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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金融类合同金融类合同4篇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金融类合同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金融类合同 篇1订立合同各合伙人:姓名_,性别_,年龄_,住址_。(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_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1.合伙人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_月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
2、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1.盈余分配,以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为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需承认本合同;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2.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退伙需提前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
3、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1.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支付合伙债务;_。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第八条禁止行为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4、。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第十三条其它;_;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合伙人:_
5、(盖章);_年_月_日;全程融资合作协-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第十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
6、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它_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各存一份。合伙人:_(盖章)_年_月_日全程融资合作协议合同编号:_甲方:_乙方:_鉴于甲方正在就_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进行(股权/债权)融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全程融资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全程融资。第二条甲方对项目融资的最低要求和承诺:1.融资额度:_万元。2.融资期限:_年3.投资方可控股(是/否),可占股权比例_%。4.若是固定回报(或贷款)融资方式,甲方愿意支付的年回报利率_%。5.甲方承诺并保证可用自己或他人的如下资
7、产或权证对本次融资做抵押或质押。(1)_。(2)_。(3)_。6.按照甲方公司章程的规定,甲方应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就融资一事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并给予现法人代表以相应授权,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正本应交乙方一份留存。股东会或董事会应在正式投资(融资或合作)协议签订后三日内批准该项协议。若甲方法人代表不能亲自负责与项目融资相关的事宜,请公司给有关人员授权,明确授权范围,发给授权委托书,以方便该人士的谈判和有关活动。该授权书正本给予乙方一份留存。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投资商沟通和谈判;2.乙方有权按双方协议约定收取顾问服务报酬;3.原则上,乙方不能逾越甲方的要求,若
8、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与甲方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乙方不能擅作主张,应书面征求甲方意见,待甲方正式回复(传真或正式文本)后,乙方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4.乙方的主要工作:(1)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小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2)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3)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4)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5)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6)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7)组织重点投资商到项目方实地考察;(8)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9)负责起草相关的投资协议(草案),公司章程(草案),股东会决议(草案),董事会决议
9、(草案)。(10)协助甲方安排签约仪式。(11)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5.乙方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书面向甲方进行汇报。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获得按协议约定的相应高质量服务;(2)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乙方应如实详细回答。(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本协议附件事项,不得隐瞒或虚报;(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熟练准备有关针对投资者的提问,不得有误;(5)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2日内作出书面正式回复;(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投资者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7)甲方应友好、周到地接待重点投资商的考察事宜,可按乙方的指示决定是否要求当地政府
10、部门有关领导参加接见事宜。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正当考察费用(包括乙方陪同投资商的差旅费,若投资商要求承担其来回的正当交通费,甲方也不应拒绝)。(8)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第五条协议期限: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协议之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因甲方原因导致时间的耽误则相应期限顺延。若在时间到期后,融资工作已进入实质性关键阶段,则经甲方同意,期限可延长,具体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第六条费用支付1.该项融资服务费用总额按实际融资额的_%,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支付方式:(1)首付定金,在双方签订全程融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后2日内,甲方支付_元前期融资服务费定金。(2)在首笔融资资金到达有
11、关帐户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首付定金后的其余款项。2.甲方按乙方要求将费用划至乙方指定帐户:帐户名:_,帐户号:_。第七条双方承诺(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第八条违约条款(1)若乙方收了费用后,无故不履行融资相关义务,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已经支付金额的双倍返还违约金。(2)若在协议期限内,融资没有成功,甲方也提出终止协议,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退回已支付定金的50%,协议终止。因甲方原因造成融资工作合理推迟,则协议期限应相应顺延。
12、若甲方要求推迟的时间过长,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3)若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则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并要求甲方支付首付定金两倍的违约金。(4)若因甲方原因导致融资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投资商资金不能到位,如甲方破产清算;因种种原因甲方中途放弃本协议(如其它资金到位,被收购等)等,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若甲方拒绝继续履行,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首付定金两倍的违约金,同时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在投资商领域失信于人的信誉损失等)。(5)若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
