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呼吸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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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呼吸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乙方(咨询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广州呼吸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广州呼吸中心项目造价咨询服务2.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3.项目规模:建筑面积193690平方米,总投资196600万元,建安费约109786万元。目前呼吸中心项目因实际建设的需要
2、,可行性研究正在申请调整之中,工程概算随后将进行调整。4.服务类别:造价咨询。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1.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已完成的总承包招标除外), 2.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合同变更费用审核(不包括已完成总承包的基坑支护、超前钻、溶洞处理合同变更费用审核), 3.送审结算初步审核,4.广州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及其主管部门不评审的合同结算评审。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合同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四、服务报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服务报酬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支付货币,具体计算方法按本合同条款第7
3、条的约定执行。五、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6.甲方相关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甲方组建初期继续沿用更名前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更新则按更新后的执行);7.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8.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9.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10.国家
4、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天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合同条款第十一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六、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七、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分
5、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2、乙方完成甲方人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且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报酬后本合同即终止。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副本八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当合同正本与副本的表述不一致时,以合同正本为准。(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甲方: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乙方: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地址:邮编:510006 邮编:电话:020-22
6、905677 电话:传真:020-22905674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1.1甲方: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1.2乙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 。1.3第三人: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合同约定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4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
7、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日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日的时间段。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2本合同适用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是:本合同适用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相关规定。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3其它计价依据:甲方的要求、图纸、招标文件。三、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等均使用
8、中文书写。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双方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四、服务内容及其相关服务要求4.1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序号阶段工作内容1招标阶段(1) 负责按甲方要求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负责进行市场调查、询价,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对数、编制或调整等;(2) 负责根据设计单位的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或采购清单;(3) 负责对投标人提出的造价问题的解答。按招标控制价备案要求提供造价文件(含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招标控制价软件版、EXCEL版、XML版
9、、指标分析表等),并会同招标代理单位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工作;(4) 负责对中标人的经济标文件或报价书等进行分析和汇总,提出造价控制建议,并形成清标报告;(5) 负责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采购人参考。2施工阶段(1) 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费用编制或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必要时按甲方要求集中会审;(2) 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资金使用情况、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3) 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
10、,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 (4) 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等; (5) 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7) 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3结(决)算阶段(1) 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 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3) 负责初步审核各类结算文件,要求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文件2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 配合结算定审和决
11、算工作。4其他(1) 负责按甲方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 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3) 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 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5) 配合甲方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 甲方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如投资匡算、培训等。4.2服务质量要求:4.2.1 乙方应熟悉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基建
12、、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制度要求,依据相关合同约定,本着有依有据、合法合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要合理体现甲方控制项目投资的要求。4.2.2 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在不降低勘察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中的主要设计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面积等)的前提下,确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竣工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所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4.2.3 乙方应确保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工作质量,开项必须齐全、工程量必须准确、造价必须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相
13、关合同的要求。4.2.4 乙方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编制说明、造价文件(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说明和修改对比表等。4.2.5 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1)造价成果文件必须文字表达清晰、装订整齐。2)造价成果文件应由专业造价师(造价员)编制,并由技术负责人(包括项目总工、土建主管、机电主管)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或指挥长审定的三级审查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应具有
14、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从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最终的成果文件需经项目指挥长或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3)编制人应阅读、复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与计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4)审核人应进一步审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
15、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对相关工作做一定比例的复核,对错误的部分提出书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修正、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自身的工作过程文件和相关文件。5)审定人应再次审核委托人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6)乙方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损坏、遗失项目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已完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妥善保管至报告出具之日起十年后7)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建立电子信息台账;保证在采购人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审核
16、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及时、完整。4.3服务进度要求:4.3.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把关,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否则因资料不完整而乙方未能及时提出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应由乙方负责。4.3.2各项任务的工作时间要求(以下天数指日历天数)(1) 审核合同价格清单:从收到完整资料起5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公告中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从收到采购人通知起10日内出具,终版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从收到完整资料起完成时间,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内的20天,3000
17、万元-2亿元的25天,2亿元以上的3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3) 招标文件(含澄清答疑)审核:从收到资料起2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4) 清标报告:从收到中标人投标文件5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开标后90日内完成与中标人的对数并出具清标报告。(5) 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审核:从收到资料起完成时间,主材3个以内5天,4-15个10天,16-30个15天,30个以上20天;综合单价3个以内3天,4-15个5天,16个以上1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争议问题由投标人项目指挥长或法人代表主持专题会议解决。(6) 变更签证合同费用(含委托合同、检测费用)编制或审核
18、:30万元以内的5天,30万元以上的10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电子版审核说明提前2天出具,争议问题由中标供应商项目指挥长或法人代表主持专题会议解决。(7) 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从收到资料起5天内完成。(8) 工程进度款审核:从接受完整资料起5日完成。(9) 结算文件:从收到结算文件起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时间,30万元以内的5天,30万元-100万元的15天,100万元以上的20天。4.3.3 以上工作期限为正常的工作期限,若特急案件的工作期限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最小不少于1天;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由采购人视具体情况确定;对于采购人提出的疑问,供应商需在2
19、4小时内给予答复。4.4服务人员要求4.4.1为本项目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具体人员详见附件_:4.4.2乙方在投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造价人员一览表中配备的人员在通过甲方的面试考核后方可确定为本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人员,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已确定为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人员。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时,应提前书面提出更换人员的原因及更换人员的名单,更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合法理由(如服务人员因死亡、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提出申请并经甲方批准更换相关人员的,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4.4.3本项目造价咨
20、询工作必须由上述人员完成。当乙方工作进度不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上述人员驻场办公,必要时,需按甲方要求增加或更换相关服务人员,直至整改完毕。4.4.4驻场服务人员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服务报酬中,其薪资福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每位驻场服务人员驻场时间为2年,由甲方负责考勤,未经同意不得离开。4.4.5乙方所派出的服务本项目的造价咨询专业人员必须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本着热情服务、秉公办事、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对于服务人员出现未按照合同履行职责,或与第三方串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或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满足工作要求,不遵守管理制度,服务态度恶劣,不
21、胜任工作等情形的,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之内予以撤换,所调换人员的资质、资历、职称、实际工作能力等应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且需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4.6项目负责人需全面熟悉项目情况,准时参加工程或造价管理会议,在施工阶段应每周至少两次到工地现场,全面了解工地现场情况。4.5其它服务要求4.5.1乙方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政纪律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的复核、复审和考核等工作。4.5.2乙方必须具备保证业务需要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造价审核管理软件等。4.5.3乙方须独立完成造价咨询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工作内容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对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咨询项目,需聘请相关
22、专家共同完成咨询业务的,需事先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核项目的相关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相关审核情况。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并要求乙方提交造价咨询服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5.1.2甲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5.1.3乙方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未能满足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更换。5.1.4当甲方认定乙方派出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造价工作人员或驻场服务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
23、,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关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更换。情况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2甲方的义务5.2.1甲方应负责与本合同约定项目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5.2.2甲方应及时将所拥有的且是乙方实施本合同约定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所必需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5.2.3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5.2.4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与乙方联系。5.3甲方其它权利和义务详见甲方需求及甲方造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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