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管理办法(正式版)(共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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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现场管理奖罚分解实施细则编号:2010001为维护项目工程参建各方的利益,同时为了便于建设、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现场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使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的相关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根据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经建设、监理以及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研究、讨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请相关单位遵照执行。一、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方面1.1施工单位未按监理单位要求提报计划或未完成经监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含非承包人原因调整后的计划)任务,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进度滞后十天内,发包人将按每滞后一天
2、向承包人处以5000元罚款;进度滞后超过十天以上的,发包人将按每滞后一天向承包人处以10000元罚款,进度滞后超过20天以上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1.1.1施工单位必须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进度计划、分部和各控制节点的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须在进场后一周内提交,月计划须在上一个月25日前提交,周计划须在周例会的前一天下午5:30时前提交,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300元次。1.1.2经监理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月计划、周计划、各分部分项、各控制节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建设或监理单位将处以5000元的违约金,如某一节点的工期延误在下一节点抢回,则发包单位将上一个节点的违约金在同
3、期支付进度款时退还给承包人。1.2如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关键线路里程碑时间点每拖延一天,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另按3万元/天提取现金,作为对承包人的违约处罚(关键线路里程碑时间点是指完成该分部分项工作内容的最后时间,各里程碑时间点不累计计算处罚,即在计算后一里程碑的处罚时间时应扣除上一里程碑的处罚时间)。如承包人下一个里程碑时间点按时完工或提前完工,发包人将退还承包人上一点的违约处罚金。1.2.1关键线路里程碑时间点主要包括:开工、土路床完工、路基工程完工、路面工程完工、单位工程完工、竣工验收。1.3如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关键线路里程碑时间点拖延10天以上等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施工
4、任务进行调整,减少工程量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立即退场。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退场,承包人应无条件立即执行,并在3日内全部撤出所有人员、机械和设备,双方所有责任和争议按法定程序解决,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影响此决定的执行。否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违约金。未能即时撤出的临设、机械、设备等由发包人代为拆出,其费用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中提取,也可不拆除而由后续承包人租用。1.4总工期延误, 30天以内,违约金每天按合同金额的1计算;工期延误超过30天后,每天按合同金额的5计算,但累计违约金总金额不应超过合同价款的20%。二、工程质量管理2.1建设、建管或监理单位发现承
5、包人使用不合格或未经批准的材料,每发现一次,发包人对施工单位处以500-5000元的罚款。2.1.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公司提交采购计划,并将相关质保资料报经监理单位审核符合要求后,方才允许进场;材料进场须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员,需复检的进场材料在进场后次日内必须通知监理人员见证取样送检,否则除按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罚款10003000元。2.1.2材料、设备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无书面验收依据)或出现质量问题或达不到环保要求(含擅自更换的规格、品牌、型号、产地等),由承包单位负责重新购置或施工,并由承包人负责拆除,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并承担
6、1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重大影响的,发包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另行索赔。2.1.3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或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5001000元;对于材料进场不严格质量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设备还在使用的,每次罚款30005000;送检的试验报告,最迟在试验室报告日期的第二天17:00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罚款累计。2.1.4材料、设备、半成品三证不全,未经见证取样或报审就擅自使用,除无条件拆除或返工外,每次罚款5001000元,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罚款累计。2.2因
7、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隐患,监理机构发出监理通知单后,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整改,承包人应承担500元天的违约金(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再次整改的时间计入拖延时间之内)直到整改达到要求后才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承包人拒绝整改而直接进行下道工序,监理机构有权直接发出停工通知,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出现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对工程进行修复。且除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外,每出现一次,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1万元的罚款。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2.1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较严重的质量问题,除按规定进行必要的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外,监理方可视质量问题大小或事故严重程度和
8、影响程度,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2.2.2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后,施工单位有擅自隐瞒不报的,将加倍进行处罚;若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2.3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被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通报批评、媒体通报的,处以10000元罚款。2.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相关规范、标准、图纸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处以3000-5000元罚款。2.3.1进场材料设备见证取样不合格,且复检仍不合格,除按相关办法退场外,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2000元。2.3.2未按工序验收相关规定向监理单位报验,擅自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除进行必要剥离达到检验目的外,
9、每次罚款10002000元。2.3.3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达不到规范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严重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多次出现此类问题,监理单位可追加罚款。2.3.4未配备专职质检员,“三检”制度落实不到位,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不检查,每发生一次罚款5001000元,并须按监理要求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罚款累计。2.3.5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实属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0元。2.3.6施工过程中不按规定通知监理单位对现场重要材料、工序、部位进行见证取样或故意弄虚作假,处10005000元罚款;见证取样的试件、试块
10、检验不合格,且复检仍不合格,除进行必要的返工或处理外,每发生一次罚款2000-3000元。2.3.7蓄意影响、阻扰建设和监理单位正常检查验收或不按监理通知期限整改,每次罚款10005000元。2.4施工单位在工程实施期间所投入的机械设备、所执行的施工方案须与投标文件一致,承包人如需对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每违约一项,处罚1000-10000元。2.4.1承包人在施工实施期间变更机械设备、施工方案未提前书面形式上报甲方和监理单位,擅自实施的,罚款10005000元。2.4.2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用于本工程的材料或设备与投标文件
11、不一致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承包人必须在24小时内拆换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材料或设备,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且每发生一次此类情况,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2.5承包人如果造成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小于5000元)的违约金:检验批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500-1000元/次的违约金;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1000-2000元/次的违约金;分部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2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单位工程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应承担20000-元/次的违约金。承包人并承担返工整改至合格的所有责任。2.6承包人如果出现一般质量事故(
12、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50000元或造成工程永久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承担5000-50000元的违约金;出现严重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10万元、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承包人应承担5万元-10万元的违约金。承包人并承担该工程的所有质量责任。2.7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未按确定的工程样板进行施工,每出现一次,承包人应承担1000-10000元的违约金,如出现质量问题,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3.1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居民的正常生活,制定专门措施保证居民的安全。如果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合格,被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被市民、市领导、媒
13、体举报属实,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3.1.1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安全文明施工不合格(如违规夜间施工、施工扰民等),被发包人、行政主管部门查处,被市民、市领导、媒体举报属实或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停工等,将处以500010000元罚款。3.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不符合省、市、区(县)的有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有权暂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施工单位除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处罚外,还需承担违约责任。若施工单位违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有关规定,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000元1万元整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3.2.1
14、办公区域设置未按审批通过的方案执行;施工区域未严格按规范要求全面封闭施工,进出施工区域大门处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水沟、冲洗设备等),施工区域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或照明不良;对监理日常巡视或安全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或不规范行为等,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整改,以每一项每条为单位,罚款10010000元,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3.2.2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次。3.2.3在施工作业区或办公区内随地大小便,罚款50200元,对屡禁不止者,罚款2000元。3.2.4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工作牌,在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高跟
15、鞋者,监理方进行现场取证,罚款50元人次。3.2.5不按安全管理规定违章施工或违章指挥,不按监理要求整改,以每一项每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罚款总额累计。3.2.6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不到岗,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现场安全员与备案人员不符,不按监理要求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罚款200元,罚款累计。3.2.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施工,或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未报监理备案就擅自上岗的,罚款100元/人/次。3.2.8施工现场未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足、灭火器失效、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不按监理限定的期限整改,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100元,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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