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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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年)调整方案说明八八里里甸甸子子镇镇人人民民政政府府二二一七年十月一七年十月目 录一、规划调整的背景.1(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2(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4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5(一)调整依据.5(二)简要过程.7(三)主要成果.8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9(一)资料数据来源.9(二)规划基数转换.10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13(一)耕地保有量的确定.13(二)基本农田空间布局调整.14(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划定.14(四)建设用地安排与空间拓展.15(五)土地利用结构与布
2、局调整.16(六)土地用途管制分区.18(七)建设用地管制分区.19I(八)土地整治相关区域划定.21(九)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22附表: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结构平衡表(20152020 年)0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年)调整方案说明一、规划调整的背景(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1、土地利用结构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八里甸子镇土地总面积为38055.4 公顷。具体土地利用结构如下:(1)农用地。2014 年末全镇农用地面积为 36734.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6.53%。其中耕地 3103.
3、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5%;园地 84.6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22%;林地 33256.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87.40%;其他农用地 290.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6%。(2)建设用地。2014 年末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691.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82%。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571.9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50%;交通水利用地 116.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30%;其他建设用地 3.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02%。(3)其他土地。2014 年末全镇其他土地面积为 629.1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5%。其中水域 406.6 公顷,
4、占土地总面积的1.07%;自然保留地 22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0.58%。2、土地利用效率(1)土地利用程度。2014 年末全镇土地利用率为 98.35%,高1于桓仁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桓仁县)97.00%的平均水平;土地垦殖率为 8.15%,低于桓仁县 9.98%的平均水平;土地开发强度为1.82%,低于桓仁县 4.98%的平均水平。(2)土地利用效益。2014 年末全镇建设用地地均二、三产业产值为 103.21 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地均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47.43 万元/公顷,全镇地均地区生产总值为 2.04 万元/公顷。(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二)规划实施成效评价1、主要指标执
5、行情况(1)耕地保有量指标。 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以下简称“现行规划” )确定全镇到 2020 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2672.0 公顷,2014 年全镇耕地面积为 3103.0 公顷,超出耕地保有量指标 431.0 公顷。(2)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现行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 2576.0 公顷,2014 年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 2576.0 公顷,落实了现行规划安排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 555.4 公顷,2014 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571.9 公顷。(4)建设
6、占用耕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超过 48.0 公顷,到 2014 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为 38.2 公顷。(5)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2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为 108.0 公顷,到 2014 年全市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面积 55.4 公顷,占规划期末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的51.30%。(6)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现行规划确定到 2020 年全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 403.9 平方米,到 2014 年全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 128.0 平方米。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现行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全镇严格落实各项规划措
7、施,规划实施成效显著:(1)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2014 年全镇耕地面积为 3103.0 公顷,比现行规划确定的 2020 年耕地保有量 2672.0 公顷多出 431.0 公顷;全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为 2576.0 公顷,全部落实到地块和责任人。规划实施期间,全镇通过土地用途管制和逐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有效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持基本稳定。(2)建设用地合理需求得到科学保障。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按照有保有控的原则配置各项建设用地,到 2014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加 46.2 公顷,有效保障了全镇城镇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在
8、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提高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3)土地利用结构布局得到优化。规划实施期间,通过不断完善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协3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引导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全镇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持稳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工矿用地在城乡建设用地总量中的比例从 2005 年的 14.93%提高到 2014 年的16.35%。3、规划实施存在问题(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随着一系列经济振兴措施的实施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深入推进,八里甸子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截至 20
9、14 年底,全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使用完毕。据测算,20152020 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缺口约为 14.0 公顷,其中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缺口约为 5.0 公顷,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缺口约为 9.0 公顷。(2)建设用地布局不尽合理。近年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在科学发展观和新的发展理念指引下,经济增长的立足点由扩大增量用地逐步转移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逐步提高,致使区域发展战略和城镇、工业、农业等发展格局发生局部调整,导致规划建设用地布局与宏观发展战略需求存在偏差。(3)建设用地整治进度缓慢。规划期内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需整理拆旧区规模 58.0 公顷,规划实施
10、期间,全镇实际整治建设用地规模为 32.0 公顷,建设用地整治进度缓慢,致使建设用地总规模超出了规划预期。4(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三)规划调整的必要性1、适应区域发展格局调整的需要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经济社会发展新理念,把握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等战略机遇,保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进一步突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八里甸子镇需要重新定位各区域的功能,调整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为适应区域发展格局调整的需要,有必要对现行规划进行调整。2、缓解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建
11、设用地指标不足已经逐步成为限制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有必要通过规划调整,落实上级规划追加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并通过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矿废弃地复垦和低丘缓坡地建设开发利用等建设用地整治活动扩展新增建设用地空间,破解新增建设用地不足的瓶颈。3、落实各项土地利用任务的需要为了落实本溪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各项任务,桓仁县对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进行了调整,并将各项任务分解到了其所辖的各乡(镇) 。为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特别是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等指标,必须对现行规5划
