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2.docx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2.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2.docx(3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附件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基本要求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的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工作,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要求。第二条第二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是指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委托,承担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申请材料审核、评审安排、评审报告审核等技术辅助工作的机构。第三条第三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可以是依法成立的机构,也可以是法人机构中的一部分。第四条第四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独立于其委托评审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利益相关各方。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承诺遵守公正性、诚实性和保密要求,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第五条第五条
2、专业技术评价机构仅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遵循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基本规范、评2审准则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应当与专业技术评价机构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工作的范围、期限。第第六六条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实施程序和岗位责任,接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的监督检查。第七条第七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定期对其运行体系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采用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来改进工作。第八条第八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健全和完善岗位培训制度,对承担资质认定委托任务的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定期按照资质认定部门的要求进行培训。第第九九条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只能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委托的期限内开展工作,需要延续委托期限的,应当在委托书有效期届满十五日前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重新签订委托书。第十条第十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应按照资质认定有关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完成委托事项,若办理时限出现超期的,应事先征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的核准。第第十十一一条条 专业技术评价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委托书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开展工作的,由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委托资格。3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检验 检测 机构 资质 认定 专业技术 评价 基本要求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