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制度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分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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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最低工资制度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分析最低工资制度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分析经济学院刘昭 李霏霏 陈静翕 宋纯摘要:摘要:在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城乡差距逐步拉大,旨在保护低收入群体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将对农民工这一广大弱势群体的就业造成何种影响,将是本文探讨的核心内容。本文通过完全覆盖模型、两部门模型、无歧视的买方垄断模型、完全歧视的买方垄断模型以及结合中国国情的产能受限模型从理论上分析了最低工资制度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在此基础之上,对北京、上海等 6 省市相关统计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得出最低工资制度对农民工就业具有负效应的结论。本文认为,造成负效应的本质原因在于农村内需不足,政府应该致力于扩大农村内
2、需,加强农民工专业技能培训。关键词:关键词:最低工资制度;农民工;就业;内需不足11 导论导论1.11.1 研究背景及相关定义研究背景及相关定义20 世纪 80 年代末起,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开始以农民工的形式向城市大规模流动,如今,有约 1.2 亿农民工在非第一产业就业,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都离不开农民工,这一新成长起来的群体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农民工却无法享受他们创造的成果:农民工工资低廉、社会保障不足、福利待遇差、社会地位低下。社会在获得低成本的劳动力的同时,却累积了种种不良的隐患:农民工技能水平低下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发展;
3、农民工相互替代性高,极易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失业;这一广大的低收入低福利群体也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2008 年 1 月 1 日,我国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新法着重强调了“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力度” 。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为改善低层劳动力群体的收入而对劳动力市场进行干预的职能体现,我国于 1994 年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确立了我国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学术界对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的不同意见一直存在。国内学者们对最低工资是否真正有利于保障农民工就业持有不同的观点,对于是否应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争论也一直存2在着,有的学者认为最低工资背离了充分就业的均衡价格,导致市场供大于求造
4、成更多农民工失业;有的学者则认为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改善农民工处境,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就此,本文以 2003 年至 2007 年中国六大主要农民工务工的省市地区为基础,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分析最低工资对于农民工就业的影响,并在研究现状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提出建议。1.1.11.1.1 农民工问题农民工问题农民工问题是中国大陆由于农民进入城市参与经济活动后涉及的一系列权益保障问题的总称。农民工问题在建国后三四十年前表现得尚不明显,但到了改革开放以及建立市场经济的今天,城市与乡村的矛盾就日渐突出。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
5、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在就业方面,城市制定外来劳动力分类目录,把脏乱差工作留给民工。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就业、福利歧视等原因,农民工是中国大陆城市最底层的阶层,许多人处于非常艰难的生活和工作状况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逐步采取措施,以统一城乡户籍制度,这将从根本上达成农民工的公平就业和待遇。1.1.21.1.2 农民工劳动市场的特点农民工劳动市场的特点第一, 农民工普遍技能水平较低,属于低端劳动力。多数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任何形式的技能培训或只接受过较低水平的培训,互相之间可替
6、代性很强,可以看做同质的劳动力。农民工市场属于次要劳动力市场,和主要劳动力市场相反,次要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工作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大、工资低、工作环境差。第二, 农民工劳动市场具有鲜明的季节性和流动性。农民工很难且并不期望能够在城市里永久生存,平时在城市务工,而农忙时将返乡务农;年轻劳动力流出家乡,而年老劳动力流回农村。比如春节期间农民工数量最少,大多数民工们要回家过春节。即便不回家乡过年的,也很少有工作的。而节假日过后将会出现民工返城的高峰。第三, 农民工劳动市场劳动力供给量大。据劳动部门统计,目前全国进入县级以上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农业人口达万人,农民工市场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初级劳动力3市场。1.
