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2年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削减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22-2022 年) 广西 2022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安排柳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222022 年)柳州市 2022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安排等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到 2022 年,全面淘汰市、县城市建成区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结合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管控要求,通过实施关停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
2、源替代、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对我市 1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燃煤锅炉分类治理。市、县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对 10 蒸吨/小时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旧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着运用。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电 2022227 号)要求,提升锅炉产品、在用锅炉节能环保水平,
3、加强锅炉节能环保监管,推广高效锅炉,推动锅炉节能改造。各县(区)、新区对柳州市 2022 年燃煤锅炉设备信息列表(见附表 1)中的燃煤锅炉开展排查,对锅炉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制定安排,分阶段、分类别实施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治的,由辖区人民政府或管委会下达关停确定,实施关停;对安排拆除的 1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设施予以拆除,并做好拆除后续的管理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二)严格燃煤锅炉准入。严格限制燃煤锅炉项目审批及日常监督,市、县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 35
4、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大力推动集中供热。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实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现有多台未达到淘汰要求的燃煤小锅炉的,可根据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部门: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高污染燃料
5、禁燃区管理。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柳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柳政规202222 号)要求,开展禁燃区高污染燃料排查,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重点限制区内 2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须全部完成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推动一般限制区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和清洁能源替代,2022 年底前全部完成。 (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五)加快自然气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宜管则管、宜罐则罐、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推动各县(区)通自然气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过程,加快自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全市自然气利用水平。加
6、快新能源项目并网投产,重点加快推动存量项目建设。成熟的工业园区或企业集中地区有条件通自然气的,应实行相应措施支持自然气管道建设和供气。 (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排查阶段(2022 年 6 月 1 日 7 月 31 日)。 各县(区)、新区依据柳州市 2022 年燃煤锅炉设备信息列表(见附表 1)中的燃煤锅炉信息进行排查、核对,查 清辖区内的燃煤小锅炉的数量、规模、型号、燃料种类、联系方式等状况,并在附表中辖区锅炉信息基础上查缺补漏。制定辖区整治安排,对辖区燃煤锅炉逐一登记,建立管理台账,分类
7、提出整治要求。 (二)淘汰整治阶段(2022 年 8 月 1 日 10 月 31 日)。 1 对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各县(区)、新区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淘汰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对不符合规定的燃煤锅炉,由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组织力气依法拆除或要求企业改造,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重点限制区内的燃煤锅炉须强制淘汰。在拆除改造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要全力协作,现场服务,刚好解决拆除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严格依据淘汰安排时间节点做好辖区企业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2对 1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实施整治。结合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8、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各单位对燃煤锅炉改造的各项激励政策,各县(区)、新区通过激励企业运用高效节能环保锅炉、锅炉进行节能环保改造、运用清洁能源等手段,完成锅炉整治,实现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对未能按安排进行改造的,各级生态环境监察部门要组织监测力气对企业进行监督性监测,发觉超标、偷排漏排废气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处置。 3.对餐饮服务业等燃煤实施整治。依据柳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要求,各城区排查辖区餐饮服务等行业的燃煤 运用状况,支持、引导禁燃区内单位和个人运用清洁能源。 (三)中期考核阶段(2022 年 11 月 1 日 2022 年 12 月31 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结合年
9、度环境爱护目标责任考核、中心环境爱护督察回头看反馈看法整改工作现场考核及年度绩效考核等,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核验。对未能完成2022 年整治任务的,将按比例进行扣分。2022 年底,各县(区)、新区需累计完成辖区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总任务的 73%,累计完成辖区 10 蒸吨/小时以上各类燃煤锅炉整治总任务的 73%。 (四)强化巩固阶段(2022 年 1 月 1 日 2022 年 6 月30 日)。各县(区)、新区组织力气对辖区燃煤锅炉再次进行梳理,对台账中遗留的整治未完成、久拖未处置的整治问题,要拿出整治安排表,实行措施确保安排时间节点
10、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 (五)终期考核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 12 月 31 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完成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终期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燃煤锅炉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比照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结合辖区实际,依据本方案分解落实年度 任务,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辖区内燃煤锅炉的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引导。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
11、管局等部门要加强政策宣扬,监督企业做好燃煤工业锅炉淘汰改造、自然气管道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支持企业主动争取淘汰落后产能、技改补贴及环保专项等项目资金,帮助企业降低淘汰改造成本,减轻企业经营负担,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燃煤锅炉整治任务的跟踪检查,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刚好实行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整治。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抽查、巡查、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督导,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各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每月 25 日前将当月燃煤锅炉整治项目进展状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见附表 2)。 (四)强化责任落实。将燃煤锅炉淘汰目标任务完成状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对拖延推诿、措施棚架、落实不力、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部门及单位,依法依规依纪进行通报及追责。 附表:1柳州市燃煤锅炉设备信息列表 2柳州市燃煤锅炉整治项目进展状况表 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