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河S108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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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目目 录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19环境质量状况环境质量状况.23评价适用标准评价适用标准.27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9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8环境影响分析环境影响分析.40建设项目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建设项目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50结论与建议结论与建议.52附表:附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
2、情况项目名称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建设单位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建设管理处法人代表王养宜联系人王养宜通讯地址西安市鄠邑区草堂开发区联系电话13991845253传真-邮政编 码710300建设地点S108 省道太平河桥上游,太平河峪口立项审批部门西安市水务局立项文号市水发2017570 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N7910 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占地面积 (平方米)15067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 (万元)613.42其中:环 保投资 (万元)30环保投 资占总 投资比 例4.89%评价经费 (万元)-投产日期/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一、
3、项目由来一、项目由来太平河位于鄠邑区城区以东,为渭河一级支流沣河的支流,发源于秦岭北麓鄠邑区太平河三岔河,出峪口后于庆镇村东北汇入沣河。太平河全长 42km,流域面积 214km2,河道平均比降 1.91%。太平河流域平原区属山前冲洪积扇区,河道比降大,坡陡流急。河床质为砂卵石,河床下切冲刷毁岸。主槽与滩地不明显。该河段无消能工程,下切严重。右岸下游有 16m 范围堤防基础已悬空,河床下切 0.51.0m。左岸在紧邻桥梁已成混凝土护岸上游 50m 范围,部分基础悬空 1m 左右,部分堤防损毁。虽然对太平河 108 桥无明显影响,但是危及该河段现状浆砌石河堤及上游水坝。因此,西安市水务局决定在该
4、河段新建溢流坝、堤防挡墙和堤岸基础等工程,以达到减缓流速、减少冲刷、稳定河床和保护下游 S108 桥的目的。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建设单位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组织开展编制本项目实施方案评审,评审意见见附件。西安市水利局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发西安市水务局关于户县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市水发2017570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家环保部第 44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5、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本项目类别为“四十六、水利”中“144、防洪治涝工程-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太平河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我院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我院组织环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现场踏勘,了解当地的环境状况和工程情况,收集了与工程有关的技术资料,详细分析研究了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技术资料和相关资料,收集了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环境资料。在认真分析建设项目和环境概况的基础上,依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以及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编制依据二、
6、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7年6月27日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版) ,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年11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2、部门规章及规划文件建设
7、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第44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修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2月16号;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2013年11月29日;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染防治条例 ,2016年4月1日。3、技术导则及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HJ2.1-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HJ2.4-2009)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HJ2.
8、3-2018)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4、其他陕西省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修订版) ;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 。三三、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合理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2013 修正) “鼓励类”项目中“二、水利1、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
9、产业政策。规划符合性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与各项规划的相符性见表1。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4表 1 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序号序号规划名称规划名称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相符性防洪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大中城市重点防护区防洪标准 力争达到 50100 年一遇,绝 大部分县城、重点城镇和重点 工业区防洪标准不低于 20 年一 遇。本项目溢流坝和 挡墙设计标准为 20 年一遇,设计 流量为 360m3/s。符合1陕西省水利 发展“十三五” 规划山洪灾害防治工程。 完善 98 个县区监测预警系统, 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加快实施 60 条山洪沟治理工程。本项目
10、为太平河 河道治理工程, 主要为了防止山 洪对堤防及下游 S108 桥的基础冲 刷。符合2大秦岭西安 段生态环境保 护规划(2011-2030)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协调区 山脚线(25 度坡线)至环山路 以北 1000 米区域。 建设控制要求:生态协调区在 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可点状组 团式建设以旅游度假、休闲养 生、商务培训等建设为主的项 目。 规划区所有建设活动不得破坏 山体、占用河道、影响生态景 观、污染河流水系,必须进行 专门的环境影响评价,保证在 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进行。本项目位于 生态协调区,且 本项目为河道防 洪治理工程,不 会对水质产生影 响。符合3西安市秦岭 生态环境保护 “十
11、三五”规 划生态保护峪口:多为水源涵养 林地内和现状保护良好,利用 价值不大,未进行深度利用的 自然峪口(共计 35 个)。此类峪 口内以自然村落为主,禁止任 何开发建设,开展峪口外沟道 及防洪治理、河道生态林与河 岸交通廊道等工程建设;拆除 乱搭乱建,种植植被,恢复被 破坏山体。本项目为太平河 河道治理工程, 主要为了防止山 洪对堤防及下游 S108 桥的基础冲 刷。符合与与秦岭保护条例秦岭保护条例等的相符性等的相符性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本项目符合各项条例的要求。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12、5表 2 本项目与秦岭保护条例等相符性分析条例条例条款条款区域区域 划分划分范围及要求范围及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第十 五条核心 保护 区岭范围下列区域,除国土空 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 外,应当划为核心保护区: (一)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 秦岭山系主梁两侧各1000米以内、 主要支脉两侧各500米以内的区域; (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 核心保护区,世界遗产; (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 区;(四)自然保护区一般控制 区中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与 其他重要生态功能区集中连片, 需要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的区域。符合第十 六条重点 保护 区秦岭范围下列区域,除核心 保护区、
