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检验规范标准及其方法分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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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加工检验标准及方法一. 目的:二. 范围: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四. 尺寸检验原则1基本原则:2最小变形原则:3最短尺寸链原则:4封闭原则:5基准统一原则:6其他规定五.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1温度2湿度3清洁度4振动5电压六. 外观检验1检验方法2检验目距3检测光源4检测时间5倒角、倒圆6批锋、毛刺7伤痕8刀纹、振纹9凹坑、凸起、缺料、多料、台阶10污渍11砂孔、杂物、裂纹12防护包装七.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1基本要求2检验方法:3测量方向4.测量部位5取样长度八. 线性尺寸和角度尺寸公差要求1基本要求2 线性尺寸未注公差九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检验1基本要求3检测方法十.螺纹的检验1使用螺纹量规
2、检验螺纹制件2单项检验十一.外协加工件的检验规定1.来料检验2. 成品检验计划十二.判定规则附注:1.泰勒原则一. 目的:为了明确公司金属切削加工检验标准,使检验作业有所遵循,特制定本标准。 二.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切削加工(包括外协、制程、出货过程)各检验特性的检验。在本标准中,切削加工指的是:车削加工、铣削加工、磨削加工、镗削加工、刨削加工、孔加工、拉削加工和钳工作业等。本标准规定了尺寸检验的基本原则、对环境的要求、外观检验标准、线性尺寸公差要求、形位公差要求、表面粗糙度的检验、螺纹的检验和判定准则。 注:本标准不适用于铸造、锻造、钣金、冲压、焊接加工后的检验,其检验标准另行制定。本标准不
3、拟对长度、角度、锥度的测量方法进行描述,可参看相关技术手册;形位公差的测量可参看GB/T1958-1980;齿轮、蜗杆的检验可参看相关技术手册。 三.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2828.1-2003 (ISO 2859-1:1989)计数抽样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 抽样计划GB/T 1804- 2000 (ISO2
4、768-1:104989)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T 1184 - 1996(ISO2768-2:1989)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GB/T 1958-19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检测规定 GB/T 1957-1981 光滑极限量规 Q/HXB 3000.1抽样检查作业指导书Q/HXB 2005.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Q/HXB 2005.15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四. 尺寸检验原则 1基本原则: 所用验收方法应只接收位于规定的尺寸验收极限的工件。对于有配合要求的工件,其尺寸检验应符合泰勒原则,孔或轴的作用尺寸不允许超过最大实体尺寸。 注:泰勒原则就是有配合要求的孔
5、、轴,其局部实际尺寸与形状误差都要控制在尺寸公差带以内(轴减孔加)。 2最小变形原则: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应尽量使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变形为最小。3最短尺寸链原则:为保证一定的测量精度,测量链的环节应减到最少,即测量链应最短(减少测量误差累计)。4封闭原则:在测量中,如能满足封闭条件,则其间隔偏差的总和为零,即是封闭原则。5基准统一原则:测量基准应与设计基准、工艺基准保持一致。6其他规定1).应与尺寸测量的结果和形状误差的测量结果综合考虑,确定工件是否合格。 2).一般只按一次测量结果判断合格与否。 3).当使用计量器具与使用量规发生争议时,用符合GB/T 1957-1981光滑极限
6、量规标准规定的下列量规仲裁:通规应等于或接近于工件的最大实体尺寸;止规应等于或接近于工件的最小实体尺寸。五. 检验对环境的要求1温度1).减小和消除温度引起的误差的途径:在标准温度20下检测;使量具和工件材料一致,温度平衡。2).检验工作场所应避免阳光直照,防止暖气等热源和门窗处冷空气造成温度巨变。2湿度湿度过高(一般指相对湿度75% )容易导致生锈、光学仪器发霉等。湿度高时,可用除湿设备除水,在量具箱内放干燥剂。检验人员必须保证量具干燥状态,不能将水杯等放在量具周围。3清洁度 包括防尘、防腐蚀等。检验场所应远离磨床等尘源。防止腐蚀性气体,远离化验、酸洗等工作场地。4振动工作台要稳固,远离大型
7、机加工设备等振源。5电压电动、气动量仪的动力源要稳压,要按照量仪的特性要求予以保证。六. 外观检验1检验方法用目视检验。检验人员矫正视力 1.0 以上。必要时可用4X 望远镜或放大镜检测。对客户有明确要求的,按照客户要求的检测方法进行。2检验目距 工件到眼睛的距离在40cm 左右。 3检测光源正常日光下(晴天);照度为 100lx200lx 的灯光下进行(相当于 750mm远处的一支 40W 的日光灯。 4检测时间对工件某一表面外观质量观测 45秒钟。 5倒角、倒圆对图纸上没有明确倒角、倒圆尺寸的,按照 C0.2C0.5 或 R0.2R0.5 加工作业,特殊情况下可按照C0.1C0.2进行加工
8、。除图纸明确注明不用倒角的部位外,所有部位必须倒角或倒圆。6批锋、毛刺 工件有毛刺、批锋不可有。所有裸露部位(包括精加工的内孔面)必须去除毛刺,以不刮手为限。 7伤痕工件最终完成面不得有明显划伤、夹伤、压伤、碰伤痕迹,点伤表面积不得大于 1 ,深度不得大于0.2mm;线伤宽度不得大于 0.5mm,长度不得大于 20mm ,深度不得大于 0.0063mm。必要时可参照样板。 8刀纹、振纹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刀纹、振纹。 9凹坑、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凹坑、凹陷、凸起、缺料、多料、台阶。 10污渍 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油渍、异物、污渍、异色。螺纹孔、槽内的粉屑应吹拭干净。 11砂
9、孔、杂物、裂纹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砂孔、杂物、裂纹。 12防护包装 工件必须做防护工作。有色金属制品如铜、铝制品需用报纸或塑料膜包覆;黑色金属需涂覆防锈油。 七.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1基本要求 1).表面粗糙度通常用轮廓算术平均偏差Ra表示。 2).图纸上明确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按照图面要求进行检验。 3).图纸上没有明确表面粗糙度要求的,按照加工工艺一般能达到的粗糙度进行检验。对铝材和铜材的表面要求光亮。 2检验方法: 样块比较法。以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工作面上的粗糙度值为标准,用视角法和触角法与被测表面进行 比较,来判定被测表面的粗糙度值是否符合规定。需要时可用显微镜比较法。客户有明确要求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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