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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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有关规定,依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定、计量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1.2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
2、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1.3 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1.4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1.5 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1.6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 监督机构与职责2.1厂内建立三级技术监控管理网,即厂级、部门级、班组级。第一级
3、为厂级,由总工程师担任负责人。第二级为部门级,由设备管理部热控高级主管、主管担任部门级负责人。第三级为班组级,热工班组的班长或技术员担任班组级负责人。技术监督网和各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2.1.1 厂总工程师的职责2.1.1.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组织制定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技术措施等。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制度,确保热工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2.1.1.2督促、检查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了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本单位开展热工技
4、术监督工作所必需的人员配备、设备添置及试验设施的完善,达到规定的标准。对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奖励与考核。2.1.1.3审核热工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审批本单位向上级技术监督机构报送的热工技术监督各种报表、总结等。将热工技术监督任务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2.1.1.4负责组织本单位工程项目中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技术监督和验收工作。2.1.1.5负责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实现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2.1.1.6在本单
5、位内贯彻计量法,负责解决本单位开展热工标准计量工作所必要的人员配备、设备添置与试验设施的完善等,达到规定的标准。督促本单位热工标准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的开展,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2.1.2 设备管理部热控高级主管、主管的职责2.1.2.1 接受本单位技术监控第一级负责人的领导和监督,并接受分公司热控高级主管的技术指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2.1.2.2 贯彻执行计量法、热工技术监督有关规程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推动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对本单位违反规程的行为有制止建议权和越级上报权。2.1.2.3定期监督检查热工仪表、自动调节系统、重要保护装置及数据采集系统的品质及
6、热工技术监督各项考核指标。2.1.2.4 参加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制定热工专业技术改造计划,审核备品备件和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与选型以及大、小修计划,协调热工专业内外的分工协作,对热工专业重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提出提高设备可靠性和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1.2.5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班组、各外委检修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参加热工设备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参加有关热工设备基建与检修的质量验收工作。2.1.2.6组织制订与审查热工专业、热工试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热工设备技术档案。2.1.2.7制定本单位年度热工监
7、督工作计划。组织编写本单位年度(或半年)热工监督工作总结。按时报送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各类报表、总结等以及大修监督检查总结与事故分析报告,督促热工班组、热工试验室按时完成年度计划,发现重大问题与事故异常情况及时上报。2.1.2.8代表本单位与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热工技术监督负责人联系工作。2.1.2.9建立健全热工设备技术档案,并做到微机化管理。2.1.2.10参与工程项目与热工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中热控系统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2.1.3热工班组、热工试验室主要职责2.1.
8、3.1 建立本单位热工计量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检测仪表量值传递工作,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准确。2.1.3.2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2.1.3.3 做好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检定、检修、调整、试验等工作。加强质量考核,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2.1.3.4 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检定数据报告、调试报告、传动试验报告及大小修工作总结,履行三级审核签字制度(三级审核一律不允许以章代签字),作到事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对于依据检定规程出具的报告,检定人及核验人必须具备本项设备的检定人员操作证。2.