12、进行调整。二、规划调整依据与过程(一)调整依据(一)调整依据1、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8)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9) 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政策规范依据(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 (中发20174 号) ;(2)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发200428 号) ;(3) 国务
13、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31 号) ;(4)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国发20083号) ;6(5)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67 号) ;(6)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68 号) ;(7)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8 号) ;(8) 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 (国土资发2014119 号) ;(9)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10)
14、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11)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 (国土资规201610 号) ;(12)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 (辽国土资发2016240 号) ;(13)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制图规范和数据库标准;(14)其他相关政策、规范。3、相关规划依据(1) 桓仁满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及其调整方案;7(2) 八里甸子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
15、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其他相关规划。(二)简要过程(二)简要过程1、前期工作阶段完成工作组织准备、技术准备、资料收集。主要收集的资料包括现行规划数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及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基础资料和相关行业、部门规划资料等。2、成果编制阶段调整现行规划目标,优化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形成调整完善后的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等成果。3、数据建库阶段按照规划调整完善数据库建设的要求,将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纳入数据库,更新现行规划的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文本数据、表格数据、元数据等成果。4、论证报批阶段按照规划调整完善成果报批要求,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经征求意见和履行专家论证、
16、听证程序后,报本溪市人民政府审批。(三)主要成果(三)主要成果1、文字成果(1) 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8案文本 ;(2) 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 。2、图件成果(1)土地利用现状图;(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3)建设用地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图;(4)土地整治规划图。3、数据库成果调整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三、资料来源与数据采用(一)资料数据来源(一)资料数据来源1、基础资料来源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中所采用的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于本溪市国土资源局、桓仁县国土资源局、镇政府、桓仁县直各部门涉及八里甸子镇 2006201
17、4 年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资料。2、基础数据采用(1)土地利用数据。本次规划调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来源于桓仁县国土资源局,并经本溪市国土资源局确认的八里甸子镇 201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土地分类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的需要进行了适当归并,将土地利用现状归并成两级分类,一级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二级地类,农用地包括9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含城镇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含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含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 ,其他土地包括水域(
18、含河流水面和滩涂) 、自然保留地。历年土地利用数据主要来源于桓仁县2006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中涉及八里甸子镇部分。现行规划数据主要来源于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其他相关数据。本次规划调整采用的其他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 20062014 年桓仁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和交通、水务、农经、林业、城建等部门规划中涉及八里甸子镇部分,八里甸子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等。(二)规划基数转换(二)规划基数转换1、基数转换原则(1)用途管制原则。应遵循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2)依法核定原则。应通过对土地
19、利用现状数据的合法性审查认定,确保规划基数客观、准确,维护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3)衔接可行原则。应充分利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与土地现状分类充分衔接,满足规划管理需要,有利于规划目标任务的落实。10(4)综合平衡原则。应遵循行政辖区内土地总面积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保持不变的原则,转换前后保持一致。2、基数转换方法在 2014 年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基础上,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文件规定的土地规划分类体系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细分和归并,具体转换方法如下:
20、(1)农用地转换。农用地转换进行到二级类,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分别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的耕地、园地、林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草地中的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合并转换为土地规划分类的牧草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交通运输用地中的农村道路,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坑塘水面、沟渠和其他土地中的设施农用地、田坎合并转化为土地规划地类的其他农用地。(2)建设用地转换。建设用地转换进行到三级类,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的城市、建制镇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城镇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其中,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的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镇村及工矿
21、用地中的村庄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的采矿用地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城乡建设用地中的采矿用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中的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转11换为土地规划地类其他建设用地中的风景名胜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交通运输用地中的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机场用地、港口码头用地、管道运输用地合并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的交通运输用地;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水库水面和水工建筑用地合并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的水利设施用地。(3)其他土地转换。其他土地转换进行到三级类,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中的河流水面、湖
22、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水域中的河流水面、湖泊水面和滩涂;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草地中的其他草地和其他土地中的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地转换为土地规划地类中的自然保留地。3、基数转换结果按照基数转换的原则和方法,对八里甸子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进行基数转换后,得到基于土地规划分类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具体见表 31。表 31 规划基础数据转换结果表 单位:公顷地类面积土地总面积38055.4合计36734.9耕地3103.0 园地84.6 林地33256.9 牧草地0农用地其他农用地290.4 合计691.4 小计571.9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75.9 12农村居民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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