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学院研究生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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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目目 录录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规定 1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4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规定 6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流程 8硕士研究生撰写学术活动总结报告的要求 10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 11硕士生和博士生毕业论文答辩的规定 12关于博士论文预答辩的规定 14研究生出国(境)从事学术交流活动的管理规定 1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 16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程 16关于加强研究生毕业论文学术规范检查的意见 17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 18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 191硕士研究生
2、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规定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规定一、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一、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硕士研究生应至少修满 32 学分学分(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应修满 36 学分) ,且其中学术实践的学分不能少于 7 学分(考古文博方向 11 学分) ,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和获得学位。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如下: 1.学位课(至少修满学位课(至少修满 19 学分)学分)第一类:校研究生院集中开设的学位课,共共 7 学分学分。包括: 1) 马克思主义理论3 学分(其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 学分,32 学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1 学分,16 学时) ; 2)学校开设的基础外语,
3、2 门 4 学分,64 学时,包含硕士基础英语、硕士高阶英语或其他第一外国语。第二类:历史学院开设的学位课(包括历史学科门类课、一级学科平台课、学位课) ,至少修满 4 门,至少至少 12 学分学分。1)历史学科门类课史学理论和史学方法课程,为学院全体硕士研究生必修。54 学时,计 3 学分。2)三个一级学科和文物与博物馆分别开设一门一级学科平台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自己所在一级学科的一门平台课,鼓励选修另外两个一级学科和文博的平台课。在本专业的二级学科学位课和非学位研究方向课不足时,可选择修习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每门课 48 学时,计 3 学分。一级学科平台课分别为:考古学考古学理论和实践
4、中国史中国史研究专题与前沿世界史专业外语(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博物馆与文化遗产专题3)三个一级学科下,分别开设若干二级学科学位课,各专业研究生必修至少两门二级学科学位课,每门课 48 学时,总计 6 学分。特别提示:文博方向研究生,因不用修习硕士高阶英语,需选择另一门专业非学位课进行修习。2.非学位课(至少修满非学位课(至少修满 6 学分)学分)至少修习两门非学位课程(可包含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 ,即由导师指定的具体专业方向课。考古文博专业,至少修习三门非学位课程(可包含一门其他一级学科平台课) ,即由导师指定的具体专业方向课。每门课程 48 课时,3 学分。共计 6 学分。在条件许可情况
5、下,还可跨专业、2跨校院系选修研究生课程,凭盖公章的成绩单给予学分。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并鼓励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第二外国语课程。但学位课、非学位课和二外课程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3.学术实践活动(学术实践活动(7 学分,考古学、文博方向学分,考古学、文博方向 9 学分)学分)1)开题报告()开题报告(1 学分)学分)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 3 学期的 1112 月举行(具体规定,参见“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 ) 。未经过开题报告会而提交的开题报告无效。开题报告需经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核通过后,方可计 1 学分。开题报告的学分,不能由其他课程的学分替代。2)参加学术活动()参加
6、学术活动(2 学分)学分) 。A.听学术报告或讲座。每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至少参加 6 次院内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在第六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参加过不少于18 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由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验核考勤盖章后,给予 2学分。此项讲座学分,不能由其他学术活动替代。B.参加学术会议。作为正式代表参加正规的学术研讨会,且宣读论文者,一次可得 1 学分。C.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院学术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一次给予 1 学分,最多不超过2 学分。D.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实践,凭证明材料可申请 1 学分(从事活动或实践的时间应不
7、少于 16 学时) 。3)撰写学术总结报告()撰写学术总结报告(4 学分)学分)一、二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每学期末每学期末上交一份学术总结,总结自己一学期内的读书和参加学术活动情况。总结报告需经导师签字,由班长汇总收取完毕后上交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并由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给予学分。每份学术总结合格,给 1 学分;两学年四份报告给 4 学分。学术总结报告的撰写要求另有专文说明。4)专业实习()专业实习(4 学分)学分)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方向研究生,须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 4 学分。具体学分给予,由专业教师告知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5)鼓励发表学术论文)鼓励发表学术论文3鼓励硕士生在校期间发表原创性学
8、术论文,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上正式发表 1 篇,可得 1 学分,并可替代一份学术活动报告的学分。还可依据历史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申请一定的奖励,奖励实施细则视学院当年具体情况确定。4.补修课补修课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须补修 2 门本专业大学本科的主要课程。补修课学分不得顶替以上规定的学分。二、成绩考核二、成绩考核以上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或提交作业) ,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的考试成绩达到 75 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良”以上,非学位课的考查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方能取得学分。三、中期考核三、中期考核硕士生的中期考核
