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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禄口街道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政府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江宁区江宁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禄口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以治理污水、防范洪水、科学调水、有效节水为工作目标,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近期重点任务,在全街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街道、社区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河道和水库河长,相关部门联合推动,明确街、社区二级河长职责,全面履行河库保护管理责任,
2、创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和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河长制”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处理好河道、水库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建立健全河库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2、工作目标对街道 4 条骨干河道、3 条区管河道、4 座小型水库、13 条一般农村河道、3 座重点塘坝建立及众多小微水体健全“河长制”,2经过努力,到 2020 年实现全街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功能区达标率明
3、显提升,通过持续有效的整治,逐步实现全街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到 2020 年,基本完成街道区域骨干河道堤防建设,全街骨干防洪体系进一步完善,全街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实现全面根除河道黑臭水体,主要河流水体水质稳中提升,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80%以上,省市目标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三、河长设置和职责(一)组织体系构建街、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街总河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各河库所在社区设立社区河长。街级河长由街道领导担任,社区级河长由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28 条河库设街、村二级河长。其它河沟、塘坝等小微水体设社区河长。成立禄口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街道党工
4、委、办事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统战办、综治办、人武部、水务站、经发办、环保所、建设所(规划办)、企服中心、信访办、财政所、审计所、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农路办、农服中心、安监站、文体中心、合疗办、招标办、重大项目办、禄口派出所、铜山派出所、国土所、司法所、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根据2019 年江宁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通知要求,开展河长制标准化建设,落实街道河长办专职人员,推进禄口街道河长制办公室实体化运行。3各社区参照街道级“河长制”,构建相应的组织架构。各级河长因职务调整发生变动的,接任者自动承担河长职责。(二)主要职责1.各各
5、级级河河长长工作工作职责职责总河长主要职责:负责所辖河库的总督导、总调度。街级河长主要职责:(1)调查研究。对所管河道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开展巡查河库工作,听取下一级河长工作汇报,掌握河库管理状况和存在问题。街级河长巡查调研每月不少于 1 次。(2)制定计划。根据河长制工作任务,组织编制和审定“一河一策”,明确河库管理保护治理的总体目标,确定年度任务和工作方案。(3)组织实施。根据“一河一策”年度任务和工作方案,组织落实河库管理、保护、治理各项任务。(4)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河库乱占、乱建、乱排专项整治,对非法侵占河库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库、非法采砂、破坏河库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
6、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5)统筹协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河库管理保护责任,协调解决河库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6)任务处理。对巡查调研、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第三方监测、考核评价等发现的问题, 应当协调、督促处理;协调、督促4处理无效的,应当向区相关主管部门,该水域的区级河长或者区河长制办公室报告。(7)召开会议。主持召开河长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河长、本级总河长工作要求,对照河长制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研究解决所担任河长的河库管理保护中的问题,部署“一河一策”实施、河长制督查考核等重要事项。结合实际情况主持召开河长制会议。(8)督促履职。街道办事
7、处相关主管部门未按河长的督促期限履行处理或者查处职责,或者未按规定履行其他职责的,同级河长可以约谈该部门负责人,也可以提请街道办事处约谈该部门负责人。约谈人应当督促被约谈人落实约谈提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要求,并向社会公开整改情况。(9)督查考核。对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落实工作责任,细化目标考核,确定考核结果。了解和掌握河库上发生的水资源、水污染、水安全、水生态等突发事件,组织或参与处置,必要时向本级总河长和上级河长报告。社区河长主要职责:每周巡查不少于 1 次,主要负责责任水域的日常巡查,督促落实责任水域日常保洁、岸线堤防管护等措施,在村(社区)居民中开展水域保护的宣传教育。
8、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和督促处理。劝阻和督促处理无效的,应当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或街道河长办报告。2.河河长长制主要制主要单单位位职责职责组织办:负责指导对社区“河长”和责任单位的考核。宣传办:负责组织河库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5党政办:负责对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负责全街河长制重点会议、专题会议现场布设,协助街道河长开展日常河库巡查工作。综治办:负责做好河库管理过程中维稳相关工作。水务站:协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水资源管理保护、河湖综合整治、河库长效管护;推进节水型社会、水源地达标建设;加强河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护
9、和河流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环保所:负责指导、监督全街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涉水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指导协调推进水环境治理;开展涉水建设项目的调查执法和达标排放监管;负责断面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建设所(规划办):负责指导、监督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镇排水达标区、雨污分流及海绵城市设施建设、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根据河道综合整治的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规划服务工作。审计所:负责做好相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审计工作。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负责指导、监督河库蓝线范围内“拆违控违”工作,负责河湖保护范围内餐饮、洗车等生活污水排放的执法监管,对涉水违章建筑进行联合查处。经发办:参与协调河流保护管理相关的重点
10、产业规划布局。招标办:负责河库安全、水污染治理等工程类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工作,并负责相应治理项目立项审批及招投标;企服中心:负责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工业节水,协调新型工业化与河库保护管理有关问题。6财政所:负责河库安全、水环境保护的资金筹集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街道级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农路办:负责水上运输船舶及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农服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监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及河库沿岸的绿化造林,做好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及湿地保护工作。安监站:负责在相关专项整治中涉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第三方拆除机构的,配合属地责任部
