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十三五生态建设专项规划(共7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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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漳州市“十三五”生态市建设专项规划2016年9月目 录前 言( 4 )第一章 建设现状( 5 )一、建设成就( 5 )二、面临挑战(10)第二章 总体要求(11)一、指导思想(11)二、基本原则(12)三、建设目标(13)第三章 主要任务(16)一、优化空间与产业布局(16)二、构建循环经济发展模式(21)三、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26)四、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28)五、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31)六、全面推进污染防治(33)七、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44)八、积极开展生态文化建设(49)第四章 保障措施(52)一、加强统筹协调(52)二、强化法律监督
2、(52)三、突出项目带动(53)四、保障资金投入(55)五、加强检查监督(55)前 言“十三五”期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不断发展,资源和环境的压力与日俱增。只有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节能、生态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道路,才能有效突破经济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2014年9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福建生态省建设步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新阶段。 2015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推进生态建设意见的实施方案,要求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十三五”规划
3、,以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机制、坚定的决心、严格的监管,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本规划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福建省“十三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编制依据,进一步明确“十三五”生态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推进漳州生态市战略深入实施、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行动指南。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专心-专注-专业第一章 建设现状一、建设成就“十二五”期间,漳州市紧紧围绕“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发展定位,积极探索产业与环境互动、城市与乡村统筹、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双赢的模式,大力推进
4、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市建设“十二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详见表1。(一)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档升级。全面实施“七个五”生态建设行动计划战略部署,加快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提档升级。2015年我市顺利通过省环保厅考核验收,荣获“省级生态市”称号。长泰县、南靖县、东山县获得国家级生态县命名,龙文区、平和县通过国家级生态县考核验收。目前全市已创建116个福建省级生态乡镇,其中104个乡镇通过国家级生态乡镇验收(78个获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26个待命名),国家级生态乡镇总数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6.7%,生态示范建设覆盖面不断扩大。(二)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环境。规划建设“一环两带七主题”22处总面积100平方公里的城
5、市郊野公园,以及沿国道324线闽南文化生态产业走廊,形成一个巨大的生态控制系统。基本建成56个总面积约848公顷生态公园,中心城区建成并投入使用西溪亲水公园、林语堂文化园蕉园、芝山公园、碧湖生态公园、西环城市片林、西环花海、荔枝海公园、九湖公园,面积约490公顷。表1 漳州生态市建设“十二五”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指标名称单位规划目标完成情况2015年比2010年增长或降低完成情况1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吨当量万元比2010年下降17.5%1.65下降10.6%左右完成2单位GDP能源消耗吨标准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16%0.448下降16.1%完成3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022.4完
6、成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万元84.579.5完成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30.535完成6主要污染物排放削减率化学需氧量%比2010年减排9.2%减排10.14%完成氨氮%比2010年减排10.20%减排11.18%完成二氧化硫%比2010年增排15.0%增排5.94%完成氮氧化物%比2010年减排23.3%减排32.24%完成7设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098.9完成8主要河流I类水质比例%9293.6完成9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7072.7完成10市县污水处理率%8086完成11市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97.53完成12森林覆盖率%62.51
7、63.58完成13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29273987完成14受保护地区占土地面积比重%持平29.8完成15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控制在9%以内控制在9%以内完成各县(市、区)同步完成1-3个生态公园建设,长泰县马洋溪生态旅游区山重村、华安县仙都镇大地村等6个村入选农业部“美丽乡村”创建试点村,平和县文峰镇三坪村的高效农业型美丽乡村建设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十大模式之一。加快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减少农村面源污染。2010-2015年全市共有7个县(区)、24个片区、35个乡(镇、场)、301个行政村实施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总投资32745.52万元,直
8、接受益人口达70.9万。(三)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我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落图面积为5793.8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44.91%(全省为48.33%,占比位列第8)。其中一级管控区落图面积1588.48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2.31%(全省为18.08%,占比位列第7),二级管控区落图面积4205.32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2.60%(全省为30.25%,占比位列第4)。全市初步划出海洋保护区、海洋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遗迹、特殊保护海岛等类型共45个海洋生态红线区,其中级区15个(面积209.55平方公里),级区30个(3168.69平方公里),总面积3378.24平方公里,占我市海域面
9、积比例达45.72%。(四)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市围绕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余热余压利用、电机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节能、先进适用节能技术应用等节能“十大工程”,结合我市冶金、建材、化工、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强化重点项目实施,落实了一批重点节能项目的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能耗水平不断下降,2015年全市34家“万家工业企业”累计完成节能量97.84万吨标准煤,完成整个“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25.7万吨标准煤的 380.6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0.616吨标煤/万元,低于福建省单位GDP能耗平均水平并达到国家级生态市指标要求。
10、拥有了常规火电、自备电厂、水电、风电、光伏、垃圾焚烧电厂等类电源,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为煤炭64.5%、石油36.6%、天然气1.4%、新能源(含水能、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7.8%、电力外送2.6%;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21.6%。(五)城市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十二五”期间,漳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年均值均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二级标准以上优良天数的比例分别为99.72%、100%、99.70%、99.73%和98.9%;建成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 57.0dB、57.4dB、57.3dB、58.5dB和58.2dB,质量等级均为三级,属于一般水平;全市县级饮用水
11、源地水质年达标率分别为97.9%、99.1%、99.7%、100%和99.7%。(六)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稳步实施。已建成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43万吨,实现每个县市均建有1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2015年底漳州市中心城区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日处理能力13万吨/日)建成通水试运行,漳浦、东山、长泰、南靖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完成,日处理能力2万吨的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山格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用,全市城市(含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从2010年的80.03%提高到85%;全市新建市政污水管网464公里,年处理城市生活污水量从2010年的6243万吨提高到10050万吨,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从201
