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篇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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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财规划师 培训Certified Financial Planner Training,法律基础篇李建龙 厦门理工学院 厦门理海律师事务所Tel:13276025200 E-mail:http:/L mail:,高 级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师,理财规划师 培训,二级试题解析,08年5月理论知识 单选5563计9道题,多选99-102共计4道题,合计13分。08年5月专业能力 61、62、64、65;91100(案例题),共计14分。08年5月综合评审 法律方面,除税法外(没有纳入法律基础模块),无。09年5月理论知识 单选题51、52、53、54、80、81、82;多选题99、113、1
2、14;判断题120;合计11道题,计11分。09年5月专业能力 5460题;8895(案例题),共计15分。09年5月综合评审 一道案例题20分,涉及婚姻继承法。,09年5月法律知识模块考题,51、( )不是民事行为一般成立要件的基本因素。(A)行为人的意思中必须包含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表达将要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必须内容(C)具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D)行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示于外部52、涛涛今年12岁,在亲戚家做客时接受了邻居叔叔赠送的价值2000元的PSP游戏机一步,则涛涛的这种民事行为( )。(A)无效,
3、涛涛未满18岁(B)无效,游戏机的价值巨大(C)有效,涛涛已满10周岁,有一定的判断力(D)有效,属于纯获利益行为参考答案:C;D。,09年5月法律知识模块考题,53、( )不是信托的作用机制。(A)风险隔离 (B)资产保全(C)第三方管理(D)权益重构54、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货币出资额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A)30%(B)50%(C)79%(D)90%参考答案:B;A。,09年5月法律知识模块考题,2001年郑先生与刘女士相识,并于同年7月登记结婚,婚前郑先生首付15万贷款购买了房屋一套,价值60万。为祝贺二人结婚,郑先生的父亲给二人10万元结婚贺礼。二人生有一女
4、郑婷。2003年郑先生外出时结识韩女士,二人很快发展为情人关系,并生有一子郑峰。郑先生为韩女士母子购买了一套价值40万的房屋,用于居住。2008年郑先生因意外去世,留有一份自书遗嘱,将遗产中的30万留给了韩女士。郑先生去世时与刘女士结婚购买的房屋已增值至100万元,婚姻期间共同还贷20万元。除房产与贺礼外,郑先生家庭还有金融资产80万元。2009年郑先生父亲去世,留有遗产40万,郑先生母亲早亡,有一个弟弟郑海。请问:1、郑先生的遗产共有多少元?2、郑峰共可以获得郑先生、郑先生父亲多少元遗产?3、郑先生与郑先生父亲的遗产应如何分配?,起题故事,理 财 规 划 师,不要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5、 -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十大投资法则之二有限责任制度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婚姻继承合同信托知识产权,个人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公司制企业,民事诉讼管辖起诉与受理民事诉讼证据仲裁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执行公证,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理解 恋爱恋爱法律关系? 婚姻婚姻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事实的理解 台风将放置在阳台的花盆吹落坠地伤人事件 3.民事权利的应用 厦门担保典当行业现状 4.民事责任的应用 山东莒县法院院长举办法律知识学习班事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民事行为的理解应用 肖像权争议案、未成年购房案 黄牛买卖案
6、、秦始皇兵马佣买卖案 假贷款真平帐案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民事行为 成立与生效 主体要件:当事人有追求法律关系的意旨 一般要件 意思要件:意思表示的内容确定、完整 行为要件:存在客观的表示行为 特殊要件:双方民事行为,尚需意思表示一致 主体要件:当事人有行为能力 一般要件 意思要件: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要件: 内容合法,不违背强制规定 特殊要件:附生效条件或生效程序成立是生效之前提,成立即生效为常态,成立生效分离为变态,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可撤销(含变更)的民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思考:与民事行为相对应的概念,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
7、础知识,民事法律行为 主体要件(行为能力) 一般要件 意思要件(真实) 内容要件(合法) 特殊要件,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本人,代理人,第三人,基础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代理行为,内部关系,外部关系,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代理制度案情介绍天津三石公司的供销科长陈某多年来一直代表公司与上海三木公司签订业务合同并负责相关的合同履行工作。1999年3月,陈某辞职后开办了六顺公司,租用三石公司办公用房和电话传真等办公设备。该办公房内存有一批三石公司的设备。1999年4月1日,陈某发传真给三木公司称公司有一批设备要销售,销售价格确定为58万元人民币,请三木公司在一个星期之内给予答复。三木公
