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共9页).doc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共9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共9页).doc(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通知建标199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1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标准(道路工程)CJJ181同时废止。本标准由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
2、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一年一月四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市政工程设发展的需要,统一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办法和评定标准,以提高市政道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有特殊要求的市政道路工程,除特殊要求部分外,应按本标准执行。工业厂区内的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市区范围外的远郊区及县(旗)的市政道路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第1.0.3条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标准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现行有关
3、的标准执行。第1.0.4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中其它有关的技术要求,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二章检验评定方法和等级标准第2.0.1条市政道路工程的质量评定,分为“合格”与“优良”两个等级。第2.0.2条市政道路工程的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应按以下要求划分:一、工序: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二、部位:市政道路工程不宜划分部位,但也可按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三、单位工程:市政道路工程中的独立核算项目,应是一个单位工程。采用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应是若干个单位工程。第2.0.3条检验评定必须经外观项目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允许偏差项目的检验。第2.0.4条进行
4、抽样检验时,应使抽样取点能反映工程的实际情况(凡检验范围为长度者,应按规定间距抽样选取较大偏差点;其它则可在规定范围内选取较大偏差点)。第2.0.5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的检验及评定应按工序、部位及单位工程三级进行,当该工程不划分部位时,可按工序、单位工程两级进行。其评定标准的主要依据为合格率:一、工序:合格: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合格”。1.主要检查项目(在项目栏列有者)的合格率应达到100%;2.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具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允许偏差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
5、。优良:符合下列要求者应评为“优良”。1.符合合格标准的条件。2.全部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应达到85%。二、部位:合格:所有工序合格,则该部位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为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工序检查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部位应评为“优良”(在评定部位时,模板工序不参加评定)。三、单位工程:合格:所有部位的工序均为合格,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合格”。优良: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全部部位(工序)检验项目合格率的平均值达到85%,则该单位工程应评为“优良”。第2.0.6条工序的质量如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应及时进行处理。返工重做的工程,应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加固补强后改变结构外形成造成永久缺
6、陷(但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工程,一律不得评为优良。第2.0.7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工序交接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互检的基础上,由检验人员(专职或兼职)进行工序交接检验,评定工序质量等级,填写表2.0.71。二、部位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工序交接的基础上进行部位交接检验,评定部位质量等级,填写表2.0.72。三、单位工程交接检验。检验人员在部位或工序交接检验的基础上进行单位工程交接检验,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等级,填写表2.0.73。第三章路基第一节土方第3.1.1条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第3.1.2条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等。第3.1.3条路
7、基土方压实度标准应符合表3.1.31、3.1.32的规定。第二节石方第3.2.1条上边坡必须稳定,严禁有松石、险石。第3.2.2条路基石方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2.2的规定。第三节路床第3.3.1条路床不得有翻浆、弹簧、起皮、波浪、积水等现象。第3.3.2条用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第3.3.3条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3.3的规定。第四节路肩第3.4.1条肩线必须直顺,表面必须平整,不得有阻水现象。第3.4.2条路肩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4.2的规定。第五节边沟、边坡第3.5.1条边坡必须平整、坚实、稳定、严禁贴坡。第3.5.2条边沟上口线应整齐、直顺,沟底应平整,边沟排
8、水应畅通。第3.5.3条土质、石质边沟、边坡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5.3的规定。第四章基层第一节砂石基层第4.1.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浮石、粗细料集中等现象。第4.1.2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第4.1.3条砂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3的规定。第二节碎石基层第4.2.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第4.2.2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第4.2.3条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2.3的规定。第三节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第4.3.1条表面应坚实、平整,嵌缝料不得浮于表面或聚集形成一层。第4.3.2条表面无积油、漏
9、浇现象,并不得污染其它构筑物。第4.3.3条用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第4.3.4条沥青贯入式碎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3.4的规定。第四节石灰土类基层第4.4.1条灰土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块不得超过10%,但最大的土块粒径不得大于50mm。灰土应拌和均匀,色泽调和,石灰中严禁含有未消解颗粒。第4.4.2条有12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土、脱皮、松散现象。第4.4.3条石灰土类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4.3的规定。第五节块石基层第4.5.1条块石必须直立紧靠、大面朝下、嵌楔密实、不得有叠铺现象。第4.5.2条块石基层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市政道路 工程质量 检验 评定 标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