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级中学考试考务详细介绍.doc
-*普通高中考试考务细则一、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考试考务应本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全省统一要求,统一步调,令行禁止。本次考试科目及时间见下表:日期3月9日3月10日上午语文(9001130)综 合(9001130)下午数 学(15001700)外 语(15001700)(二)机构设置及职责1.组织机构设主考、副主考及考务、监控、保密、信号、宣传、监察、安全保卫、后勤、医疗等人员或机构。2.人员配备(1)主考1人,副主考35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由考区主任聘任。(2)监考员每考场2人,要尽量男女搭配。(3)每4个考场配备1名流动监考员或备用监考员,要尽量男女搭配。(4)试卷验收员若干,可由考务人员兼任。(5)保密员2人以上,信号员(司铃员)2人。(6)系统管理员1人以上,电子监考员2人以上。(7)考试工作人员若干,其中包括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后勤保障人员等,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8)监考、试卷验收、保密、系统管理等人员须符合选聘及任职条件。二、考场设置(一)考场应宽敞明亮,安静通风,桌椅整齐,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40W日光灯不少于6只。(二)应配备以下用具:1计时钟表1只;2考试用课桌椅30套,适合成人使用;3监考工作用桌椅1套;4座号标签30张(尾考场除外)。内容及样式如下图示:考生号姓 名照 片考场号座 号5考场标签1张,内容及样式如下图示:科类名称考场号座号起迄号6监考工作用品1套,包括草稿纸(8开白纸)、中性签字笔、削好的2B铅笔、白色粉笔、小刀、浆糊、橡皮和装订工具等。7用于放置非考试物品的桌子1张。(三)考场布置1.每个考场考生数最多为30人,要单人、单桌,考生之间距离80厘米以上。考试用桌要整齐排列,有条件的考场,与墙壁(不含前部墙壁)之间的距离保持50厘米以上。监控镜头要调校到正对考生脸部,考桌桌口要尽量反向朝前摆放,考桌排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例一 例二011617300215182903141928041320270512212606112225071023240809011213242502111423260310152227040916212805081720290607181930门 门每考场30人,排5列,每列为“66666”人 每考场30人,排列,每列为“8877”人 2.座号标签按座号的顺序贴在桌面的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3.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它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及文字材料。4.考场前门外左侧(或上方)适当位置张贴“考场标志”。5.摆放监考人员工作用桌,设置非考试物品暂放处。6.考场前部墙壁上方悬挂计时钟表,尺寸适中。三、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1.考区要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考试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由派出单位负责人推荐,由考区主任聘任。选聘工作人员既要考虑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又要考虑整体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及男女比例;既要考虑人员相对稳定,又要注意吸收新生力量。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工作人员登记表。2.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3.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内容为高考相关业务和职业道德。包括政策规定、保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入刑内容、高考工作程序、反高科技作弊方法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应急预案的实施等。4.工作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专职人员在规定保密期内应避免接触试题答案、评分参考等涉密材料,兼职人员则不得受聘参加与考试相关的工作。5.监考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熟悉监考业务,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 能按规定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2)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3)严格监考、热情服务,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四、考试实施 (一)考前准备1.考区要召开主考、副主考会议,在思想动员的基础上,明确职责、任务。考点要认真培训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监考员要熟悉考点环境、考场位置、考生情况、工作程序及方法。2.对听力设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和试播、试用。3.对铃声信号系统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考场钟表正常计时(注意是否需要更换电池),并统一调校至北京时间。4.考点要提前1天按规定布置妥当,并允许考生熟悉本人所在考场位置。是否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内部,由各市自行确定,如允许进入,考生必须要由监考员陪伴,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考场。5.备齐监考工作用品。 (二)监考员分工和任务监考员分为甲(一般由外县或外校监考员担任)和乙。两监考员要分工明确,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配合协作。1.监考员甲的任务(1)守护、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和答题卡,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2)对于不能通过铃声信号系统发布相关指令的考点,用普通话宣读考试指令(指令A指令F)。(3)逐个检查考生答题卡正反面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漏填、漏涂或错填、错涂;试卷上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组织考生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4)掌握考试时间,包括每当播放考试指令时,注意观察本考场时钟指示是否准确。(5)考试结束,经考点考务办公室检查后,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按规定装订密封并交主考验收。(6)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五核对”(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及座号标签)。外语考试时,应在听力考试结束后进行。(7)监考员乙回收试卷及答题卡时,负责维持考场秩序。(8)用白色粉笔依规板书相关文字。2.监考员乙的任务(1)考生进场前,检查、清理考场;考试结束后,清查考场,关窗锁门。(2)考生进场时,逐个“四核对”(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考场考生信息表照片)。考生坐定后,逐个“五核对”。(3)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逐个进行检测,操作考点规定使用的其它反高科技作弊设备。(4)分发草稿纸及考试用品。按规定在答题卡上粘贴条形码。(5)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生号、座号及填涂缺考标记,并在姓名栏空白处书写“缺考”标记(不要覆盖缺考标记);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姓名、考生号及座号。在空考答题卡的姓名栏空白处书写“空考”标记。填写答题卡袋封面的有关内容。(6)将提前离场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检查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7)考试结束后逐个验收,做到“三收”,即一收答题卡,二收试卷,三收草稿纸。(8)复查答题卡袋封面记录的内容。3.监考员甲、乙的共同任务(1)考试前签领、核对试题、答题卡和条形码。(2)维护考场秩序。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在后面监视。监考期间,甲、乙监考员至少有1人站立监考。(3)考试结束后,离开考场前,对答题卡、试卷按座号顺序再次排序检查,并在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答题卡袋封面监考员签名处签名。(4)关窗锁门后,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送交考点考务办公室。 (5)发现有违纪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提出警告。(三)考试实施程序、指令及信号1.考试实施程序(1)按照规定时间,监考员甲、乙佩戴证件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签领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认真核对试题袋、答题卡袋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检查试题袋、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条形码标示考场号是否与所监考场号相符。