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映日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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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稿) 项 目 名 称 : 湖 南 长 沙 映 日1 1 0 k V输 变 电 工 程 建设单位 (盖章) : 湖 南 麓 新 智 慧 能 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日 期 : 二二二年四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修改索引 序号 专家意见 修改内容 页码 1 核实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已核实项目环境保护目标 P36 2 根据项目特点进行环境风险分析,细化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 已对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细化风险防范措施;明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及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应满足的要求 P35、P40 3 核
2、实变电站运营期人员数量,生活污水产生量及处理方式 已核实变电站运营期人员数量,生活污水产生量及处理方式 P26、P27 4 细化环保投资一览表 已细化各项环保投资 P44 5 落实与会专家和代表提出的其他意见。 细化了项目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HJ 1113-2020)的相符性分析;补充了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补充了变电站场平时对植被处置的要求;补充了龙王港水体功能及执行标准;论证了事故油池容量是否满足相应要求;补充了对声环境保护的要求;补充了相关附件 P6、P10、P11、P15、P35、P39、P67、P75、P92 目录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
3、建设内容二、建设内容 7 三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3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20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7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查清单 45 七、结论七、结论 48 八、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八、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49 九、附图九、附图 55 附图 1:湖南长沙映日 110kV 输变电工程地理位置图 55 附图 2:湖南长沙映日 110kV 变电站平面布置图 56 附图 3:湖南长沙映日 110kV 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示意图 57 附图 4 湖南长沙映日
4、 110kV 变电站监测布点图 58 附图 5:秀峰映日变 110kV 线路工程监测布点图 59 附图 6:石雷映日变 110kV 线路工程监测布点图 61 附图 7:本工程与长沙市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相对位置关系图 64 附图 8:本工程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东南片区 110kV 变电站规划相对位置关系图 65 十、附件十、附件 66 附件 1:湖南长沙映日 110kV 输变电工程环评委托书 66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名称 湖南长沙映日 110kV 输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项目代码 2111-430104-04-01-873984 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鑫 联系
5、方式联系方式 15874869141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 地地理坐标理坐标 1、映日 110kV 变电站站址:1125242.28,281027.41; 2、线路: (1)秀峰变映日变 110kV 线路工程: 起点(1125341.13,281156.04) ; 终点(1125242.28,281027.41) 。 (2)石雷变映日变 110kV 线路工程: 起点(112507.86,281111.57) ; 终点(1125242.28,281027.41) 。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161 输变电工程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m2)/长度长度(km) 变电
6、站占地:5380 线路长度: 秀峰映日变线路路径长6.7 石雷映日变线路路径长6.4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 部门 (选填)备案) 部门 (选填)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备案)文号(选填) 湘新发改投202219 号 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 10376 环保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131 环保投资占比环保投资占比(%) 1.26 施工工期施工工期
7、6 个月 是否开工建是否开工建设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附录B要求,设置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 规划情况规划情况 长沙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评价情况 无 2 规划及规划及规划环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影响评价符合性符合性分析分析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关于加快梅溪湖(二期)东南片区变电站建设工作的函 :根据长沙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 、梅溪湖国际新城 (二期) 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范围内
8、共布置东方红(位于片区东北部) 、石雷(位于片区西北部) 、 坪山 (位于片区西南部) 、 映日 (位于片区东南部) 等 4 座 110kV变电站,并均已纳入长沙高新区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区域。因此,本工程符合长沙市电力设施专项规划(2019-2035) 、 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东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其他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本项目与长沙市与长沙市“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的相符性分析 长沙市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长政发202015 号) ,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9、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简称“三线一单”)提出了生态环境管控意见。 本工程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 望城区雷锋街道, 根据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本项目 涉 及 的 管 控 单 元 为 岳 麓 区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单 元 编 码 :ZH43010420001,涉及乡镇/街道:望月湖街道/岳麓街道/桔子洲街道/西湖街道/银盆岭街道/观沙岭街道/望城坡街道/咸嘉湖街道/望岳街道/梅溪湖街道/麓谷街道/东方红街道/天顶街道/学士街道/洋湖街道/含浦街道(部分)) ,望城区优先保护单元(单元编码:ZH43011220002,涉及乡镇/街道:白马
