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质量规划项目安全红线实施详细介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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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571958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79.53KB    格式:DOC    上传时间:202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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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规划 计划 项目 安全 红线 实施 实行 施行 详细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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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质量安全红线,不断提高我标段现场质量安全红线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施工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项目质量安全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架子队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项目部安质环保部随机抽查或检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领导。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铁路GNZQ-9标项目经理部,不适用非国家铁路总公司、国家铁路局监管的城际铁路项目部。 第五条:质量安全红线划分,按铁路总公司发[2017]310号《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执行; 质量安全红线划分,按照《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2017]310号令)执行。 违反安全质量红线的责任人划分: (一)红线的直接责任人:违反红线的直接操作人; (二)红线的间接责任人:与责任相关的操作人员; (三)红线的直接领导责任者:项目经理、书记和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 第2章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 号)、《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6〕239 号)、《铁路建设项目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铁总建设〔2014〕86 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 号)、《关于学习贯彻〈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工程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质监督察函〔2018〕1 号)、《云桂铁路广西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预防实施细则》、《中铁广州局三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编制出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细则。 第三章 红线问题 一、质量安全红线 结合本标段的工程特点,本标段可能触碰质量安全红线的项点如下: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监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III、IV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8、转包和违法分包。 9、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第四章 工作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各架子队要认真组织红线管理规定的宣贯检查落实工作。 1、要认真组织参建单位宣传学习本规定,突出铁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环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架子队实施细则,明确违反红线管理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到参建各方人人知晓并自觉遵守。 2、项目要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 3、项目各架子队要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红线的日常过程控制和日常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纠正,抓好全面整改,建立问题库,落实销号管理。 4、项目各架子队要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认真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项目经理部及项目各架子队将每月组织相关成员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日常检查,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具体如下: 定人: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检查组由项目经理林毅带队,周雄、何明江、马全奉、潘大海、刘群厚、池和军、张华、朱玉鸿、李炳友、江新明、王磊、何卫中、戴方林、蔡忠良、李卫杰、黄燕、李桦、樊庆旭、严江、官世昌、任达勇为检查组成员对工程实体及建设行为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定期: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对项目涉及红线的各个工点及建设行为方面进行1次检查(同月检一同检查),于月末对每个阶段检查出的红线问题纳入红线问题库,进行分析、通报、责任追究、并对前一阶段发现的红线问题进行销号关闭验证。 定岗:项目检查机构要建立健全各个岗位职能,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现场负责人为组员并对检查机构成员进行分工定岗,各司其职,严格按照检查组要求开展质量安全红线检查。 定责: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要明确检查人员责任,落实组织机构中组长、副组长及组员的检查职责,严格履行检查责任进行全面质量安全红线检查。 