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沾化区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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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州市沾化区粮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应急指挥机构 2.2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职责 2.3区应急指挥部工作机构2.4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职责3 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 3.2预防预警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发布 4 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报告和处理4.4指挥和协调4.5应急处置4.6信息发布4.7应急结束 5 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援 5.3后果评估 6 应急保障 6.1人力资源保障 6.2财力保障 6.3
2、物资保障 6.4通信保障 6.5交通运输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6.7人员防护 6.8技术装备保障 6.9治安维护7 监督管理 7.1预案演练 7.2宣传和培训 7.3奖励和责任8 附则 8.1名词术语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解释部门 8.4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疫情和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的区内粮食市场供求的异常波动,确保特殊时期全区粮食市场、价格的稳定和供应保障能力,确保全区粮食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山东省粮食应急预案和滨州市粮食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
3、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内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急处置行动。 1.4工作原则 按照粮食安全区长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区粮食工作实际,建立相应的粮食应急机制,制定粮食应急预案,以保证区内粮食供应和市场稳定。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各自承担的职责,按照局部服从整体,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要求,完成好承担的应急任务。粮食应急预案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快速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合作、协同应对、保障有力、平战结合、
4、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不同等级的粮食应急处置要求,由政府在粮食事权范围内,负责本地区粮食应急处置。 1.4.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1.4.3协同应对,果断处置。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积极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社会多渠道粮食经营主体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能够立即响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1.4.4 依法规范,
5、权责一致。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参与应急处置的单位和人员,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处置单位和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 1.4.5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证全区人民“有饭吃、吃饱饭”作为粮食安全应急处置行动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脚点,切实做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粮食应急保障工作。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区应急指挥机构 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成立区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粮食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行动。 2.1.1区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
6、滨州市沾化区区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区长、区粮食局局长。 2.1.2成员组成: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局、沾化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工商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国土资源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农业发展银行沾化支行 2.1.3区指挥部职责 (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负责提 请区政府对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2)指挥全区各乡镇政府和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粮食应急预案,负责对粮食应急处置行动进行督查和指导。 (3)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粮食市场变化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有关应急政策及相关信息。(4)报请区政府按照规定程序采取相关
7、干预措施和本预案以外的其他紧急措施。经区政府授权,紧急动用县级粮食储备物资。(5) 本预案启动后,粮食应急状态升级或者没有收到预期效果,经区政府同意后,报请省、市粮食安全应急指挥部进行调控。视情向驻区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2区应急指挥机构各成员单位职责 2.2.1 区发改局:会同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农业局等部门,负责全区粮食应急产、销、调计划的制订,对粮食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情况进行监测,收集掌握区内外有关信息,分析预测市场形势,及时通报有关信息,综合各方面情况提出决策及预警意见。2.2.2 沾化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粮库储粮和运输安全,保证道路
8、交通运输的畅通,防止因粮食供应紧张引发群体治安事件和社会骚乱,打击违法犯罪行为。2.2.3 区民政局:负责及时通报灾情,确定救济对象,组织应急救济款和救济物资的发放。2.2.4 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安排、审核实施粮食应急所需有关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2.5区交通局:负责做好运输调度,优先保证粮食加工的调动和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2.2.6 区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粮食行情的分析、购销预警信息的发布和应急粮源数量和质量、应急加工企业、应急供应网点等相关应急措施的落实;负责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以及粮食的储备和调配;根据粮食市场变化情况,会同区财
9、政局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调控意见,经区政府批准后会同区财政局、农业发展银行沾化支行下达动用计划。当出现国家或省级应急状况时,除采取区级应急状态应急处理措施外,还应会同区发改局及时向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具体承担区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县级储备粮管理机构根据区政府储备粮动用计划负责组织实施。2.2.7区物价局:负责加强粮食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粮食市场价格动态,牵头制定销售最高限价或采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2.2.8 区工商局:负责加强对粮食市场和粮食经营活动的监管,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2.2.9 区食品药
10、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政策性粮食以外的粮食加工、销售活动中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2.2.10 区统计局:负责与粮食应急处置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统计监测工作。2.2.11 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卫生防疫和卫生疾控等应急医疗卫生保障工作。2.2.12 区农业局、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恢复粮食生产,确定生产规模和品种、土地的开发与开垦布局计划及具体措施。2.2.13 农业发展银行沾化支行:负责落实应急粮食采购、加工、调拨、运输、供应所需的贷款。2.2.14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宣传报导。制定全区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的管理监督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2.3.