(2)考前4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携带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沿专用通道进入考场。监考员甲在讲台前守护试题及答题卡。监考员乙检查清理考场,分发草稿纸及有关考试用品,做好组织考生入场的准备工作。(3)考前35分钟进场铃响,考生开始入场。监考员甲负责看管试题及答题卡,并板书本场考试科目及考试开始、结束时间。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内视频监控下(考场另一门关闭)逐个进行“四核对”,同时实施金属探测,并将考生携带的非考试物品截放在考场前部(或门口)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生入场坐定后,广播(或宣读)“指令A”,监考员乙持考场考生信息表逐个进行“五核对”。(4)考前15分钟,广播指挥启封答题卡,接着广播“指令B”。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答题卡袋,核对答题卡份数。无误后,监考员乙按座号顺序依次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应在开考前完成。部分考试科目每套有两张答题卡,对此可一次粘贴条形码完毕,一并发放给考生;也可首先粘贴第一张答题卡,完成后发放给考生,然后再粘贴第二张答题卡,完成后再次发放给考生,如果采用该方法,粘贴第二张答题卡条形码要尽量在开考前完成。外语科目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停止入场。(5)考前10分钟,广播指挥启封试题。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试题袋,核准试题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核对试题份数。监考员甲板书试题卷、卷的页数,共有个大题。文(理)综合考试时加写“卷第题至第题为选做题”。(6)考前5分钟,广播指挥分发试题。监考员甲分发试题。试题分发完毕后,广播(或宣读)“指令C”。监考员甲逐个检查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并组织考生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7)开考铃响,广播(或宣读)“指令D”,考试开始。(8)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甲再次进行“五核对”,完毕后,回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在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填涂缺考标记,并在姓名栏空白处加盖“缺考”印章。在尾考场空考答题卡的姓名栏空白处加盖“空考”印章。监考员乙填写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并与监考员甲一同签字。(9)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员允许,考生可离开考场。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对提前离场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进行检查,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广播(或宣读)“指令E”,提醒考生掌握时间。监考员乙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将答案涂写在了答题卡上,选做题题号填涂是否正确。(11)考试结束铃响,广播(或宣读)“指令F”,考试结束。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逐个验收,要做到“三收”。验收完毕并清点无误后,考生退场。之后,监考员按座号顺序将答题卡、试卷分别排放并复核。同时复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和偶发事件记录表记录内容并签名。答题卡要先装入塑料袋中(不装订),然后和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中。作废答题卡、空考答题卡整理后单独交考点考务办公室。试卷、草稿纸按座号排好装入试题袋内。清理考场,关窗锁门。甲、乙监考员共同携带答题卡、试题等沿专用通道到考点考务办公室交验。(12)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充分利用考场考生信息表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防止冒名顶替。相关人员可根据考点具体要求进入考场实施防反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检测工作。2.考试过程中特殊情况处理(1)条形码损坏。条形码粘贴过程中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应保持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区域空白,在仔细核对考生填写的考生号、姓名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在答题卡袋封面备注栏中注明“考生号条形码损坏”。(2)缺考。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乙在缺考答题卡上填涂缺考标志,并填写缺考考生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在姓名栏空白处书写“缺考”标志。任何考生不得自行随意填涂缺考标志。(3)启用备用试题。考点启用备用试题须经主考、副主考同意并由相关人员(2人或以上)签名负责。备用试题要在考场内视频监控下拆封。每科考试结束后,要将相关情况记入偶发事件记录表。(4)启用备用答题卡。考生答题过程中因答题卡污损,无法继续使用,可按程序启用备用答题卡更换,但不得使用缺考考生答题卡。监考员在作废答题卡的条形码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答题卡袋封面的“备注”栏中注明“考生号答题卡损坏”字样。新启用的答题卡要填写姓名、考生号、座号并按手印,不需粘贴条形码。3.监考工作流程及指令(见附件1)4.考试信号管理办法(见附件2)5.各类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见附件3)。(四)外语听力考试有关规定3月10日1425组织考生入场。14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并开始分发答题卡,考生涂写姓名、考生号、座号及按手印。英语听力考试配备光盘,小语种听力考试配备磁带。1450当众启封试题(信号及听力播放室拆启英语光盘,监考员拆启小语种磁带)并组织试听(两者同步进行),广播中播出“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将光盘倒回开头处,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1455分发试题;1500听力考试开始,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开始作答其他部分试题,监考员开始进行“五核对”;163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播放情况并保持考场安静,尽量不要走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巡考员和其他人员也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外的走动,无特殊情况不要进入考场。进行听力考试时,不要将试题分发给听力免试考生,应让其静坐在座位上。听力考试结束前2分钟,将试题发放给听力免试考生。(此段考务操作有修改,请以省考试院最新听力考务文件为准)(五)试卷的启封及分发1.试题的启封。监考员要在规定时间将整袋试题向考生展示后,当众启封。启封时,用小刀在试题袋开口处划一小口,再沿开口线(红色虚线)划开。开启外敷透明塑料膜时注意不要割破试题袋。2.答题卡的启封。启封答题卡时,用小刀在答题卡袋开口处划一小口,在确认未伤及内舌后,再沿开口线(黑色虚线)划开。启封后的答题卡袋内藏有另一内舌,供答题卡袋密封时使用。3.试题和答题卡的分发。监考员分发试题和答题卡时,按考生座号从1号至30号顺序分发。在试卷交接、分发过程中,如发现错封、漏封或密封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汇报,按规定妥善处理。(六)答题卡、试题、草稿纸的回收和密封考点考务办公室负责答题卡、试题和草稿纸的回收、装订、密封及检查验收工作。1.答题卡的回收和密封(1)答题卡以考场为单位回收装袋,不要装订。要防止折叠、粘连、破损、受潮。(2)答题卡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排好。其中数学及文(理)综合科目,要先将2张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排好,然后依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好。缺考考生的答题卡由监考员按规定涂写并加盖“缺考”章后,仍按座号将其排入。答题卡不能放反。尾考场空考答题卡加盖“空考”印章,放入备用空白答题卡袋内,单独密封。(3)监考员要认真填写答题卡袋封面中的考点、考场、实考人数、缺考考生考号等项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名负责。(4)验收员要认真核对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清点答题卡张数及排放顺序,确保不遗漏、不错排。核对无误后在答题卡袋封面规定位置签字。(5)答题卡袋封面填写答题卡“应有卡数”和“实有卡数”时,按各科试卷答题卡的实际张数计算,即答题卡为1张的科目记录为30,答题卡为2张的科目记录为60。(6)上述工作完成后,验收员要将答题卡以考场为单位装入塑料袋,塑料袋口折叠后朝里装入答题卡袋,同时将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装入,然后将答题卡袋封口并用封条密封。密封时浆糊不要使用过多,以刚好使袋口粘住为最佳。尾考场“空考”答题卡不要放入答题卡袋中。2.试卷及草稿纸的回收、装订(1)试卷及草稿纸分别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排好。监考员应认真检查,不得外流。(2)试卷和草稿纸要一同装入试题袋内,由监考员交考点考务办公室。(3)验收员检查验收,无误后装订。(4)试卷及草稿纸由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半年。3.作废、空白、备用答题卡的回收(1)作废答题卡、尾考场空考答题卡以及未启用的答题卡均须收回。