7、1.31.1.3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最低工资英文表述:Minimum Salary,Minimum Wage :是国家政府或当地政府规定在特定工作时间内应得的最少工作报酬。依据中国 2004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最低工资规定 ,在中国,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它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产
8、生和发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起源于 19 世纪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其设立主要是为了保证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和反对垄断、减少贫困。由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个别产业发展到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绝大部分产业,又扩展到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现在,通过最低工资立法建立并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做法。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我国最低工资制度的产生和发展1922 年 8 月,我国最早提议为最低工资立法,当时拟定了劳动发展大纲中提出:应制定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的保障法。1949 年 9 月,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指出:人民政府应该按照各地企业情况规定最低工资。1984 年 7 月,
9、我国政府宣布承认早在 1928 年制定的国际劳工组织第 26 号最低工资办法公约 。但此公约并不能满足实际的需要。我国在此后十年内一直在为制定现实可行的最低工资制度而进行不断调研和试点。1989 年,珠海市最早开始试点实行最低工资规定。之后,上海和深圳也分别试行。1993 年 11 月,劳动部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制定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 年 7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明确确立了我国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其第 48 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
10、最低工资标准。 ”2004 年, 最低工资规定出台,对原先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进行了改进,扩大4了最低工资调整的范围;规定中国大陆各省及省内各市都有不同之最低工资标准,其调整幅度由各地政府按该地区平均收入水平与当地物价等因素计算得出;提高了各省对最低工资政策的重视程度。2008 年 1 月 1 日,我国执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该新法着重强调了“加强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力度” ,同时也提出了一系列其他提高劳动力成本的条款。 2 理论综述理论综述对于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经济学界一直充满了争议,大量的国外学者尝试提出理论并开展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但仍未能得出一个统一的、有说服力的结论。人们在越
11、来越深入的研究中逐渐发现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与各地实践中的各种具体条件密切相关。我国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时间并不长,但在十几年中已经有很多学者对其进行了讨论研究。国外最低工资对就业影响的理论多是以发达国家经济为基础,而对发展中国家研究不多,且由于我国政治,文化及经济制度等的特殊性,国内学者们以中国的市场作为实际样本深入讨论,并结合西方理论成果,为最低工资制度的不断本土化提供了理论支持。关于最低工资保障的就业效应有不同的声音。我国的学者们对于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大致持有以下三种主要的态度。一些学者持反对态度,他们一般强调说, 最低工资由于人为提高了工资, 使工资高于市场均衡水平, 会导致失业的发生
12、,且由于最低工资加大了资方的劳动力成本, 迫使资方提高产品价格,可能引发工资推动型的通货膨胀。以薛兆丰,张五常等为主要代表人物的经济学家们坚信:由于最低工资制度市政府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会影响、扭曲资源配置,导致失业的增加。另外,鉴于我国劳动力供给量丰富,劳动供给曲线平缓,最低工资引起的失业量可能会较劳动力相对短缺的欧美发达国家更多(蔡昉,2004) 。而有的学者对最低工资制度持支持态度,他们认为最低工资未必会使失业增加,甚至会有助于减少失业。在一些最低工资的反对者看来,由于最低工资被强制性地确定在均衡工资水平以上,因而破坏了市场机制,不利于农民工劳动力市场的发展。而武汉科技大学文法与经济学院
