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2023年-出口退免税指南.docx

    • 资源ID:94330889       资源大小:37.03KB        全文页数:4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2023年-出口退免税指南.docx

    出口企业办税指南苏州市国家税务局二OO九年四月5、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实行联网监管电子账册管理的企业, 需提供易关通系统打印的电子账册);6、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对跨期较长的加工贸易手册,可根据主管退税机关的要求进行分期核销。出口收汇核 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留存企业备查。五、退运税收已调整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生产企业货物出口未超过一年且已申报退税后,又发生退运的,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 开具退运税收已调整证明,据此前往海关办理退运手续。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的退运 货物,可凭报关单原件直接前往海关办理退运手续。(二)申请资料1、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2、退运提运单;3、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六、补办报关单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生产企业自货物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发生出口货物报关单遗失的,可向主管退 税机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2、运单或提货单及出口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相关查询信息打印件(注明出口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或出 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七、补办核销单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生产企业在发生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遗失后,应及时向主管退税机 关申请开具生产企业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二)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2、运单或提货单及出口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相关查询信息打印件(注明出口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或出 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八、代理未退税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生产企业(委托方)在发生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遗失后,应及时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 开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并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转交受托方,由其向主管税务 机关补办代理出口证明。(-)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代理出口证明)的报告;2、受托方主管国税机关已加盖“已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戳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 (出口退税专用联)和出口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九、延期批准证明开具(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生产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退税申报的,可自出口之日起90日内, 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可申请延期申报的情形包 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 税;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 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4、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 改的;5、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其他特殊情形。(二)申请资料1、企业填报的出口企业退税未申报备案明细表及相应电子数据;2、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或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相关查询信息打印件;3、情况说明。(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十、含金成份产品免税证明开具1、纳税申报:生产企业出口含金(包括黄金和铝金)成份产品的,应按规定在出口当 期做免税销售处理,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入成本科目,并应在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免税明 细录入,贸易性质选择“14来料加工"。生产企业在每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将上月出口的 含金成份产品,根据出口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或中国电子口岸信息,填写含金成份产 品暂免税申报表,报主管退税部门签章备案,并作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件(免 税金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7栏次“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售额”中反映),报送主 管征税部门。2、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暂免税业务相应的出口单证资料,向 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免税审核,申报要求与正常退税申报相同。生产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后, 须持出口退(免)税所规定的凭证按月向主管退税部门填报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 表(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企业,第二联交由退税部门)。2.2外贸企业单证办理一、进料加工手册登记(-)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如采取作价加工方式开展进料加工业务的,在其申请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时,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登记手续。(二)申请资料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2、加工贸易手册(进料加工)原件、复印件;3、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二、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采取作价加工方式从事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应在销售进口料件后,向主 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二)申请资料1、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2、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3、加工贸易手册原件及复印件;4、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5、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将 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证 明开具手续。三、来料加工手册登记与免税证明开具(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的外贸企业,在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手册登记手续的同时,申请开 具免税证明。受托加工企业必须是经海关批准并在加工贸易手册上列明的,否则不得办 理免税核销证明。(二)申请资料1、外贸企业来料加工手册登记备案申请表;2、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3、加工贸易手册(来料加工)原件、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四、来料加工免税核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自取得主管海关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可向主管退税机 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受托加工企业必须是经海关批准并在 加工贸易手册上列明的,否则不得办理免税核销证明。(二)申请资料1、外贸企业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2、海关已核销的加工贸易手册(来料加工)复印件;3、来料加工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复印件;4、出口发票原件;5、海关签发的证明手册核销的相关资料;6、受托企业开具的加工货物(工缴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7、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五、进货分批单开具(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在发生一笔进货分批出口的业务时,在进行相应的退税申报前,可向主管退 税机关申请开具出口退税进货发票分批申报单。(二)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退税进货发票分批申报单的报告;2、进货发票抵扣联原件(一笔进货分批出口的第一次业务发生时提供,必须已按规定 认证)或原进货分批单企业留存联原件(一笔进货第二次(含)以上出口时提供);3、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六、补办报关单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自货物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发生出口货物报关单遗失的,可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出口日期超过6个月的报关单不再 补办。