(2)作废答题卡要放入替换用答题卡袋中。(3)尾考场空考答题卡单独放入备用空白答题卡袋中。(4)考点要认真核对作废、空白答题卡的份数,无误后和未启封的备用答题卡一并交县招生考试机构,各市汇总后于送卷时一并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七)违规考生及有关材料的处置1.发现考生违规,监考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试结束时,监考员应向相关考生告知其违规记录的内容,并要求其在行为人签字栏签字确认。如因特殊情况未告知相关考生本人或其拒不签字,监考员应在行为人签字栏中注明。2.对暂扣的作弊材料和工具,要填写考试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一式2联,上联交市教科研中心,下联交考生本人。3.考场记录单在当科考试结束后,要随同答题卡等由监考员一并送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由主考签字(无内容的可不签字)。该表经验收员确认填写无误后,无论有无内容均需与答题卡一并装入当科答题卡袋内。附件21监考工作流程及指令(监考员用)考试时间及科目工作 内容序号 6月7日6月7日6月8日6月8日上 午下 午上 午下 午语 文数 学综 合外 语900-11301500-1700900-11301500-17001监考人员集中各市自定各市自定各市自定各市自定一、监考员甲、乙佩带监考证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二、签领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考试用品等,并核对本场考试科目,检查试题袋、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检查条形码标示考场号是否与所监考考场相符。2监考员进入考场81514158151415一、监考员甲、乙携带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沿专用通道进入考场。二、监考员甲在讲台前守护试题及答题卡。乙检查、清理考场,分发草稿纸及考试用品。三、做好组织考生入场的准备工作。3考生进场(打铃)82514258251425一、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内视频监控下逐个进行“四核对”,实施金属探测,截留非考试物品。二、考生入场坐定后,宣读“指令A”,监考员乙逐个进行“五核对”。三、监考员甲负责看管试题及答题卡,并板书本场考试科目及考试开始、结束时间。语文科目指令A:请大家把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现在宣读考试规则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纪舞弊的行为,都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其它科目指令A:请大家把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纪舞弊的行为,都要按规定严肃处理。4启封与分发答题卡845144584514451、 广播指挥启封答题卡袋,接着广播 “指令B”。2、 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答题卡袋,核对答题卡份数,监考员乙监视全场。三、监考员甲核对无误后,监考员乙按座号顺序依次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应在开考前完成。部分考试科目每套有两张答题卡,对此可一次粘贴条形码完毕,一并发放给考生;也可首先粘贴第一张答题卡,完成后发放给考生,然后再粘贴第二张答题卡,完成后再次发放给考生,如果采用该方法,粘贴第二张答题卡要尽量在开考前完成。(外语考试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1445)指令B:考生收到答题卡后,请核对条形码标识的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请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书写你的姓名、考生号、座号。大家要注意,在答题卡的背面也要书写姓名和座号,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指印,在草稿纸上书写姓名、考生号。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检查,无误后请放下笔。5启封试题85014508501450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审核试题与本场考试是否相符,开启试题袋,核对试题份数。无误后,板书试题页数,文(理)综合卷第题至第题为选做题。6分发试题85514558551455一、监考员甲分发试题。 二、试题分发完毕后,宣读“指令C”。三、监考员甲逐个检查考生在试题及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并组织考生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按手印。指令C:这是XX科考试,请检查你的试题是否为该科。然后请看黑板,该科试题共张,共页,答题卡1张(数学、文理综合为2张),请清点。若发现试题、答题卡缺页或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请举手报告。请考生用签字笔在试题规定位置书写本人姓名、考生号、报考科类。(稍停顿后)请注意,开考铃声响后方可动笔答题,否则将受到扣分乃至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罚。卷的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对应区域,卷的答案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对应区域。不准超出各题目的答题区域答题。书写在试题上的答案不予评分。7开考(打铃)90015009001500广播 “指令D”。指令D:现在开始答题。8考生停止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915151591514:45一、迟到考生停止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相关人员负责把控)。二、监考员甲再次进行“五核对”,完毕后回前台监视。三、乙在缺考考生的试题、答题卡上书写其姓名、考生号、座号,在答题卡上填涂缺考标记并在考生姓名栏空白处加盖“缺考”章。尾考场空考答题卡姓名栏空白处盖“空考”章。四、监考员乙填写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并同监考员甲一起签字。9允许考生离场1100163011001630一、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二、乙检查提前离场考生的试题、答题卡、草稿纸,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10提醒掌握时间1115164511151645一、广播“指令E”。二、监考员乙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选做题题号填涂是否正确。指令E: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对文理综合科)请检查选做题题号填涂是否正确,不要漏涂、错涂和多涂。11考试结束(打铃)1130170011301700一、广播“指令F”。二、监考员乙“三收”,甲维护秩序。三、“三收”完毕,清点无误后,考生退场。四、答题卡不需装订,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整齐,装入塑料袋中,和考场记录表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中。五、作废答题卡、空考答题卡整理后单独交考点考务办公室。六、试题、草稿纸按座号排好装入试题袋内。七、清理考场,关门闭窗。监考员共同携带试题、答题卡等到考点考务办公室交验。指令F:本场考试结束,请立即放下笔。如继续答题,将视为违反考试纪律。现在请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等,方法是:答题卡放在最上面(数学、文理综合科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放好,放在最上面),下面是试题,最下面放草稿纸。整理好后静坐在自己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卷。附件2考试信号管理办法一、考点考试信号及听力播放室内部要有2人或以上专门负责铃声信号工作。二、提前将信号种类向考生及工作人员宣传,如钟、铃、哨、广播等。三、考生进考场为长铃30秒,开考为长铃15秒,结束为长铃20秒,提醒考生最后15分钟为短哨。四、在考场适当位置安装信号设施,保证全部考场均能听清信号。五、考前对信号设备进行检查、试验。六、每科考试开始和结束前5分钟,负责信号工作的副主考要到场共同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结束信号。 七、每科考试开始和结束前5分钟校对一次标准时间,考试期间每1小时相互之间核对1次计时。附件3普通高中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偶发事件处理程 序监考员考点主考1考生重号。稳定两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安排考生进场应试,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两考生的确切考生号,做出处理,通知学生。报告考区。 2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准考证。首先观察考生相貌,若与考场考生信息表照片相符,可允许考生入场考试。要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在该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报告主考。掌握缺失准考证进场应考的考生情况。如果确系丢失,安排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要在当科考试结束前完成。如系忘记携带,要按照方便的原则,安排专人取来送至考点。3发现考生与准考证或考场考生信息表的照片不符。考生入场时发现的,禁止其进入考场,报告主考。考试过程中发现的,报告主考,待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考务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要让考生写出书面说明材料,采取必要措施核实情况。如确系替考,要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处理。