11、区应急指挥部工作机构2.3.1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粮食局,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区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 成员由区各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 2.3.2 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 负责日常应急工作,监控粮食市场,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根据粮食市场动态,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意见。(2) 按照区政府或指挥部指示,召集联络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组织落实具体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工作。(3)负责粮食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督促检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4)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并贯彻落实。(5)向区政府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12、。(6) 协同有关部门核定实施预案的各项费用开支。(7) 完成区政府和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2.4 乡镇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应成立粮食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和指挥辖区内的粮食应急工作,制定和实施应急措施。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3 预防预警机制3.1预防预警信息市场预警监测应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的信息资源,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为及时发现并有效监控粮食市场的异常波动,区发改局会同区粮食局、区农业局、区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对区域内粮食生产、需求、库存、价格及粮食市场动态实行实时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粮食突发事件的跟踪监测,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
13、告,无紧急情况定期报告;各乡镇必须加强对辖区内粮食库存量、供求量、市场价格、市场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并定期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提供有关情况。区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分析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并向区直有关部门通报。3.2预警预防行动区物价局会同区粮食局设立零售价格“安全警戒线”,保持市场粮食销售价格的相对稳定,当监测到粮食价格波动逼近“安全警戒线”时,及时报告,发出预警信号。充分利用各部门所属信息中心等单位现有的信息资源实施市场监测,加强信息整合,实现信息共享。 区粮食局会同区物价局建立粮食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报告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内粮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及时
14、逐级上报: 3.2.1发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2.2发生重大污染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 3.2.3 粮食价格波动逼近或超过“安全警戒线”。 3.2.4 其他引发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的情况。 3.3预警支持系统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以及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局域网络、信息中心等为依托,建立和完善预警服务系统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及资源共享机制,实现预测、预警、应急指挥信息联系畅通,提高应急能力。区发改局和区粮食局会同区物价局、区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负
15、责建立全区粮食预警支持系统。包括:建立粮食预警技术支持平台、信息监测系统、信息载体、信息网络及技术设施。负责对国内和国际粮食市场及区内外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随时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动态变化情况,及时报告粮食品种的生产、库存、流通、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为制定粮食生产、流通、消费政策措施提供依据。3.4预警级别发布依据粮食生产、粮食市场状况和粮食安全应急处置的需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序,粮食预警级别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重III级(黄色)、严重II级(橙色)、特别严重I级(红色)四级预警。3.4.1一般IV级(蓝色)。全区出现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或2/5的粮食加
16、工企业出现原料断档停产、限产;发生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的苗头,非政策性因素造成的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20%以上。3.4.2较重III级(黄色)。本区城区和部分主要集镇粮食市场一周内销量持续增长,市场供应出现紧张状况或粮食价格出现波动,主要粮食品种价格持续一周内上涨30%以上,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当地商品粮食库存不足,正常的粮食加工生产已不能保证市场供应。3.4.3严重II级(橙色)。本区城区和部分主要集镇的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持续10日以上或主要粮食品种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50%以上,群众出现恐慌心理并开始抢购;当地商品粮食库存短缺,地方粮食储备物资投入使用,满负荷粮食加工生
17、产和组织调运已不能保证市场供应。3.4.4特别严重I级(红色)。本区城区和部分主要集镇的粮食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持续15日以上或粮食价格一周内持续上涨100%以上,群众极度恐慌并开始大量抢购;城区和部分主要集镇市场粮食品种出现断档脱销,地方粮食储备物资出现不足,需要全力组织粮源保证市场供应。4 应急响应4.1应急响应级别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序,粮食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一般IV级(蓝色)、较重III级(黄色)、严重II级(橙色)、特别严重I级(红色)四级预警。4.2应急响应行动4.2.1区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粮食预警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掌握有关情况,提出采取措施的意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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