(二)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的报告;2、运单或提货单及出口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相关查询信息打印件(注明出口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或出 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七、补办核销单证明开具(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在发生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遗失后,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二)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2、运单或提货单及出口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相关查询信息打印件(注明出口报关单号和核销单号)或出 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八、代理出口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须自报关出口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并及时转给委托出口企业。如因资料不齐等特殊原因,代理出口企业无法在60天内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的,代 理出口企业应在60天内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经有权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延期30天申请开具 代理出口证明。代理出口企业须在出口之日起210天内,向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提 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除外)。签发代理出口证明的税务机关,对代理出口企业未按 期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及出口收汇核销单审核有误的,一经发现应及时函告委托企业所在 地税务机关。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对该批货物按内销征税。(-)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报告;2、代理出口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及复印件;3、代理出口货物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原件(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 汇的除外)(若在申请办证时尚未取得,则可暂不提供);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原件;5、受托企业开具的外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6、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每年第一次办理时提供);7、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九、代理进口证明开具(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受托代理进料加工业务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 并及时转给委托进口企业。(二)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的报告;2、受托企业代理进口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3、进口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代理进口协议(合同)副本原件;5、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每年第一次办理时提供);6、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十、退运已补税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货物出口未超过一年且已申报退税后,又发生退运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开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出口企业尚未申报退税的退货物,可凭报关单原件直接 前往海关办理退运手续。(二)申请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的报告;2、退运提、运单;3、补税电子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正式申请时提供);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1、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 道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由 工作人员确认补税金额和入库级次。2、持经退税人员签注补税金额和入库级次的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 明的报告,到主管征税机关办税窗口申请开具补税电子缴款书,并在国税专户中存入应补 税的金额,以供扣款入库。3、持补税电子缴款书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申请资料,再到退税办税窗口正式办理证明 开具手续。十一、出口转内销证明开具(-)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要转内销的,需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二)申请资料1、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国外退运货物,应提供以下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报告;(2)内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企业留存联)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2、如转内销的出口货物是尚未申报退税的库存出口货物,且为部分转内销,应提供以 下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的报告;(2)内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原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口退税进货发票分 批单(企业留存联)原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十二、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开具第一部分出口退(免)税认定11.1 开业认定11.2 变更认定31.3 注销认定41.4 ”口岸电子执法系统”认证5第二部分 出口退(免)税单证办理62.1 生产企业单证办理62.2 外贸企业单证办理122.3 分出口退(免)税申报203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203.2 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233.3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253.4 特准退(免)税业务申报27第四部分 出口货物补征税343.5 分其他38(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 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的,自规定期限截止之日的次日起30天内,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 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二)申请资料1、原进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复印件;2、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申请表;3、出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十三、延期批准证明开具(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退税申报的,可自出口之日起90日内, 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可申请延期申报的情形包 括:1、因不可抗力致使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或申报退(免) 税;2、因采用集中报关等特殊报关方式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 证;3、其他因经营方式特殊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有关出口退(免)税单证;4、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 改的;5、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其他特殊情形。(二)申请资料1、企业填报的出口企业退税未申报备案明细表及相应电子数据;2、出口报关单复印件或口岸电子执法系统的相关查询信息打印件;3、情况说明。(三)办理程序在“擎天申报系统”中,正确录入申请数据,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并通过绿色通道 将电子数据报送给主管退税机关。发送成功后,持相关纸质申请资料,到退税办税窗口办理 证明开具手续。十四、含金成份产品免税证明开具1、纳税申报:外贸企业出口含金(包括黄金和伯金)成份产品的,应按规定在出口当 期做免税销售处理,并将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入成本科目。在每月的纳税申报期内,将上月 出口的含金成份产品,根据出口销售发票、出口报关单或中国电子口岸信息,填写含金 成份产品暂免税申报表,报主管退税部门签章备案,并作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 附件(免税金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次“免税货物销售额”中反映),报送主管 征税部门。2、退免税申报:外贸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收齐暂免税业务相应的出口单证资料,作 为单独批次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免税审核。外贸企业出口含金产品后,须持出口退(免) 税所规定的凭证按月向主管退税部门填报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申报表(一式二联,第 一联留存企业,第二联交由退税部门)。