定点:项目经理部每阶段要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研究制定质量安全红线检查重点,突出项目建设行为方面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检查,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突出对验收合格单位工程的抽查。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项目经理部及各架子队每月将统一部署建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相关成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及《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规定处理。项目经理部及各架子队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一查处”,即严肃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的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本单位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其中情节恶劣的,项目经理部要向集团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 自查自纠阶段:对已施工部位外业、内业100%覆盖检查;对发现的红线问题,100%整改、销号。 常态运行阶段:未施工部位外业、内业,杜绝违反铁路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第五章 组织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把各项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执行铁路总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成立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为: 组 长:林 毅 副组长:周 雄 何明江 马全奉 潘大海 刘群厚 池和军 张 华 朱玉鸿 组 员:江新明 王 磊 何卫中 戴方林 蔡忠良 李卫杰 黄 燕 李 桦 李炳友 樊庆旭 严 江 官世昌 任达勇 1、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铁路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2)统筹协调铁路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部署。 (3)组织制定保障铁路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奖罚措施等。 (4)宏观指导、推进、检查、考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项目部的工作开展。 2、副组长职责: (1)全面负责分管内铁路项目贯彻落实铁路红线管理规定的相关工作。 (2)组织项目部,制定保障铁路质量安全红线实施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奖罚措施,并以红头文件发布实施。 (3)定期组织项目部开展宣传培训和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红线问题建立问题库,并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定责、定期、定岗、定点)监督整改、销号。对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的部门和人员,按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4)与项目的建设单位建立业务沟通渠道,实时掌握建设单位红线监管安排和重点,并组织做好迎检工作。 (5)全面负责铁路项目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管理工作。 (6)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关于红线管理规定的各项施工工艺和技术保障措施。 (7)针对实体检测报告中问题,指导、审查项目部《缺陷整治方案》。 (8)组织试验室,定期、不定期对项目部开展实体检测工作。 (9)对铁路项目贯彻落实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以及质量验收规范进行监督。 3、成员职责: 在各自部门岗位职责范围内,针对铁路红线管理规定工作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1)安质部:编制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和奖罚规定;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销号;对项目部实施过程稽查,对发现的红线问题,提出处罚意见,对进场人员进行质量安全红线培训。 (2)工程部:审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红线管理规定的各项措施,督促修订、完善措施保障;参与红线管理专项检查和缺陷整治工作,审查项目隧道、路基、桥梁《专项施工方案》中针对红线管理规定的技术措施,并指导、检查实施情况。 (3)试验室:对第三方实体检测、项目部实体检测的重大缺陷整治效果,进行实体验证;把控原材料进场检验;参与红线管理专项检查和缺陷整治工作;编制日常实体检测计划,定期、不定期对项目开展实体检测工作。 (4)物资部:审核、筛选合格材料供应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防范以次充好;审核项目部材料消耗清单,防范偷工减料;参与红线管理专项检查和缺陷整治工作。 (5)成本合约部:对项目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准入资格进行审核,对分包合同进行评审,防范违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参与红线管理专项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 (6)综合办公室、财务部:落实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做出的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 (7)机电部:对现场、项目部用电安全进行排查,进场机械做好相关台账以及报验。 (8)各架子队:对现场施工部位按照设计要求、图纸、规范进行严格把控,现场每天进行检查,对现场检查的红线问题汇报到安质部。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环保部,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并做好与业主、集团公司及三公司领导小组的工作对接。 第六章 质量安全保证制度 一、施工测量工作制度 1、总则 施工测量是工程建设的重要技术环节,是工程施工技术的基础,是保证工程质量的根本。