方式 本人投票与委托投票本人投票与委托投票 现场投票制与通讯投票制现场投票制与通讯投票制 直直接接投投票票制制:行行使使股股东东会会表表决决权权时时,针针对对一一项项决决议议,股股东东只只能能将将其其持持有有股股份份决决定定的的表表决决票票数数一一次次性性直直接接投投在在这这项决议上项决议上.累累积积投投票票制制:指指股股东东大大会会选选举举董董事事或或者者监监事事时时,每每一一股股份份拥拥有有与与应应选选董董事事或或者者监监事事人人数数相相同同的的表表决决权权,股股东东拥拥有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第第106条条)3、决议通过的法定比率、决议通过的法定比率普普通通决决议议:经经出出席席会会议议的的股股东东所所持持表表决决权权过过半半数数通通过过.(第第104条条)特特别别决决议议:经经代代表表2/3以以上上表表决决权权的的股股东东、经经出出席席会会议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通过.(第第44条、第条、第104条条)(七七)股东会决议的效力股东会决议的效力1、股东会决议的无效。、股东会决议的无效。2、股东会决议的撤销。、股东会决议的撤销。第第22条条:公公司司股股东东会会或或者者股股东东大大会会、董董事事会会的的决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股东东会会或或者者股股东东大大会会、董董事事会会的的会会议议召召集集程程序序、表表决决方方式式违违反反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或或者者公公司司章章程程,或或者者决决议议内内容容违违反反公公司司章章程程的的,股股东东可可以以自自决决议议作出之日起作出之日起60日内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股东东依依照照前前款款规规定定提提出出诉诉讼讼的的,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可可以以应公司的请求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公司司根根据据股股东东会会或或者者股股东东大大会会、董董事事会会决决议议已已办办理理变变更更登登记记的的,人人民民法法院院宣宣告告该该决决议议无无效效或或者者撤撤销销该该决决议议后后,公公司司应应当当向向公公司司登登记记机机关关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请撤销变更登记.三、三、董事会董事会包括四个问题:包括四个问题:(一一)董事会的概念与法律地位董事会的概念与法律地位(二二)董事会的产生与组成董事会的产生与组成(三三)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四四)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一一)董事会的概念与法律地位董事会的概念与法律地位 1、概念【董事会】是指依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组成的代表公司并行使经营决策权的公司常设机关。2、法律地位、法律地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因此向股东会负责。是公司常设的经营决策机关,是公司的对外代表机关。3、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关系、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关系英英美美法法系系认为董事会与股东会的关系是信信托托关关系系,所以只要董事会认为他们采取的行为对公司和股东有利,就可以自行做出决定,权力很大。大大陆陆法法系系把董事会与股东会之间的关系视为代代理理关关系系,因此董事会只能在股东会授权的范围内做出决定,超出职权范围的行为视为无效。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是:董事会受公司(股东会)之托,为公司理财。(二二)董事会的产生与组成董事会的产生与组成1、董事会的产生和任期通常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由董事组成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例外)更换董事通常也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一般为自然人,但也有国家法律规定法人也能成为董事。2、董事会的组成组成的人数组成的人数(313;519)董事长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外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则行使下列职权:A.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B.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C.签署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董事分类董事分类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我国在上市公司中推行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何谓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除董事职务以外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一切关系的特定董事.我国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发挥什么作用?独立董事与监事会是什么关系?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独立董事面临的挑战?(三三)董事会的职权董事会的职权我国公司法对董事会的职权采取了列举式的规定。公司法第46条和第112条(新法第47条和109条)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对内的经营管理权)对外的业务代表权。(四四)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会议1、董事会会议的种类普通会议普通会议临时会议临时会议2、董事会会议的召集我国公司法中规定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在召集董事会会议时,需要履行一定的通知程序。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会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3、董事会的决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第49条、第112条)【练习】(1996年多选)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A 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第39条)B 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3年(第51条、46条)C 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第52条、53条)D 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1.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第149条第(四)项)【练习练习】(多选)(多选)某股份公司发行股份某股份公司发行股份1000万股,实收股万股,实收股本总额本总额3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人数人数5人,董事长赵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在人。当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第第101条条)A.董事王某因车祸死亡董事王某因车祸死亡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1000万元万元C.单独持有公司股份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00万股的某投资有万股的某投资有限公司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限公司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D.董事长赵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长赵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四、四、监事会监事会包括三个问题:包括三个问题:(一一)监事会的概念和地位监事会的概念和地位(二二)监事会的组成监事会的组成(三三)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一一)监事会的概念和地位监事会的概念和地位监事会是依法产生,对董事和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的常设机构。