第三部分出口退(免)税申报3.1生产企业退(免)税申报一、生产企业征免税申报(-)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生产企业在货物出口(或视同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按纳税所属期向主管征收 机关进行免税申报。(二)申请资料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规定的附表;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及电子数据。内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 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核销证明,并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抵扣明细申报表 中的信息序号装订成册;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核审批表、生产企业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 销证明等;5、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征免税申报资料。(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征收机关报送纳税申报数据。二、生产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 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 止之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每月限报一次。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 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办法。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应视 同内销予以征税。A类出口企业,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除按照规定提供电子数据及申报表外, 免予提供纸质凭证,纸质凭证按电子申报顺序装订成册,存放企业备查。其他出口企业申报 时均需提供纸质资料,并应保证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对出口国别为中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规定视同出口货物可以办理退税的出口 货物,退税申报时序号一律从900001开始。(二)申请资料1、退税申报资料:(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3)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4)有进料加工业务的还应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申请表。(5)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出口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代理出口业务提供);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6)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7)对应的申报电子数据。2、单证备案资料: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 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相关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1)出口货物明细单;(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 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4)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 等。上述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 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单证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并将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 的申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3.2外贸企业退(免)税申报一、外贸企业退免税预申报(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在正式申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进行出口货物退 (免)税预申报。(二)申请资料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 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的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预申报数据。二、外贸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 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 主管退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每月可多次申报。外贸企业自营和委托代理出口的货物的退(免)税计算方法采用“免、退”税办法, 实行“单票对应法”计算方法。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应视 同内销予以征税。A类出口企业,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除按照规定提供电子数据及申报表外, 免予提供纸质凭证,纸质凭证按电子申报顺序装订成册,存放企业备查。其他出口企业申 报时均需提供纸质资料,并应保证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对出口国别为中国境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规定视同出口货物可以办理退税的出口 货物,退税申报时,关联号中顺序号一律从900001开始。(二)申请资料1、退税申报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3)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4)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5)出口货物退税原始凭证按关联号整理并装订成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出口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代理出口业务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消费税)。(6)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7)对应的申报电子数据。2、单证备案资料:外贸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 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相关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1)出口货物明细单;(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 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4)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上述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 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单证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正式申报数据,并将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 的申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33小规模纳税人出口免税申报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自货物报关 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 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进行退免税申报。每月申报一次。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代理出口货物,应在办理纳 税申报后的下个季度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 如无法按规定期限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的,可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有合理 理由的免税核销延期申报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可延期一个季度办理免税核销申报手续。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的退(免)税计算方法采用“免”税办法,其进 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应视 同内销予以征税。二、申请资料1、免税申报资料:(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申报表;(2)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出口发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协议(合同)(代理出口业务提供);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2、单证备案资料: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最迟应在申报出 口货物退(免)税后15天内,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相关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 查。(1)出口货物明细单;(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 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4)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上述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 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单证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5年。三、办理程序将申报表及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的申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3.4特准退(免)税业务申报一、加工区水、电、气的申报(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因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可按季向主管退税机关 申请退还所含的增值税。