13、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罚金。第九条甲方和乙方的选择权在签约后的一个月时间内:(1)甲方的选择权:甲方可以终止本协议,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不能再要回,乙方也不能要求甲方赔偿因合同终止导致的前期投入等相关损失。本协议提前终止。(2)乙方的选择权:若乙方通过一定时间的工作后,发现感兴趣的投资商较少,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并书面通知甲方,但乙方应全部退回甲方已经支付的定金,甲方亦不应向乙方索赔。本协议提前终止。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
14、签字生效,若距离较远,也可传真签字,但需附上签字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热照传真件。第十二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程之日起生效。甲方:_(公章)乙方:_(公章)代表:_(签字)代表:_(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经典金融类合同范文3双方同意相互协助履行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职责,加强金融领域广泛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一)金融监督管理双方同意由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就两岸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分别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确保对互设机构实施有效监管。双方银行业、证券及期货业、保险业等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得依行业惯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体安排。(二)货币管理双方同意先由商业银行等适当机构,通过适当方
15、式办理现钞兑换、供应及回流业务,并在现钞防伪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三)其他合作事项双方同意就两岸金融机构准入及开展业务等事宜进行磋商。双方同意鼓励两岸金融机构增进合作,创造条件,共同加强对双方企业金融服务。交换资讯双方同意为维护金融稳定,相互提供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资讯。对于可能影响金融机构健全经营或金融市场安定的重大事项,双方尽速提供。提供资讯的方式与范围由双方商定。保密义务双方同意对于所获资讯,仅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目的使用,并遵守保密要求。有关第三方请求提供资讯之处理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互设机构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由
16、两岸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考量互惠原则、市场特性及竞争秩序,尽快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有关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资格条件以及在对方经营业务的范围,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双方同意对于金融机构赴对方设立机构或参股的申请,相互征求意见。检查方式双方同意依行业惯例与特性,采取多种方式对互设金融机构实施检查。检查方式由双方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商定。业务交流双方同意通过人员互访、培训、技术合作及会议等方式,加强金融监督管理与货币管理合作。文书格式双方资讯交换、征询意见等业务联系,使用双方商定的文书格式。联系主体(一)本协议议定事项,由双方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货币管理机构指定的联络人相互联系实施
17、。必要时,经双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单位进行联系。(二)本协议其他相关事宜,由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联系。协议履行及变更双方应遵守协议。协议变更,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协议所生争议,双方应尽速协商解决。十一、未尽事宜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得以适当方式另行商定。十二、签署生效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关准备后生效,最迟不超过六十日。本协议于四月二十六日签署,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金融类合同 篇2目录)总则)资本)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董事会)经营
18、管理机构)业务)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技术训练)确立银行设施)利润)财务会计与审计)税务)保险)银行职员)审批及注册)合同有效期)终止与清算)不可抗力)保密及其他)调解和仲裁)合同文字)法定通讯地址)附加条款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订约四方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19、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银行名称:中文:银行英文:银行地址:第三条 组织形式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第四条 银行宗旨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特区的建设服务。第五条 适用法律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
20、机构的管理和监督。第二章 资本第六条 资本构成银行的注册资本为元。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甲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丙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现金投资。丁方占百分之,出资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以现金元投资;()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和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以上()()两项合计共为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还少补。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和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
21、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帐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该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和自行负责。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廿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元。第七条 资本提供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三十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
22、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三十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长三十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第八条 出资凭证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年、月、日,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年、月、日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年、月、日。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出资额后,银行将增发出资证明书。第三章 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第九条 出资额转让订约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转让、抵押其
23、部分或全部出资额须经订约其他三方同意,并经审批机构核准。订约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应先以书面通知其他三方说明承让人名称及转让条件,订约其他三方有优先购买权。且其转让条件应与向第三者转让的条件相同。如订约其他三方无意买入,出让的订约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转让条件,向指定第三者进行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十条 注册资本更改如注册资本需要变更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董事会第十一条 董事会组成订约四方同意在银行成立时组成董事会,董事会由十人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长由中方委派,副董