8、司回传表示同意后,陈某将一份载有上述内容、由陈某自己签字、以三石公司为卖方的合同邮寄给三木公司。 三木公司4月4回收到该合同文本签字盖章后,于4月15日用特快专递寄至三石公司,收件人为给陈某。陈某于4月17回收到该合同文本后,于同日将该设备发送给三木公司。三木公司4月26回收到该批设备。因为设备有故障,根本就不能正常运行,三木公司找到三石公司,要求退货,赔偿损失。,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代理制度案情介绍甲时装公司产品积压,急于推销产品,周转资金,号召每个职工都销售时装,宣布,本公司职工凡销出去时装,一定按合同总额的百分比发给奖金。该公司的女职员某乙,就去找在丙百货公司工作的老同学某丁帮
9、忙。某丁遂持盖有单位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和某乙签了一份购买甲公司七万元时装的服装买卖合同。某乙向领导交差后,甲公司很高兴,按规定发给了某乙一大笔奖金。不久,甲公司依照合同给丙百货公司发去了价值七万元的时装,并通过银行托收贷款。丙百货公司的负责人得知此事后,坚持其从未授权员工某丁购买过这批货,所以他们不能对此负责,通知银行拒付货款。,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你 种类 特殊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中止 运行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延长西方国家另有取得时效制度,理财规划法律基础 试题,06年5月单选题83、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基于( )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
10、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A)意思表示 (B)事实 (C)合法目的 (D)行为能力84、对自然人而言,民事行为能力主要依据( )判断。 (A)精神健全状况 (B)经济自立程度 (C)智力水平 (D)年龄85、( )是代理关系的核心内容。 (A)授权行为 (B)代理权 (C)委托书 (D)代理证书模拟题:公民甲拒付公民乙房租案件的诉讼时效为( ) 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参考答案:A;D;B;C.,理财规划法律基础民事基础知识,结婚 即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认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主体为男女双方,性质为法律行为,效力是确定夫妻关系要件 实质要件: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
11、龄;符合一夫一妻;无禁止条件。 形式要件:亲自登记。考试案例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 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含事实婚姻)的界定,涉及遗产范围及另一方能否参与遗产分配的问题。,结 婚 的 条 件,必 备 条 件,符合一夫一妻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禁止性条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如下图)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的,血 亲 示 意 图 (三代以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父 母,本 人,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姐妹,兄弟,直,直,堂兄弟 姐妹,表兄弟 姐妹,子女,子女,旁,旁,旁,旁,直,子女,直,子女,子女,直,子女,直,旁,旁,结婚的条件,法律链
12、接,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年月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年月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13、姘居(非法同居)与重婚,姘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一是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二是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陈某与顾某是在广东东莞一家玩具厂打工的老乡,两个人经常来往,互有好感,不久就确立恋爱关系。为了节省生活费用,陈某与顾某搬到一起,开始同居生活。2001年底,陈某发现怀有身孕,遂将此事告诉了顾某和自己的父母。陈某和她的父母都想保留这个头生子。因此陈某执意要顾某跟她一起过年回去结婚,顾某虽不情愿但还是同意了。因为陈某还差六个月才满
14、20周岁,陈某的父母托人送礼才于2002年1月为两人办理了结婚证。由于顾某的父母对未婚先孕的儿媳不满意,所以结婚以后陈某和顾某一直住在陈家,直到陈某在8月生下一个女儿。 “入赘”本来就让顾某觉得颜面扫地,盼望的头生子却变成了头生女,这让顾某对与陈某的共同生活感到极度失望和不满,争吵成了家常便饭。照顾陈某坐月子时两人再一次大吵大闹之后,顾某收拾东西回到自己的父母家中。为了排解儿子的烦恼,顾某的父母立即着手为儿子物色对象,同时要儿子与陈某离婚。顾某虽然不愿意回到陈某家中,但顾念夫妻情分并没有考虑离婚。这使得顾某的父母对不听话而“一错再错”的儿子生气又着急。有熟人听说顾某与陈某登记结婚的时候,陈某没