13、的梁爱玲认为这种结论只有在工资水平完全由市场供求机制决定的情况下才有说服力。而目前农民工的低工资并非纯粹是供求均衡的结果(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 ) 。孙书青认为,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期并且最低工资标准普遍较低,因此,适当提高最低工资不会造成失业量增加,反而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2006) 。我国的局部劳动力市场存在特殊的向下方倾斜的劳动力供给曲线,使得提高工资标准反而有利于就业率的提升(杨缨,2004) 。孙立平(2006) 对这种对最低工资的否定5性评价给予了再否定, 从社会学的视角指出了强资弱劳格局对农民工福利的损害与及这种格局的不可容忍性。在实证研究方面,一些实证研究也为最
14、低工资对就业效应的有利作用提供了支持证据。持第三种态度的学者们并没有给出一个非常严格统一的结论,他们研究发现不同地区不同特定条件使得最低工资制度的就业效应不尽相同。罗小兰(2007)通过对中国 31 个地区的实证研究后得出,最低工资制度对农民工的就业效应在东、西部为正作用,中部为副作用;制造业为正作用,建筑业为副作用。从以上文献综述可以看出,国内学者对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的态度虽不尽相同,但是较多的实证研究反映出的正面结论证明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对就业率的不利影响并不十分明显。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施行较晚,且国内学者对最低工资就业效应研究的起步较晚于国外学者,相关研究的精确性成熟性也较为落后。许多文
15、献的样本数据过短且不够精确,导致缺乏统计及计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在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就业率影响这一研究领域,国内学者研究较少,研究中所建立的模型也很简单,许多都建立在简单的完全竞争市场之上,缺乏针对我国实际劳动力市场的深入分析。在研究方法上,绝大多数研究文献停留在理论分析阶段,缺乏实证分析且统计数据不完善、不够准确。这些都将对研究结论的准确性、科学性产生不利的影响,不能最低工资制度的本土化提供最有价值的理论支持。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结合较新且较为准确的统计数据,通过理论分析,通过基于计量结果的实证研究,对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就业影响进行研究。33 最低工资制度对农民工就业影响的理论分析最低工资制度对
16、农民工就业影响的理论分析(一) 农民工供求市场特点1.农民工需求市场以及其需求曲线特点当前中国农民工主要在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工作。近六成的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参与社会保险的水平总体较低。农民工工作环境较差,工作时长较长,制造业农民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 58.2 小时,建筑业 59.4 小时,服务业58.5 小时,住宿餐饮业 61.3 小时,批发零售业 59.6 小时。同时,最低工资制度并没有得到有力实行,许多农民工工资低于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并时常遭到克扣和拖欠。6由于农民工的工资低廉,工作时长,很少享受或不享受社会福利保障,因而农民工劳动力的边际工资成本很低。农民
17、工劳动工资成本,只占企业总成本很少的一部分。因此,由于工资上升导致产品价格提高上升幅度小,所以产品的需求量幅度不大,对劳动力需求量的减少也小。农民工劳动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对工资率的变化并不是十分敏感,需求价格弹性较小。图 1 为农民工劳动市场的需求曲线。2.农民工供给市场以及供给曲线特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9 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 22978 万人,比上年增加 1.9%。目前,中国农村大约有三分之一以上劳动力是剩余的,绝对数大约有 1.5 亿到 2 亿。因此,农民工劳动市场供给大于需求的局面和竞争激烈的态势将会是长期的。由于农民工供给量大,因此劳动力供给曲线与其他劳动力市场相比更加平缓。图
