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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工程建设标准DBDB *-*-* J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程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征求意见稿)20*-*-*发布 20*-*-*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广西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程(暂行)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of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s(Trial)前 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大量搜集整理国内外相关规范、论文及试验成果,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
2、定本规范。本规程主要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板与支撑、材料、结构施工、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等内容。本规程由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至(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49号,邮编:530012,联系电话:0771-2815093,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和主要审查人员:主编单位: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目 录1总则52 术语63基本规定84 模板与支撑104.1 一般规定
3、104.2 模板与支撑安装104.3 模板与支撑拆除115 材料135.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135.2 连接材料135.3 其它材料146 结构施工166.1 一般规定166.2 安装准备176.3 吊装196.4 预制构件连接216.5 防水施工236.6 成品保护246.7安全施工及防护247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267.1 施工安全267.2 环境保护28附录 A 钢筋浆锚搭接工艺检验29本规程用词说明30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31附:条文说明411 总 则1.0.1 为了加强对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管理和质量控制,规范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在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
4、中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工艺合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1.0.3 本规范为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的基本要求;当设计文件对施工有专门要求时,尚应按设计文件执行。1.0.4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广西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 monolithic precast concrete structure由预制混凝土构件或部件通过各种可靠的方式进行连接,并与现场后浇混凝土形成整体的混凝土结构。简称装配整体式结构。2.0.2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
5、ast concrete component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制作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2.0.3 混凝土粗糙面 concrete rough surface 预制构件结合面上用于抗剪的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面;简称粗糙面。2.0.4 混凝土叠合构件 concrete composite component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就位后,在其上部浇筑混凝土而形成的整体受力构件,包括叠合混凝土楼板和叠合混凝土梁构件,简称叠合构件。2.0.5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rebar splicing by grout-filled coupling sleeve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预埋的金属套筒中插入钢筋并
6、灌注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连接方式。2.0.6 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 the grouting coupler for rebars splicing通过水泥基灌浆料的传力作用将钢筋对接连接所用的金属套筒,通常采用铸造工艺或者机械加工工艺制造。包括全灌浆套筒和半灌浆套筒两种形式,前者两端均采用灌浆方式与钢筋连接;后者一端采用灌浆方式与钢筋连接,而另一端采用非灌浆方式与钢筋连接(通常采用螺纹连接)。2.0.7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 rebar lapping in grout-filled hole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采用特殊工艺制成的孔道中插入需搭接的钢筋,并灌注水泥基灌浆料而实现的钢筋搭接连接方式
7、。2.0.8 灌浆料 grout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套筒和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孔中灌注的一种水泥基材料。灌浆料以水泥为基本材料,配以适当的细骨料,以及少量的混凝土外加剂和其它材料组成,加水搅拌后具有大流动度、早强、高强、微膨胀等特性。2.0.9接缝 joint预制构件与预制构件或现浇构件混凝土之间的交界面。2.0.10叠合面 laminated surface混凝土叠合构件中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之间形成的结合面。3 基本规定3.0.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准确理解设计图纸的要求,掌握有关技术要求及细部构造,根据工程特点和有关规定,进行结构施工复核及验算,并进行施工技术交底。3.