9、1.3.5 定期对运行中的自动调节系统及保护装置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进行系统调整。2.1.3.6 及时消除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缺陷和故障,对重大缺陷和故障应及时提出消缺措施,报告上级并组织消除。对由于热工设备引起的主设备异常、障碍、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在处理完后24小时内写出分析报告。2.1.3.7 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2.1.3.8 对备品备件质量进行监控,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用于生产现场。3 监督范围与内容3.1 热控系统自动调节系统;3.1.1数据采集系统;3.1
10、.2模拟量控制系统;3.1.3 保护、顺控及工艺信号系统;3.1.4自动调节系统;3.1.5炉膛安全监控系统;3.1.6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3.1.7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3.1.8汽轮机安全监视系统;3.1.9高低压旁路控制系统;3.1.10辅助控制系统;3.1.11热工量值传递系统;3.2 热工设备3.2.1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火焰等一次传感器);3.2.2脉冲管路 (仪表取样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3.2.3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3.2.4二次仪表及控制装置(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
11、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及辅助单元等);3.2.5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联锁设备、光字牌、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3.2.6 顺序控制装置;(顺序控制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3.2.7 过程监视控制计算机(包括DCS、PLC等);热工控制电源;3.2.8 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3.2.9依照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中热控专业分辖的设备及装置。3.3 各单位对热工设备与其他相关设备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一般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划分:3.3.1 全公司的热工仪表、程序控制、自动调节、数字电液调节、热工保护和热工信号装置。3.3.2 集控室机组DCS系统控制设备等
12、。3.3.3 DCS柜出口到就地配电箱端子排以前的电气设备启、停控制部分。3.3.4 进入DCS系统调节门信号,电动截止门送到配电箱的端子排信号。无配电箱时,电气信号应送至热控机柜端子排下端。3.3.5 变频器配电系统及控制回路。3.3.6 汽车衡、轨道衡、皮带秤、给煤机的控制设备。3.3.7 自动控制装置、热工仪表、化学在线仪表测点、取样一次门之后的管路及管道中伴热带设备(在一次门前的设备包括一次门,有法兰的包括门后法兰,由热控专业提出要求,设备所在专业负责维修工作)。3.3.8 调节门的就地端子排箱维护、检修、清扫。3.3.9 热力过程程序控制系统用的开度可调整的阀门,电动装置由热工专业负
13、责,阀门由主设备专业负责。调节机构(阀门、挡板等)的联接件从执行机构出轴第一拐臂处划分,拐臂外(包括拐臂销)由主设备专业负责。3.3.10 脱硫脱硝CEMS测量系统。3.3.11 冷却塔在线监测系统。3.3.12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控制部分。3.3.13 锅炉油枪推进器、点火枪、油阀控制部分、等离子点火控制部分。3.3.14 球磨机油站、大齿喷油装置控制部分、阀组出口仪表管路。3.3.15 吹灰器、定排程控的控制部分由热控专业负责,电动机及阀门电动装置由电气专业负责。3.3.16 电除尘程序控制、自动测量及电除尘加热自动部分。3.3.17 中央空调换热装置,微机及控制部分归热控专业,带自动控制
14、的挡板的电动部分归热控专业,热控专业管辖以外的电气部分归电气专业。3.3.18 低压变频器盘柜及控制信号回路的安装、调试与维修。3.3.19 全厂低氮燃烧器控制系统及就地设备。3.3.20 生产区域的工业电视监控设备。3.3.21 部分电磁阀体的控制及接线部分。3.3.22 电气设备上的温度、压力、流量、振动、位移表计的提供、校验、维护。巡视检查、拆装由电气专业负责。3.3.23 所有热力仪表的温度计插座、节流孔板接出管设计、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和质量检查、校核。3.3.24 压力、差压取样:凡一次门前(包括一次门及门后第一道焊口。高压管路一般设两个一次门。)的设备由主设备专业负责;一次门后的设
15、备由热工专业负责。只有一个门的设备,该门及门前设备均由主设备专业负责。3.3.25 流量节流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装卸、检修及更换衬垫等工作均由主设备专业负责,热控专业负责质量验收。水位计测量筒由主设备专业负责装卸。3.3.26 温度取样:所有工艺设备上热电偶、热电阻的插座、保护套管和集热块由热工专业提供,主设备专业负责安装拆卸,金属监督专业负责对材质、管壁厚度及焊接质量进行检查。3.3.27 热控用交、直流总电源由电气专业负责送至热控电源盘或热控盘的电源总开关入口端子排处。3.3.28 锅炉火焰检测装置的冷却风系统、主管路系统由主设备专业负责,炉膛火焰检测探头及分支管路由热工专业负责。3.3.2
16、9 控制用压缩空气气源及管路系统由主设备专业负责,手动门后的分支管路由热工专业负责。3.3.30 6号机、炉、脱硫附属的电缆桥架及竖井、脱硫公用部分。5、6号脱硫区域内除热控专业管辖外的电缆沟桥架的维护、清扫、检修归电气专业。3.3.31 集控楼四楼、电控楼二楼的电缆夹层内的电缆桥架清扫和维护。3.3.32化学分析仪表3.3.33依照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中热控专业分辖的设备及装置。凡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设备的分工问题,视具体情况由设备管理部确定。4 运行监督4.1 运行中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1.1 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正确、清晰、齐全。跳闸保护装置的接线端子应有显明标志。