24、事长两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任。第十二条 董事会权力董事会是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银行的一切重大问题。其具体职权范围在银行章程中规定。第十三条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会议应根据平等互利、友好协商及互相谅解的原则进行,对有关订约四方权益的下列重大问题,均应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投票表决,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银行章程的修改。批准上一年度的年报,审核损益表及资产负债表。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信贷额。超过董事会规定的任何购买或出售银行固定资产额。银行政策、目标的修改。其他人拟投资于银行,银行拟投资于其他人。银行拟与其他人进行合并。订约任何一方拟在银行增资
25、或出售、转让、抵押其在银行部分或全部出资额。年度业务计划的重大修改。从银行利润中按比例提取准备金、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银行每年分配给订约四方的红利。银行与工会间的劳工合约及职员总人数的制订。银行清算及合同终止。副总经理以上高级职员的聘请和解聘等其他事项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代理人以过半数通过作出决议。第十四条 董事会召开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在订约任何一方请求下,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特别会议。董事会会议在设于的总行召开,或在会议通知书内指定的其他地点召开。第十五条 常务董事会组成董事会设常务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两名董事组成,在董事会休会期间,除第十三条第、和项外可由常务董事
26、会代行董事会职权。由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务董事召集常务董事会会议。常务董事会的决议不得与董事会决议相抵触。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十六条 银行行政管理体制银行的行政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总经理负责制。第十七条 总裁、执行副总裁银行设总裁一人,执行副总裁一人,是银行的主要行政负责人。贯彻执行董事会和常务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负责协调、监督银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属机构的业务活动,研究国际金融市场信息,开拓银行业务。总裁、执行副总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任期均为三年,可以连任。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银行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协助总经理工作。总经理、副总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荐,
27、由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各项决议,负责向董事会和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并组织领导银行在国内办理的日常业务工作。根据上述任务,总经理有权处理下列事务:代表银行对外接洽业务。谈判及签署文件。委托及解雇非董事会委托的职员,并决定其报酬和福利。起草银行业务条例报经董事会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起草年度业务计划及董事会要求的其他计划,将上述计划报经董事会审批后监督该计划的贯彻执行。向董事会报告银行业务进度,提出银行行政管理及业务改进的建议。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职工人数,薪给等级及提升标准和制度。提高银行职员业务及管理水平,制订银行职员训练计划,监督由董事会批准的训练计划的执行。运用董
28、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和权力。第六章 业务第十九条 业务范围银行经营下列业务:(一)本、外币放款和本、外币票据贴现;(二)本、外币投资业务;(三)外币和外币票据兑换;(四)股票、证券的买卖和发行;(五)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六)信托、保管箱业务;(七)本、外币担保业务;(八)出口贸易结算和押汇;(九)国外和香港、澳门地区汇入汇款和外汇托收;(十)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汇出汇款及进口贸易结算和押汇;(十一)办理国外、香港、澳门地区的外汇存款和外汇放款;(十二)侨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企业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外国人、华侨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币存款和透支;(十
29、三)其他经申请批准的业务。第七章 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第二十条 分支和附属机构的成立银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可在国内外设立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银行同其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之间可以相互调剂使用资金。第二十一条 现有附属机构现有和成为银行在的子公司,改名为。该两子公司分别在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当地的法律分别成立董事会,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数的董事组成;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荐,由各董事会聘请和解聘。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向董事会和银行的总裁、执行副总裁报告。银行对上述两子公司是投资控股关系,该两子公司各自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税收和提留准备金
30、后,所余纯利应交给银行;如发生亏损,则分别由其在实收资本的有限责任范围内自行处理。第八章 技术训练第二十二条 技术训练银行将调派和的经理级职员协助银行开展业务并为银行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培训职工。银行行政及财务高级职员将安排在和的训练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进行训练。关于上述人事训练的安排将由银行董事会视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及和的条件而作出适当的决定。第九章 确立银行设施第二十三条 银行设施为了顺利执行董事会订定的业务方针,逐步提高银行本身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具有国际水平的银行及咨询服务,订约四方应协助银行安排需用的楼宇设备及提供其他便利。第十章 利润第二十四条 利润分配订约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资比例分享银
31、行利润,分担银行的风险及亏损。第二十五条 准备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银行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令缴交税款后,经董事会决定将税后利润至少提取百分之拨作准备金,并按董事会决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其利润余额如董事会决定进行分配,应按订约四方前一年会计年度终结时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所提取的准备金可按照第六条规定再行投资于银行,而增加出资额。第二十六条 利润汇出银行所有红利按订约四方的投资比例进行分红,由银行分别汇给订约四方的帐户。当利润分配给丁方时,银行将丁方名下分配到红利用币在交税款后电汇给丁方指定银行及帐户。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第二十七条 财务会议制度银行
32、内部会计制度及固定资产折旧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银行的具体情况加以制订,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银行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银行一切凭证、帐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必要时可用英文书写。第二十八条 货币单位银行记帐本位币为币,除编制币的会计报表外,还应另编折合人民币的会计报表。人民币与币之间的兑换率应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当日牌价(买卖中间价)折算。第二十九条 审计与报表银行的帐目将随时公开以供订约四方及内部会计师查阅。银行将对订约四方提供未经审核的每月财务报表。会计帐册年报经订约四方同意,可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及证明。