如系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情节,联合县招生招生考试机构妥善处理。4答题卡袋启封时,将答题袋内舌裁断,或从袋底割开。 继续清点、分发试题及答题卡,并将情况向主考汇报。启用备用答题卡袋。5试题启封前,发现试题袋破损或密封有异常迹象。立即报告主考并暂停拆封。查明相关情况,评估有无泄密可能,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如确定无泄密发生,监考员应继续启封分发试题。如怀疑有泄密可能,应立即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试题启封时,发现内装试题与所考科目不符。将试题立即装入原试题袋内,密封,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记录因此所耽误的考试时间。启用备用试题。如错启试题尚未开考,则需另派监考员接替接触错启试题的原监考员,并对其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启试题科目考完。如需弥补耽误的考试时间,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延长不超过30分钟。将详细情况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启动问责程序。7试题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在本考场无法调整情况下,报告主考。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题。如需弥补耽误的考试时间,需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延长不超过30分钟。记录在案。8启封后,发现不同试题混装、错装。处理同(6)。处理同(6)。9考生拒绝在规定位置按手印。允许继续考试,将情况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并报告主考。查验考生各相关材料,如发现其中有可疑之处,将详细情况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0开考之后,考生发现试题或答题卡有重印、漏印或页码数不足的情况。报告主考。征得考生同意后,申请启用备用试题或答题卡。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题或答题卡,并将情况记录在案。一般情况下,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11试题印刷字迹不清晰,考生提出询问。如人数较少或字迹不清晰的情况不严重,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题,并当众高声答复。如人数较多或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主考。查明情况,启用备用题。如同样的问题大面积发生,应立即逐级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采取非常措施。12开考后,发现不同试题混装、错装,与所考科目不符。将问题试题收齐密封,报告主考。查明情况,启用备用试题。密封后的问题试题存放县保密室。对接触问题试题所有人员隔离至相关科目考试过后。受波及考生后续考试单独封闭进行。将详细情况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启动问责程序。13试题发现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提醒考生错误试题先不作答,得到更正通知后再作答,之前维持原状。报告主考。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4考生将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如发生在考前,经劝阻无效,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必要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15同一考生二次抢答题(第一次当众警告)。 立即制止,弄清楚第二次抢答的题目、位置及文字,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报告主考。处理办法同(14)。16考生拖延时间答题。立即制止,并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报告主考。处理办法同(14)。17考生有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舞弊行为。 如属个别考生,立即制止,并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如大面积发生,应全力制止,报告主考。个别现象处理同(14)。大面积发生要组织力量调查,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18个别考生忘记带考试用品。报告主考。尽量为考生解决考试用品,可采取通过监考员本考场内调剂的办法。19监考员不尽职尽责,串岗、离岗、交谈等。予以提醒,仍不改正的,报告主考。终止其工作。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20考生丢失或忘记携带身份证。将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临时身份证(如有)与考生本人相貌仔细核对,如相符则准予入场考试。记入偶发事件记录表,报告主考。提供必要的帮助,必要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21考生出现晕场、疾病等情况。报告主考。经安慰休息能继续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不能坚持的,劝其退场治疗。安排医生场外就地治疗或送就近医院治疗。治疗距考试结束如超过30分钟,应实行隔离治疗。22监考员出现晕场、疾病等情况。报告主考。及时进行治疗,安排接替监考员。治疗距考试结束如超过30分钟,应实行隔离治疗。23考场内出现喧哗。予以制止、记录情况。报告主考。处理同(14),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4考场秩序遇外来干扰。排除干扰。报告主考。若情况严重,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5考生考试中途如厕。由同性流动监考员陪同其如厕。事毕允其返回继续考试。26考生考试中途提出要喝水。报告主考。可提供饮水,需监考员转交。27考生无故退出考场后又重返考场答题。予以制止。对不听从劝阻者,由考点保卫人员协助处理。28考生在试题或答题卡上书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与本人不符。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听候处理。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行为,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必要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29考生弄脏或损坏试题、答题卡,要求更换。报告主考,申请使用备用试题或答题卡。查明情况,启用备用试题、答题卡,考生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30考生携带试题或答题卡离开考场。对未出考场的,予以收回材料。对已离开考场的,迅速追回材料,记录在案,报告主考。 组织力量追回材料。如证实考生故意为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31监考员整理、清点时,将已作答的答题卡撕破、污染。报告主考。如有可能通知相关考生在场等候。在无法恢复情况下,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启用备用答题卡。在正副主考、省(市)检查组成员、监考员共同见证下,由考生本人抄答。并将结果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32条形码发放、粘贴过程中损坏,无法继续使用。报告主考。保持答题卡粘贴条形码区域空白。核对考生填写的考生号、姓名等信息,在答题卡袋封面备注栏中注明“XX考生号条形码损坏”字样。33外语听力考试时,出现偶发事件处理原则。(1)听力考试开始时,出现无声或放音不清晰,按以下办法处理:听力光盘或磁带原因。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主考,启用备用光盘或磁带,重新从头播放。设备故障原因。要迅速启用备用设备。如短时间内无法正常放音,应组织考生先行作答非听力考试部分。外语考试结束前30分钟,安排进行听力考试。(2)听力考试进行中,出现无声或放音不清晰,按以下办法处理:光盘或磁带原因。应记录出现问题的时间点及考试题目,报告主考启用备用光盘或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设备故障原因。应记录出现问题的时间点及考试题目,迅速启用备用设备。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如短时间内无法正常放音,应组织考生先行作答非听力考试部分。要计算放音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目到听力考试结束的剩余时间,在外语考试结束前的该时间点,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继续播放。(3)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原因或无法预计的因素造成考试受到影响,参照(1)、(2)条的原则处理。(4)由于光盘(磁带)、播放设备及自然现象的原因,影响到听力考试正常进行,占用了考生正常用时,考点认为有必要,经考区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外语科目受影响考生考试时间,但延长最多不超过30分钟。(5)各种原因都会影响到听力考试的正常进行,对于有些情况,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相关考生离开考场及考生间相互交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对听力偶发事件,将发生的时间、范围、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案,并由有关监考员、考生代表、主考签字确认。(6)处理听力考试偶发事件,要及时、准确、稳妥。在不影响处理速度的前提下,应将听力偶发事件的情况及处理结果尽快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需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7)有问题的光盘或磁带应单独保存,考后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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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中学
