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分析师事务所预备案及入会申请报告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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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据分析师事务所预备案及入会申请报告受理机构:中国商业联合会数据分析专业委员会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人数: 日 期: 填报说明1、 “申请名称”为拟成立或已成立事务所的名称。2、 “申请人数”为事务所内数据分析师人数。3、 “日期”为填报本报告的实际日期。4、 “成立/预备案申请书”的格式见附件 1,请按要求补充其中省略和需要填写的部分,选择或直接删掉不需要办理的项目,最后提供法人签字。5、 “公司章程”的编制格式见附件 2,根据事务所情况填写和变更相应项目,最后由全体股东签字。6、 “申请人简历”的格式见附件 3,为法人简历,一式一份,填好表格后贴本人 2 寸彩色照片一张,在表格右上角加盖事务
2、所公章,没有公章的情况下须由法人在表格右上角空白处签字。7、 “团体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的格式见附件 4,一式一份,在“单位意见”栏内加盖事务所公章,没有公章的情况下须由法人签字。8、 “数据分析师名单”的格式见附件 5,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在表格右上角加盖事务所公章,没有公章的情况下须由法人在表格右上角空白处签字。事务所内数据分析师应按要求加盖个人签章,如无签章可在签章处由本人亲自签字,后向我会申请制作签章,签章申请表见附件 5.1。数据分析师为非会员的,须填写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 ,表格见附件 5.2,一式一份,事务所内每名数据分析师均须填写。9、申请机构运营方案应包括机构背景介绍、组织
3、机构、业务来源与拓展思路、品牌建设等内容。申请备案需提交的材料一、入会/预备案申请书(填写附件 1)二、事务所章程(填写附件 2)三、申请人简历(填写附件 3) 、一张彩色 2 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四、团体会员申请登记表(填写附件 4)五、数据分析师名单(填写附件 5)六、事务所运营方案七、其他数据分析师申请入会需提交的资料一、个人会员入会申请登记表(填写附件 5.2)二、个人彩色一寸照片 1 张三、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1 张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五、 数据分析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六、学历证书复印件会费具体参见会员管理办法。附件 1: 关于XXXX 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入会
4、/预备案申请中国商业联合会数据分析专业委员会:XXXXXX(事务所成立目的和意义、具备的基本条件等)XXXXXX主要申请事项如下:一、事务所名称二、事务所法人代表三、经营场所四、出资人及资金金额五、业务范围与来源六、其他特此申请入会/预备案,并加入中国商业联合会数据分析专业委员会,请予研究审批为盼。申请人(法人代表):(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附件 2: XXXXXXX 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章 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推动行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各方共同出资设立 XXXXXX 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5、“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XXXXXX 数据分析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 ( 填写事务所详细地址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数据分析、企业数据化建设、项目策划、社会经济咨询、科技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公共软件服务( 以营业执照为准)。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金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金,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
6、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资额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 1 ) 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 2 )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 4 )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 5 )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 6 ) 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金; ( 7 )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 8 )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
7、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 1 ) 遵守公司章程; ( 2 )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 3 )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份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 4 )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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