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
《城市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城市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doc(16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城市市政设施及其它公用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给水工程8.1 在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新建或扩建有污染的工程项目,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修建市政公用和其它工程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水源保护的规定,切实保护北江干流、西江干流、东平河、潭洲水道、顺德水道、东海水道、容桂水道等饮用水水源。8.2 城市用水量和城市水资源之间应保持平衡。对与其它城市或地区共享的水源,应进行区域或流域范围的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8.3 配水管网应设置成环状,以提高供水安全的可靠性。8.4 水厂用地应按规划期最高日给水规模确定,用地指标宜按表81规定控制。水厂厂区内周围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绿化地带。表81
2、 水厂规划用地指标建设规模(万m3/d)地表水水厂用地(m2d/m3)5100.70.510300.50.330500.30.1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2.地表水水厂建设用地按常规处理工艺进行,厂内设置预处理或深度处理构筑物以及污泥处理设施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表指标未包括厂区周围绿化地带用地。8.5 供水加压泵站位置应结合给水系统布局、城市规划确定,宜与城市绿化用地相结合并与周围环境协调,用地控制指标宜按表82规定执行。表82 供水加压泵站用地控制指标泵站规模(万m3d)用地指标(m2dm3)5100.250.2010300.200.1030500.100.0
3、3注:1、建设规模大的取下限,建设规模小的取上限;2、加压泵站设有大容量的调节水池时,可根据需要增加用地;3、本指标未包括站区内周围绿化地带用地。排水工程8.6 在城市新建区域应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形成合流制的建成区,应进行截流式合流制改造,并结合规划建设逐步改造成分流制。8.7 污水处理应因地制宜,结合具体情况,对污水采取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对于水质要求高的河流,应预留污水深度处理用地。 8.8 污水处理厂应因地制宜、合理选址,其位置宜靠近河道或水域,同时宜设在城市常年最多风向的下风地带。污水处理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不宜小于50米。若条件不允许,则应当在采取卫生防护措施的同
4、时,设置不少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按规划期平均日污水量确定,用地指标(指二级处理)宜按表83控制。表83 污水处理厂规划用地控制指标建设规模(万m3/d)污水处理厂用地(m2d/m3)151.31.05101.00.710300.70.530500.50.48.9 排水泵站的设置应结合周围环境,并与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持必要的防护间距。排水泵站占地面积宜按表84和85进行估算。表84 雨水泵站规划用地指标流量(m3/s) 用地指标(m2) 1510003000510300050001020500080002050800010000注:合流泵站可参考雨水泵站指标。表85 污水泵站
5、规划用地指标建设规模(万m3/d)用地指标(m2)156001800510180025001020250040002050400060008.10 城市暴雨强度计算应采用当地暴雨强度公式。禅城区、南海区、三水区、高明区采用佛山暴雨强度公式,顺德区(除中心组团部分)采用顺德暴雨强度公式。城市雨水规划重现期应根据汇水地区的重要性选用15年。8.11 雨水系统宜按照就近、分散、自流排放的原则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置,应充分利用河涌、池塘、湖泊调节雨水径流,必要时应建人工调节湖。电力工程8.12 电厂应以大型、清洁、高效及环保电厂为主,电厂选址应满足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要求。8.13 变电站的选址应符合城
6、市规划要求,其设施用地应纳入各阶段城市规划,统筹安排。 8.14 500千伏变电站宜布置在城区边缘,有充足的走廊用地;220千伏变电站宜靠近负荷中心,宜临近大型高压走廊和主要电缆通道;110千伏变电站应深入负荷中心,便于10千伏出线。8.15 变电站宜远离加油站、燃气厂站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与居住小区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变电站的设置应符合城市景观要求。8.16 变电站用地规模宜符合表86的规定。表86 变电站主变及用地规模变电站电压等级标准主变装机(MvA)户内GIS占地面积(m2)户外GIS占地面积(m2)户外式占地面积(m2)110KV350,36330004000
7、40005000220 KV3180,4240500080008000150002500035000500 KV31000,41000100000125000注:表中用地规模未含安全间距退缩。8.17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的路径选择,应根据城市地形、地貌特点和城市道路路网规划,沿道路、河渠、绿化带架设。路径做到短捷、顺直,减少同道路、河流、铁路等的交叉,尽量减少跨越建筑物。8.18 500千伏线路必须预留架空走廊。110千伏和220千伏线路在用地条件允许时应预留架空走廊。8.19 10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应尽量采用地下电缆,城区范围内110千伏电力线路宜采用地下电缆。8.20 电力线路保护区: (1
8、)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33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8.21在已有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新建、改建、扩
9、建的建(构)筑物工程,架空电力线的边导线与建筑物最近凸出部分的最小水平距离,在最大弧垂、最大风偏时,1千伏以下为1.0米,110千伏为1.5米,110千伏线为4米,220千伏线为5米, 500千伏线为8.5米。8.22 城区范围内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10千伏、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不小于按表87规定:表87 10千伏、110500千伏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500kv(单杆多回)75500kv(单杆单回)60220kv45110kv3010 kv12通信工程8.23 通信管道包括电信业务、数据通信、移动通信、有线电
10、视、交通监控、通信专网及各种运营网络等多种信息传输通道,规划设计中应统筹考虑,同期规划。8.24 局址应根据城市规划进行布局,并在各层次规划中逐步落实。局址应设置在靠近用户中心、便于管线布置的道路附近。局址选址应符合城市景观、环境安全、服务方便、技术合理及经济实用原则,与110千伏及以上级别的变电站、易燃易爆危险区等的安全防护距离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1)电信目标局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枢纽局局址用地宜为40005000平方米。(2)移动通信局址用地宜为30004500平方米,移动基站所需建筑面积宜为4060平方米。(3)宽带(IP)局址一般与机房统一设置,建筑面积宜为10002
11、000平方米。宽带(IP)网光节点建筑面积宜为2030平方米,光交接点宜为4050平方米。(4)有线电视分中心、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宜结合居住配套设施设置,不宜单独占地。站址建筑面积指标宜符合表88的规定。表88 有线电视分中心、管理站及片区机房建筑面积站址类型建筑面积(m2)分中心80150管理站2030片区机房1020燃气工程8.25 规划气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供气方式宜采取管道供气,现有的瓶装气供应方式应逐步向管道气供应方式转换。8.26 天然气分输站、门站、储配站和加气母站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应具有适宜的地形、工程地质、供电、供水及通信等条件,宜设置在长输管线或输气支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城市 市政 设施 其它 公用设施 规划 管理 技术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