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doc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doc(17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 1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丁作,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以及江苏省职业病防治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一次或短时间大量接触外源性化学物,引起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伤,甚至危及生命而引起职业人群中毒的事件。 本预案适用
2、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一般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级)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理。 lI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社会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区卫生局负责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工作。 (3)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预案等的规定,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使应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
3、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迅速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综合素质。 (6)定期演练,增强能力。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不同规模的实战演练,在演练中发现问题,检验预案,锤炼队伍,提高能力。加强对应急设旌及物资的检查和储备。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区卫生局要设立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
4、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局办公室、基层卫生科、医政科、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区人民医院、 区卫生应急办公室等科室的负责同志。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基层卫生科,负责日常工作。 22医疗卫生应急处理专家组 区卫生局设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级别确定以及采取的措施提出建议;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2。3现场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指挥部 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可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
5、责人担任指挥。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二r作:及时报告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 , 24医疗卫生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241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负责辖区内一般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中毒原因检测分析和卫生学调查报告的起草_lIl:作;组织中毒病人的流行病学调查、诊断鉴定、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一【:作,对中毒事件影响人群进行应急体检;负责辖区内急性职业中毒健康危害因素调杏、监测和卫生学评价,“毒源”信息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信息报告与管理等工作。
6、 242医疗救治机构 区卫生局应明确辖区内的急性职业中毒病人的医疗救治机构,区各级医疗救治机构负责本地急性职业中毒病人的现场紧急医疗救治、病人转运和院内医疗救治等工作。 243区卫生监督所 负责辖区内一般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卫生监督调查,依法查处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等的行为;参与辖区内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有关医疗卫生应急处理_I二作。 3监测、预警和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针对辖区内易引起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健康危害因素制定监测计划,建立急性职业中毒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报告系统。区卫生局根据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信息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按
7、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出预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及其隐患,有权向有关部rJ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单位及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31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医疗救治机构、区卫生局以及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单位等为责任报告单位。 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和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单位的工作人员等均为责任报告人。 32报告内容 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的报告内容包括:报告时间、报告人
8、、报告单位(联系电话、联络人姓名)、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名称及地址、中毒事件发生的地点及时间、可能引起中毒的毒物及其数量、中毒人员就诊医院、主要临床表现、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事件发生时的气象情况以及中毒事件处理情况。 : 33报告的程序和时限 。 责任报告单位在发现急性职业中毒事件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进行网络直报和电话报告,并在2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区卫生局可越级上报。 34紧急报告范围和形式 。 出现死亡患者或同时出现3例及以上中毒患者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或其他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9、均应进行紧急报告。 341电话报告:接到报告的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应立即以电话报告区卫生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42网络直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除电话报告l又=卫生局外,还需进行r网络直报。(1)初次报告:在对中毒事件核实无误后2小时内,按卫生部网络直报项目,制作并填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初次报告记录单,经主管领导核准后,进行网络直报。 (2)进程报告:从初次报告后当天起,每24小时将事件的发展和调查处理工作进程进行一次报告。 (3)结案报告:在对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小时内,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估,进行网络直报。
10、343书面报告 3431初步书面报告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在完成现场初步调查和处理后24小时内,将事件的基本调查和处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区卫生局进行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事件简要情况(接报时间、发生单位及地址、事件发生经过); (2)中毒患者情况(发病时间、接触人数、中毒人数、死亡人数、中毒主要表现、就诊地点、救治情况); (3)企业情况(工艺流程、使用毒物名称、种类、数量、存在方式); (4)事件发生时,发生地地理环境、气象情况,周围居民居住地等有关情况; (5)样品采集情况(包括患者的血液和尿液,毒物、空气、水源等样品); (6)己采取的控制措施及效果(隔离区、防护区、人员疏散、中毒
11、人员救治、环境污染等状况); (7)中毒事件初步结论。 3432最终书面报告 在对中毒事件调查处理结束(结案)后24小时内,区疚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对本起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后果等进行全面地汇总和评价,以书面形式向区卫生局进行最终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中毒事件概况、接报过程、中毒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中毒、死亡的人数、临床表现等情况; (2)调查人员的组成、调查对象的确定与选择、调查的样本数、调查的内容、方法及数据处理等; (3)中毒事件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时中毒现场的各个生产活动状况;现场和实验室的检测方法和检测结果; , (4)中毒事件的结论,包括中毒事件发生单位、中毒人数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急性 职业 中毒事件 医疗卫生 应急 处理 预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