考试
详细
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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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考试考务细则
一、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考试考务应本着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全省统一要求,统一步调,令行禁止。
本次考试科目及时间见下表:
日 期
3月9日
3月10日
上 午
语 文
(9∶00-11∶30)
综 合
(9∶00-11∶30)
下 午
数 学
(15∶00-17∶00)
外 语
(15∶00-17∶00)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1.组织机构
设主考、副主考及考务、监控、保密、信号、宣传、监察、安全保卫、后勤、医疗等人员或机构。
2.人员配备
(1)主考1人,副主考3-5人,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考点所在学校负责人担任,由考区主任聘任。
(2)监考员每考场2人,要尽量男女搭配。
(3)每4个考场配备1名流动监考员或备用监考员,要尽量男女搭配。
(4)试卷验收员若干,可由考务人员兼任。
(5)保密员2人以上,信号员(司铃员)2人。
(6)系统管理员1人以上,电子监考员2人以上。
(7)考试工作人员若干,其中包括安全保卫、卫生防疫、后勤保障人员等,数量须满足工作需要。
(8)监考、试卷验收、保密、系统管理等人员须符合选聘及任职条件。
二、考场设置
(一)考场应宽敞明亮,安静通风,桌椅整齐,室内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空间高度不低于3米、40W日光灯不少于6只。
(二)应配备以下用具:
1.计时钟表1只;
2.考试用课桌椅30套,适合成人使用;
3.监考工作用桌椅1套;
4.座号标签30张(尾考场除外)。内容及样式如下图示:
考生号
姓 名
照 片
考场号
座 号
5.考场标签1张,内容及样式如下图示:
科类名称
考场号
座号起迄号
6.监考工作用品1套,包括草稿纸(8开白纸)、中性签字笔、削好的2B铅笔、白色粉笔、小刀、浆糊、橡皮和装订工具等。
7.用于放置非考试物品的桌子1张。
(三)考场布置
1.每个考场考生数最多为30人,要单人、单桌,考生之间距离80厘米以上。考试用桌要整齐排列,有条件的考场,与墙壁(不含前部墙壁)之间的距离保持50厘米以上。监控镜头要调校到正对考生脸部,考桌桌口要尽量反向朝前摆放,考桌排列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例一 例二
01
16
17
30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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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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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8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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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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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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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08
17
20
29
06
07
18
19
30
门 门
每考场30人,排5列,每列为“66666”人
每考场30人,排4列,每列
为“8877”人
2.座号标签按座号的顺序贴在桌面的左上角,靠墙的须贴在靠近走道一侧的桌面上角。
3.地面、桌斗、墙壁保持整洁,无其它可能影响考试的物品及文字材料。
4.考场前门外左侧(或上方)适当位置张贴“考场标志”。
5.摆放监考人员工作用桌,设置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6.考场前部墙壁上方悬挂计时钟表,尺寸适中。
三、工作人员选聘与培训
1.考区要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和兼职考试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由派出单位负责人推荐,由考区主任聘任。
选聘工作人员既要考虑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又要考虑整体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及男女比例;既要考虑人员相对稳定,又要注意吸收新生力量。
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工作人员登记表》。
2.工作人员上岗前,要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培训、考核内容为高考相关业务和职业道德。包括政策规定、保密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入刑内容、高考工作程序、反高科技作弊方法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应急预案的实施等。
4.工作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如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年高考,专职人员在规定保密期内应避免接触试题答案、评分参考等涉密材料,兼职人员则不得受聘参加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5.监考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熟悉监考业务,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 能按规定妥善处理各类偶发事件。
(2)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平、公正对待考生。敢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
(3)严格监考、热情服务,做到语言规范、行为规范、程序规范。
四、考试实施
(一)考前准备
1.考区要召开主考、副主考会议,在思想动员的基础上,明确职责、任务。考点要认真培训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监考员要熟悉考点环境、考场位置、考生情况、工作程序及方法。
2.对听力设备、电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调试和试播、试用。
3.对铃声信号系统进行检查、调试。确保考场钟表正常计时(注意是否需要更换电池),并统一调校至北京时间。
4.考点要提前1天按规定布置妥当,并允许考生熟悉本人所在考场位置。是否允许考生进入考场内部,由各市自行确定,如允许进入,考生必须要由监考员陪伴,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考场。
5.备齐监考工作用品。
(二)监考员分工和任务
监考员分为甲(一般由外县或外校监考员担任)和乙。两监考员要分工明确,既要各负其责,又要配合协作。
1.监考员甲的任务
(1)守护、启封、核对、清点、分发试卷和答题卡,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
(2)对于不能通过铃声信号系统发布相关指令的考点,用普通话宣读考试指令(指令A-指令F)。
(3)逐个检查考生答题卡正反面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漏填、漏涂或错填、错涂;试卷上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组织考生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
(4)掌握考试时间,包括每当播放考试指令时,注意观察本考场时钟指示是否准确。
(5)考试结束,经考点考务办公室检查后,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按规定装订密封并交主考验收。
(6)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五核对”(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及座号标签)。外语考试时,应在听力考试结束后进行。
(7)监考员乙回收试卷及答题卡时,负责维持考场秩序。
(8)用白色粉笔依规板书相关文字。
2.监考员乙的任务
(1)考生进场前,检查、清理考场;考试结束后,清查考场,关窗锁门。
(2)考生进场时,逐个“四核对”(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照片、考场考生信息表照片)。考生坐定后,逐个“五核对”。
(3)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逐个进行检测,操作考点规定使用的其它反高科技作弊设备。
(4)分发草稿纸及考试用品。按规定在答题卡上粘贴条形码。
(5)在缺考考生答题卡上填写姓名、考生号、座号及填涂缺考标记,并在姓名栏空白处书写“缺考”标记(不要覆盖缺考标记);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姓名、考生号及座号。在空考答题卡的姓名栏空白处书写“空考”标记。填写答题卡袋封面的有关内容。
(6)将提前离场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检查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
