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教师工作量管理与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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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 9食品学院 2018 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根据北工商校发201734 号北京工商大学 2017 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的要求,特制定食品学院 2018 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原则一、考核原则(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求实易行。(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三)学院与系(室)两级考核相结合。二、考核范围二、考核范围学院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中层及以上干部除外) 。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岗位职务,同时兼任教师职务的教职工,参加教师岗位的年度考核。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非在职博士后参加年度考核。三、考核时段三、考核时段年度考核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四、
2、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四、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由学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学科建设负责人、专业建设负责人、分工会主席、学术委员会成员、党支部负责人、教代会成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不少于 11人,其中教职工代表由各系(或同级别教研室)负责推荐,领导班子在推荐人选中确定。五、考核内容和标准五、考核内容和标准2 / 9(一)考核内容教职工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教职工本年度的师德、工作业绩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其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1.教师岗位人员:主要考核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和教学、科研、校内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工作实绩。包括
3、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工作。2.管理岗位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主要考核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的工作作风、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学校学院重大工作和全校性中心工作、公益性工作方面做出的贡献。 (二)考核标准1.教师岗位学院所有教师应以岗位职责要求为依据,承担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校内社会工作。每个教师考核年度内应完成的工作总量为“教学+科研+校内社会工作” 。每位教师要同时承担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全年应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总量为 400 标时,其中教学工作量应达到 68 标时。1 个科研分=1.37 教学标时。2
4、016 年入职的教师应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总量可酌减为 320 标时,教学工作量应达到 34 标时;2017 年入职的教师应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总量可酌减为 240 标时,教学工作量应达到 17 标时;2018 年入职的教师对教学和科3 / 9研工作不进行量的考核。担任中层干部的教师工作量按合格标准工作量 30%予以奖励。系主任、同系级别教研室主任工作量按合格标准工作量 10%予以奖励(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进行安排) 。上述奖励如有重复按最高标准奖励一次,不得累加。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北工商教字20139 号) ,研究生教学工作
5、量计算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北工商研字20182 号。 ,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成果以学校科学技术处和其它科研项目立项单位认定为准,科研计分办法参见北京工商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 (北工商校发201652 号) ,其中,个人单项科研项目立项分(不含经费分)在 100 分(含)以上的,可以由个人将此项目立项分在 3 年内进行分配(项目执行年度大于 3 年的,可按项目执行年度分配) 。科研成果计算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校内社会工作是指教师在学校内部承担的除教学、科研以外的所有工作,包括面向学生的各项教育
6、管理服务工作、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实验室建设工作、中层干部担任的党政工作、学院安排的值班工作、学院(系)交办的其它工作等。每位教师每年社会工作量最高为 200 分,1 社会工作量分1 标时。社会工作量得分在 100 分以上认定为学院社会工作考核合格。校内社会工作量的计分办法按食品学院社会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 (见附件)执行。2.管理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非教师岗)4 / 9各系(室)根据实际情况、岗位职责要求及考勤情况,结合敬业精神、服务态度、管理能力、工作效率、创新意识、工作业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是否合格)上报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3.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非在职博士后的考核
7、由指导老师参照博士后管理条例提出考核意见及等次。六、考核等次六、考核等次(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人员的比例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的 20%。教学工作量低于学院排名前 50%的教师不得评为优秀。1.优秀的确定分教师系列和非教师两个系列进行。教师岗位:将参加考核的教师人数,减去双肩挑中层干部,按全部总工作量(教学科研及社会工作量)的总标时排名前 25%作为候选人,若候选人中有教学工作量排名未达到学院前 50%的教师,则按顺序进行递补;非教师岗:将所有考核称职的教辅、管理岗人员作为候选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两个系列的候选人进行讨论、评议、投票相结合,在学校规定的
8、比例范围内评选出本年度的考核优秀人员上报学校。2.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情节严重的,考核结果不得为合格。 不服从学院和所在系(室)工作安排的; 考核年度内发生教学事故、管理事故、责任事故者; 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教职工反映意见较大者。(二)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总量介于 360(含)标时和 400(不含)标5 / 9时之间的,2016 年入职教师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总量介于 288(含)标时和 320(不含)标时之间的为基本合格,2017 年入职教师完成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总量介于 216(含)标时和 240(不含)标时之间的为基本合格。(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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