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基桩工程公司(共1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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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徐州基桩工程公司 “223” 触电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7年2月23日上午8时左右,徐州基桩工程公司在徐州地铁1号线1期工程01标段出入段线围护桩钢筋加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90万元人民币。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市政府批准,2017年2月23日,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建设局等部门参加的徐州基桩工程公司 “223” 触电死亡
2、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同步参加,全面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组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地点、相关单位和死亡人员概况 (一)事故地点 徐州市铜山区汉王镇马山村,徐州地铁1号线1期工程01标段出入段线围护桩项目工地。 (二)事故单位概况 1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2年7月30日在徐州市工商行政
3、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朱明勇。注册资本:万元整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8745X5。住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北区)E栋楼1-401-410。经营范围:轨道交通项目策划;轨道交通建设;轨道交通设备销售、租赁;轨道交通站场物业管理;轨道交通沿线广告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停车场管理服等。 2徐州基桩工程公司,该公司于1998年2月25日在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王峰。注册资本:1701万元整人民币。注册号:38607X8。住所:徐州市东郊下淀杨庄。经营范围:工程机械、机械打桩、土石方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劳务服务。安全生产许可证至2019年12月4日。 3中建
4、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81年4月8日在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马跃光。注册资本:30058万元整人民币。注册号:。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湾子20号第047栋。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房屋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土石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水利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机械修理。安全生产许可证至2019年12月5日。 4江苏盛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8年6月24日在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兰贵枝。注册号:。注册资本:1436万元人民币。住所:徐州市淮海西路241号。经营范围:各类各等级工业与民用建筑、安装工程、市政、交通、
5、电力、矿业、水利、冶金行业建设项目监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等。 (三)伤亡人员情况 1死亡人员情况 石兴礼,男,汉族,出生日期:1955年3月15日。住址:山东省单县郭村镇朱楼行政村朱楼村91号。身份证号:。 2. 受伤人员情况 郭帅,男,汉族,出生日期:1984年8月26日。住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平山镇平山村小郭庄27号。身份证号:。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2月23日7时40分左右,徐州基桩工程公司现场信号工王文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证号:苏C5),安排吊车司机李华雪和钢筋工石兴礼、郭帅把现场钢筋吊至北侧的加工台进行钢筋加工。7点50分左右
6、,石兴礼、郭帅用两根长6米、直径20毫米的钢丝绳吊索捆绑第一捆钢筋后挂上吊车副钩,王文超指挥李华雪,将第一捆钢筋吊起放置在加工台上。因其中一根钢丝绳吊索被钢筋压住无法抽出,王文超指挥吊车用吊车副钩把被压住的钢丝绳吊索斜向抽出。被抽出的钢丝绳吊索下端拖至地面,由于抽出的拉力较大,吊车向南回转至待吊的第二捆钢筋上方时,吊车副钩连同钢丝绳吊索发生较大摆动。当钢丝绳吊索摆动到石兴礼、郭帅附近时,石兴礼未接到信号工指令主动向南跨步,去控制钢丝绳吊索摆动,郭帅也主动去帮石兴礼。这时,两人瞬间被电击倒地。 (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徐州基桩工程公司安全员郑北立即拨打120和110,市安监局、市
7、建设局及铜山区公安局、安监局接报后,相继赶到现场开展现场勘查,要求事故单位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的善后处理工作。事故单位将伤者石兴礼送至附近矿山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石兴礼于2月23日9时左右死亡。郭帅送至徐州六院进行抢救,经治疗后,于3月5日康复出院。石兴礼善后工作已处置到位。 三、相关事项调查情况 1合同签订情况 (1)2014年11月25日,徐州市壹号线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1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2)2014年11月,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苏盛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徐州市城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1期工程01标
8、段土建施工监理合同。项目总监李晓涛,现场监理员孙国翔。 (3)2016年4月,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与徐州基桩工程公司签订了徐州地铁1号线1期工程01标段出入段线围护桩项目工程合同。 2事故现场情况 现场为钢筋加工场。钢筋加工场南边沿围墙处设有东西走向的10KV高压电线(裸线),高压电线距地面9米;距高压线北侧水平距离4.75米的地面上呈东西方向堆放多捆钢筋(每捆钢筋长12米,数量75根,直径22mm,重量为2680公斤)。 3汽车起重机情况 厂牌型号:徐工牌XZJ5266JQZ208;产地:徐州;合格证号:XK15;车牌照号:苏CR7620;车主:李升;车辆驾驶员:李华雪。车辆检验有效期:
9、2017年12月。 4天气情况 2月21日,徐州市区为中雨转中雪天气;2月22日为阴转多云天气;2月23日为多云转阴天气,事发时空气湿度较大。5汽车吊工作状态施工时吊车臂伸出约24米,汽车吊回转中心距第一捆钢筋中部距离约18米,经计算吊臂顶端距地面约15米,高出南面高压电线约6米。6 .高压触电情况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第4.1.22条规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10KV架空输电导线的作业安全距离不得小于垂直方向为3米、水平方向为2米。事故当天,施工现场使用汽车吊的副钩将地面堆放的钢筋(高压线北侧,水平距离4.75米)吊运至北侧1米高的钢筋加工平台上。在吊运第一捆斜向抽出被压
10、的钢丝绳吊索后,起重臂向南回转准备吊运第二捆钢筋时,6米长的吊索的一端沿地面随吊钩一同向南回转。由于副钩自重较轻,回转惯性加上抽出钢丝绳吊索斜拉力,造成副钩带动钢丝绳吊索产生较大幅度摆动。摆动的高点位与高压线垂直距离低于3米,加上潮湿的周围环境,拖地的钢丝绳在落地点周围形成电场。当钢丝绳吊索摆动到石兴礼和郭帅附近,石兴礼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第4.1.11条规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4.1.11 起重机安装工、信号工、司机、司索作业时应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4.1.17 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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