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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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川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围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紧扣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通过建章立制、宣传引导、示范引领、循序推进、督查奖惩的方式,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分级管理、全民参与、规范投放、市场化运作的生活垃
2、圾分类模式,不断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美好生态环境。二、基本原则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抓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强化宣传、引导、监管职能,使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居民的自觉行动。- 2 -示范带动,共治共享。以街道为单元,加快示范片区建设,增强引领效应,提升综合实效。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倡导志愿服务,共建共治共享,系统推进全市生活
3、垃圾分类工作。源头治理,全程分类。加强商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各环节垃圾产生,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配套完善分类收集、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置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资源化处置的运转体系。政策支撑,法制保障。健全生活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强化监督考评,为形成环环相扣的分类机制提供必要支撑。出台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软引导”与“硬约束”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机制。以城带乡,协同推进。坚持先城市后农村,鼓励乡镇、农村因地制宜,探索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新机制、新模式,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的处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三、工作目标2019 年底前出台铜川
4、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启动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编制工作。2020 年全面启动,年底前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及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100%,新区主城区基本建成- 3 -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新区城中村、王益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办事处、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30%以上,并形成若干个可推广的示范单位、示范小区。2021 年底前,新区城中村、王益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办事处、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城中村、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50%以上。各区其他街道办事处城中村、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30%以上。2022 年底前,新区
5、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王益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印台区三里洞街道办事处、耀州区永安路街道办事处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各区其他街道办事处城中村、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50%以上。2025 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形成切合我市实际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化、中端运输规范化、末端处置无害化、回收利用资源化。宜君县要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试点推进、循序渐进、总结经验、全面推开”的总体目标,有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工作任务(一)形成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4 -1.强化党建引领。各级党
6、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发挥先学一步、带头示范作用,当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员、示范员、指导员、监督员,率先垂范,通过逐级包抓、入户宣教的形式,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形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 “四位一体” 的合力,开创社区党建引领生活垃圾分类的新路径。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因地制宜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2.坚持宣传先行。市委宣传部组织协调中省驻铜媒体及市级媒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普及分类知识。市教育局
7、要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专题化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德育教育、社会实践活动课程,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观摩、评比等活动,传播分类知识,增强分类意识。组织好“小手拉大手”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性互动局面。各有关行业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平台,通过社会宣传、网络宣传、现场宣传等各类方式,抓好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各区、市新区管委会要组建宣传队伍,坚持广泛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每季度最少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主题活动,- 5 -上门入户宣传覆盖率 100%。(市委宣传部、
8、市教育局及各有关行业单位分别牵头,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3.组建宣传队伍。市委文明办、团市委要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招募组建生活垃圾分类队伍,督导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街道办事处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发挥主体作用,动员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红领巾志愿者等,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队伍,负责社区、单位、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引入专业企业,由专业人员、专门的力量组建宣教队伍,实施居住小区前期广泛宣教、中期精准宣教及后期监督工作。(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别牵头,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4.深化文明创建。发挥共青团、妇联组织纽带作
9、用,团市委负责组织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在城市公共场所对市民生活垃圾分类进行劝导、监督。市妇联负责组织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宣教活动。市委文明办要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创建活动,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扩大范围,提升实效。(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分别牵头落实)5.强制约束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分类义务、分类标准、分类投放管理- 6 -责任工作,指派专人加强日常督促监管和指导,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执行垃圾分类的,要按照规定移
10、交市、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处罚。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的巡查执法,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的单位及个人,严格依法查处。(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分别牵头落实)(二)示范带动促进全覆盖1.公共机构率先带动。全市公共机构要按照 2020 年底全覆盖的目标,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引领。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党政机关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教育、文化和旅游、卫生、交通、工信、体育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企事业单位、办事窗口的生活垃圾分类督促指导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及各有关行业主管单位分别牵头落实)2.示范小区建设
11、创经验。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作为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力抓手,各区、市新区管委会要严格对照生活垃圾分类年度工作目标,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小区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0年 6 月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小区创建标准,在新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试点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系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住建局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物业公司管理范围,指导物业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 7 -活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3.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抓分类。发挥基层力量和社区自治作用,负责所辖区域内小区数量、楼栋数量、设
12、计户数、入住户数及辖区公共单位等基本信息的排查工作,建立明细台账。组织退休党员、低保户、热心群众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教督导队伍,原则上居住小区按 300 户配备 1 名督导员、商业街按150 户配备 1 名督导员的标准,配足生活垃圾分类一线工作人员,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上门入户宣教,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集中宣教活动。(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4.全覆盖创一流。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建立示范片区内单位、小区的数量、户数、人数等各类基础台账,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创建力度,实现示范片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分类类别及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三个全覆盖”,探索形成一系
13、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争创一流。(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三)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质量1.持续引导和监督居民自觉分类。宣传引导到位,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要发动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等,尽快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引导员、监督员“三支队伍”,- 8 -精准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监督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激励督促到位,以“自主申领、自助积分、自由兑换”为方向,配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智能分类投放和积分兑换设施,发挥居民绿色账户激励作用,鼓励和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实行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制度,每月一公布
14、,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监管措施到位,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进第三方参与精准宣教、分类监督及互联网+垃圾分类项目,为市民免费发放垃圾袋,“一户一码”,追溯源头,强制推进。(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2.实行源头减量。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执行国家商品限制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农副产品、礼品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倡导绿色低碳消费;开展系列执法行动,加大处罚力度,逐步限制旅馆、餐饮行业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严格落实“限塑令”,专项整治商场、农贸市场、超市等塑料袋规范使用及不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市农业农村局 2020 年 6月底前组织开展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市场、进超市行
15、动,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市邮政管理局加快快递行业绿色包装应用,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分别落实)3.夯实责任主体。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各责任单位安排足量督导员,加强分类收集点值守,引导市民准确分类投放,纠正不规范的投放行为。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 9 -确定:(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办公和生产场所,本单位为责任人。(2)住宅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为第一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为责任人;单位自管小区,本单位为责任人。(3)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4)客运站及文化
16、、旅游、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各行业主管单位、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分别落实)(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全市统一生活垃圾分类标识、颜色、样式,外观颜色和标志必须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08)的规定,即:可回收物垃圾桶采用蓝色,有害垃圾桶采用红色,厨余垃圾桶采用绿色,其他垃圾桶采用灰色。单位、居住小区、公共场所要按照陕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规划,科学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并设置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具备条件的单位应设置分类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有食堂或集中供餐的单位,
17、设立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现场处理设施。(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各有关单位落实)2.居住小区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进行分类收集。根据人口数量、服务半径、垃圾产量等,结合小区现状,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原则上在小区出入- 10 -口设置一组分类可回收及有害垃圾智能收集容器或再生资源回收屋、有害垃圾暂存点,减少合并现有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综合设置一组普通垃圾收集容器(1 个厨余垃圾收集桶和 2 个其他垃圾收集桶)。同时,在居住小区设置非生活垃圾收集点,解决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等问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新区管委会落实)3.城市道路、广场、公园、公共
18、绿地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进行分类收集,设置相应收集容器。(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牵头,各区政府落实)4.客运站及文化、旅游、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按“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进行设置收集容器,客运站可根据需要增加不同类别可回收物垃圾桶及倾倒液体的垃圾桶,有害垃圾单独存放。(各行业主管单位牵头,各经营单位落实)(五)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1.充实分类运输能力。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2020 年 6 月底前要建立专业化的生活垃圾“四分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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