(7)考试结束后逐个验收,做到“三收”,即一收答题卡,二收试卷,三收草稿纸。
(8)复查答题卡袋封面记录的内容。
3.监考员甲、乙的共同任务
(1)考试前签领、核对试题、答题卡和条形码。
(2)维护考场秩序。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在后面监视。监考期间,甲、乙监考员至少有1人站立监考。
(3)考试结束后,离开考场前,对答题卡、试卷按座号顺序再次排序检查,并在《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答题卡袋封面监考员签名处签名。
(4)关窗锁门后,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送交考点考务办公室。
(5)发现有违纪舞弊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提出警告。
(三)考试实施程序、指令及信号
1.考试实施程序
(1)按照规定时间,监考员甲、乙佩戴证件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签领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认真核对试题袋、答题卡袋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检查试题袋、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条形码标示考场号是否与所监考场号相符。
(2)考前45分钟,监考员甲、乙共同携带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等沿专用通道进入考场。监考员甲在讲台前守护试题及答题卡。监考员乙检查清理考场,分发草稿纸及有关考试用品,做好组织考生入场的准备工作。
(3)考前35分钟进场铃响,考生开始入场。监考员甲负责看管试题及答题卡,并板书本场考试科目及考试开始、结束时间。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内视频监控下(考场另一门关闭)逐个进行“四核对”,同时实施金属探测,并将考生携带的非考试物品截放在考场前部(或门口)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生入场坐定后,广播(或宣读)“指令A”,监考员乙持考场考生信息表逐个进行“五核对”。
(4)考前15分钟,广播指挥启封答题卡,接着广播“指令B”。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答题卡袋,核对答题卡份数。无误后,监考员乙按座号顺序依次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应在开考前完成。部分考试科目每套有两张答题卡,对此可一次粘贴条形码完毕,一并发放给考生;也可首先粘贴第一张答题卡,完成后发放给考生,然后再粘贴第二张答题卡,完成后再次发放给考生,如果采用该方法,粘贴第二张答题卡条形码要尽量在开考前完成。
外语科目考前15分钟,迟到考生停止入场。
(5)考前10分钟,广播指挥启封试题。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试题袋,核准试题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相符,核对试题份数。监考员甲板书试题卷Ⅰ、卷Ⅱ的页数,共有个大题。文(理)综合考试时加写“卷Ⅱ第题至第题为选做题”。
(6)考前5分钟,广播指挥分发试题。监考员甲分发试题。试题分发完毕后,广播(或宣读)“指令C”。监考员甲逐个检查考生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并组织考生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手印。
(7)开考铃响,广播(或宣读)“指令D”,考试开始。
(8)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监考员甲再次进行“五核对”,完毕后,回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在缺考考生试卷、答题卡上填写缺考考生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填涂缺考标记,并在姓名栏空白处加盖“缺考”印章。在尾考场空考答题卡的姓名栏空白处加盖“空考”印章。监考员乙填写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并与监考员甲一同签字。
(9)考试结束前30分钟,经监考员允许,考生可离开考场。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乙对提前离场考生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进行检查,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广播(或宣读)“指令E”,提醒考生掌握时间。监考员乙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将答案涂写在了答题卡上,选做题题号填涂是否正确。
(11)考试结束铃响,广播(或宣读)“指令F”,考试结束。监考员甲维持考场秩序,监考员乙逐个验收,要做到“三收”。验收完毕并清点无误后,考生退场。之后,监考员按座号顺序将答题卡、试卷分别排放并复核。同时复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和《偶发事件记录表》记录内容并签名。答题卡要先装入塑料袋中(不装订),然后和《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中。作废答题卡、空考答题卡整理后单独交考点考务办公室。试卷、草稿纸按座号排好装入试题袋内。清理考场,关窗锁门。甲、乙监考员共同携带答题卡、试题等沿专用通道到考点考务办公室交验。
(12)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应充分利用《考场考生信息表》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防止冒名顶替。相关人员可根据考点具体要求进入考场实施防反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检测工作。
2.考试过程中特殊情况处理
(1)条形码损坏。条形码粘贴过程中损坏无法继续使用,应保持答题卡条形码粘贴区域空白,在仔细核对考生填写的考生号、姓名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在答题卡袋封面备注栏中注明“考生号条形码损坏”。
(2)缺考。开考15分钟后,监考员乙在缺考答题卡上填涂缺考标志,并填写缺考考生姓名、考生号和座号,在姓名栏空白处书写“缺考”标志。任何考生不得自行随意填涂缺考标志。
(3)启用备用试题。考点启用备用试题须经主考、副主考同意并由相关人员(2人或以上)签名负责。备用试题要在考场内视频监控下拆封。每科考试结束后,要将相关情况记入《偶发事件记录表》。
(4)启用备用答题卡。考生答题过程中因答题卡污损,无法继续使用,可按程序启用备用答题卡更换,但不得使用缺考考生答题卡。监考员在作废答题卡的条形码上注明“作废”字样,并在答题卡袋封面的“备注”栏中注明“考生号答题卡损坏”字样。新启用的答题卡要填写姓名、考生号、座号并按手印,不需粘贴条形码。
3.监考工作流程及指令(见附件1)
4.考试信号管理办法(见附件2)
5.各类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见附件3)。
(四)外语听力考试有关规定
3月10日14∶25组织考生入场。14∶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并开始分发答题卡,考生涂写姓名、考生号、座号及按手印。英语听力考试配备光盘,小语种听力考试配备磁带。14∶50当众启封试题(信号及听力播放室拆启英语光盘,监考员拆启小语种磁带)并组织试听(两者同步进行),广播中播出“试音到此结束”时立即停止播放(不要将光盘倒回开头处,得到听力考试正式开始信号时继续播放);14∶55分发试题;15∶00听力考试开始,播放正式考试内容。听力部分结束时,会有“听力部分到此结束”的提示语播出。听力考试结束后,考生开始作答其他部分试题,监考员开始进行“五核对”;16∶30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听力考试期间,监考员要注意听力播放情况并保持考场安静,尽量不要走动,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在此期间,巡考员和其他人员也应尽量减少在考场外的走动,无特殊情况不要进入考场。
进行听力考试时,不要将试题分发给听力免试考生,应让其静坐在座位上。听力考试结束前2分钟,将试题发放给听力免试考生。(此段考务操作有修改,请以省考试院最新听力考务文件为准)
(五)试卷的启封及分发
1.试题的启封。监考员要在规定时间将整袋试题向考生展示后,当众启封。启封时,用小刀在试题袋开口处划一小口,再沿开口线(红色虚线)划开。开启外敷透明塑料膜时注意不要割破试题袋。
2.答题卡的启封。启封答题卡时,用小刀在答题卡袋开口处划一小口,在确认未伤及内舌后,再沿开口线(黑色虚线)划开。启封后的答题卡袋内藏有另一内舌,供答题卡袋密封时使用。
3.试题和答题卡的分发。监考员分发试题和答题卡时,按考生座号从1号至30号顺序分发。在试卷交接、分发过程中,如发现错封、漏封或密封破损等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汇报,按规定妥善处理。
(六)答题卡、试题、草稿纸的回收和密封
考点考务办公室负责答题卡、试题和草稿纸的回收、装订、密封及检查验收工作。
1.答题卡的回收和密封
(1)答题卡以考场为单位回收装袋,不要装订。要防止折叠、粘连、破损、受潮。
(2)答题卡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排好。其中数学及文(理)综合科目,要先将2张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排好,然后依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好。缺考考生的答题卡由监考员按规定涂写并加盖“缺考”章后,仍按座号将其排入。答题卡不能放反。尾考场空考答题卡加盖“空考”印章,放入备用空白答题卡袋内,单独密封。
(3)监考员要认真填写答题卡袋封面中的考点、考场、实考人数、缺考考生考号等项内容,核对无误后签名负责。
(4)验收员要认真核对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清点答题卡张数及排放顺序,确保不遗漏、不错排。核对无误后在答题卡袋封面规定位置签字。
(5)答题卡袋封面填写答题卡“应有卡数”和“实有卡数”时,按各科试卷答题卡的实际张数计算,即答题卡为1张的科目记录为30,答题卡为2张的科目记录为60。
(6)上述工作完成后,验收员要将答题卡以考场为单位装入塑料袋,塑料袋口折叠后朝里装入答题卡袋,同时将《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装入,然后将答题卡袋封口并用封条密封。密封时浆糊不要使用过多,以刚好使袋口粘住为最佳。尾考场“空考”答题卡不要放入答题卡袋中。
