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订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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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 则(修订版)摘要 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第五条 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以下简称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管理,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办法(冀教考自201520 号)执行。 第三章 报 考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3.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报考及考试时间报考及考试时间详见考生业务办理时间表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报考办法1.注册(1)
2、新生须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外网,http:/) ,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图像信息(近期、蓝底、免冠图像信息、JPG 或 JPEG 格式、不能小于 15K,高 x 宽为248x33mm,此图像信息将用于毕业证书上) 。填写成功后,须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比对身份证信息和采集指纹信息) 。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须网上修改所填信息,再次到报考点现场注册;(2)未获取初始密码的在籍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件选择就近报考点进行现场审验。审验通过的,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获取初始密码完成注册。未通过审验的,考生
3、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本次不予注册;(3)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信息(含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注册;(4)初始密码须经考生本人修改后方可报考缴费。登录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考缴费(1)已注册考生需提前办理相关银行卡并开通网上银行业务;(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国家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3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否则不予毕业。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
4、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4)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5)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外网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准考证号1.准考证号在新生首次报考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生成规则按全国统一规定的十二位数字编排,格式如下:地(市) 县(区) 报考年 四月份考试为 1 考生序号代码 代码 度号 十月份考试为 22.一个考生只能拥有一个准考证号。拥有多个准
5、考证号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在网上申请合并成绩,将多个准考证号下的成绩合并到已注册的准考证号上,其它准考证号一律注销。否则将影响报考、免考和毕业申请。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外网查询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 。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4证号、考试时间、地点、课程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第六章 考试实施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考试时间1.上午 9:00-11:30;2.下午 2:30-5:00。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开考后的工作内容及要求3.上午 915,下午 24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第八章 成绩公布与复核第四
6、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按规定时间公布。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考生如对公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到当次考试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以下简称成绩复核申请表 ) ,逾期不予受理。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复核结果由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第九章 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一条 我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被依法、依5规处理。考生违规信息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考生如对违规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向规定部门,以书面
7、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视为放弃权利。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三条 市教育考试机构对考生的违规处理结果异议进行复核的,由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结果回复;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的违规处理结果异议进行复核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回复。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违规考生处理结果按规定时间公布。6附件 7考场物品使用规范二、金属探测器(三)特殊情况的处理1.如考生拒不配合检查,不出示可疑物品,监考员有权阻止其进入考场,必要时请驻考点公安人员协助检查。2.对于带耳钉、耳环的考生要求其摘掉,先摘后测,如不容易摘掉,入场开考后要重点监控。5.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绷带或打有夹板的考生,其轮椅、拐杖、绷带
8、等医疗器械应一并接受检查。6.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 ,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7附件 128附件 13考试作弊入刑定罪 党员作弊党纪处分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自 2015 年 11 月1 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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