33、银行将免费向订约四方提交每月财务报表及会计年报,包括经审核的年度损益报表及资产负债表。第三十条 银行审计师董事会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一家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银行审计师,依法审核银行一切财务收支及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第三十一条 会计年度银行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十二章 税务第三十二条 税款银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任何免税或减税亦按照有关法令、条例的规定进行。第三十三条 进口物资、设备银行进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资、设备、装饰用品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免交进口关税和工商统一税。第三十四条 减税、免税及退税银
34、行将努力争取享受经济特区的免税或减税优惠待遇。中方将协助银行在适用法律许可下,向有关当局申请减免税或办理退税手续。第十三章 保险第三十五条 保险及付款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保险,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保险公司或经董事会批准的其他具有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一切保险应向具有资格的并经董事会批准的保险公司投保。至于银行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附属机构的一切保险投保事宜,则由各附属机构的董事会各自批准。付给人民保险公司或由人民保险公司偿付款项将按有关保险合约条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付。第十四章 银行职员第三十六条 银行职员雇佣银行职员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工资、福利、
35、奖惩、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办理。第十五章 审批及注册第三十七条 审批、生效日期银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订约四方签署后,经丁方的股东大会和中方各董事会通过,按照条例规定的报批手续,向审批机构申请批准。本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构批准,发出批准证书后方能生效,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对订约四方均发生法律约束。第三十八条 注册、成立日期订约四方收到审批机构发给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银行登记手续及领取营业执照,银行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银行的成立日期。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第三十九条 合同有效
36、期合同有效期将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而告终止。第十七章 终止与清算第四十条 终止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合同可告终止:(一)银行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二)订约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致使银行无法继续经营。(三)因第四十二条不可抗力影响,遭受严重损失,银行无法继续经营。(四)银行未达到其经营目的,同时又无发展前途。订约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况请求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召开特别会议考虑结束事宜,如获得一致通过,银行将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申请解散。第四十一条 清算当合同终止时,董事会将负责银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项未完成前,董事会不能解散。按合资法和条例清理帐目及划分资产。
37、董事会将提出清算原则和手续,并任命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按照一般原则,清算过程将包括收回银行债权,支付银行债务及按照订约每一方投资比例拨还其名下投资及划分剩余资产。清算委员会的报告经董事会批准,董事会将报告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况:战争、火灾、水灾、地震、暴风雨、海啸,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项。若订约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规定执行某职责时,应尽速备同有关不可抗力证据向其他三方报告。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订约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减轻或免除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并在最短时间内恢
38、复执行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职责。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第四十三条 保密有关银行的业务资料,技术记录、财务情况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订约四方需向政府有关机关呈交的报告除外),除非该资料先前已向公众公开。第四十四条 中方和丁方相互协助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区和中国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协助事项,丁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政府法令规定所需要的各项执照、许可证、签证和认可书等,中方将予以协助;丁方为获得中国有关法令规定享有的各项利益,中方亦将予以协助。第二十章 调解和仲裁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内部调解订约四方如发生任何争议时,该争议事件应先通过董事会本着友好合作、互相谅解的精神协商解决。第四十六条 仲裁订约各方如
39、在解释或履行银行合同、章程中发生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过协商无效,则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或仲裁,按该会的程序规则进行。如交该仲裁委员会后三十天内尚未获得解决,则订约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事件提交仲裁处按照联合国一九七六年国际贸易法或以后条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处将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将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将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两位仲裁人,联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内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两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内联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关仲裁人的任命将由裁判处作出。仲裁人将考虑四方订约人在合同中的意向,
40、亦可用国际上接纳的一般法则,作出裁决。裁判过程将用中英文作为正式文字。所有听证资料,索赔或辩扩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关理由等,将以中英文书写。本条规定下的仲裁裁决将为最后的裁决,对订约四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解决争议期间,除争议事项外,银行订约各方应继续履行银行合同、章程所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第四十七条 合同文字合同用中英文书写。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八条 通知书订约四方书信往来,董事会通知书与文件,财务会计通知书与报告等应按订约四方在第四十九条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挂号航邮、电报或电传投递。如某方地址更改时,就用书面通知其他三方。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讯地址第四十九条 法定地
41、址订约四方法定地址如下: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第二十三章 附加条款第五十条 修改合同的任何修改须经董事会决定后,呈交审批机关批准,方为有效。第五十一条 前写合约及照会本合同经审批机构批准正式生效后,订约四方所有的前口头和书面的协议或照会等,如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金融类合同 篇3目录)总 则)经营目的和业务范围)出 资)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董事及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劳动管理)税务、财务、会计、审计)利润分配)合资期限、解散及清算)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合资经营合同、(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企业法)及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国共同出资建立合资企业,特签订如下合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如下: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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