2.试卷及草稿纸的回收、装订
(1)试卷及草稿纸分别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小号在上)收齐排好。监考员应认真检查,不得外流。
(2)试卷和草稿纸要一同装入试题袋内,由监考员交考点考务办公室。
(3)验收员检查验收,无误后装订。
(4)试卷及草稿纸由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半年。
3.作废、空白、备用答题卡的回收
(1)作废答题卡、尾考场空考答题卡以及未启用的答题卡均须收回。
(2)作废答题卡要放入替换用答题卡袋中。
(3)尾考场空考答题卡单独放入备用空白答题卡袋中。
(4)考点要认真核对作废、空白答题卡的份数,无误后和未启封的备用答题卡一并交县招生考试机构,各市汇总后于送卷时一并交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违规考生及有关材料的处置
1.发现考生违规,监考员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记录;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考试结束时,监考员应向相关考生告知其违规记录的内容,并要求其在行为人签字栏签字确认。如因特殊情况未告知相关考生本人或其拒不签字,监考员应在行为人签字栏中注明。
2.对暂扣的作弊材料和工具,要填写《考试作弊材料、工具暂扣单》一式2联,上联交市教科研中心,下联交考生本人。
3.《考场记录单》在当科考试结束后,要随同答题卡等由监考员一并送考点考务办公室,并由主考签字(无内容的可不签字)。该表经验收员确认填写无误后,无论有无内容均需与答题卡一并装入当科答题卡袋内。
附件21
监考工作流程及指令(监考员用)
考试时间及科目
工作 内容
序号
6月7日
6月7日
6月8日
6月8日
上 午
下 午
上 午
下 午
语 文
数 学
综 合
外 语
9∶00-11∶30
15∶00-17∶00
9∶00-11∶30
15∶00-17∶00
1
监考人员集中
各市自定
各市自定
各市自定
各市自定
一、监考员甲、乙佩带监考证到考点考务办公室报到,接受主考指示。
二、签领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考试用品等,并核对本场考试科目,检查试题袋、答题卡袋是否有破损。检查条形码标示考场号是否与所监考考场相符。
2
监考员进入考场
8∶15
14∶15
8∶15
14∶15
一、监考员甲、乙携带试题、答题卡、条形码、草稿纸和考试用品沿专用通道进入考场。
二、监考员甲在讲台前守护试题及答题卡。乙检查、清理考场,分发草稿纸及考试用品。
三、做好组织考生入场的准备工作。
3
考生进场(打铃)
8∶25
14∶25
8∶25
14∶25
一、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内视频监控下逐个进行“四核对”,实施金属探测,截留非考试物品。
二、考生入场坐定后,宣读“指令A”,监考员乙逐个进行“五核对”。
三、监考员甲负责看管试题及答题卡,并板书本场考试科目及考试开始、结束时间。
语文科目指令A:请大家把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现在宣读《考试规则》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纪舞弊的行为,都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其它科目指令A:请大家把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角,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任何违纪舞弊的行为,都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4
启封与分发
答题卡
8∶45
14∶45
8∶45
14∶45
1、 广播指挥启封答题卡袋,接着广播 “指令B”。
2、 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开启答题卡袋,核对答题卡份数,监考员乙监视全场。
三、监考员甲核对无误后,监考员乙按座号顺序依次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应在开考前完成。部分考试科目每套有两张答题卡,对此可一次粘贴条形码完毕,一并发放给考生;也可首先粘贴第一张答题卡,完成后发放给考生,然后再粘贴第二张答题卡,完成后再次发放给考生,如果采用该方法,粘贴第二张答题卡要尽量在开考前完成。
(外语考试迟到考生禁止入场 14∶45)
指令B:考生收到答题卡后,请核对条形码标识的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请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位置书写你的姓名、考生号、座号。大家要注意,在答题卡的背面也要书写姓名和座号,在答题卡第一页按手印处按右手食指指印,在草稿纸上书写姓名、考生号。填写完毕后请仔细检查,无误后请放下笔。
5
启封试题
8∶50
14∶50
8∶50
14∶50
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审核试题与本场考试是否相符,开启试题袋,核对试题份数。无误后,板书试题页数,文(理)综合卷Ⅱ第题至第题为选做题。
6
分发试题
8∶55
14∶55
8∶55
14∶55
一、监考员甲分发试题。
二、试题分发完毕后,宣读“指令C”。
三、监考员甲逐个检查考生在试题及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是否正确,并组织考生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按手印。
指令C:这是XX科考试,请检查你的试题是否为该科。然后请看黑板,该科试题共张,共页,答题卡1张(数学、文理综合为2张),请清点。若发现试题、答题卡缺页或漏印、字迹不清、破损等,请举手报告。请考生用签字笔在试题规定位置书写本人姓名、考生号、报考科类。(稍停顿后)请注意,开考铃声响后方可动笔答题,否则将受到扣分乃至取消考试资格的处罚。卷Ⅰ的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对应区域,卷Ⅱ的答案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在答题卡对应区域。不准超出各题目的答题区域答题。书写在试题上的答案不予评分。
7
开考(打铃)
9∶00
15∶00
9∶00
15∶00
广播 “指令D”。
指令D:现在开始答题。
8
考生停止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9∶15
15∶15
9∶15
14:45
一、迟到考生停止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相关人员负责把控)。
二、监考员甲再次进行“五核对”,完毕后回前台监视。
三、乙在缺考考生的试题、答题卡上书写其姓名、考生号、座号,在答题卡上填涂缺考标记并在考生姓名栏空白处加盖“缺考”章。尾考场空考答题卡姓名栏空白处盖“空考”章。
四、监考员乙填写答题卡袋封面内容,并同监考员甲一起签字。
9
允许考生离场
11∶00
16∶30
11∶00
16∶30
一、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
二、乙检查提前离场考生的试题、答题卡、草稿纸,无误后反扣在桌面上。
10
提醒掌握时间
11∶15
16∶45
11∶15
16∶45
一、广播“指令E”。
二、监考员乙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选做题题号填涂是否正确。
指令E: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请注意掌握时间。(对文理综合科)请检查选做题题号填涂是否正确,不要漏涂、错涂和多涂。
11
考试结束(打铃)
11∶30
17∶00
11∶30
17∶00
一、广播“指令F”。
二、监考员乙“三收”,甲维护秩序。
三、“三收”完毕,清点无误后,考生退场。
四、答题卡不需装订,按座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整齐,装入塑料袋中,和考场记录表一并放入答题卡袋中。
五、作废答题卡、空考答题卡整理后单独交考点考务办公室。
六、试题、草稿纸按座号排好装入试题袋内。
七、清理考场,关门闭窗。监考员共同携带试题、答题卡等到考点考务办公室交验。
指令F:本场考试结束,请立即放下笔。如继续答题,将视为违反考试纪律。现在请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等,方法是:答题卡放在最上面(数学、文理综合科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放好,放在最上面),下面是试题,最下面放草稿纸。整理好后静坐在自己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卷。
附件2
考试信号管理办法
一、考点考试信号及听力播放室内部要有2人或以上专门负责铃声信号工作。
二、提前将信号种类向考生及工作人员宣传,如钟、铃、哨、广播等。
三、考生进考场为长铃30秒,开考为长铃15秒,结束为长铃20秒,提醒考生最后15分钟为短哨。
四、在考场适当位置安装信号设施,保证全部考场均能听清信号。
五、考前对信号设备进行检查、试验。
六、每科考试开始和结束前5分钟,负责信号工作的副主考要到场共同负责发出考试开始及结束信号。
七、每科考试开始和结束前5分钟校对一次标准时间,考试期间每1小时相互之间核对1次计时。
附件3
普通高中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工作程序
偶 发 事 件
处 理 程 序
监 考 员
考 点 主 考
1.考生重号。
稳定两考生的情绪,立即报告考点主考。
安排考生进场应试,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查明两考生的确切考生号,做出处理,通知学生。报告考区。
2.考生忘记携带或遗失准考证。
首先观察考生相貌,若与考场考生信息表照片相符,可允许考生入场考试。要尽快通知相关人员,在该科考试结束前将准考证送到考场。报告主考。
掌握缺失准考证进场应考的考生情况。如果确系丢失,安排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要在当科考试结束前完成。如系忘记携带,要按照方便的原则,安排专人取来送至考点。
3.发现考生与准考证或考场考生信息表的照片不符。
考生入场时发现的,禁止其进入考场,报告主考。考试过程中发现的,报告主考,待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考务办公室,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要让考生写出书面说明材料,采取必要措施核实情况。如确系替考,要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录在册。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处理。如系其他情况,根据具体情节,联合县招生招生考试机构妥善处理。
