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18项).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18项).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共18项).doc(5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北海市交通运输局责任清单部部门门主要主要职责职责登登记记表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 协调工作。负责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行业审核和 后评价工作,负责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组织拟订我市交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 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 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 枢纽规划和管理。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北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公室(北编办201139 号)组织开展交通运输政策研究。监督实施公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航道管理等相
2、关政策、制度和 标准。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和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 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 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 市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 准。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工作的地方 规范性文件。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 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负责公路运输、水路运输行业监管,负 责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管 责任。指导并监督实施道路、水路运 输有关
3、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 运营规范。负责市本级公共交通和 出租车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 设施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营运汽 车和航道有关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和出租汽车等客运管理工作。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 规模和方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固 定资产投资建设计划。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 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自治 区、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建议, 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 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规划内和年 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按规定负责交通规费的拨付和监管。参与拟订公路、水路行业
4、有关投融资政策。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2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负责拟订公路、水路行业财务、会计、专 项资金、非税收入、收费等管理制度拟 订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的组织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行业有关运价及收费标准并实 施监督检查。依法负责收费公路的行业管理工作。 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 议。负责公路、水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计划编制, 并承担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 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公路、水路工程建 设资格准入机制及市场信用管
5、理体系。依法审查、审批公路、水路建设项目设 计文件、施工许可和备案。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 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交通 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 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管理 公路、水路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负责组织公路、水路工程重大技术方案 审查,组织交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组织协调或参与有关应急处置及事 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灾害预防及公路
6、、水 路工程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有关安全生产、应急信息统计、分析等工作。 负责拟定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与规划。制定和实施本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 调用国防交通物资。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 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 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承 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本市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3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指导、检查、监督本市国防交通工作,协 调处理有关问题等工作。组织协调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究工作, 以及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 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
7、关统计工 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 行业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工程造价 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指导交通行业法制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 务。指导、监督公路、水路运输行业有关行 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交通行 政执法证件和地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依法管理全市公路、道路运输、水路 航运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牵头负 责行政审批工作。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负责行业
8、内部审计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交通运输行业国有资产保值、 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政府投资的 交通建设项目以及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 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对机关、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监 督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内 部审计工作。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工作。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指导协调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利用 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执行行业利用外资管理有关规定。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 事项。北海市交通运输局主要 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规定(北政办2011126号)4与相关部与相关部门门的的职责边职责边界登界登记记表表
9、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 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全市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全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5公共服公共服务务事事项项登登记记表表服务事项主要内容承办机构联系电话交通行业及社会综合 交通信息服务和技术 服务交通行业及社会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交 通行业及社会综合交通技术服务北海市交通运输局综 合运输科0779-2033167投诉咨询:北海市交 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2328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投 诉提供城市公共交通(含公交、出租车)服 务投诉的咨询、受理、反馈
10、等服务。反馈:北海市公路运 输管理处、市交通综 合执法支队12328 0779-3210920(出 租科)0779- 3210905(公交科) 运政执法监督、咨询。 北海市交通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12328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受理、分办、 反馈。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 处0779-3210920运政监督、道路、水路 运输服务质量投诉水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的受理、分办、 反馈。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 处0779-2031708公交、出租车服务软 件服务利用电话召车、实事监控、出租汽车运 行轨道路监控、北海市实时路况查询等 服务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 处0779-32109200779-20330770779-
11、2033128政务公开、安全生产、 法制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交通运输行业集中宣传 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发 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提升公众安全生 产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 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北海市交通运输局办 公室、法规科、综合 运输科0779-2033167公共汽车线路和汽车 客运站出行信息发布发布北海市公共汽车线路和北海市汽车客运站出行信息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 处0779-3210906(运 输科)0779-3210905(公交科)统筹组织、指导、协调,根据需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百姓出行需求。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 处0779-3210906(运 输科)春运、十
12、一“黄金周”和 传统节假日等道路旅 客运输统筹组织、指导、协调,根据需要制定相 关工作方案,确保百姓出行需求;对社 会公众提供业务、信息咨询等业务。北海市航务管理处0779-2033560(航 运科) 6事中事后事中事后监监督管理制度(共督管理制度(共 18 项项) )第一项 对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二、监督检查内容(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三)文书制作规范性。(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的规范性。(五)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建全情况。(六)罚缴分离的执行力度。三、监督检查方式年度评议考核、
