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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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RoHS管理规定 ICS 27.140 SLP 5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721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Guidelines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Of water and hydropower projects2015-07-31发布 2015-10-3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布 .28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2015年第4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发
2、布日期实施日期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2015.7.312015.10.31水 利 部2015年7月31日前 言根据水利技术标准制订计划安排,按照SL 12014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制订本标准。本标准共14章5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作业安全,生产安全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危险源管理,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标准为全文推荐。本标准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安全监督
3、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安全监督司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 宏 刘玉年 李怀青 宋光明 张立争崔德密 宋新江 谢祥明 方绍曾 马建新刘 岩 王 甲 周哲宇 王银山 李振标张东海 华伟中 李 晶 谭舒燕 徐海波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郭 潇 钟卫领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陈登毅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通信地址:北京
4、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邮政编码:100053;电活:010-63204565;电子邮箱:bzh),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目 次NO TABLE OF CONTENTS ENTRIES FOUND.1 总 则1.0.1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行为,指导施工安全管理活动,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1.0.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指项目法人或其现场建设管理机构(以下统称项目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其现场机构(以下统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机构(以下简称监理单位)
5、及其他参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单位(以下合称各参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1.0.4 各参建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1.0.5 本标准主要引用下列标准:AQ/T 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SL288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39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9水利水电工程土建施工安
6、全技术规程SL400水利水电工程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安全技术规程SL40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规程SL425水利水电起重机城安全规程DL/T5274水电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及评价导则1.0.6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target management of production safety各参建单位以及内部各部门,围绕项目安全生产的总目标,层层确立各自的目标,有效组织实施,并严格考核的一种管理制度。2.0.2 安全生产责任制 responsibility system for
7、 production safety各参建单位的职能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2.0.3 安全设施“三同时” “three simultaneities” of safety facilities工程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0.4 安全生产费用 cost of production safety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2.0.5 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 a single project with relatively high safety ris
8、k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项工程。2.0.6 专项施工方案 scheme for special construction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2.0.7 危险源 hazards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0.8 危险源辨识 identification of potential hazards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2.0.9 重大危险源 severe hazards可能导致人员死亡、严重伤害、财产严重损失、环境严重破坏或这些
9、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2.0.10 事故隐患 potential danger of accidents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2.0.11 一般事故隐患 potential danger of ordinary accidents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2.0.12 重大事故隐患 potential danger of severe accidents危害或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
10、局部暂停施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参建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0.13 职业卫生 labor protection and welfare以员工的健康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免受有害因素侵害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2.0.14 应急预案 contingency plan为有效预防控制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者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能够采取有效应对处理措施,防止事态和不良影响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而预先制定的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工作方案。3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3.1 目 标 制 订3.1.1 项目法人应建立
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项目法人应根据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3.1.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制定所承担项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3.1.3 安全生产目标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2 安全生产投入目标;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目标;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目标;5 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6 应急管理目标;7 文明施工管理目标;8 人员、机械、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安全管理控制指标等。3.1.4 安全生产目标应尽可能量化,便于考核。目标制
12、定应考虑以下因素:1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规定及合同约定;2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3 水利行业的技术水平和项目特点;4 采用的工艺和设施设备状况等。3.1.5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并以文件的形式发布。3.2 目 标 实 施3.2.1 各参建单位应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其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目标值、保证措施、完成时间、责任人等。安全生产目标应逐级分解到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及相关人员。保证措施应力求量化,便于实施与考核。3.2.2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3.2.3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经监理单位审核,
13、项目法人同意,并由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2.4 勘察、设计等其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应报项目法人同意,并与项目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3.2.5 各参建单位应加强内部目标管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分级控制。3.2.6 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实行自主管理。工程建设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目标管理难以按计划实施的,应及时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目标管理计划,并重新备案或报批。3.3 目 标 考 核3.3.1 项目法人应制订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各参建单位应制订本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14、由项目主管部门制订。3.3.2 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施工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监理单位、项目法人备案,项目法人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勘察、设计等参建单位的自查报告应报项目法人备案。3.3.3 项目法人每半年应组织对有关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参建单位每季度应对内部各部门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由项目主管部门考核。3.3.4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奖惩。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4.1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4.1.1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由项目法
15、人牵头组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现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安全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2 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3 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蓄水安全鉴定工作;4 协调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4.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由项目法人印发各参建单位,并监督执行。4.1.3 项目法人应设置专门的
1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 组织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3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4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5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组织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年度安全考核、评比,提出安全奖惩的建议;6 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施工重大危险源、重大生产安事故隐患及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安全生产档案;7 负责办理安全监督手续;8 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9 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10 负责安
17、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等。4.1.4 项目法人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由各参建单位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并形成会议记要,印发相关单位。会议纪要应明确存在问题、整改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等。4.2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责4.2.1 施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报项目法人备案。4.2.2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相关单位,其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 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建立、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3 部署安全生产管
18、理工作,决定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4 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5 组织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等。4.2.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2 组织或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工作;3 组织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4 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
19、况;5 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6 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7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8 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时上报各种安全生产报表和材料;9 统计、分析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4.2.4 施工单位应每周由项目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长、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应作详细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4.3 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4.3.1 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宜配备
20、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4.3.2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规划和细则中明确监理人员的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职责,监理人员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需要。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开展施工安全检查、监督;2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3 协助项目法人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4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5 组织或参与安全防护设施、设施设备、危险性较大的单项工程验收;6 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21、书的有效性;7 协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等。4.3.3 监理单位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施工单位延误或拒绝整改,情况严重的,可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向项目法人报告;必要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报告。4.4 其他参建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4.4.1 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准确,应能够满足工程安全生产需要;勘察作业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及人员安全等。4.4.2 设计单位应在设计报告中设
22、置安全专篇,并对其设计负责,其应履行下列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 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 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3 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特殊结构的工程,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4 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落实初步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内容和初步设计审查通过的安全专篇的审查意见;5 在工程开工前,应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勘、设计意图,解释勘察、设计文件等。4.4.3 为水利水电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构、配件的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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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L721 2015 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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