它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进行监督,行使监督职能,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二二)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监事会的组成和任期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关于监事的组成,我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但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关于监事会的监事数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2名监事。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低于5人.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连选可以连任。(三三)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的职权关于监事的职权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可以在公司章程中具体规定。我国公司法第54条、第126条(新法第54条、第55条、第119条)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职权。新法第54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新法第55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四)监事会会议1.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有限公司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股份公司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议事方式与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但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五、五、经理经理(一一)经理的概念和地位经理的概念和地位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的、负责组织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公司常设业务执行机关。(二二)经理的职权经理的职权我国公司法第50条、119条(新法第50条和114条)规定了经理的职权。第50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六、六、董事、监事、经理(高董事、监事、经理(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义务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义务和责任和责任包括三个问题:(一)任职资格(二)义务(三)责任(一一)任职资格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第第147147条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练习】(多项选择)某纺织品有限公司在组织筹备阶段,由出资人共同协商推荐董事候选人,出资人聘任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名单时,提出候选人中有人不能担任董事,他们是:A 张某,某高校经济学教授,年近80,现退休B 赵某,原H厂厂长,2年前因H 厂破产被免职,现为某公司工人C 李某,企业管理专家,五年前因侵占公司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D 王某,商业管理专业博士,有多年经营管理经验,但近因家庭问题负债10万元【练习】(1999年多项选择)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有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质疑。其中哪些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A 张某,五年前因对一起重大责任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B 李某,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长期经营不善、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的厂长,上任仅三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C 陈某,曾独资开办一家工厂,一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D 刘某,66岁,曾任市政府副秘书长,现退休在家【练习】(1996年律考多选)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9名。该董事会某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第112条、第113条.114条.115条)A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5人,实际到会4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B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C会议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并由副董事长兼任经理的决议D会议的所有议决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二二)义务义务第148条忠实和勤勉义务第149条禁止行为第151条对股东会、监事会的义务新法第148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新法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第151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回或者监事行使职权.【练习】(1998年单选)刘某系有限责任公司甲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销售业务。任职期间,刘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计算机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本案应如何认定和处理?A 刘某的行为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B 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计算机应由甲公司优先购买C 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由这笔买卖所得的收益应当归甲公司所有D 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多得的收益,仅存在被罢免的可能性(参见第149条)【练习】(1994年多项)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有私房一幢,因家庭经济紧张急需出售,但近期内买主难寻,即决定将该房屋卖给本公司,此销售行为是否可以进行?A 须经董事会同意方可B 须经股东会同意方可C 公司章程必须有允许的规定方可D 应绝对禁止(参见第149条第1款第(四)项)【练习】(多选)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哪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哪些是导致其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些是导致其因该行为的所得收入归公司?A董事长甲在上班途中拾得一笔钱董事长甲在上班途中拾得一笔钱B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总经理乙将公司的一笔暂时不用的资金用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于个人炒股,获利后将这笔资金归还C副董事长丙未经股东会同意就以公司的一副董事长丙未经股东会同意就以公司的一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处房产为某个体户的贷款提供担保,获得酬金一笔一笔D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副总经理丁得知某种货物价格将会上涨,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将公司库存的这种货物卖给自己的亲戚,以后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又替他将这批货物卖出,从中分得一部分利润参见第参见第149条第条第1款第款第(一一)、(三三)、(五五)项项(三三)责任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第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应的诉讼,第152条第第152条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150条规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监事有本法第监事有本法第150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练习】(1999年律考不定项)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乙公司为甲公司独资举办的子公司。