9、,应在第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份学术总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中期考核未通过的硕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学术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A.若前三个学期的成绩与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有差距,但有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加以弥补,则允许其在第五学期初申请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的内容为:前四个学期各门课程均及格,开题报告合格,前四个学期的四份学术总结报告合格。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应推迟一年答辩。B.若前三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两份学术总结
10、报告不合格等) ,则应予以退学处理。C.学生有特殊原因(非本人学习态度)导致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说明,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采取适宜的措施。4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流程学期学期时时 间间内内 容容备备 注注欢迎同学们!精彩的硕士研究生生活开始了!欢迎同学们!精彩的硕士研究生生活开始了!请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 研究生手册和历史学院编写的 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 ,了解 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应为3年。应 在前三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 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32
11、分 (考古文博方向34学分) 。硕士生明确三年学习计划,提高学术水 平。公共课:学位外语2门4学分 政治2门3学分研究生需按照历史学院培养方案,结合 导师意见,先制订自己的三年培养方案, 选定三年所要修习的课程,然后根据所 在学期课表,在教务系统中选定该学期 要修习的课程。公共课安排将在研究生 院主页发布(包含选课通知、第一外语 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 ,历史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 本学期应该必修学位课中学科门类 课和平台课、学位课2至3门6-9 学分 选修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至2门 3-6学分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课表、历 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 生教学课
12、表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2门本科课 程,不计学分,但为必修环节。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 也可参看本科生课表,具体事项由导师 指定。学术总结报告第1篇1学分必修环节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 计2学分必修环节第第 一一 学学 期期9月初次年月初次年1 月中月中 约约4个月个月特别提醒:特别提醒:1.请研究生同学务必在教务系统个人培养方案中,先制订三年学习 方案(三年所修的全部课程) ,然后才能根据每学期的研究生院制定的公共课表 和学院专业课表,选中课程。2、在教务系统中制订的三年培养方案需要打印, 并由导师签字确认,于开学报到二周后由班长汇总收齐后提交至科研与研究生 办公室。3.
13、务必关注研究生院发布的每学期的选课通知以及补退选通知,过期 研究生院不补办,只能跟随下一级的研究生选课、学习。 本学期修学位课中平台课1门3 学分 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至2门3- 6学分参考历史学院网站公布的历史学院研究 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课表第第 二二 学学 期期3月初月初7月初月初 约约4个月个月 鼓励研究生选修研究生院开设的全 校公共选修课参考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公共选修课课 表5跨专业考取的研究生补修本科主要 课程,不计学分参看研究生专业课程表中的补修课内容, 也可参看本科生课表,具体事项由导师 指定。必修环节。学术总结报告第2篇1学分必修环节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
14、计2学分必修环节特别提醒:特别提醒:截至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应该修完学位课中的所有门类课和平台 课、学位英语、政治课程,非学位课程中的研究生方向课程12门。非学位课中研究方向课1门3学 分个别专业需要第三学期上研究方向课学术总结报告第3篇1学分必修环节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 计2学分必修环节开题报告1学分必修环节,在本学期结束前务必把开题 报告交到科研与科研办公室。第第 三三 学学期期9月初次年月初次年1 月中月中 约约 4 个月个月特别提醒:特别提醒:截止到第三学期,各位研究生应该修完全部课程,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1学分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均合格;开 题报告合格;前三个学期的三
15、份学术总 结报告均合格。只有三个条件同时具备, 方可视为中期考核通过。 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 计2学分必修环节学术总结报告第4篇1学分必修环节学位论文梳理、准备与撰写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第第 四四 学学 期期2月底月底7月初月初 约约4个月个月特别提醒:特别提醒: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学生,视其考核中所体现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由学术委员就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参看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的规 定。申请提前毕业的同学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硕士生撰写毕业论文、求职阶段。建议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进展每学年至少参加6次学术报告总 计2学分必修环节,本学期末最后两周交盖章完 毕的
16、学术讲座听讲表格第第 五五 学学 期期9月初次年月初次年1 月中月中 约约4个月个月 特别提醒:特别提醒:申请硕博连读的优秀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文件提交申请。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发布的通知, 进行申请学位资格审查、论文答辩 通知,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学 位栏目的通知。请各位研究生参看学院关于答辩的相关 规定,在答辩之前必须达到学分要求, 完成必修环节,申请学位者必须首先通 过学院进行的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环节。 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者,大致在寒假开学 后一周内提交学位申请。秋季学期申请 答辩者大致在暑假开学后一周内提交申 请。第第 六六 学学 期期2月底月底7月初月初 约约4个月个月特别提醒特别