18、2 是农民工劳动供给曲线,反映的是农民工供给市场全部农民工所愿意提供的总供给量与工资率之间的关系。中国农民工市场是开放的市场,农民工可以自由进入退出市场。随着工资率的上升,既使得原来在这个市场的农民工增加供给,同时吸引不在这个市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从而增加了这个农民工市场的劳动供给。因此,农民工劳动市场供给曲线自左向右上方倾斜,曲率小且富有弹性。(二) 西方传统经济理论分析S供给量工资率图 2需求量工资率 D图 171.完全竞争市场下的分析(1)完全覆盖模型在完全竞争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上,假设最低工资覆盖所有工人,并且劳动力和产品市场都是完全竞争的。当最低工资低于市场平衡工资时,劳动力市场
19、需求大于供给,部分农民工选择退出市场。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提高工资以吸引更多的农民工进入劳动力市场,直到劳动力供给能够满足劳动力需求。此时,最低工资不会影响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均衡。当最低工资高于市场均衡工资时,如图 3 所示,此时就业量为 Q2,整个农民工市场就业量下降了(Q2-Q0) ,并产生了(Q1-Q2)的失业,因为此时农民工愿意提供 Q1的劳动量,而雇主的需求量则仅有 Q2。(2)未完全覆盖的两部门模型虽然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了最低工资制度,但是实际经济生活中最低工资制度并没有被所有用工单位认真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并没有覆盖所有农民工劳动力。所以,采用Mincer(1976)提出的未完全覆盖的
20、两部门模型分析是可行的。在完全竞争的农民工劳动力市场上,假设最低工资覆盖一部分部门,而另外一些部门没有被最低工资覆盖。为了便于理论研究,我们做出如下假设:1.农民工的总量是不变的; 2.农民工劳动力市场被分为最低工资覆盖部门市场和不覆盖部门市场; 3.工人能够在覆盖市场部门和不覆盖部门自由流动,从而实现最高工资的目标,并且流动成本为零。4.两个劳动力市场的工作对农民工具有相同的吸引力。综合以上假设,两个劳动力市场对农民工具有相同的吸引力,在完全信息,流动成本为零的情况下,农民工会在这两个部门之间流动达到同一均衡工资,如图所示为 W0 。a部门中由于最低工资的限制,就业量下降为 Em ;由于假设
21、农民工总量不变,a 部门被排除SD工资率W1W0Q0Q1Q2就业量图 38的农民工全部转移到未被覆盖的部门 b,此时 b 部门的供给曲线从 S1移至 S2 ,导致 b 部门的工资率下降为 Wn ,且有 EmE0=U0Un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 :1.最低工资可以使留在原部门工作的农民工受益。 2.最低工资使得未被覆盖部门农民工的工资率下降。在实际经济生活中,Mincer 所假设的 a 部门的所有农民工都会转移到 b 部门中,也就是整个农民工市场充分就业,是不成立的。失去工作的农民工可以选择进入非覆盖部门,也可以选择退出城市劳动力市场,回到农村务农。至于会做出哪一种选择,将决定于覆盖部门的
22、劳动力需求弹性、非覆盖部门的劳动力需求弹性、最低工资覆盖的范围、离职或空缺率、劳动供给弹性以及最低工资与原先均衡工资之间的差额比例。在此,我们不再进行深入探讨。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最低工资的影响是双重的,它既减少了就业量,同时也减少了非覆盖部门的工资率。2.垄断市场下的分析中国存在着巨大的农民工供给,相对于这些大量涌入城市,并且还受到城市各种管制制度制约农民工的劳动供给而言,城市厂商或企业无疑在某种程度总是处于垄断地位。因此,下面我们将从垄断市场角度,对农民工劳动力市场进行分析。买方垄断的企业对工资有决定权。根据企业是否对劳动者实行工资歧视,可以将买方垄断分为完全歧视的买方垄断(perfect
23、ly discriminating monopolization) 和无歧视的买方垄断(nondiscrimination monopolization)。工资率工资率W0WmWnW0DDSS1S2E0U0Un就业量就业量最低工资对未覆盖部门 b 的影响最低工资对覆盖部门 a 的影响Em图 4 未完全覆盖的两部门模型下最低工资对农民工就业的影响9(1)无歧视的买方垄断模型对于无歧视的买方垄断者来说,他在以较高工资雇佣新农民工的同时,必须给原有的劳动者涨工资,只要他们的技能相同。否则会影响其劳动积极性的发挥。这样,企业雇佣劳动者的边际成本就会大于平均工资成本。如图5所示,当厂商是无歧视的买方垄断
24、厂商时,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按照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的原则,企业雇佣的最佳劳动数量为Q0点,支付的工资为W0,低于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均衡就业,低于完全竞争市场条件下的均衡就业点Q*及工资水平W* 。如果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WW0,W*,以W1为例,那么对于劳动者来说,工资为W1时他们愿意提供的劳动供给为Q1。对于企业来说,他们的边际成本也相应发生变化。具体表现为:0-Q1,边际成本等于最低工资,MC,S=AC均是水平的;Q1之后,边际成本恢复到原来的边际成本曲线,成向右上方倾斜。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企业的均衡雇佣量为Q1 ,大于未设定最低工资法时的雇佣量Q0,增加量为(Q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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