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阳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城阳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30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青岛市城阳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风险评估1.6 事件分级2.组织指挥机制2.1 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2.2 市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3 专家组2.4 成员单位3.监测预警3.1 监测预测3.2 预警分级3.3 预警发布3.4 预警响应3.5 预警变更、解除4.信息报告4.1 报告责任主体- 2 -4.2 报告时限和程序4.3 报告内容5.应急处置5.1 先期处置5.2 分级响应5.3 指挥与协调5.4 现场处置5.5 处置措施5.6 扩大响应5.7 应急联动5.8 社会动员5.9 应
2、急结束6.恢复与重建6.1 善后处置6.2 社会救助6.3 总结评估6.4 恢复重建7.应急保障7.1 应急物资、设备、救援队伍保障7.2 通信保障7.3 交通保障7.4 治安保障- 3 -7.5 资金保障7.6 技术保障8.宣教培训和演练8.1 宣教培训8.2 演练9.附则9.1 责任追究9.2 预案制定9.3 预案修订9.4 预案实施- 4 -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全区预防和应对城市排水突发事件(以下简称排水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
3、应对条例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青岛市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城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排水行业包括市政雨污水管渠、雨污水泵站、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以及污泥处置等方面生产运行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涉及我区范围内因暴雨、洪涝灾害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照城阳区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政府领导,属地为主;专业处置,分工负责;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协同应对。1.5 风险评估城市排水目前总体形势比较严峻,排水管网建设多方投资、多头建设,部分排水设施建管脱节,排水设施质量良
4、莠不齐,部- 5 -分老旧管网不能满足排水需要但因资金、规划等问题不能改造尚在运行,一旦出现冒溢、塌陷等对环境和交通产生较大影响;部分明沟被违规覆盖,部分暗渠上方违规加盖建筑物,一旦因可燃气体积聚或油气流入遇明火爆燃可能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城市排水运行过程中,受外界和行业自身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1)风暴潮、海啸、台风、地震、特大暴雨等自然灾害导致市政道路大面积积水、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环境污染、交通中断等;(2)污水处理厂、泵站等排水设施因停电、主要设备故障、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况停运产生污水溢流造成环境污染;(3)污水厂沼气系统泄漏、地下排水设施沼气积聚、油气泄漏在地下
5、管渠等有限空间内发生爆燃;(4)地下排水管道漏水或断裂掏空地下、施工接管或回填不规范、暗渠盖板破损导致路面塌陷;(5)排水检查井盖、雨水篦子破损、缺失造成交通安全隐患;(6)下井作业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入雨污水检查井、暗渠等有限空间违反操作规程导致窒息、中毒。1.6 事件分级城市排水突发事件,是指排水行业内突然发生,因风暴潮、海啸、台风、地震、大暴雨等自然灾害、城市停电等突发情况、排水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对城市排水造成或- 6 -可能造成严重影响,导致人员伤亡、排水设施破坏和财产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排水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6、由低到高分为一般(四级)、较大(三级)、重大(二级)、特别重大(一级)4 个级别。 (具体分级情况见附件)2.组织指挥机制2.1 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成立城阳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2.1.1 人员组成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副总指挥: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城阳环保分局、城阳公安分局、城阳国土资源分局、城阳公路分局、区气象局、联通城阳分公司、移动城阳分公司、电信城阳分公司、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
7、、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的分管负责人。2.1.2 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排水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解决排水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2)组织、协调和指挥排水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7 -(3)负责组织指挥一般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较大以上排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争取上级政府业务部门给予支持;(4)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5)负责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6)根据突发事
8、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本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7)承担区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2.2 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组织落实本指挥部决定;(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分工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负责区级排水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评估;(4)建立排水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相关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 8 -法依规做好信息报告;(5)负责组织排水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
9、导工作;(6)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7)负责其他与排水应急相关的工作。2.3 专家组由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聘请城建、安监、公安、国土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了解排水方面的工作人员及有丰富处置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专家组,其主要职责是:(1)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和技术咨询,指导或参与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及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2)对排水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危险区划定、救灾方案、处置办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3)在排水突发事件时,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方案;(4)跟踪国内外公共安全科学最新发展趋势
10、,结合实际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为我区近期、远期的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应急指挥平台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提供建议;(5)参加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方面的活动。2.4 成员单位(1)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排水突发事件新闻报道、信- 9 -息发布和和舆情处置等工作。(2)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收集、研判、报送城市排水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组织专业队伍实施应急处置,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受损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对受损道路进行抢修恢复,参与排水突发事件调查处理。(3)城阳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城市集中排水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道路交通管理秩序,根据情况实
11、施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4)区民政局:负责指导辖区街道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受灾困难群众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其监督使用。(5)区财政局: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和评估。(6)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指导责任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及亲属的赔偿工作。(7)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8)城阳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做好地质隐患的排查,制定地质隐患部位应