依据《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和《工程测量规范》的技术要求进行各项施工测量工作,定期对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进行检定,并保存相应的证件资料;并定期对管段内的控制桩点及构造物进行复核。 建立多级复核制度,施工前编制测量方案,依据测量方案填写测量资料,测量资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不得涂抹,并签字全。 2、工作程序与要求 ①工程项目交接桩、施工复测、控制测量、重点工程放样、竣工测量由项目部总工程师主持,测量负责人组织测量人员实施。 ②一般测量工作和工程细部放样由测量负责人组织实施。 ③工程项目施工控制测量的具体工作内容、方法、要求、平差精度、桩橛的埋设的规定按《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和《工程测量规范》要求办理。 ④各项测量原始数据、资料必须真实、不得擅自涂改,并归档保存。 3、复核与检查 ①项目部测量组建立测量复核制度。 ②项目部测量组对设计单位移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测,复测结果在《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和《工程测量规范》允许的范围内时,由项目部测量组进行平差计算,并编制复测成果报告;超出规范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联系设计单位进行复核调整并签认,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 ③在进行复测时,必须与相邻标段闭合,平面控制桩应覆盖相邻标段2个,高程与相邻标段闭合。 ④所有的控制测量均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控制测量资料必须有监理签认。 ⑤复核、检查可采取查阅外业观测原始记录、内业测量成果计算成果书,必要时置镜复测。 ⑥对无可靠的测量成果,应进行同精度复测或用不同方法、不同仪器复测,两次测量成果的差异,不得超过《高速铁路工程测量规范》和《工程测量规范》的规定要求。 ⑦加密的控制点、水准点,必须经测量组和监理工程师复核无误后方可使用。一切测量计算至少二人独立完成,相互核对计算结果,确保内外业成果无误。 二、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检验制度 1、总则 材料采购前需调查材料是否是建设单位指定的材料,如是建设单位指定的,按照建设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招标。如不是,进行材料招标会,选购材料。 无论何种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料、外加剂、防水材料、商品混凝土、其他材料),必须有材料出厂合格证,出厂质量证明。 试验室对原材料根据进场数量进行材料试验,出具试验证明并向监理及时申报,合格后方能使用。保证现场使用材料与实验材料一致。原材料按照规范规定进行搬运、储存。 2、采购物资的验证、试验 ①当业主要求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采供部门须在采购合同中就验证安排、形式、内容及放行方法做出规定。 ②采供部门在接收采购产品时对采购物资/顾客提供物资进行数量、规格、外观质量、随货技术证件等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填制收料单并签字。 ③采供部门不能把建设单位对供方产品的验证视作供方对质量进行了有效控制的依据,物资部联合试验室仍须按规定进行验证,并按规定要求申报监理旁站验证。 ④进入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和试验,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⑤项目部试验室根据合同要求,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制定进入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及外加剂、防水材料等)的试验要求和试验计划,确定进货检验批次和试验的操作方式(如组建/指定中心试验室/委外试验、确定试验部门和采供部门职责等)。 ⑥物资部根据试验室下达的试验要求和试验计划及有关试验规范,对采购/顾客提供的主要材料进行送检或委托经授权的部门送检。 ⑦试验报告填写完整后,其原件/加盖试验单位套红印章的由试验室保管、复印件由试验室发给物资部存档。 ⑧材料部门应分别建立进货检验和试验情况统计台帐,并及时统计备查。 3、紧急放行 构成工程实体的采购产品不准紧急放行。其它采购产品紧急放行时执行相关文件。 4、不合格品/纠正措施 ①采供部门对采购物资或顾客提供物资,经直观验证或进货检验和试验后发现不符合采购合同或试验标准或有关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时,应进行标识、隔离、评审、记录,并填写“采购不合格品报告”。 ②应立即通知有关供方,进行协商处置,处置结果应由项目部确认;属顾客提供的不合格物资,由顾客负责自行处理。 5、物资搬运、贮存 ①对采购产品和顾客提供的产品的搬运、贮存和发放,应执行《物资管理规则》中有关规定; ②应做到发放物资必须凭证齐全,手续完备,并执行定(限)额发料;发放物资应坚持先进先发原则,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应在限期内发放,超过限期的应重新检验合格后使用。发放中应做好产品保护或转移。 ③对顾客提供产品在搬运、贮存和发放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变质等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由项目部向顾客报告。顾客要求复议时由项目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与顾客进行复议,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好记录,及时处理。 6、产品标识 物资部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批/炉号、供方及检验和试验状态等内容进行标识。标识方式可以用插挂标签、划分存放地点、记录标识等方式;注意识别和保护标识,防止不同类型的产品混用。 三、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的验收管理由项目部质检部的专职质检工程师负责。 2、所有工程验收,尤其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都必须在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自验合格后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隐蔽工程隐蔽之前,完成下述全部工作,并由专职质检工程师向监理工程师报验: ①应检测的项目已全部检测合格,有关资料已准备齐全; ②经质检工程师自检合格; ③填妥隐蔽工程报检单、工程检查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等有关资料及其附件,并形成验收文件。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及监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不得隐蔽及进行下道工序。 ④质检工程师在预定检查时间48小时之前,向监理工程师预约,检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报检单、工程检查证、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等有关资料及有关附件正式报检。 ⑤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项目部要协助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 ⑥关键部位是指工程的基础部位及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对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主体结构部位。 ⑦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的程序和组织按相关专业的验收标准进行。 四、图纸审核制度 1、接到设计图纸后,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参建有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认真熟悉审核图区组织施工。 2、各架子队应进行施工纸,领会设计意图,确保施工设计图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施工图纸会审无误后方能下发至各架子队进行核对、完善工作,发现缺陷应及时向项目部、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反馈信息,未经核对并确认签章的图纸,不准开工使用。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送审确认后,由工程部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找出质量重点监控部位和监控点,按照施工任务划分,各架子队分管的主管负责对所担负的工程任务,向作业班组分项进行经过复核的书面交底,施工过程中全程实行技术指导。 五、技术交底制度 经理部负责交底人员由图纸会审负责人担任,负责交底人员要编制交底文件资料和必须的图表,做到资料齐全、讲解清晰;接收方应彻底弄清交底内容和施工操作方法。技术交底要认真填写交底记录,参加交底人员要逐一签名。因交接不清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首件工程及关键节点工程条件验收制度 1、总 则 为了切实保证工程质量,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推行工程质量“首件验收,样板引路”的制度,通过首件验收,树立一批样板工程,通过抓典型,树样板,来提升现场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关键节点安全验收,降低工程实施风险,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三级交底制度。 2、职 责 ①项目部是首件工程、关键节点工程验收的主责单位,负责首件工程、关键节点工程验收的具体工作。 ②负责首件工程、关键节点工程验收前的施工、资料准备工作,并参与验收,负责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③将验收资料汇总成册,报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单位备案。 ④对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整改落实。 3、验收条件 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类,除专门要求外,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依据,质量检验记录。 ④当检验批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设备。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4、验收程序 ①首件工程验收程序 a、首件工程验收应由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由总工程师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组织项目部总工程师、质检工程师等进行检查验收。 b、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参加首件工程验收会议,总工程师在验收前准备好书面会议资料:介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情况。 c、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署《首件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首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d、首件工程未通过验收,不得进行相同工序施工。 ②关键节点验收程序 a、节点验收条件按上级相关单位文件要求执行。 b、验收的程序及组织:项目部按节点验收条件要求各部门、架子队完成准备工作并经监理单位复核确认后,由项目部向建设单位提出节点验收申请,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参加验收。 c、若验收合格,则进入下一步实施;否则,应继续整改、完善,直至满足关键节点施工条件。 七、现场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工程开工前做好充分准备,完善以下内容及要求: ①施工合同已签订,开工报告已办理。 ②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开工需要。 ③施工调查及复测工作已完成,并有记录。 ④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按规定进行,并有记录。 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审批。 ⑥采用“四新技术”之前,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⑦新上岗、转岗人员(含劳务工)已进行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⑧工地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符合建筑施工企业试验室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其相关行业的要求,并取得相应资质等级。 ⑨复工工程亦应按照上述各项要求进行检查。 八、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加强施工过程控制,严格遵守以下内容及要求: ①施工测量放线正确,精度符合要求,并有复测记录。 ②按照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和现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操作方法正确,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及验标要求。 ③变更设计已履行审批程序。 ④工程日志等原始质量文件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清楚,签认齐全、符合要求,并妥善保管。 ⑤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实。 ⑥施工中的质量通病及特殊工序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⑦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验,试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齐全,并经相关人员签认。 ⑧严格执行班组“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和成品保护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相关记录齐全。 ⑨混凝土、砂浆试件(试块)、填筑土方密实度等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测,其强度和密实度符合要求,资料齐全。 九、文件资料记录制度 文件资料记录,是竣工交验的重要依据,也是质量追溯的依据。因此,图纸审核记录、技术交底记录、测量及复核记录、隐蔽工程质量检查记录、钻孔桩记录、水下砼灌注记录、试验报告单、路基压实和材质检测记录、变更设计记录、质量验收记录、工程日志簿等都应通过工程部和试验室将记录真实、详尽、规范、完整、签字齐全的资料移交工程部内业管理人员,为工程留下完整的技术档案。 十、验收合格产品保护制度 由项目经理牵头,建立“成品保护小组”,负责项目的成品保护。在进行技术交底时,针对工程特点提出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和要求,由“成品保护小组”实行和落实。 质检员在每道工序的开始和完工时对已验收完成的成品进行记录,对违反制度造成成品损坏的事故进行备案,确定“谁施工谁负责”原则,落实到人头,与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对破坏成品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而一旦发现成品破坏又未有记录在案者,则由质检员负责接受处罚。 十一、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1、总则 为了保证“十严禁”在本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高铁项目部的参建人员的关键岗位及特殊工种要持有相应的上岗证和操作证。 2、关键岗位、特殊工种的分类 ①关键岗位分类:关键岗位包含安全、质量、试验、测量等部门的相关人员。 ②特殊工种分类:特殊工种包括钢筋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各种机械操作手及桥梁和其他施工的相关施工人员。 ③原则:各种施工人员在其岗位上必须持有相对应的上岗证。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规定及要求 ①从事安全、试验、质检、测量等各种工作的人员应持有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发放的证书。施工现场每个工点至少有一名安全员在场,从事安全、试验、质检工作人员必须是专职人员,不得兼职上岗;在工作中各负其责,认真严格执行规范、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②从事钢筋工、爆破工、电工、电(气)焊工、各种机械操作手等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培训经考核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和作业范围、级别的上岗证、安全作业证,持证上岗。 ③在从事相应岗位的工作和特种作业时,工作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相关规程和安全、质量的操作细则,严格遵守相应的岗位职责,严禁擅自离岗。 ④无证人员不得在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中进行相应的工作和作业。 ⑤加强施工现场和作业人员的管理,项目部办公室将相关人员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附各种上岗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⑥经常在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关键岗位和持证上岗情况。 十二、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1、总则 为了保证和提高本项目的施工质量、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高铁项目部实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2、施工质量检查人员 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南高铁项目部施工质量检查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由项目经理负责总领导。 3、分项制度 ①施工质量“三检制”:施工质量的每个工序必须由通过“三检制”,即每个工序必须通过工班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安质部把关。 ②一票否决制:施工质量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合格的部位一票否决,进行整改或者反工处理。 ③施工周报、月报制度:施工质量检查按周、月进行向监理单位报告,周报、月报要求及时,能全面真实反映现场情况。 第七章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一、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1、现场技术人员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制度,按职责要求,在所管范围内开展日常、不定期或专业的质量检查。 2、中心试验室对混凝土原材料进场进行抽样检查,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原材料严禁使用;架子队到现场的混凝土进行同条件养护,确保混凝土强度满足要求。 3、现场技术人员按照施工交底对新开挖断面及时进行量测,所有部位衬砌厚度全部满足要求后,通知监理人员进行验收,保证断面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4、现场试验员对到场的混凝土进行检测,保证混凝土到达现场的各项指标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5、严禁隧道欠挖。 6、初支施工完后必须检查初支厚度,并满足要求。 7、衬砌施工完后必须检查衬砌厚度,并满足要求。 8、混凝土配合比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 9、混凝土原材料必须按规定检验频次检验,并检验合格。 10、严禁在运输、浇筑过程中加水。 二、隧道不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1、现场技术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方案交底要求,不得随意进行开挖,每层每段进行验收,不合格不进行下段工序施工。 2、隧道开挖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定人定岗,保证现场按规定方法进行开挖作业。 