8、0.2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前,应由相关单位完成深化设计,并经原设计单位确认。施工单位应根据深化设计图纸对预制构件施工预留和预埋进行检查。3.0.3 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控制考核制度。3.0.4 应根据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的管理和施工技术特点,对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培训,严禁未培训上岗及培训不合格上岗。3.0.5 应根据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要求,合理选择并配备吊装设备;应根据预制构件存放、安装和连接等要求,确定安装使用的工器具方案。主体结构预制构件吊装时,选择起重机械应按以下要求执行:1 起重量、作业半径(最
9、大半径和最小半径)、力矩应满足最大预制构件组装作业要求,起重机械的最大起重量不宜低于 10t;2 塔吊应具有安装和拆卸空间;轮式或履带式起重设备应具有移动式作业空间和拆卸空间;3 起重机械的提升或下降速度应满足预制构件安装和调整要求;4 应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包括统一施工指挥人、通信设备、通信指令等;5 宜对组装拆卸费用、使用费、燃料费进行经济分析。3.0.6 设备管线、电线、设备机器及建设材料、板类、楼板材料、砂浆、厨房配件等装修材料的水平和垂直起重,应按经修改编制并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具体要求执行。3.0.7 应对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作业过程实施全面和有效的管理与控制
10、,保证工程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 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4 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构配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6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3.0.8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模板与支撑、钢筋、混凝土和预制构件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11、GB 50666 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有关规定。4 模板与支撑4.1 一般规定4.1.1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的模板与支撑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况进行设计,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并应保证其整体稳固性。4.1.2 模板与支撑安装应保证工程结构的构件各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的准确,模板安装应牢固、严密、不漏浆,且应便于钢筋敷设和混凝土浇筑、养护。4.1.3 预制构件接缝处宜采用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的定型模板。定型模板与预制构件之间应粘贴密封条,在混凝土浇筑时节点处模板不应产生明显变形和漏浆。4.1.4 模板宜采用水性脱模剂。脱模剂应能有效减小混凝土与模板间的吸附力
12、,并应有一定的成膜强度,且不应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4.2 模板与支撑安装4.2.1 叠合楼板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叠合楼板的预制底板安装时,可采用龙骨及配套支撑,龙骨及配套支撑应进行设计计算;2 宜选用可调整标高的定型独立钢支柱作为支撑,龙骨的顶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3 应准确控制预制底板搁置面的标高;4 浇筑叠合层混凝土时,预制底板上部应避免集中堆载。4.2.2 叠合梁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梁下部的竖向支撑可采取点式支撑,支撑位置与间距应根据施工验算确定;2 预制梁竖向支撑宜选用可调标高的定型独立钢支架;3 预制梁的搁置长度及搁置面的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4.2.3 安装预
13、制墙板、预制柱等竖向构件时,应采用可调斜支撑临时固定;斜支撑的位置应避免与模板支架、相邻支撑冲突。4.2.4 夹心保温外墙板竖缝采用后浇混凝土连接时,宜采用工具式定型模板支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定型模板应通过螺栓或预留孔洞拉结的方式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2 定型模板安装应避免遮挡预墙板下部灌浆预留孔洞;3 夹芯墙板的外叶板应采用螺栓拉结或夹板等加强固定;4 墙板接缝部位及与定型模板连接处均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4.2.5 采用预制保温作为免拆除外墙模板进行支模时,预制外墙模板的尺寸参数及与相邻外墙板之间拼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时与内侧模板或相邻构件应连接牢固并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
14、施。4.2.6 预制梁柱节点区域后浇筑混凝土部分采用定型模板支模时,宜采用螺栓与预制构件可靠连接固定,模板与预制构件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防漏浆措施。4.3 模板与支撑拆除4.3.1 模板拆除时,可采取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顺序。水平结构模板应由跨中向两端拆除,竖向结构模板应自上而下进行拆除。4.3.2 多个楼层间连续支模的底层支架拆除时间,应根据连续支模的楼层间荷载分配和后浇混凝土强度的增长情况确定。4.3.3 当后浇混凝土强度能保证构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方可拆除侧模模板。4.3.4 叠合构件的后浇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方可拆除龙骨及下一层支撑;当设计无具体要求