13、专项执法监督检查、专项调查。四、监督检查措施(一)采取自查、互查、抽查或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监督检查,年度执法评议。(二)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或者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 1 次。(三)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控告,或者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等部门建议,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调查,并及时反馈调查结果。7五、监督检查程序(一)下发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或者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制定考核或检查标准。(二)由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按照标准和要求开展自查工作,提交自查报告。(三)组成考核组,通过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人员
14、考试、执法现场督查等方式对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进行督查。(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五)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其他有关部门报送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六、监督检查处理(一)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过错责任:1.非法拘禁。2.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3.违法使用器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4.其他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执法过错行为。(二)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过错责任
15、:1.违法实施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8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3.违反国家规定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执法过错行为。(三)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过错责任:1.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严重错误,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2.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3.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施行政处罚的。4.越权或者滥用职权处罚的。5.违法进行委托处罚的。6.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7.不使用罚没款收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没款收据
16、的。8.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的。9.为牟取个人或本单位私利,以权代法,以行政处罚代替刑罚的。10.其他应予追究的行为。(四)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情形之一的,追究其过错责任:1.玩忽职守、工作失职,审批中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92.对应当予以制止、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遭受损害的。3.不依法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4.其他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五)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追究过错责任:1.执法过错行为显著轻微的。2.因对事
17、实、证据、法律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行政执法失误的。3.发生执法过错行为后能主动、及时纠正,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4.其他应予从轻追究过错责任的情形。(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予追究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过错责任:1.因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造成适用法律、法规出现偏差的。2.因法律、法规修改造成适用法律、法规出现错误的。3.因事实认定或定案后出现新的证据,使原认定的事实或案件的性质发生变化的。4.因管理相对人的过错或不可抗力造成认定事实出现偏差的。5.其他不应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10(七)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追究过错责任:1.多次发生执法过错行为
18、的。2.因执法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3.因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执法过错的。4.因受贿造成执法过错的。5.其他应当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八)因行政执法人员故意隐瞒事实或者汇报事实严重失实,导致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失误或者擅自改变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造成执法违法的,由行政执法人员承担过错责任。因行政执法机构或行政执法机构负责人的决定失误造成执法违法的,由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负责人承担过错责任。经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的,造成执法过错的,由单位负责人(或决策人)承担主要过错责任;其他领导成员承担次要过错责任;提出并坚持正确意见的,不承担过错责任。(九)对应追究过错责任的行政机关负
19、责人及其执法人员,应当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下列一种或几种处理:1.责令检查。2.通报批评。3.取消评选先进和晋升资格。4.党纪政纪处分。5.暂停执法活动或调离行政执法岗位。116.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二项 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一、监督检查对象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二、监督检查内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合同履约情况,设计变更情况,分包管理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建设资金筹措及落实情况,征地拆迁情况,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施工标准化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三、监督检查方式日常督
20、查、专项整治、专项督查、专题约谈。四、监督检查措施查看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设计变更、分包管理、民工工资发放、建设资金筹措等材料,实地查看现场征地拆迁、项目进度、重要施工工序、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场所、部位,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五、监督检查程序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开展自检自查,组织自治区有关厅局、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和专家现场督查,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督查意见。六、监督检查处理12根据招标投标法、 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工作的通知的规
21、定,依法处理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第三项 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一、监督检查对象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参建单位。二、监督检查内容交通建设总体情况,交通建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配套规章制度建设情况,市场准入管理和动态监管情况,信用体系建设及应用情况,招标投标监管情况,建设项目监管和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建设资金筹措及落实情况。三、监督检查方式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专题约谈。四、监督检查措施检查市场主体落实参建责任情况,调研市场主体开展市场行为的情况,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五、监督检查程序组织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检自查,组织市
22、相关部门、13交通运输系统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督查,提出督查建议。六、监督检查处理根据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处理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督促落实。第四项 对下放权力事项的监督一、监督检查对象承接市级部门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二、监督检查内容市级下放给各有关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等权力事项。按照“放权不放责”的要求,市级部门要加强对承接部门实施权力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一)针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是否制定相关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及工作制度。(二)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是否超过下放事项范围、权限。(三)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时是否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四)是否在办公场所公开依法应当公开
23、的材料。(五)有无违反行政权力事项规定的条件而实施的情况。(六)实施行政权力事项的程序是否合法。(七)是否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14(八)是否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九)是否履行对权力事项对象从事有关活动的监督检查职责。(十)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内容。三、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范围为市级下放的权力事项实施情况。检查可定期检查,按上级有关部署明确或结合实际明确。也可不定期抽查。采取听取汇报、调查案卷、查阅资料、核查实施情况、专项调查,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四、监督检查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到行政权力事项实施单位进行调查和检查。听取汇报、调查案卷、查阅资料、核查实
24、施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五、监督检查措施在实施监督检查中发现承接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应当根据情况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确认违法或者依法撤销的纠错措施,并可给予通报批评。六、监督检查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级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承接单位作出的行政权力事项决定:15(一)受承接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决定的。(四)依法可以撤销的其他情形。承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权力事项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事后 监督 管理制度 18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