3、根据不同围岩编制不同开挖施工方案,项目总工程师对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与安全培训,采取相应的开挖方法,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开挖。 4、在开挖作业过程中及时进行量测控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杜绝违章违规作业。 5、每个开挖段,每个开挖层,通知监理单位人员旁站,人人杜绝不按照要求开挖,安全步距超标。 6、必须编制隧道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方案中明确安全步距要求。 7、必须对开挖班组以及参与工作的所有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三、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1、必须编制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专项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2、对所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每天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必须项目部领导审查批阅后,方可施工。 3、遇到突发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停止一切施工,及时向领导汇报,启动应急预案。 4、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围岩监测,请专业第三方监测队伍进行量测和超前预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时进行把控,对上传数据进行审核。 5、必须建立完备的监控量测系统,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量测断面间距满足要求,开挖2小时内读取初始数据。 6、对有毒有害气体及时准确地进行专项检测,实时监测,严格按照专项方案实施,落实到人。 7、必须建立完备通风系统。 8、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必须编制专项监测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9、必须布设固定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点,有毒有害气体监控必须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安全员和现场带班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按规定检测频率进行检测,做好记录。 四、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1、必须编制路基填筑、地基处理、边坡防护等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2、路基填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进场。 3、填料施工过程中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按施工规范和设计图纸厚度进行填铺,压实;每层每个施工段进行验收。 4、路基填料料源(取土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加工填料必须经试验检测合格。 5、路基填料进场必须经过验收。 6、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7、严格执行隐蔽检查验收制度。 8、物质部、试验室对路基填料进行源头控制,不符合要求坚决不进场。 9、在CFG桩施工过程中技术员和试验员进行现场监控,保证桩长满足设计要求,桩身混凝土满足设计要求。 10、CFG桩灌注过程中质检员和技术员必须全程值守,记录灌注过程数据。 11、对每一根CFG桩进行桩长量测;CFG桩桩身混凝土灌注过程中连续无间歇,各个工序全程监控管理。 12、试验室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抽检,确保CFG桩合格验收。 13、CFG桩等地基处理施工前必须选择具有代表性地段进行成桩工艺性试验。 14、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明确CFG桩和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的施工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 15、预应力锚索放置前必须检查孔洞长度并形成记录,预应力锚索张拉压浆过程中必须有技术人员值班。 五、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 1、按照技术交底内容对成孔孔桩进行验孔,保证沉渣厚度满足设计施工要求。 2、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施工。 3、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4、严格执行隐蔽检查验收制度。 5、根据现场地质编制对应的施工方案。 6、钢筋笼在制作完成后现场管理人员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排查,保证钢筋笼满足相应孔桩施工长度。 7、混凝土灌注过程及时进行量测,严格控制导管埋深深度。 8、对制作好的钢筋笼按照隐蔽验收制度提前验收钢筋笼长度、制作验收记录。 9、确保混凝土方量足够才可灌注,保证灌注过程中混凝土孔桩一次灌注完成。 10、必须对桩基施工班组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11、桩基钢筋笼下放前必须经过项目技术人员检查,且有检查记录。 12、桩基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必须有技术人员值班,并做好记录。 六、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1、必须编制包括支架、挂篮设计,拼装、预压、拆除和梁体施工等内容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2、支架、挂篮使用前,项目部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3、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前进行专项方案设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合格后;项目部对施工相关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严格执行三级交底;定员定岗对施工各个工序进行现场把控。 4、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经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 7、施工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 8、严格执行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9、禁止所有的违规作业,违章指挥。 