15、时,同条件养护的后浇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4 )的规定。表 4.3.4 模板与支撑拆除时的后浇混凝土强度要求构件类型构件跨度(m)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板2502,8758100梁8758100悬臂构件1004.3.5 预制墙板斜支撑和限位装置应在连接节点和连接接缝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拆除;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方可拆除。4.3.6 预制柱斜支撑应在预制柱与连接节点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且上部构件吊装完成后进行拆除。4.3.7 拆除的模板和支撑应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应采取措施避
16、免施工集中堆载。5 材 料5.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5.1.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的力学性能指标和耐久性要求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的规定;抗震设计的装配式结构,其结构材料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5.1.2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现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用于现场后浇的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预制构件强度等级。5.1.3 钢筋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普通钢筋采用套
17、筒灌浆连接、机械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时,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5.1.4 钢筋焊接网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的规定。5.1.5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吊杆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5.2 连接材料5.2.1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套筒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灌浆套筒JG/T 398 的规定。5.2.2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采用的灌浆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 408的规定。5.2.3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采用水泥基灌浆料,灌浆料的性能应满足(表-5.2.3)的要求。
18、表5.2.3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用灌浆料性能要求项目性能指标试验方法标准泌水率(%)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流动度(mm)初始值200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30min保留值150竖向膨胀率()3h0.02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24h与3h的膨胀率之差0.020.5抗压强度(MPa)1d 35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04483d 5528d 80氯离子含量(%)0.06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 80775.2.4 多层剪力墙结构中墙板水平接缝用坐浆材料的强度等级值应高于被连接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19、。5.2.5 钢筋锚固板的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锚固板应用技术规程JGJ 256的规定。5.2.6 受力预埋件的锚板及锚筋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专用预埋件及连接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5.2.7 连接用焊接材料、螺栓、锚栓和铆钉等紧固件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等的规定。5.2.8 夹心外墙板中内外叶墙体的拉结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拉结件均应具有规定的承载力、变形和耐久性能,并应经过试验验证;2 拉结件应满足夹心外墙板的节能设计要求
20、。5.3 其它材料5.3.1 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以及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密封胶尚应具有防霉、防水、防火、耐候等性能;2 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分别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硅酮建筑密封胶GB/T 14683、聚氨酯建筑密封胶JC/T 482、聚硫建筑密封胶JC/T 483的规定。3 夹心外墙板接缝处填充用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中A级的要求。5.3.2 夹心外墙板中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不宜大于0.040 W/(mK),体积比吸水率不宜大于0.3%,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材
21、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中B2级的要求。5.3.3 装配式建筑采用的室内装修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规定。6 结构施工6.1 一般规定6.1.1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的规定;施工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构件安装及节点施工方案、构件安装的质量管理及安全措施等。6.1.2 装配式结构的后浇混凝土部位在浇筑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1 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