15、有达到法定婚龄,就出主意让顾某的父母去人民法院要求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这样就不需要顾某同意,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于是顾某的父母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陈某和顾某的婚姻无效。请问:人民法院会支持顾某父母的诉讼请求吗?,人民法院不应该支持顾某父母的要求宣告其与陈某的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其一,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不适格,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7条第2款,“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本人和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其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16、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婚姻法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
17、人。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申请的时间: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法律后果,无效婚姻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夫妻关系导入案例,曹翔在婚前继承了两层楼的单体结构祖屋一套,1990年曹翔与张芝结婚在祖屋中居住了12年。2002年张芝所在单位分房,曹翔与张芝
18、搬入了新居。张芝见祖屋也无人居住便想让曹翔将房子卖掉,有了钱也好把新居再装修一番,曹翔则不愿变卖祖屋,两人起了争执。张芝便说反正这套房子有一半归我,你不卖,我可把归我的一半卖了,一楼二楼你要哪层随便挑。曹翔则认为房子是自己的祖屋,张芝不应享有产权。请问:这套房屋应归谁所有?,夫妻关系,夫妻人身关系,夫妻财产关系,夫 妻 关 系,人身关系,各自独立的姓名权参加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权利计划生育的义务,财产关系,共有财产权夫妻的扶养义务相互继承财产的义务,父 母 子 女 关 系,父母子女 关系 的种类,自然血亲关系,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两者平等,拟制血亲关系,养父母养子女关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有扶
19、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和亲生父母都有法律上的关系;养子女只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关系,与亲生父母没有法律上的关系。,苏某出生后不久其生父死亡,母亲刘某独自抚养苏某到十岁时,与同厂的何某结婚。何某比刘某小5岁,性情温和,很喜欢小孩,对继女苏某非常疼爱。何某不但与刘某一起供养、照料苏某的生活,还经常给继女苏某辅导功课,苏某也非常喜欢继父,一家三口生活幸福平静。刘某在苏某16岁时被确诊乳腺癌晚期,三个月后就去世了。刘某在去世前将已经渐渐长大懂事的女儿苏某托付给何某,何某承诺要将苏某抚养成年。苏某此后一直与何某共同生活,相依为命,父女俩的感情也很好。多年来没有父亲又失去母亲的苏某非常珍惜现在的生活,对继
20、父何某有一种很特殊的感情。苏某高中毕业后,在当地的一家大型超市找到一份工作。 20岁的苏某给同事的印象是一个沉默、娴静、不太喜欢与人交往的女孩。亲友给苏某介绍男友,均遭拒绝。在她的心中,继父是选择男友的唯一标准,他有责任感,恬淡,温和,有修养,有爱心,没有任何不良的习惯。渐渐地,苏某产生了一种想法,希望能够一辈子跟继父一起生活,或者嫁给继父。请问:依照我国婚姻法规定,苏某和何某是否能结婚?,25岁的青年工人谢力非常乐于助人,自1995年起就经常义务照顾厂中的退休老工人齐国强。齐国强现年65岁,老伴已于3年前去世,唯一的儿子也早在8年前因火灾而丧生。由于谢力在生活上对老人的诸多关心和百般照顾,使
21、齐国强老人在孤寂的生活中又重新得到了温暖,老人对谢力十分感激,便希望能收养谢力,这样,不但自己的身后事有人料理,还可把自己多年的积蓄顺理成章地留给谢力以感谢他的帮助。请问: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谢力和齐国强能否建立收养关系?,一般规定1、收养人必须是无子女的有扶养能力的成年人(年满30岁);2、被收养人一般应是未成年人(14周岁);3、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必须有一定的间隔;4、一对夫妻或某一收养人一般只能收养一个人;4、收养必须有关当事人同意。法律后果1、养父母与养子女间产生拟制直系血亲关系;2、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3、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权利义
22、务关系消除; 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 周岁以上。 四十,收养,权利义务关系,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子女互有继承权,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案例: 音乐教师齐艳玲与在外企工作的于水结婚。由于齐艳玲钢琴弹的特别好,因此找她教孩子学琴的特别多。而老公在外企收入也颇丰。婚后不久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订立了夫妻财产协议,并到公证机关进行了公证。两人约定除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外,两人的其他业余收入归各自所有。此后不久,于水在没有和齐艳玲协商的情况下,为做一笔大生意向同事张发借款20万元。张发见其两人收入稳定,家境殷实,遂慷慨借款。没想到生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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