4.答题卡袋启封时,将答题袋内舌裁断,或从袋底割开。
继续清点、分发试题及答题卡,并将情况向主考汇报。
启用备用答题卡袋。
5.试题启封前,发现试题袋破损或密封有异常迹象。
立即报告主考并暂停拆封。
查明相关情况,评估有无泄密可能,与监考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录在案。如确定无泄密发生,监考员应继续启封分发试题。如怀疑有泄密可能,应立即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6.试题启封时,发现内装试题与所考科目不符。
将试题立即装入原试题袋内,密封,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并记录因此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启用备用试题。如错启试题尚未开考,则需另派监考员接替接触错启试题的原监考员,并对其采取隔离措施,直至错启试题科目考完。如需弥补耽误的考试时间,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延长不超过30分钟。将详细情况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启动问责程序。
7.试题启封后,发现有缺页、漏印、重印、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情况。
在本考场无法调整情况下,报告主考。记录所耽误的考试时间。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题。如需弥补耽误的考试时间,需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延长不超过30分钟。记录在案。
8.启封后,发现不同试题混装、错装。
处理同(6)。
处理同(6)。
9.考生拒绝在规定位置按手印。
允许继续考试,将情况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并报告主考。
查验考生各相关材料,如发现其中有可疑之处,将详细情况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0.开考之后,考生发现试题或答题卡有重印、漏印或页码数不足的情况。
报告主考。征得考生同意后,申请启用备用试题或答题卡。
核实情况,启用备用试题或答题卡,并将情况记录在案。一般情况下,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11.试题印刷字迹不清晰,考生提出询问。
如人数较少或字迹不清晰的情况不严重,可参阅本考场其他考生的试题,并当众高声答复。如人数较多或情况严重,应立即报告主考。
查明情况,启用备用题。如同样的问题大面积发生,应立即逐级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采取非常措施。
12.开考后,发现不同试题混装、错装,与所考科目不符。
将问题试题收齐密封,报告主考。
查明情况,启用备用试题。密封后的问题试题存放县保密室。对接触问题试题所有人员隔离至相关科目考试过后。受波及考生后续考试单独封闭进行。将详细情况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启动问责程序。
13.试题发现明显错误且无勘误表。
提醒考生错误试题先不作答,得到更正通知后再作答,之前维持原状。报告主考。
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4.考生将规定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如发生在考前,经劝阻无效,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
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必要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15.同一考生二次抢答题(第一次当众警告)。
立即制止,弄清楚第二次抢答的题目、位置及文字,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报告主考。
处理办法同(14)。
16.考生拖延时间答题。
立即制止,并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报告主考。
处理办法同(14)。
17.考生有抄袭、偷看、传递、夹带等舞弊行为。
如属个别考生,立即制止,并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如大面积发生,应全力制止,报告主考。
个别现象处理同(14)。大面积发生要组织力量调查,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18.个别考生忘记带考试用品。
报告主考。
尽量为考生解决考试用品,可采取通过监考员本考场内调剂的办法。
19.监考员不尽职尽责,串岗、离岗、交谈等。
予以提醒,仍不改正的,报告主考。
终止其工作。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20.考生丢失或忘记携带身份证。
将准考证、考场考生信息表、临时身份证(如有)与考生本人相貌仔细核对,如相符则准予入场考试。记入《偶发事件记录表》,报告主考。
提供必要的帮助,必要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21.考生出现晕场、疾病等情况。
报告主考。经安慰休息能继续考试的,鼓励其坚持应试。不能坚持的,劝其退场治疗。
安排医生场外就地治疗或送就近医院治疗。治疗距考试结束如超过30分钟,应实行隔离治疗。
22.监考员出现晕场、疾病等情况。
报告主考。
及时进行治疗,安排接替监考员。治疗距考试结束如超过30分钟,应实行隔离治疗。
23.考场内出现喧哗。
予以制止、记录情况。报告主考。
处理同(14),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4.考场秩序遇外来干扰。
排除干扰。报告主考。
若情况严重,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同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5.考生考试中途如厕。
由同性流动监考员陪同其如厕。事毕允其返回继续考试。
26.考生考试中途提出要喝水。
报告主考。
可提供饮水,需监考员转交。
27.考生无故退出考场后又重返考场答题。
予以制止。
对不听从劝阻者,由考点保卫人员协助处理。
28.考生在试题或答题卡上书写的姓名、考生号、座号与本人不符。
报告主考。该科考试结束后,将其带到考点考务办公室,听候处理。
详细调查、核实情况。如系换卷、替考等行为,记入《考场违规行为记录表》,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必要时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29.考生弄脏或损坏试题、答题卡,要求更换。
报告主考,申请使用备用试题或答题卡。
查明情况,启用备用试题、答题卡,考生由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补。
30.考生携带试题或答题卡离开考场。
对未出考场的,予以收回材料。对已离开考场的,迅速追回材料,记录在案,报告主考。
组织力量追回材料。如证实考生故意为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1.监考员整理、清点时,将已作答的答题卡撕破、污染。
报告主考。如有可能通知相关考生在场等候。
在无法恢复情况下,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启用备用答题卡。在正副主考、省(市)检查组成员、监考员共同见证下,由考生本人抄答。并将结果报告上一级招生考试机构。
32.条形码发放、粘贴过程中损坏,无法继续使用。
报告主考。保持答题卡粘贴条形码区域空白。
核对考生填写的考生号、姓名等信息,在答题卡袋封面备注栏中注明“XX考生号条形码损坏”字样。
33.外语听力考试时,出现偶发事件处理原则。
(1)听力考试开始时,出现无声或放音不清晰,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听力光盘或磁带原因。相关人员要及时报告主考,启用备用光盘或磁带,重新从头播放。
②设备故障原因。要迅速启用备用设备。如短时间内无法正常放音,应组织考生先行作答非听力考试部分。外语考试结束前30分钟,安排进行听力考试。
(2)听力考试进行中,出现无声或放音不清晰,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光盘或磁带原因。应记录出现问题的时间点及考试题目,报告主考启用备用光盘或磁带。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
②设备故障原因。应记录出现问题的时间点及考试题目,迅速启用备用设备。重新播放时,应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播放。如短时间内无法正常放音,应组织考生先行作答非听力考试部分。要计算放音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目到听力考试结束的剩余时间,在外语考试结束前的该时间点,从出现问题的前一道题开始继续播放。
(3)听力考试进行中,因自然现象原因或无法预计的因素造成考试受到影响,参照(1)、(2)条的原则处理。
(4)由于光盘(磁带)、播放设备及自然现象的原因,影响到听力考试正常进行,占用了考生正常用时,考点认为有必要,经考区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外语科目受影响考生考试时间,但延长最多不超过30分钟。
(5)各种原因都会影响到听力考试的正常进行,对于有些情况,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相关考生离开考场及考生间相互交流,有利于问题的解决。对听力偶发事件,将发生的时间、范围、原因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案,并由有关监考员、考生代表、主考签字确认。
(6)处理听力考试偶发事件,要及时、准确、稳妥。在不影响处理速度的前提下,应将听力偶发事件的情况及处理结果尽快报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需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
(7)有问题的光盘或磁带应单独保存,考后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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