22、等;2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等;3 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方式及长度;4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折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5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6 混凝土粗糙面的质量,键槽的规格、数量、位置;7 预留管线、线盒等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6.1.3 预制构件的安装用材料及配件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1.4 吊装用吊具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试验检验。6.1.5 在装配式结构的施工全过程中,应采取防止预制构件及预制构件上的建筑附件、预埋件、预埋吊件等损伤或污染的保护措施。
23、6.1.6 未经设计允许不得对预制构件进行切割、开洞。6.1.7 装配式结构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的有关规定。6.2 安装准备6.2.1 应合理规划构件运输通道和临时堆放场地,并应采取成品堆放保护措施。6.2.2 安装施工前应检查已施工完成结构的质量,并应进行测量放线、设置构件安装定位标志。6.2.3 轴线与标高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多层建筑宜采用“外控法”放线,在房屋的四角设置标准轴线控制桩,用经纬仪或全站仪根据坐标定出建筑物控制轴线不得少于两条(纵横
24、轴方向各一条),楼层上的控制轴线必须用经纬仪或全站仪由底层轴线直接向上引出;2 高层建筑或受场地条件环境限制的建筑物宜采用“内控法”放线,在房屋的首层根据坐标设置四条标准轴线(纵横轴方向各两条)控制桩,用经纬仪或全站仪定出建筑物的四条控制轴线,将轴线的交叉点作为控制点;3 每栋建筑物设标准水准点12个,在首层墙、柱上确定控制水平线;4 根据控制轴线及控制水平线依次放出建筑物的纵横轴线,依据轴线放出墙、柱、门洞口及结构各节点的细部位置线和安装楼板的标高线、楼梯的标高线、异型构件的位置线及编号;5 轴线放线偏差不得超过2mm,放线遇有连续偏差时,应考虑从建筑物中间一条轴线向两侧调整。6.2.4 安
25、装施工前,应检查复核一下内容:1 构件装配位置、节点连接构造及临时支撑方案等;2 吊装设备及吊具处于安全操作状态;3 核实现场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是否满足吊装施工要求。6.2.5 装配式结构施工前,宜选择有代表性的单元进行预制构件试安装,并应根据试安装结果及时调整完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6.2.6 预制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构件安装前应根据测量放线成果设计支撑构件的架体。支撑架体宜采用可调节的铝合金立杆及配套的铝合金横梁,或采用普通脚手架管或门架体系;2 首层支撑架体的地基必须坚实,架体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3 临时支撑间距不宜大于1.8m,距离墙、柱、梁边净距不宜大于0.5m
26、,竖向连续支撑层数不应少于2层;4 构件进场后先检查是否有损坏,复核构件尺寸是否正确。根据吊装方案的顺序对构件进行编号;5 构件吊装前,应根据构件的单件重量、形状、建筑物高度、吊装现场条件来确定机械型号与配套吊具;6 构件吊装应采用慢起、快升、缓放的操作方式,保证构件平稳放置;7 构件吊装就位,可采用先粗略安装,再精细调整的作业方式。最小搁置长度不得小于15mm;8 构件吊装时,起吊、回转、就位与调整各阶段应有可靠的操作与防护措施,以防构件发生碰撞扭转与变形;9 安装外墙板的临时调节杆、限位器应在与之相连接的现浇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后方可拆除;10 室内隔墙施工前预制构件的永久固定件必须做好
27、防腐保护,并做好隐蔽验收;11 构件的安装,宜配置装配用的专用工具与测量检验仪器;12 预制混凝土梁、板构件搁置在其它钢筋混凝土构件边缘时,边角脱落按下式验算: (6.2.6)式中:支承构件的搁置长度(mm); 梁、板构件作用于支承构件边的单位长度竖向荷载(N/mm)。6.3 吊 装6.3.1 应根据预制构件形状、尺寸、重量和作业半径等要求选择吊具和起重设备,所采用的吊具和起重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的有关规定。6.3.2 应对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合理确定吊点位置,当强度不满足吊装要求时,应对待吊构件采取加强措施。6.3.3 预制构件吊运时的荷载组合的效
28、应标准值按下列规定取用:吊运时按式6.3.3-1计算。(6.3.3-1)式中:荷载组合的效应标准值;预制构件自重荷载标准值;动力系数。6.3.4 预制构件的吊装强度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压应力标准值,应满足式6.3.4-1的要求;(6.3.4-1)式中:吊装环节在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产生的构件正截面边缘混凝土法向压应力(MPa),可按毛截面计算;与吊装环节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相应的抗压强度标准值(MPa),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表-4.1.3)以线性内插法确定。2 正截面边缘的混凝土法向拉应力标准值,宜满足式6.3.4-2的要求;(6.3
29、.4-2)式中:吊装环节在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产生的构件正截面边缘混凝土法向拉应力(MPa),可按毛截面计算;与吊装环节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相应的抗拉强度标准值(MPa),按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表-4.1.3)以线性内插法确定。3 对吊装过程中允许出现裂缝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开裂截面处受拉钢筋的应力标准值应满足式6.3.5-3的要求。 (6.3.4-3)式中:吊装环节在荷载标准组合作用下的受拉钢筋应力,应按开裂截面计算(MPa);受拉钢筋强度标准值(MPa)。6.3.5 起吊前,应对起索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性。 6.3.6 应采