1996年,甲公司出资70%、乙公司出资30%,投资创办丙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总经理王某兼任该公司的董事长。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问题:(1)设乙公司对外负债100余万元无力偿还,而该债务是在甲公司决策、指示下以乙公司的名义进行贸易造成的,甲公司对此债务的责任应如何判定?A 甲公司不承担责任B 甲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C 甲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D 甲公司应承担次要责任(2)设王某代表丙公司做出一项投资决策,结果导致丙公司损失50余万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A 由甲公司承担70%,乙公司承担30%B 由甲公司全部承担C 由王某个人承担D 由丙公司承担(3)设甲公司董事长李某以王某不懂经营为由,欲解除王某担任的丙公司董事长职务,而丙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均表示反对。李某遂派甲公司人员到丙公司宣布停止王某的职务,封存丙公司的全部会计账目及文档。对这些行为应如何认定?A 均系股东行使权利的正常行为B 均属违反公司法的行为C 宣布停止王某职务属正常行为,封存公司会计账目及文档属违法行为D 宣布停止王某职务属违法行为,封存公司会计账目及文档属正常行为(4)设甲公司持本公司关于解除王某董事长职务、任命张某为丙公司董事长的董事会决议,到工商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工商管理机关应如何处理?A 应按甲公司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B 应拒绝甲公司的申请C 应要求提供丙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决议D 可以按甲公司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拒绝其申请【案例】苏某是某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苏某是某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自任职以来自任职以来,忠实履行监事义务忠实履行监事义务.1994年年11月月,当苏某听说本公当苏某听说本公司经理王某要与朋友合伙办一个彩印厂司经理王某要与朋友合伙办一个彩印厂,并积极并积极筹备筹备,苏某就向王某指出他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苏某就向王某指出他不得经营与本公司同类性质的营业类性质的营业,但王某不理但王某不理.苏某便向董事会通报苏某便向董事会通报了这一情况了这一情况,王某才停止办厂王某才停止办厂.但此后但此后,王某一直王某一直对苏某不满对苏某不满,常向董事们说苏某滥用职权常向董事们说苏某滥用职权,对其工对其工作进行干涉作进行干涉.于是于是1994年年12月召开股东会时月召开股东会时,一些一些董事及王某说了苏某滥用职权董事及王某说了苏某滥用职权,妨碍他人工作等妨碍他人工作等问题问题.股东们听信了这些误导性的陈述股东们听信了这些误导性的陈述,作出决定作出决定罢免了苏某的监事职务罢免了苏某的监事职务,并停止其津贴的发放并停止其津贴的发放.苏苏某以自己是职工选出来的为由某以自己是职工选出来的为由,向法院起诉向法院起诉,要求要求确认股东会的决议无效。此案应如何处理?确认股东会的决议无效。此案应如何处理?【案例】A A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拟拟召召开开19991999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年年会会,审审议议批批准准董董事事会会报报告告、审审议议批批准准监监事事会会报报告告、审审议议批批准准年年度度财财务务预预算算方方案案、决决算算方方案案、审审议议批批准准公公司司的的利利润润分分配配方方案案。公公司司在在国国务务院院证证券券管管理理部部门门指指定定的的报报纸纸上上登登载载了了召召开开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年年会会的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通知。通知内容如下:【A A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关关于于召召开开19991999年年度度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年年会会的通知】的通知】兹兹定定于于19991999年年5 5月月1515日日在在公公司司本本部部办办公公楼楼二二层层会会议议室内召开室内召开1999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一一、凡凡持持有有本本公公司司股股份份5050万万股股以以上上的的股股东东可可向向本本公公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司索要本通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二二、持持有有本本公公司司股股份份不不足足5050万万股股的的股股东东,可可自自行行组组合合,每每5050万万股股选选出出一一名名代代表表,向向本本公公司司索索要要本本通通知知,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持通知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三三、持持有有本本公公司司股股份份不不足足5050万万股股的的股股东东,5 5月月1010日日前前不不自自行行组组合合产产生生代代表表的的,本本公公司司将将向向其其寄寄送送“通通讯表决票讯表决票”,由其通讯表决。,由其通讯表决。A 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9 1999年年5 5月月5 5日日(1 1)请请阅阅读读上上述述资资料料,并并回回答答:上上述述通通知有哪些违法之处?根据什么?知有哪些违法之处?根据什么?(2 2)请改写一份符合公司法要求的通知。)请改写一份符合公司法要求的通知。【参考答案参考答案】(1)有下列违法之处:有下列违法之处:通通知知发发出出时时间间违违反反公公司司法法。根根据据公公司司法法规规定定,召召开开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应应于于会会议议召召开开30日日(新新法法为为20日日)以前通知各股东。以前通知各股东。通通知知中中未未将将审审议议的的四四个个事事项项列列出出。根根据据公公司司法法规规定定,召召开开股股东东大大会会,应应将将审审议议事事项项通通知知各各股东。股东。通通知知中中一一、二二项项均均违违反反公公司司法法,剥剥夺夺了了部部分分股股东东表表决决权权。根根据据是是,违违反反股股东东平平等等原原则则,即即公公司司法法关关于于“股股东东出出席席大大会会,所所持持每每一一股股份份有有一表决权一表决权”的规定。的规定。通通知知的的第第三三项项,强强行行股股东东选选择择通通讯讯表表决决形形式式,剥剥夺夺了了股股东东的的质质询询权权。根根据据是是,违违反反了了公公司司法法关关于于股股东东“对对公公司司经经营营提提出出建建议议或或者者质质询询”的的规定。规定。通知由董事长署名,而不是署公司董事会。通知由董事长署名,而不是署公司董事会。违反了股东大会应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的规定。违反了股东大会应由有召集权的人召集的规定。根据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公根据是,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依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司法规定负责召集。(2)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A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兹兹定定于于1999年年5月月15日日在在公公司司本本部部办办公公楼楼二二层层会会议议室室召召开开199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特通知如下:一、一、审议事项:审议事项:(1)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2)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3)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二二、请请各各股股东东向向本本公公司司索索要要本本通通知知,并并持持本本通通知知参参加加股股东东大会会议。或者,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大会会议。或者,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三三、股股东东也也可可以以向向本本公公司司索索要要“通通讯讯表表决决票票”,于于1999年年5月月14日前将作出表示的通讯表决票寄送本公司董事会。日前将作出表示的通讯表决票寄送本公司董事会。A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 1999年年4 4月月1010日日本章重点回顾:股东会职权?董事会组成?董事会职权?监事会职权?任职资格?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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