10、街道/雷锋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 。 具体管控单元及管控要求详见表 1-1。 表表 1-1 本项目与本项目与“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见意见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分析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一、与一、与岳麓岳麓区区 ZH43010420001 管控单元管控单元相相符性符性 1、空间布局约束 1.1 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执行 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 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1.2 禁止在湘江于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1.3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执行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
11、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定。 1.4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违反规划设立开发区、度假区;修建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工程项目;本工程为输变电工程,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本工程距湘江最 近 距 离 约6km。 3 破坏岳麓山、凤凰山、天马山、牛形山、桃花岭、寨子岭、金牛岭、石佳岭、扇子山等山岭的地形地貌;填塞或者污染桃子湖、威嘉湖、后湖、顺塘水库。核心区还禁止: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构)筑物; 开设经营性餐馆(从核心景区外提供成品、半成品的快餐厅除外)。 2、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大气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执行
12、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长政发20185 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等 5 部门联合印发长沙市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暂行办法(长环联20196 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发20186 号)及 12 个专项方案、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 (长政发20207 号)、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7 年)关于加强长沙市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建设的通知(长蓝天办201917 号)相关规定。 2.2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内禁止:开山、采石、采矿、取土、烧窑、 葬坟和修墓等活动; 核心景区内禁止
13、在非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废弃物或者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储存有毒、易燃、易爆物品。 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涉及以上管控要求。 二、与二、与望城望城区区 ZH43011220002 管控单元相符性管控单元相符性 1、空间布局约束 1.1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岳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执行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涉及。 2、污染物排放管控 2.1 大气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执行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防治大气污染的通告(长政发20185 号)、长沙市生态环境局等 5 部门联合印发长沙市新设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污染防控暂行
14、办法(长环联20196 号)、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长发20186 号)及 12 个专项方案、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 (长政发20207 号)、长沙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202027 年)关于加强长沙市重点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控建设的通知(长蓝天办201917 号)相关规定。 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非餐饮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不涉及以上管控要求。 三、与三、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ZH43010520003 管控单元相符性管控单元相符性 1、空间布局约束 麓谷片区(岳麓山高科技园): (1.1)岳麓山科技园(
15、麓谷):严禁化工、冶炼、造纸本项目不涉及以上约束条件。 4 等高能耗、高水耗的重污染型企业入园。 (1.2)信息产业园:电子信息产品企业限定为装配型企业, 光伏产业限定为光伏电池组件企业, 严格限制电子元件制造企业入园,不 得引进单晶硅、多晶硅等原材料制造企业。 (1.3)“麓谷新区”:禁止引进排水涉重金属企业,限制引进三类工业、原药生产项目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 隆平高科技园: (1.4)禁止引入建设排放“三致”物质、恶臭气体、重金属及放射性污染的项目。禁止冶炼、化工、造纸、印染、屠宰、电镀、农药、 制革、炼油、大型机械制造等废水、废气、 噪声排放量大等污染企业或行业进入园区; 禁止引进
16、带喷涂的机加工项目。 2、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废水: (2.1.1) 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各片区排水管网建设, 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进入区内市政污水管网, 同生活污水一起按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分别排入相应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快雷锋河流域污水收集管网建设, 加快区域内雷锋河流域截污和肖河入河排口整治。 (2.1.2)麓谷片区(岳麓山高科技园):岳麓山科技产业园 (麓谷) 区域排水进岳麓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汇入湘江下游;麓谷二、三期和“麓谷新区”已开发区域岳麓大道南部, 以及信息产业园已开发区域东南部污水进入雷锋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湿地,再进入龙王港;“麓谷新区”已开发区域岳麓大道北部和
17、信息产业园已开发区域西北部污水进入望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沩水。 区内雨水采用就近排放的原则,流经支管后就近排至雷锋河、肖河、龙王港,最终经龙王港汇入湘江。 (2.1.3)隆平高科技园:隆平园已建成的一、二期污水进入长善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 总部工业园(未建成区) 污水进入花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浏阳河。 (2.2)废气: (2.2.1)全面推进涉 VOCs 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对汽修行业、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进行综合治理, 推进油性漆改水性漆工作, 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 改进生产工艺、 加强日常环境管理, 减少无组织废气排
