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船员管理制度(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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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公司船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船员管理,不断提高船员素质,保障水上交通航行安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适用范围:(一)、公司全体船员与为本公司服务的全体借用工船员适用本办法。(二)、船员,是指依照规定经船员注册取得船员服务簿的所有人员,包括船长、轮机长、船舶驾驶员、轮机员、水手、船上服务员、船上电工、船上保洁员以及在船上作业的其他人员。二、船员准入:(一)、船员具备条件: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2、符合船员健康要求;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二)、录(借)用程序:1、用人单位提出用人需求,报公
2、司人力资源部;2、应聘者提供个人履历、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学历证书、市级以上医院近期体格检查表等相关资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3、用人单位面试、游泳测试、技能测试; 4、用人单位提出录用条件、试用期薪酬,双方协商后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录(借)用意见;5、岗前培训,签领岗位作业标准书,跟班实习;6、跟班师傅和用人单位作出评价,报总公司有关部门验收(船舶驾驶、轮机、水手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验收,服务员由综合管理部验收);7、一个月内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计生资料表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劳动用工录(借)用的手续。8、进行三级安全培训、职业道德、岗位规范与应知应会、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等教育
3、。三、录用条件 : 船员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一)、瞒报、谎报、虚报个人资料,所填写的履历、婚史、计生资料和员工自传不属实;提供假证件、假学历证书,弄虚作假的;故意隐瞒过往重大病史或慢性病、传染病等情况的。(二)、实际操作或实际任职表现不达适任证书要求,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三)、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或生产指挥的。(四)、未经用人单位允许批准,私自找人替岗的。(五)、违反公司规定或岗位职责,导致被乘客、公众投诉或媒体负面报道的。(六)、发生安全、机损、服务、环保、卫生责任事故的。(七)、玩忽职守,违
4、反本岗位操作规程的。(八)、工作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九)、贪污、挪用、盗窃票款或公款、翻买旧票等。(十)、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四、船员培训:在船舶上工作的船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完成相应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在客船、危险品船等特殊船舶上工作的船员,还应当完成相应的特殊培训。(一)、船员培训教育实行专业授课与现场实操相结合,船员培训教育种类划分:1、三级安全教育,领取三级安全教育卡;2、游泳测试培训,领取游泳合格证;3、内河基本安全培训,领取船员服务簿;4、客船特殊岗位培训,领取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5、船员升等升
5、职培训,领取船员适任证书;6、安全法规、规章制度、职业道德、操作规程、岗位规范、应知应会、劳动保护、职业健康、消防、环保等教育,领取XX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卡(见附件2);7、各项应急演练培训;8、其他特种作业操作培训。(二)、培训管理1、各用船单位根据各个时期的生产需要,提出培训需求报公司人力资源部。2、各用船单位组织船员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少于两次,同时建立培训教育档案。3、公司每年要做好员工培训教育的预算安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度培训教育的预算安排和管理。、经公司批准送外升等升职培训的船员,要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合同。、非经用人单位推荐或批准,自行参加船员升等升职培训的船员,培训期间所有
6、的培训费、考试费用由船员本人自付。自行考取船员等级证书的,需经用人单位视本单位定员定岗情况和岗位工种需求,甄别提出培训费报销或技能工资定级,报公司批准后与其签定相应服务年限的培训服务合同。、如参加各种专项培训不及格需理论或实操补考的,补考费用由员工自付。五、 船员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船员与船长必须自觉履行港航法定赋予的职责和行使相应的权利。(一)、船员在船工作期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携带港航部门规定的有效证件;2、掌握船舶的适航状况和航线的通航保障情况,以及有关航区气象、海况等必要的信息;3、遵守船舶的管理制度和值班规定,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的操作规则操纵、控
7、制和管理船舶,如实填写有关船舶法定文书,按记载规则如实填写航行日志、轮机日志,不得隐匿、篡改或者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要按本岗位作业标准书执行;4、参加船舶应急训练、演习,按照船舶应急部署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防措施;5、遵守船舶报告制度,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6、在不严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力救助遇险人员;7、不得利用船舶私载旅客、货物,不得携带违禁物品。8、船员在航次中,不得擅自辞职、离职或者中止职务。(二)、船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船舶上所有人员必须执行。船长管理和指挥船舶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保证船舶和船员携带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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