17、露天热控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冻设施。4.1.2 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映灵敏,记录清晰。4.1.3 信号光字牌上的文字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正确、可靠。4.1.4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操作灵活可靠。4.1.5 热控装置用交、直流电源及熔断器应标明电压、容量、用途,并不得作照明电源、动力设备电源及其他电源使用。4.1.6 热控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盘内电缆入口要封堵严密、干净整洁。4.1.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脉冲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4.2主要参数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系统应
18、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退出。主要保护装置若发生故障,按照本单位的设备退役管理办法、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办法执行。必须开具工作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迅速处理。保护装置因故障被迫退出运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24小时内恢复。否则应立即停机、停炉处理。4.3热控人员必须实时掌握热控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状况。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控人员必须定期巡检,并将做好巡检记录。4.4 运行中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工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定值如需更改,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热工专业人员执行,并通知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确认后方可投
19、入。未经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不准对运行中的热控系统所属盘、柜、台等设施进行施工作业。4.5 建立完善的计算机软件组态修改制度,修改前应提出修改申请,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专人进行必要的修改工作,修改结束后提交修改报告并存档。对计算机系统的应用软件应进行定期存盘。4.6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热控人员按照本单位的异常和缺陷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应按规定办理缺陷延期手续,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7热工人员对运行中的热工设备进行试验、检修、消缺处理时,应作好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4.8运行
20、中主要运行数据和曲线应定期保存,记录表纸应注明每天日期。用过的记录纸应注明设备编号、参数名称和记录日期,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至少一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地收集并保存。4.9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4.10 主要热工仪表及DAS系统测量参数应进行现场定期校验,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23;主汽温度、主汽压力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应不大于该表准确度等级的12。 主要热工仪表及DAS系统测量参数,现场抽检每月一次,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5块(点)。4.11 自动调节系统应做定期试验,一般在机组大、小修后进行。试验报
21、告中应将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附有相应的趋势曲线。试验报告保存三个周期备查。主要调节系统的调节品质应不低于附录C的指标。4.12 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规定如下:4.12.1 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距上一次保护传动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4.12.2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停机期间进行了有关热工保护系统的检修工作,则机组启动前进行有关系统的保护传动试验;12.3无论何种原因,机组停止时间超过七天,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传动试验;4.12.4 在机组大、小修前后进行锅炉安全监控系统的动态(闭环)试验,间隔不得超
22、过三年。4.12.5保护传动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两次大修及其之间的所有记录备查。4.12.6对于设计有在线保护试验功能的机组,应完善其功能,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原则下定期进行保护在线试验。4.13 加强DCS系统的管理,对主要外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并设立DCS系统使用、维修、故障记录。4.14 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是一项综合指标,涉及热控、检修及运行,应分别纳入各部门的考核指标。4.15 要不断提高机组控制系统整体设备水平,以满足电网对AGC控制的要求。AGC控制的具体指标以及对机组一次调频的要求,按电网调度部门制定的有关
23、规定执行。 4.16 “三率”(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是各级监督管理机构考核电厂的重要指标之一,公司设备管理部应认真做好统计,每季(月)上报受委托的热工研究院. 5 检修监督5.1 热工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5.2热工设备检修前应编制检修计划和检修定额,所需调试时间厂部应列入检修计划予以保证。主要改进项目应有设计图纸与说明,并经设备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认可后方可列人检修计划。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以及分公司有关标准化检修管理规定开展检修工作。公司应制订热工设备大、小修标准检修项目和非标准检修项目并统计造册,一般应包括附录F所列内容,严格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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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 监督 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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