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钢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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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工程钢筋监理实施细则1.1工作内容与说明一、工作内容包括:按本条款规定和施工详图的要求、承包人应提供劳力、监管人员,设备和材料、为完成用于钢筋混凝土中的架钢筋和锚固所用钢筋的供应,加工、清理、接头和安装等所需的各项工作。二、在钢筋加工开始前,承包人应将钢筋型式表和钢筋数量表,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在监理工程师未批准之前,不得加工钢筋。1.2适用标准本条款提到的和列在下面的规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推荐方法,将作为本技术条款的组成部分。(1)钢筋混凝土用钢筋(GB1499-79)(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89)(3)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SDJ2)(4)水工
2、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1.3材料一、钢筋应有出厂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仍应作拉力、冷弯试验。需要焊接的钢筋,还应作好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在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上应用。二、钢筋的机械性能试验,应遵守下列规定:(1)根据原附钢筋质量保证书或试验报告单,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测量本批钢筋的代表直径。(2)在每批钢筋中,选取经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的两根钢筋,各取一个抗拉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按金属拉力试验法(GB228-76)和金属
3、冷、热弯曲试验法(GB232-63)规定进行试验,如有一个试验项目的一个试件不符合国家标准GB1499-79所规定的数值时,则另取两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第二次试验,如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产品,应立即撤出工地现场。三、承包人欲以另一种钢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图纸规定的钢筋时,必须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应遵守以下规定:(1)以另一种钢号或种类的钢筋代替施工图纸规定的钢号或种类的钢筋时,应将两者的计算强度进行换算,并对钢筋截面面积作相应的改变。(2)某种直径的钢筋,用同钢号的另一直径钢筋代替时,其直径变更范围不得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或超过3%
4、施工图纸规定的截面面积。(3)钢筋等级的变换不能超过一级。用高一级钢筋代替低一级的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面积。部分构件应校核裂缝和变形。(4)以较粗的钢筋代替较细的钢筋时,替代钢筋必须符合1.3二的规定外,作为表面的分布钢筋间距及单位长度的根数应满足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及规范(SDJ20-78)的规定。1.4加工一、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皮、鳞锈等清除干净。二、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钢筋中主线同直线的偏差不应超过其全长1%,成盘的钢筋或弯曲的钢筋,均应矫直后,才允许使用。钢筋在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不得使钢筋截面面积减
5、少5%以上。不能以可能损伤材料的任何方式对捆筋重新拉直或弯曲。三、钢筋的切割,弯曲和加工,应按照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的规定,在常温下冷弯成设计图纸要求的尺寸的形状,并应符合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钢筋型式表和钢筋数量表。四、钢筋的弯制和未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所有的受拉光面圆的尖端,应加工成带有平直段的半圆弯钩,弯钩的内径不得小于2.5倍的钢筋直径。平直段长度不宜小于3倍的钢筋直径。五、弯起钢筋弯折处的圆弧半径,应大于12.5倍的钢筋直径;六、用圆钢筋制成的箍筋,其末端应有弯钩,弯钩的长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圆钢筋制成箍筋的末端弯钩长度表 表1.11.5钢筋的接头,应
6、遵照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SDJ20782)的规定执行。一、钢筋的接头,宜采用电弧焊(搭接焊、帮条焊、熔槽焊等)。现场焊接钢筋直径在28mm以下时,宜用搭接焊:直径在28mm以上时,宜用熔槽焊或帮条焊接。钢筋的交叉连接,宜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沁焊。二、直径在25mm以下的钢筋接头,可采用绑扎接头。但在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震动荷载的构件中,钢筋接头不得采用绑扎接头。三、焊接钢筋的接头,应将施焊范围内的浮锈,漆污、油渍等清除干净。四、在负温下焊接钢筋时,应有防风、防雪措施,手工电弧应选用优质焊条,接头焊毕后应避免立即接触冰、雪。雨天进行露天焊接,必领有可靠的防雨和
7、安全措施。五、对于直径为l0mm或10mm以上的热轧钢筋,其接采用搭接、帮条电弧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搭接焊,帮条焊的接头应双面焊缝。对于I级钢筋的搭接或帮条的焊缝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对于级钢筋,其搭接或帮条的焊缝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只有当不能作双面焊时,才允许采用单面焊,但其搭接成帮条的焊缝长度应增加一倍。帮条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列要求:当主筋为I级钢筋时,不应小于钢筋截面面积的1.2倍;当主筋为II级钢筋时,不应小于主筋截面面积的l.5倍。为便于施焊和使帮条与主筋的中心线在同一平面上,帮条宜采用与主筋同钢号、同直径的钢筋制成。搭接焊接头的两根搭接钢筋的轴线,应位于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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