30、取措施保证起重设备的主钩位置、吊具及构件重心在竖直方向上重合;吊索与构件水平夹角不宜小于60,不应小于45;吊运过程应平稳,不应有偏斜和大幅度摆动。6.3.8 预制构件吊装应注意以下事项:1 应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应位于安全可靠位置,不应有人员随预制构件一同起吊;2 构件吊装应采用慢起、快升、缓放的操作方式,保证构件平稳放置;3 构件吊装就位,可采用先粗略安装,再精细调整的作业方式;4 构件吊装时,起吊、回转、就位与调整各阶段应有可靠的操作与防护措施,以防构件发生碰撞扭转与变形;5 预制构件吊装就位后,应及时校准并采取临时固定措施。8.3.9 雷雨天、能见度小于吊装最大高度或100米、吊装最大
31、高度处于五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吊装作业。6.4 预制构件连接6.4.1 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的预制构件就位前,应检查下列内容:1 套筒、预留孔的规格、位置、数量和深度;2 连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和长度。当套筒、预留孔内有杂物时,应清理干净;当连接钢筋倾斜时,应进行校直。连接钢筋偏离套筒或孔洞中心线不宜超过5mm。6.4.2 墙、柱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装前,应清洁叠合面;2 构件底部应设置可调整接缝厚度和底部标高的垫块;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灌浆前应对接缝周围进行封堵,封堵措施应符合结合面承载力设计要求;4 多层预制剪力墙采用坐浆材料时
32、,其厚度不宜大于20mm。6.4.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钢筋浆锚搭接连接(见附录A)的灌浆应符合节点连接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连接部位养护温度低于10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2 灌浆操作全过程应有专职检验人员负责旁站监督并及时形成施工质量检查记录;3 应按产品要求计量灌浆料和水的用量并搅拌均匀,每次拌制的灌浆料拌合物应进行流动度的检测,且其流动度应满足本规程的规定;4 灌浆作业应采取压浆法从下口灌注,当浆料从上口流出后应及时封堵;5 灌浆料拌合物应在制备后30min内用完。6.4.4 构件在拆分时应充分考虑钢筋的连接方式,其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要
33、求:1 钢筋机械连接的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的有关规定;2 焊接或螺栓连接的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有关规定;3 当采用对接焊接连接时应采取防止因连续施焊引起的连接部位混凝土开裂的措施。6.4.5 后浇混凝土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构件结合面酥疏松部分的混凝土应剔除并清理干净;2 模板应保证后浇混凝凝土部分形状、尺寸和位置准确,并应防止漏浆;3 在浇筑混凝土前应洒水润湿结合面,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密实;4 同一配合比的混
34、凝土,每工作班且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应制作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一楼层应制作不少于3组标准养护试件。6.4.6 构件连接部位后浇混凝土或灌浆料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措施。6.4.7 受弯叠合构件的装配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设计要求或施工方案设置临时支撑;2 施工荷载宜均匀布置,并不应超过设计规定;3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检查及校正预制构件的外露钢筋;4 叠合构件应在后浇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6.4.8 安装预制受弯构件时,端部的搁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端部与支承构件之间应坐浆或设置支承垫块,坐浆或支承垫块厚度不宜大于20mm。6.4.9 外挂墙板
35、的连接节点及接缝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墙板安装完成后,应及时移除临时支承支座、墙板接缝内的传力垫块。6.5 防水施工6.5.1 密封防水施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外墙防水施工应由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伸出外墙的管道、预埋件等应在防水施工前安装完毕。6.5.2 预制外墙板吊装前的防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 现场吊装前,应检查构件加工厂或现场粘贴止水条的牢固性与完整性;2 运输、堆放、吊装过程中应保护防水空腔、止水条与水平缝等部位,缺棱掉角及损坏处应在吊装前及时修复。6.5.3 预制外墙板连接接缝采用防水密封胶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制外墙板连接接缝防水节点基层及空腔排水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
36、求;2 预制外墙板外侧水平、竖直接缝的防水密封胶封堵前,侧壁应清理干净,保持干燥。嵌缝材料应与板牢固粘结,不得漏嵌和虚粘;3 外侧竖缝及水平缝防水密封胶的注胶宽度、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防水密封胶应在预制外墙板校核固定后嵌填,先安放填充材料,然后注胶。防水密封胶应均匀顺直,饱满密实,表面光滑连续;4 外墙板“十”字拼缝处的防水密封胶注胶连续完成。6.5.4 预制外墙板侧粘贴止水条防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止水条粘贴前,应先清扫混凝土表面灰尘,粘贴止水条作业时,粘结面应为干燥状态。2 应在混凝土面和止水条粘贴面均匀涂刷粘结剂,涂上专用粘结剂后,压入止水条。3 预制外墙板侧止水条应采用专用粘结剂粘结
37、,止水条与相邻的预制外墙板应压紧、密实。6.5.5 预制外墙板内侧与楼板水平缝的塞缝应选用干硬性砂浆并掺入水泥用量 5%的防水剂。水平缝大于 30mm 时,应采用防水细石混凝土填实、塞严。6.5.6 预制外墙板接缝密封防水施工完成后应在外墙面做淋水、喷水试验,并观察外墙内侧墙体有无渗漏。6.6 成品保护6.6.1 预制构件在运输、存放、安装施工过程中及装配后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成品保护。预制构件存放处2m范围内不应进行电焊、气焊作业。6.6.2 预制构件暴露在空气中的预埋铁件应涂防锈漆,防止产生锈蚀。预埋螺栓孔应采用海绵棒进行填塞,防止混凝土浇筑时将其堵塞。6.6.3 预制外墙板安装完毕后,墙板