18、放, 废气应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标准达标排放。 (2.2.2)强化特护期污染管控,落实机动车分流、限行等措施;制定特护期工作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下需停产、 限产的企业清单和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至各产排污环节。 (2.2.3) 建设大气污染防控综合平台, 实施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 重点企业要结合“一厂一策”成果, 按规定对VOCs 排口进行整合,在 5 万 m3/h 以上风量(或 VOCs 污染物本工程变电站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站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变电站运营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少量生活垃圾运至附近垃圾站统一处理;危险废物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19、5 排放量在 2.5 kg/h 以上)的单个排气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对大气污染物和企业特征污染物开展实时监控, 并与在线监控国家平台或园区综合平台联网,实现随时调取、展示、超标报警等功能。 (2.2.4)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 削减氮氧化物浓度, 要求园区内新建和整体更换后的燃气锅炉(设施)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30 mg/m ;在用的锅炉(设施)经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 50 mg/m 以下。 (2.2.5) 园区内无机化学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2.3)固废:做好原料工业
20、固废、生产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 提高综合利用率; 规范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对工业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本工程为输变电项目,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工程,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空间布局约束要求;项目运行期无废水、废气、固废排放,符合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管控要求。 因此,本项目符合长沙市“三线一单”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详见表 1-2。 表表 1-2
21、 本项目本项目“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 内容 符合性分析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主城区内,不涉及生态红线保护区。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周边大气及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垃圾等污染物经过采取合理可行的环保措施后,均可做到合理处置。营运期间无废气等产生,生活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声、固废、电磁、生态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期间对周边的影响较小,符合项目当地的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电资源和水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
22、总量较少,不涉及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资源利用上线。 准入清单 本项目属于国家重要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本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四条“电力”中的“电网改造与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重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关于发布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 6 清单指南(试行)的通知和湖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 (试行)负面清单内项目。 本项目选线不处于生态红线范围内,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不涉及长沙市望城区、岳麓区资源利用上限,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 2、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
23、求 (HJ 1113-2020)的相符)的相符性分析性分析 本工程在选址选线阶段取得了所涉地区地方政府等部门的原则同意意见,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及长沙市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本工程按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设计,变电站站址采取占地面积小的全户内布局,避免了工程建设对周围居民电磁环境、声环境影响,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变电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变电站设置了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本工程配套线路采用电缆敷设,减少了环境影响。本报告依照相关标准对施工期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提出了防护措施,并对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了具体要
24、求。 综上,本工程满足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关要求。 3、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 (与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 (2013 年年 3 月月 1日起施行)的相符性分析日起施行)的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不涉及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 4、与地区规划相符性分析与地区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工程在选址、选线阶段,根据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 中关于选址选线的相关要求,充分征求所涉地区地方政府及规划等部门的意见, 不影响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已取得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与工程沿线区域的相关规
25、划不冲突。 7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本工程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区。站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映日路与梅溪湖路西延线(泉水路)交汇处东北角,电缆位于岳麓区梅溪湖街道、望城区雷锋街道,本工程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组成及规模 2.1 项目组成项目组成 本工程基本组成情况见表 2-1。 表表 2-1 湖南长沙湖南长沙映日映日 110kV110kV 输变电工程项目组成输变电工程项目组成一览表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建设规模 主主体体工工程程 1 变电站变电站 映日映日 110kV 变电站变电站 1.1 主变 户内布置,本期:263MVA,远景:363MVA 1.2 配电装置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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