11、门指导选聘第三方拆除机构,制定拆除方案,按规范对设施、设备进行拆除,确保安全;负责相关整治过程中对涉及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文体中心:负责指导和监督景区内河库保护管理。信访办:做好相关整治工作中的信访接待工作,配合做好维稳工作。合疗办:负责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定期对自来水末稍进行抽检,检测重点项目和常规项目,检测结果定期报河长办,负责对因水污染致病等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重大项目办:负责城区与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参与城镇排水达标区和雨污分流建设。国土所: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负责指导、监督河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司法所:负责相关整治过程中的法律服务工作
12、;负责依法整治适用法律的审查工作,指导做好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开展整治工作。7铜山派出所、禄口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对涉嫌河库安全、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在相关整治工作中对无证照经营户进行查处。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3.河河长长制制办办公室工作公室工作职责职责街道河长办工作职责:街道河长办对街道总河长负责,承担辖区河长制实施的具体工作,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协助街级河长开展日常河库巡查等工作,指导、督查辖区其他河库塘坝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辖区河长制考核工作。4.街道街道级级河河长联长联系系单
13、单位位职责职责党政办、组织办、宣传办、统战办、综治办、人武部、水务站、经发办、环保所、建设所(规划办)、企服中心、司法所、信访办、财政所、审计所、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农路办、农服中心、安监站、文体中心、合疗办、招标办、国土所、作为街道级河长联系部门,主要负责联系陪同河长巡河调研,反馈河长巡河调研信息,追踪河长督办事项,及时提醒河长巡河调研和召开河长制会议。4、主要任务(一)统筹规划,加强水资源保护。将水资源、水生态保护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确保在城市建设、环境治理、产业发展过程中予以落实。科学划定河库功能区划,加强河库资源用途管理,合理确定水资源开发利8用布
14、局,严格控制开发强度,着力提高开发水平。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用水效率评估体系,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入河库排污总量。(二)建管并重,加强河库岸线保护和防汛安全。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落实河库水域占用等效补偿机制,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水域保护。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保护和修复力度,保护河库人文景观资源。完成河库管理范围确权划界,实施河库空间动态监管。加强城乡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河道险工隐患排险和堤防加固改造,严禁封堵防汛排涝入河口,排除河库阻水
15、物,保障河库正常行洪。推进城区排涝河道整治、排涝泵站新建改造等工程,完善排水管网系统,改造城市积淹水片区,畅通城市水系。(三)多措并举,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整治。落实江宁区水污染防治计划,明确河库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加强源头控制,坚持水陆兼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标准,严守生态红线,严控高耗能、重污染产业发展。淘汰落后工业尤其是化工产能,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大幅减少向河库排放的工业污染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养殖业布局,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水环境整治。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排水达标区建设,综合施策,系统治理,河库水质不断改善。加大河道排水口整
16、治,确保污水“零直排”。推进城乡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建设,按照地表水准 IV 类排放标准9新建、扩建重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推进规划保留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主次干管,实现全街污水全收集处理。科学制定调引水方案,保证河库生态用水和生态基流,恢复河库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库生态环境。(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管。加强河库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信息共享、定期会商,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自然空间确权登记制度,制定水环境资源配置的激励奖励政策,严格排污许可制度,深入推进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水权交易。健全行政
17、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破坏河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河库跨级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文水质监测。全面建立河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实行河库动态监管。建立举报信息平台,鼓励公众举报涉水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建立问责和奖惩机制,全面落实行政区域断面水质和水功能区达标管理考核机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监督考核。实行“河长制”是深入推进全进度水环境综合治理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统筹协调安排,强化监督检查和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社区河长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
18、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0(二)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协调解决河库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库管理保护情况。立足理顺河库管理体制机制,建立河库工程管理、维修、养护良性工作体系。落实好公共财政对河库管护的投入,同时要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建立长效、稳定的河库管护和生态治理投入机制。(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参与。建立河库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湖长名单,在河库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制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库简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9、。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有效改善全街河库生态环境,保障全街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附件:禄口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禄口街道“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名单11组 长:江诗新 党工委书记朱茂胜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副组长:陈凌锋 政法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成 员:夏 平 党政办副主任闫 玮 团工委书记、组织干事梅 俊 财政所所长刘 敏 审计所所长房和春 水务站站长迟承海 环保所所长龚东兵 建设所(规划办)主任沈方宏 重大项目办主任潘云俊 农路办主任陈长盛 农服中心主任陈金龙 安监科科长臧红祥 信访办主任、谢村社区书记张成娣 文体中心主任于文斌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陶 聪 人武部副部长段 明 合疗办、合疗办主任俞大伟 招标办副主任曹 毅 招商中心、经发办主任莫林欣 统战干事王贤贵 企服中心副主任陈 成 宣传干事12嵇小波 市场监管局禄口分局局长、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苏政宝 禄口派出所副所长 杨 军 铜山派出所所长李信华 司法所所长 马明洋 国土所所长各社区书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