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办公会议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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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湖 北 省 水 产 局省水产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州、县(区)水产(主管)部门及其渔政船检港监管理机构,局直有关单位:全面实施内陆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登记证书和捕捞许可证“三证合一”是渔船管理工作的创新,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农业部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实施渔船“三证合一”,并以农业部公告 2315 号公布了新版证书样式。根据农业部相关要求,省局制定了湖北省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地要充分认识渔船“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的
2、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渔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争取渔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按照实施方案如期有效实施。二、精心组织实施。二、精心组织实施。要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选派精干人员,认真开展渔船数据库清理和整合工作。确保在 2017 年 7 月底之前完成全省新旧证书换发工作。三、完善制度机制。三、完善制度机制。要切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重点是规范程序、统筹协调、完善档案和健全信息化管理。各地要结合此次换证工作,完善渔船管理档案,搞准基础数据,确保新的船舶信息和- 2 -实船、船主一一对应。要加强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增加投入,为办证机构配置必要的电脑、网络、数码照相机
3、、激光打印机等设备,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湖北省水产局 2016 年 6 月 20 日 - 3 -湖北省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 一”改革 做好新版证书换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587 号),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 加强和规范渔业船舶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本着便民利民的 原则,建立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相关机构协同配合的 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三证合一”工作, 实现渔业船舶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二、主要目标 2016
4、年 8 月底前完成全省渔船数据清理、整合、导入全国内 陆渔船管理系统(软件)、渔船管理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2017 年 10 月底前完成渔船“三证合一”证书的换发工作,换证 率达 100%。 2017 年 12 月底前对渔船“三证合一”工作考核验收。 三、重点工作 (一)统一换发新版证书 渔船“三证合一”是将渔船检验证书、 渔船登记证书和渔 业捕捞许可证(养殖船无捕捞许可)三种证书合为一本。新办理或 者换发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必须应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打印, 手工填写或运用其他系统打印的证书,以及自行设计印制的证书 均为无效。这次全省使用的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和注销证明等由农 业部渔业渔政局
5、按照统一的“三证合一”证书样式和规格要求,在 国家招标确定的印制企业中统一印制,各单位自行采购(见附件)。 (二)加强渔船数据收集和审核 在使用内陆渔船管理系统之前,各地要填写已合法登记、检验- 4 -的渔船数据,便于数据集中导入系统,节约录入时间。同时,按照 有关要求,做好相关照片采集工作(包括船舶外形照片、主机照片、 船主头像、船主身份证照片等)。为保证数据准确,各地务必要严 格把关,汇总上报并录入系统前须由渔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 字,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数据采集真实性、准确性。数据汇总上报 日期另行通知。 (三)规范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办理流程 根据渔业船舶检验条例、 渔业船舶登记办法和渔业
6、捕捞 许可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按照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渔船证书办理 程序、方便渔民要求,捕捞船舶证书办理流程为:船名核定渔船 检验渔船登记捕捞许可审批发放。养殖渔船和渔业辅助船证 书办理流程为:渔船船名核定渔船检验渔船登记。船舶所有人 申请办理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见附件); 2、船舶所有人身份证、2 寸证件照 1 张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申请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换发时,须提供原证书和船舶照 片(包括船舶外形照片、主机照片、船主头像、船主身份证照片等);4、新建的渔业船舶,应提供设计图纸和相应的渔船检验报告 等材料; 5、购置渔船,还须提供
7、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更新改造渔船,还须提供原渔船的船舶证书; 7、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证书日常管理 1证书年审。内陆渔业船舶在其证书有效期内,每年须经营 运检验合格,并经渔业船舶检验和捕捞许可管理机构进行年度审 验,审验后由证书核发机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加盖公章。年 审不合格的,证书核发机关可责令持证人限期整改后,再审验一次。- 5 -再次审验合格的,其证书有效。逾期未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其证 书视为无效证书。 2证书换发、补发。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 或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持原证书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 部门或指定管理部门