10、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项目领导带班盯岗和技术人员值班。 七、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1、建立各级质量检查制度,项目经理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检查于每月进行一次。 2、质量检查由主要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外业检测、内业检查分别进行。内业按管理部门对口检查各项资料、记录、台帐、报表、签证、质保书、设备状况等是否清楚、齐全、完整、符合标准。 3、对违反本规定的项目相关人员清除出中铁广州工程局贵南高铁项目经理部,涉嫌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行为移送集团公司纪检部门处理。 4、各个工序、隐蔽工程,由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现场施工负责人检查并填写工程检查等有关内容,备齐有关资料报安质部,并通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首组成的项目部内部质量检查组检查,后送监理工程师对各个工序、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签认,否则不得覆盖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禁止偷工减料。 5、对材料厂家资质、规模进行考察,对材料商选定进行严格招投标制度。 6、开工材料进场时,物质部对所购材料品牌、规格、等级等进行初验,然后试验室按照规范要求对所买材料随机抽取一定数量(规范要求)送中心试验室进行检测。 7、项目部对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必须制定详细处罚措施。 八、转包和违法分包。 1、通过信用评价、建立黑名单库、不定期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严格按照《合同法》第272条和《建筑法》28条规定与分包队伍签订合同。 3、施工过程中严格进行施工队伍考核与考察,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合同法规定进行处理。 4、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清除出中铁广州工程局贵南高铁项目经理部,涉嫌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行为移送集团公司纪检部门处理。 5、通过劳务企业的选择、准入、公开招标评标的方式严格选择分包单位。 6、签订合同中严格规定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细则、过程中严格考核管理协作队伍禁止层层分包和违法分包的行为。 7、选择的协作队伍必须在公司合格劳务(专业)分包企业名录里。 8、必须有关于转包和违法分包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教育记录。 九、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1、对内业资料保存、填写、编撰等严格按照内业管理办法实施。 2、对内业资料保存、填写、编撰等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3、文件管理规范化,合理配置检测设备,不省一时小钱,而误百年大计。 4、配置专业资料员,从一而终,从而使内业资料清晰、真实。 5、对违反本规定的架子队的主要管理人员和分管的项目部领导清除出中铁广州工程局贵南高铁项目经理部,涉嫌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行为移送集团公司纪检部门处理。 6、规定日常作业中,现场管理人员及时提供现场相关数据,内业管理人员要及时收集相关数据,填写各类表格。 7、禁止内业作业人员有“明日”思想!必须当日事,当日毕。 8、各类技术、安全交底必须提前交到作业者手中。 9、各类资料及时按类归档,标识清楚,客观原因不能及时填写或报批的资料,形成记录以利追溯。 10、项目部必须制定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必须明确规定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内业资料第一责任人。 第八章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考核办法及处罚 质量安全红线评价考核由安质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以业主评价为主,结合现场考核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质量安全评价考核小组评议。评价每季度组织一次。 项目部质量安全红线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林 毅 副组长:周 雄 何明江 马全奉 张 华 池和军 潘大海 刘群厚 朱玉鸿 组 员:江新明 王 磊 何卫中 戴方林 蔡忠良 李卫杰 黄 燕 李 桦 李炳友 樊庆旭 严 江 官世昌 任达勇 质量安全红线评价考核要结合施工情况在每个评价期内,对施工重点进行抽查,按照本办法附表的评价内容和标准进行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排序。每次质量安全评价考核结果(包括各项目评分结果)排序,项目部以文件的形式下发。 质量安全评价考核小组进行安全质量评价要严肃、客观、全面、公正、对评价结果负责。 安质部负责对项目施工重点的安全质量和各部门安全质量红线管理档案的建立,作为各部门负责人任免的主要依据之一。 对承担主要责任和重要责任的的项目经理、书记、技术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记入个人质量安全业绩信誉档案。 一、外部检查 在国家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公司,以及国家铁路局、各铁路监管局的外部检查过程,出现违反红线管理规定,给集团公司经营投标造成重大影响的,按以下表格内容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序号 影响程度 项目领导 项目主责 部长 项目经理 (含常务副) 1 暂停集团公司铁路市场投标 小于、等于半年 记大过 罚5000元 记大过 罚5000元 降职 罚10000元 2 暂停集团公司铁路市场投标 大于半年 降职 罚10000元 降职 罚10000元 撤职 罚20000元 注:对总工程师和主责部长的处罚,仅限业务职责范围内。 二、内部检查 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各级稽查大队的检查过程中,出现违反红线管理规定或卡控细则,按以下表格内容进行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序号 违反条数 项目领导 项目主责部长 项目经理 (含常务副) 1 违反红线或细则1条 警告 罚1000元 警告 罚1000元 记过 罚3000元 2 违反红线或细则2条及以上 记过 罚3000元 记过 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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