38、内预置的门、窗框使用槽型木框保护。6.6.4 构件安装完成后,竖向构件阳角、楼梯踏步口宜采用木条或其他覆盖形式进行保护。6.7 安全施工及防护6.7.1 预制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安全应参照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执行。6.7.2 施工外围护脚手架宜根据工程特点选择普通钢管落地式脚手架、承插装配式脚手架或装配外挂式脚手架等,并应编制详细的验算书。 6.7.3 采用装配外挂式围护脚手架进行当前施工层作业时,允许脚手架标高处于N-1层(N为当前施工层),暂不提升,但应分别在外脚手架外侧和第N层作业面的外临边位置加设施工安全维护。其中,维护立杆间距不宜大于3m,转角必设,高度不宜小于1.2
39、m。6.7.4 装配外挂式脚手架的提升可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时间段,严禁发生主体施工作业面高于脚手架2层进行施工。7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7.1 施工安全7.1.1 施工单位应对从事预制构件吊装作业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交底,明确预制构件进场、卸车、存放、吊装、就位各环节的作业风险,并制订防止危险情况的处理措施。7.1.2 预制构件卸车时,应按照规定的装卸顺序进行,确保车辆平衡,避免由于卸车顺序不合理导致车辆倾覆。7.1.3 预制构件卸车后,应将构件按编号或按使用顺序,合理有序存放于构件存放场地,并应设置临时固定措施或采用专用插放支架存放,避免构件失稳造成构件倾覆。7.1.4 安装作业开始前,
40、应对安装作业区进行做出明显的标识,拉警戒线并派专人看管,严禁与安装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7.1.5 作业人员应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严格遵守高挂低用。高空作业的各项安全检查不合格时,严禁高空作业。7.1.6 应定期对预制构件吊装作业所用的安装工器具进行检查,发现有可能存在的使用风险,应立即停止使用。7.1.7 吊机吊装区域内,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吊运预制构件时,构件下方严禁站人,应待预制构件降落至地面1m以内方准作业人员靠近,就位固定后放可脱钩。7.1.8 构件应采用垂直吊运,严禁采用斜拉、斜吊。7.1.9 在吊装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一次宜进行一
41、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7.1.10 吊起的构件不得长时间悬在空中,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位置。7.1.11 吊运过程应平稳,不应有大幅摆动,不应突然制动。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操作。7.1.12 采用抬吊时,应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构件重量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量总和的 75%,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7.1.13 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临时固定措施。7.1.14 混凝土构件永久固定的连接,应经过严格检查,并确认构件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措施。7.1.15 起重设备及其配合作业的相关机具设备
42、在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指挥。对混凝土构件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远程通讯设备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7.1.16 吊车吊装时应观测吊装安全距离、吊车支腿处地基变化情况及吊具的受力情况。7.1.17 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应采取防附落措施,严禁上下抛掷。7.1.18 下列情况下,不得进行吊装作业:1 超负荷不吊;2 歪拉斜吊不吊;3 指挥信号不明不吊;4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5 重物越过人头不吊;6 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不吊;7 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8 吊物上站人不吊;9 捆绑不牢不稳不吊; 10 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7.1.19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在绑扎柱、墙
43、钢筋时,应采用专用高凳作业,当高于围挡时,作业人员应佩戴穿芯自锁保险带。7.1.20 夹心保温外墙板后浇混凝土连接节点区域的钢筋安装连接施工时,不得采用焊接连接。7.1.21 吊装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276 的相关规定。7.2 环境保护7.2.1 预制构件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整洁,防止对场内道路的污染,并减少扬尘。7.2.2 现场各类预制构件应分别集中存放整齐,并悬挂标识牌,严禁乱堆乱放,不得占用施工临时道路,并做好防护隔离。7.2.3 夹心保温外墙板和预制外墙板内保温材料,采用粘接板块或喷涂工艺的保温材料,其组成原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7.2.4 预制构件施工中产生的粘接剂、稀释剂等易燃、易爆化学制品的废弃物应及时收集送至指定储存器内并按规定回收,严禁丢弃未经处理的废弃物。附录 A 钢筋浆锚搭接工艺检验A.0.1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工艺检验接头试件可按图 A.0.1 的形式进行制作。按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工艺要求制作 3 个试件,每个试件设置 3 个接头,钢筋间距同设计要求,两边的钢筋不设螺旋箍筋。图 A.0.1 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试件1预埋钢筋;2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