17、提醒: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不得无故延期毕业。如因 身体健康状况、国际交流等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的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 以在导师同意后,填写延期毕业(答辩)的申请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硕6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 6月下旬校学位委员会审批,6月底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根据学校安排,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办理离校手续。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规定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和中期考核规定一、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一、课程类型及学分构成 博士研究生至少应修满 18 学分(考古学方向应修满学分(考古学方向应修满 22 学分)学分) ,且学术实践活动的学分不能低于 5 学分(考古学方向学分
18、(考古学方向 9 学分)学分) ,方有资格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学分来自学位课和学术实践环节。 1.学位课程(至少学位课程(至少 13 学分)学分) 第一类:公共学位课: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开设,共计 7 学分。其中政治理论课 3 学分(包括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 学分,32 学时;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 学分,16 学时) ;外国语,2 门课,每门 2 学分,总计 4 学分。第二类:专业学位课:博士研究生须修习至少 2 门专业课,每门课程 48 课时,3 学分,共计 6 学分。原则上不限制学生多选课,但学位课和研究方向课的学分,不能代替学术实践活动部分的学分。2.学术实践活动(学术实践活动(5
19、学分,考古学方向学分,考古学方向 7 学分)学分)1)开题报告(1 学分)开题报告会一般在第三学期的 1112 月举行(具体规定,请参见“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规定” ) 。未经过开题报告会而提交的开题报告无效。开题报告经院学术委员会抽审通过后,可计 1 学分。开题报告的学分,不能由其他课程的学分替代。2)参加学术活动(2 学分)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获得:A.听学术报告或讲座。每位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可选择参加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活动。在第八学期的毕业论文答辩前,累计参加过不少于 18 次的院内学术报告或讲座。由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验核考勤盖章后,给予 2 学分。B.参加学术会议。作为正式代表参
20、加正规的学术研讨会,且宣读论文者,一次可得 1 学分。7C. 参加暑期学校、学术夏令营等各种级别的学术活动,可提出学分申请,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按活动的级别来决定是否给予。一次给予 1 学分,最多不超过 2 学分。D.其他学术活动或学术实践,凭证明材料可申请 1 学分(从事活动或实践的时间应不少于 16 学时) 。3)须发表原创性论文(2 学分)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以第一作者并以“首都师范大学”的署名,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或同等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 2 篇具有原创性的学术论文。如与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可以是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以为第二作者,但必须以“首都师范大学”署名。发表文章的刊
21、物级别较高的,除了得到学分外,学院将依据历史学院学生科研奖励条例酌情予以奖励。4)专业实习(4 学分)考古学博士研究生必须获得专业实习学分,为 4 学分。具体学分给予,由专业教师告知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5)补修课程对同等学历或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生,是否应该补修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由导师确定,但不计学分。二、成绩考核二、成绩考核 所修课程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自主选择,一般采用考试方式(或笔试或提交作业) ,如采用考试方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学位课的考试成绩达到 75分、非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方能取得学分。未修够学分者,不能答辩和毕业。三、中期考核三、中期考核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应在第
22、四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的内容包括:前三个学期各门课程的成绩不低于 75 分;开题报告通过。只有这两方面的条件均合格者,方可视为考核通过。中期考核未通过的博士生,应视其考核中所体现出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建议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A.若前三个学期的成绩与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有差距,但有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加以弥补,则允许其在第五学期初申请第二次考核。第二次考核的内容8为:前四个学期各门课程均不低于 75 分,开题报告合格。第二次考核仍不通过,应推迟一年答辩。B.若前三个学期的表现与中期考核的要求相距甚远(如两门以上课程成绩达不到 75 分) ,则应予以退学处理。C.学生有特殊原因(非
23、本人学习态度)导致中期考核不通过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说明,由研究生指导委员会商议决定采取适宜的措施。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流程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流程学期学期时时 间间内内 容容备备 注注欢迎同学们!精彩的博士研究生生活开始了!欢迎同学们!精彩的博士研究生生活开始了!请新生认真学习研究生院编写的 研究生手册 、历史学院编写的 历史学院研究生课业指南中有 关学习年限、课程考试、论文答辩、 学位授予等研究生培养规定。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一般为4年。应 在前五学期完成课程学习、开题报 告和实践活动,总学分不低于18学 分(考古学22学分) 。博士生应明确四年的学习计划,提高学
24、术 水平、研究能力。本学期必修学位外语1门2学分 政治理论课2门3学分博士研究生需按照历史学院培养方案,结 合导师意见,制订四年培养方案,选定四 年所要修的课程,然后再根据所在学期的 课表,在教务系统中选择自己要修的本学 期的课程。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在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发布(选课通知、 第一外语免修规定、分班情况、上课时间 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栏目有关通知) ,历史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也会及时通知。学院开设的学位课1至2门3-6 学分参考历史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历史学院 研究生教学课表。同等学历或者跨专业考取的博士研 究生是否补修本学科基础理论课程, 由导师确定,不计学分尊重导师意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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