12、急工作预案、防护措施;组织对山体滑坡、地面塌- 10 -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预警等工作。(9)区交通运输局、城阳公路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及应急客货运输,开辟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等。(10)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做好医疗救护应急准备,接通知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医疗救治。(11)城阳区环保分局: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水质监测。(12)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或参与排水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3)区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现场提供气象信息服务。(14)联通城阳分公司、移动城阳分公司、电信城阳分公司: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排水突发事
13、件应急通信保障。(15)青岛供电公司北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排水突发事件影响区域电力系统安全控制;负责排水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16)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排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工作;做好房屋修缮、受损财产调查登记等排水突发事件善后工作;负责排水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及信息上报;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17)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职能,做好相应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区政府或排水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11 -3.监测预警3.1 监测预测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
14、(单位)配合,建立完善排水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完善排水突发事件监测制度,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信息得到及时汇总、分析和处置;加强排水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例行监测数据、网络舆情等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排水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报告、处理和统计,以及预警信息监控。3.2 预警分级依据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结合城市排水实际情况,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4 个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预警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3.3
15、预警发布3.3.1 预警发布主体可以预警的排水突发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按照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同时通报区政府应急办,上报市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 12 -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区(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其中预警信息由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作,报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同时通报区政府应急办、抄报市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蓝色预警信息由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预警信息由市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
16、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市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3.3.2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3.3 预警发布的方式运用广播、电视、通信、网站、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3.4 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对应预警级别,分别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响应。3.4.1 蓝色、黄色预警响
17、应发布三级、四级警报,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立即做出响应,- 13 -根据即将发生的灾情特点和可能造成的危害,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措施:(1)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区排水专项指挥部副总指挥或办公室主任视情就位指挥,成员单位和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视情就位待命;(2)落实 24 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及时向社会公布险情事件信息的渠道,加强对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3)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官方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及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有关信息并公布咨询电话;(4)
18、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情况,组织各单位及时实施调集处置应急所需人员和物资、设备,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等各项应急保障工作;(5)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3.4.2 橙色、红色预警响应宣布进入一、二级预警期后,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立即做出响应,在采取 3.4.1 规定的措施外,还应当针对汛情发展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1)区排水应急专项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就位指挥,成- 14 -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就位;(2)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泵站等重要排水设施的巡检和保卫,提高上
19、述设施、场所的警戒级别;(3)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款规定的措施外,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台风、暴雨天气时建议:有关部门停止举办户外活动;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尚未上学的,学校应当立即通知停课;学生已在途中或者已到校的,应当做好到校后的安全保护工作;建筑工地、工厂、各类交易市场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工、停市等措施;相关部门关闭或限制使用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地下商场等易受排水突发事件危害场所;做好其他应急排水措施的准备工作。3.5 预警变更、解除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排
20、水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信息报告4.1 报告责任主体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要立即先电话后书面将有关情况向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 15 -公室进行报告。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排水突发事件信息,经核实研判后,要及时向区政府应急办、市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报告,并通知相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进行响应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4.2 报告时限和程序排水突发事件发生后, 事发单位就当在 30 分钟内报告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核实,
21、并在 30 分钟内先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区政府应急办进行初报,1 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并按规定向市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4.3 报告内容及方式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排水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应急处置过
22、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最新处置、领导批示落实情况。应急处置结束应当及时进行终报。突发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书面- 16 -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排水突发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等相关多媒体资料。4.4 信息发布与舆情应对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一般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宣传部门制作简要信息,报请区排水专项应急指挥部审查批准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随后根据事态发展和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青岛市 城阳区 城市 排水 突发事件 应急 预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