出口加工区耗用水、电、气生产企业比照外贸企业管理,实行电子申报。水、电、气 的商品代码按水(22019010)、电(27160000)、气(27112100),水、电、气的退税率均为 13%,如供应单位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退税率为征收率;“出口货物报关单”栏中输 入12个“9”,"收汇核销单”栏中输入9个“9”; “出口发票”栏输入自编号码,“出口 人民币金额”栏输入购进水电气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金额,“备注”栏中输入水电 气银行结算凭证号码。企业应保证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二)申请资料1、出口加工区内生产企业耗用水、电、气退税申报表;2、供水、供电、供气公司(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支付水、电、气费用的银行结算凭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印章);4、相应的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申报数据,并将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的申 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二、外轮及远洋供应的申报(-)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向外轮、远洋国轮销售货物而收取外汇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公司,自购买产品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退 税机关申请退税。比照外贸企业管理,实行电子中报。“出口货物报关单”栏中输入12个“9”,"收汇核 销单”栏中输入9个“9”; “出口发票”栏输入销售货物的外销发票号码,“备注”栏输 入外汇收入凭证号。企业应保证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第一部分出口退(免)税认定1.1开业认定一、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后、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含视 同自产产品,下同)、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应自办理备案登 记、签订代理出口协议之日起3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手续。对已经认定但暂不开展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可向主管征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不进行 报表鉴定以及退(免)税申报;待准备开展出口业务时,再向主管征收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请求恢复报表鉴定,进行退(免)税申报。二、申请资料1、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2份;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出口退税账户申请(由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印制);5、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及复 印件(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出口企业提供);6、主管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出口企业提供);7、商务部批准使用中国政府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出口的批文(援外出口 企业提供);8、委托出口协议(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提供);9、中标单位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中标企业提供);10、苏州大市范围内的迁移证明(园区迁入企业提供)。企业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下同)。三、办理程序到退税办税窗口领取出口企业退(免)税认定表和出口退税账户申请,按要求 填妥并盖章后,与所需资料一并交窗口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收回资料原件,并将经税务(二)申请资料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外贸企 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2、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2)退消费税的还应提供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3)外销发票。外销发票(或销货明细单)须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金额并 有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3、相应的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申报数据,并将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的申 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三、对外修理修配的申报(-)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 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退 税机关进行退税申报。生产企业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外贸企业承接国外修理 修配业务实行“免、退”税管理办法。承接国外修理修配业务分别按现行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申报规定进行数据录入,但 出口额应以实际取得的工缴费为准。企业应保证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申请资料1、外贸或生产企业申报表式: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 物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 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生 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2、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1)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外贸企业 提供);(2)开给外方的修理修配发票;(3)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4)与外方签定的修理修配合同。3、相应的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申报数据,并将纸质资料按主管机关的申 报要求装订后,报送到退税办税窗口。四、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申报(-)申请条件及时间要求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国外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或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 品、建筑材料,应由企业于中标货物支付验收后,商贸企业自购买产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的开票之日起90日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生产企业自货物销售的普通 发票或外销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向主管退税机关 申请退税。生产企业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商贸企业销售中标机电 产品的,实行“免、退”税管理办法。销售中标机电产品实行电子申报,分别按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申报要求进行数据录 入。“出口货物报关单”栏中输入12个“9”,"收汇核销单”栏中输入9个“9”; “出口 发票”栏输入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发票号码,“备注”栏中输入由招标单位所在地的国家税 务局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编号。企业应保证申报表数据与电子申报数据一致。(二)申请资料1、外贸或生产企业申报表式: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 货物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进货申报明细表、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 细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税明细申报表、 生产企业增值税纳税情况汇总表;2、装订成册的报表及原始凭证:(1)由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国内招标组织签发的中标证明(正本);(2)中标人与中国招标公司或其他招标组织签订的供货合同(协议);(3)招标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签发的中标证明通知书;(4)中标人按照标书规定及供货合同向用户发货的发货单;(5)销售中标机电产品的普通发票或外销发票;(6)中标货物的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专用税票(商贸企业提供);(7)国内企业中标再分包给国内生产企业供应的机电产品,还应提供与中标人签署的 分包合同(协议);(8)中标机电产品用户收货清单。3、相应的电子数据。(三)办理程序通过“绿色通道”向主管退税机关报送退税申报数

    注意事项

    本文(2023年-出口退免税指南.docx)为本站会员(太**)主动上传,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得利文库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得利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8 |  经营许可证:黑B2-20190332号 |   黑公网安备:91230400333293403D

    © 2020-2023 www.deliwenku.com 得利文库. All Rights Reserved 黑龙江转换宝科技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电话:0468-3380021 邮箱:hgswwxb@163.com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