13、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 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应当划为重 点保护区: (一)海拔1500米至2000米 之间的区域; (二)国家公园、自然保护 区的一般控制区,饮用水水源二 级保护区; (三)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 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 地公园等自然公园的重要功能区, 植物园、水利风景区; (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点) 、野 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国有天然林 分布区,重要湿地,重要的大中 型水库、天然湖泊; (五)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 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符合陕 西省 秦岭 生态 环境 保护 条例 (20 19修 订)第十 七条一般 保护 区秦岭范围内除核心保护区、 重点保
14、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 保护区。项目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植物园、国有天然林 分布区。 项目位于秦岭外 围边缘海拔 506m513m,不属于 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 护区,属于一般保护 区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6第四 章/ 第三 十二 条水资 源保 护在秦岭调度水资源,建设水 电站、水库等水工程,应当符合 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秦岭水资源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保障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地 下水的合理水位,维护生态平衡。建设和运营涉河蓄水、拦水 工程设施,应当保证生态基流量, 采取修建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 或者减少对水生野生动物的
15、不利 影响。 在核心保护区、重点保护区 内不得新建水电站。核心保护区 内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电站,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组织限期 退出、拆除,恢复生态;重点保 护区内已建成或者在建的水电站, 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有 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评估整治标 准及处置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依法组织限期整治或者退出、 拆除,恢复生态。本项目为防洪工 程,符合大秦岭西 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 划(2011-2030)和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 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项目建设不具备蓄 水功能,上游来水全 部流入下游,并且根 据调查,项目区无洄 游性鱼类可不设置过 鱼设施,且项目河段 无保护物种符合第十 六条禁止
16、 开发 区海拔2600米以上的区域及世 界地质公园、世界生物圈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然林 林区为禁止开发区 实施生态功能全方位保护, 不得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 生产和开发活动符合第十 七条限制 开发 区秦岭山体坡脚线以上至海拔 2600米之间的区域为限制开发区 以植被、水源地和生物多样 性保护为主,恢复植被、退耕还 林还草,引导超过区域生态环境 承载能力人口逐步迁移。项目不涉及自然 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地质公园、 植物园、国有天然林 分布区。 项目位于秦岭外 围边缘海拔 506m513m,不属于 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 发区。符合西 安市
17、秦岭 生态 环境 保护 条例第十 八条适度 开发 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 其它区域为适度开发区 应当以提高绿化面积,发展 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为主,可以 发展区域生态环境可承载的产业 和进行必要的村镇建设。本项目为防洪工 程,属于生态保护工 程。符合西第十秦岭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下本项目为防洪工符合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7安市 秦岭 生态 环境 保护 管理 办法五条生态 环境 保护 范围列影响生态环境的违法案件,对 生态环境影响重大、严重侵害群 众利益的,可由市或者相关区县 人民政府根据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需要,组织联合执法:(一) 非法探矿、采矿;(二)违
18、法建造 房屋、乱搭乱建棚房等违法建设; (三)污染水源地;(四)破坏耕地、 湿地、林地;(五)破坏水土保持 设施、水土保持林或者破坏地貌、 植被;(六)非法捕捞、捕杀野生 动物;(七)其他重大违法案件。程,属于生态保护工 程。与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部分涉水生态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部分涉水生态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作的通知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河道溢流坝工程建设,属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部分涉水生态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陕环发201915 号)中涉及项目。本项目与政策的相符性见下表表 3 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部分涉水生态类
19、项目政策相符性分析文件名称文件名称要求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符合 性性陕西省生 态环境厅关 于加强部分 涉水生态类 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管理 工作的通知 (陕环发201915 号)二、明确环境准入,严格环评审 批工作 (二)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 类项目,应满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防洪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 及规划环评要求,不得巧立名目,在 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搭 车与治理无关的其他建设内容。确需 建设滨河公园、湿地公园等的,应单 独办理环评手续,以水环境保护为重 点,全面分析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和环境可行性,不得随意采取改变河 道形态、建设橡胶坝等形式打造城市 景观。1
20、、本项目为河道溢流坝 建设,属防洪工程;2、项目内容主要为溢 流坝、堤防挡墙等,未 搭车与防洪工程无关的 内容。 3、项目建设不改变河道 形态。 4、工程无水生植物、景 观等景观内容建设符合(5)项目)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溢流坝布置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区域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工程临时用地和永久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不在国家、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建设地自然环境较为优越。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8西安市水利局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下发西安市水务局关于户县太平河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实施方案的
21、批复(市水发2017570 号),项目建设符合陕西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要求。施工布置可行性分析项目临时工程布设在河道左岸的空地,主要布置有临时仓库、临时房屋、拌合站(灰土拌合站)和料场等。拌合站和料场远离居民区,对周围影响较小,在施工结束后场地恢复原貌,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无施工期遗留问题。根据监测资料显示,本工程区域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现状均能满足相应的功能区要求,并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同时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无施工期遗留问题,对外环境无制约因
22、素,且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正效应明显。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用地规划,能与当地环境相容,项目选址可行。四、建设项目概况四、建设项目概况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太平河S108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 建设单位:太平河S108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S108省道太平河桥上游,太平河峪口。起点位于上游砌石溢流坝(设计桩号0+000),坐标E1084316.89“,N335942.95“、终点位于太平河S108桥35m处(设计桩号0+185.1) ,坐标E1084317.97“,N335948.46“。具体位置见附图1。占地面积:永久占地22.6亩(其中水面面积
23、15亩) ,临时占地2亩。总投资:613.42万元2、设计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堤防挡墙 54m,其中左岸 25m,右岸29m;恢复堤防基础 16m;新建溢流坝 1 座,坝长 55.5m,坝高 5.9m;堤顶道路恢复 330m;堤顶栏杆 225m。太平河 S108 桥上游河道溢流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9施工期临时工程建设内容为:施工便道、临时仓库、临时房屋、拌合站和料场等,未设置取土场、弃渣场。项目的建设内容见下表。表 4 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建设内容建设建设内容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名称规模规模规格规格位置位置结构形式长度 25m,高 5.00m,墙顶宽 0.8m,面坡坡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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