12、0年的60%提升到86%。工业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各工业园区进一步配套管网,废水收集率得到提高。2015年,角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长泰县东区污水处理厂等6座工业园区污水厂共处理污水1940.3万吨,比去年同期增加105万吨。(七)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加强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推进企业自备热电站脱硫工程建设,建成联盛纸业(龙海)有限责任公司、敦信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自备热电站锅炉的炉外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可达到80%以上;开展胶合板整治工作,累计清理2211家胶合板企业;加大重污染小企业关闭淘汰力度,取缔华安沙建草浆厂、漳州民政成龙纸厂等41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企业及不能稳定达标
13、企业,按要求做到断水、断电,拆除主要生产设备,防止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积极推动造纸行业废水深度处理,全市所有10万吨/年以上废纸制浆企业均建成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推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对辖区电镀、铅蓄电池和制革等涉重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全过程加强监管;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全市禁养区内共关闭拆除生猪养殖场11964户,削减生猪存栏量为77.10万头;可养区250头以下生猪养殖场共关闭拆除26551户,削减生猪存栏量99.72万头;2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共有468家列入年度标准化升级改造计划;持续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累计淘汰黄标车6430辆,全面完成了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淘汰任务
14、。(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管理考评目标之一,市政府和各县(市、区)签订节能、循环经济目标责任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强化各级工作责任。实行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推动环境管理从督企为主向督企与督政并重的转变;推行重点流域“河长制”,强化流域水环境整治的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完善生态资源补偿机制。建立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予以生态保护财力补助和激励,重点将生态补偿资金投向平和、南靖、华安、长泰等九龙江流域上游地区。开展排污权的收储和出让、
15、排污有偿使用和交易、编写企业排污权技术核算报告等工作业务。基本完成全市8个试点行业排污权核定工作,结合排污许可证换发工作,已完成约102家8个试点行业外企业初始排污权核定。 二、面临挑战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漳州生态市建设面临严峻的形势,实现“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行业和规模工业比重仍偏小,服务业比重低,造纸、电镀、皮革、铅蓄电池、陶瓷、废塑料加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仍较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不够,清洁能源比重仍较低,产业升级力度太小,行业结构性污染突出。二是环境质量有待改善。
16、水环境问题仍突出,九龙江流域水环境形势不容乐观,空气质量有待提高,主要空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2.5)污染指数相对较高。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在污水收集处理方面,部分县市、开发区污水处理率仍偏低; 工业固废处置设施仍处于空白,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四是生态文明机制尚不健全。区域间联防联控机制也不够健全,责任约束有待强化,生态文化尚需精心培育,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时期是漳州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为率先建成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补齐短板,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第二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17、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坚持深化改革、综合施策,推动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坚持绿色富市、绿色惠民,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好的美丽漳州,建成具有较强引领示范作用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绿色导向”。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
18、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自然价值和自然资本的理念,空间均衡的理念,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着力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法律法规,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取得明显成效。(二)构建“绿色布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结构,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城镇化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强化重点产业布局、城镇规划建设的资源环境指标约束,促进生产空间集聚高效
19、、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率先形成与主体功能定位相适应,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成为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三)加快“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把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可容纳的基础上,率先实现生产、流通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成为绿色低碳发展先行区。(四)增进“绿色福利”。深入开展植树造林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持续抓好宜居环境建设,增强生态产品生产与供给能力,打造山清水秀、碧海蓝天的美丽家园,成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三、建设目标到2020年,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城镇
20、化格局、现代农业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污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成更加宜居宜业、更具魅力活力的“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空间开发格局更加优化。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基本形成,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绿色层面的城镇运营模式基本形成,经济、人口布局向均衡方向发展。资源利用更加高效。至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能耗强度均控制在国家和福建省下达指标内,并达到国家生
21、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指标要求;以低碳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城乡生活方式基本建立,温室气体排放增速减缓。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在云霄核电并网发电的情形下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到40%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50立方米以下,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要求,基本实现农业生产生态化、工业生产清洁化、服务业优质化。城乡居住环境全面提升。以“点线面”为攻坚平台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完整体系基本形成,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市县城镇污水收集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中心市区和龙海市区的污水收集率平均达到95%以上,县城污水收集率平均达到88%以上;市级、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
22、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稳定在95%、90%和85%以上;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实现无害化、资源化处置,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城乡居住环境得到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更加美好。全面开展生态示范市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要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福建省下达的指标内,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比例达到90%以上,主要河流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面积比重达72%,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力度加强,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在2015年的基础上稳定增长,林种树种结构持续优化,森林固碳、涵养水源等能力明显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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