8、申请换发证书。换发证书有效期根据原证书 有效期确定。 证书遗失或者灭失的,持证人应在当地报纸公告声明,自公告 发布之日起 15 日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 指定管理部门申请补发证书,补发的证书有效期不变。 3证书注销、渔船拆解、销毁后更新建造渔船,以及报废或损 毁不再继续从事渔业生产或者自行中止渔业生产的,持证人应将 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交回发证机关,并办理证书注销手续。 4无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由所在市(州)渔船检验处按认可 证书授权范围负责实施渔船检验。 (五)渔业船舶证书审核、审批和签发实行签发人制度,签发人 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以市州为单位,于
9、2016 年 7 月 15 日 前推荐一至两人为证书签发人,报送到省水产局船检港监管理处, 并由省水产局统一对外公布。 联系人:雷良伟,电话:027-88849456。附件:1、新版“三证合一”修订证书内容说明 2、渔业船舶档案目录 3、湖北省渔船船名规范化方案 4、渔船证书专用章样式 5、新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印制企业及价格 6、新版内陆渔业船舶证书订购单 附件 1- 6 -新版“三证合一”修订证书内容说明根据农业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促进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对新版“三证合一”修订证书内容说明如下:一、证书修订总体情况一、证书修订总体情况修订内容主要有:渔业船舶证书
10、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渔业船舶证书,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等。二、启用全国统一的渔船编码二、启用全国统一的渔船编码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增加“渔船编码”项,并作为每艘渔船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船舶识别代码,渔船编码共 16 位数字,由船东所在地的地区代码(国家标准,6 位)、建造完工日期(年 4 位月 2 位)、顺序号(4 位)依次组成。三、启用证书二维条码管理三、启用证书二维条码管理为强化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管理,提高证书的防伪和自动识别功能,在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右上角新增加“国标 PDF417”二维条码,在使用全国内陆渔船管理系统发放证书时自动生成并打印。四、统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名称四、统一内陆渔业船舶证书
11、名称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等“三证合一”后统称为“渔业船舶证书”,包含渔业船舶检验、登记、捕捞许可,以及所有人信息等,共 1 页。该证书适用于我省捕捞渔船、养殖渔船和渔业辅助船,渔船依法经检验合格、取得渔业船舶所有权并办理国籍登记、获得生产作业许可,方可取得该证书并准许其航行作业。五、统一规范内陆渔业船舶船名管理五、统一规范内陆渔业船舶船名管理- 7 -渔业船舶的船名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湖北省名称的规范化简称, “鄂”;第二部分:市(州)名称的规范化简称;第三部分:船舶种类代称,捕捞船用“渔”,养殖船用“渔养”,供油船用“渔油”,供水船用“渔水”,渔业运输船用“
12、渔运”,渔业冷藏船用“渔冷”,其他种类的渔业船舶由省级渔业船舶登记机关规定;第四部分:顺序号,由 5 位数字组成,汉字和数字之间不得有空格。六、统一规范船名、船籍港的勘写六、统一规范船名、船籍港的勘写在船首上部两侧及救生衣、救生圈上须标写船名。船首两侧的船名从左至右采用仿宋字横向标写,船名用白色漆标写,底色为黑色(或船体漆色),字迹必须工整、清晰,字体大小应与船舶尺度相适应,同时悬挂船名牌。具体要求如下(单位:高长 mm): 船首两侧船名船长(m)汉字尺寸数字尺寸船名牌12200140200100160500 12300210300150160500七、启用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专用章七、启用内陆渔
13、业船舶证书专用章渔船检验、登记和捕捞许可管理机构,要按照业务办理流程核准业务办理情况,在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业务办理情况中签署意见并加盖相应管理机构印章。内陆渔业船舶证书“三证合一”改革后,各渔船管理机构不必在证书上加盖各自业务印章,由证书核发机关统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考虑到渔船管理涉及部门较多,各地可按规定启用“渔船证书专用章”(渔船证书专用章样式附后,供参考),专门用于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核发和年审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各地要制定“专用章”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强化印章管理。- 8 -八、实行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签发人制度八、实行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签发人制度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审核、审批和
14、签发实行签发人制度,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签发人负责对证书的内容进行审核,并对其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确定一至两人为证书签发人,报省渔政局备案。签发人越权、违规签发,或擅自更改的证书由其上级机关收回,并依法依规对有关签发人进行处理。九、进一步规范证书版式九、进一步规范证书版式1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和注销证明,以及申请和年审业务审批表等均采用单面打印。2内陆渔业船舶证书统一采用国际标准 B5 纸(182mm257mm)打印后对折;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证明等其他证书采用国际标准 A4 纸(210mm297mm)打印。3内陆渔业船舶证书封皮为蓝色(C87M81Y22K0),
15、具体颜色和印制质量以农业部印发的证书封皮为准。4渔船照片规格统一为 6 寸照片(107mm65mm),船舶所有人照片规格统一为 2 寸照片(33mm31mm),分辨率为 350 像素/英寸以上。5新版证书统一调整为采用空白防伪纸打印方式。- 9 -附件 2: 湖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档案袋船名 渔船编码 档案号船主 证件号码 地址 市(州) 县(区) 乡(镇、街道) 名 称页数渔业船舶检验记录和报告内陆水域小型渔船检验证书(副本)渔业船舶检验申请及检验记事 湖北省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渔业船舶初次检验申报表及检验资料渔业船舶外形、主机及其处所照片船舶建造图纸资料渔业船舶换证检验申请及检验资料渔业船舶所有
16、人证明材料船舶购置发票复印件、证明等资料船主身份证复印件- 10 -附件 3: 湖北省渔船船名规范化方案船名示例序 号行政区 划代码行政区划 名称简称船籍港船名字捕捞船养殖船1420101武汉市武汉武汉鄂武汉鄂武汉渔 00001鄂武汉渔养 000012420102江岸区江岸江岸鄂江岸鄂江岸渔 00001鄂江岸渔养 000013420103江汉区江汉江汉鄂江汉鄂江汉渔 00001鄂江汉渔养 000014420104硚口区硚硚口鄂硚口鄂硚口渔 00001鄂硚口渔养 000015420105汉阳区汉阳汉阳鄂汉阳鄂汉阳渔 00001鄂汉阳渔养 000016420106武昌区武昌武昌鄂武昌鄂武昌渔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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