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的历史地位及特点(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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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明代的历史地位及特点(新)【精品文档】第 12 页明朝的历史地位及特点明朝,从洪武元年宣告开国,到崇祯十七年江山易主,共持续了277年,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十分重要的朝代。在这一历史时期中,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高度发展和成熟,多民族的同一国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社会经济、科学技术空前繁荣,思想文化领域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明朝的历史地位和特点。历史地位一、 政治方面(一) 废除中书省制度,内阁制度形成。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发现中书省的丞相和地方行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洪武九年,废除行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13个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
2、使各一名,主管一省的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掌管司法;设都指挥使司,掌管地方军政。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属于中央相关部门。布政使司之下又设府、县二级地方政权,长官称知府、知县。洪武十年七月,设通政使司作为皇帝的“喉舌之司”,长官称通政使,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稍夺中书省的“关白”之权。十一年三月,又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洪武十三年正月,复以“谋不轨”的罪名诛杀左丞相胡惟庸,裁撤中书省,分相权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六部尚书听命于皇上,直接对皇帝负责。洪武二十八年六月,太祖进而宣布,以后嗣君不许议置丞相;大臣如敢奏请者,处以重刑。自此,丞相制度废除,皇帝权力更大
3、了。明太祖废丞相后,繁忙的政务和大量的奏札,非一人精力所能料理,于是在洪武十三年九月,设置春官、夏官等四辅官,命其详看奏章,赞协政务。洪武十五年十一月,又仿照宋殿阁之制度设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等殿阁大学士,由文人充任,批阅奏章 ,只可备顾问。永乐年间,殿阁臣僚入值文渊阁,可以参与机务,但未置官署,批答仍出自皇帝的御笔。宣德初年,开始让内阁和个别部的尚书对中外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用小票墨书,贴于疏面进上,称为“票拟”,然后呈皇帝“易红书批出”。到了正统初年,英宗朱祁镇以九岁登极,年龄幼小,太皇太后专一委政内阁,使票拟制度化。内阁制度的形成使皇权空前加强。(二) 建立完备的监察制度。洪武初
4、年的监察机关称御史台。洪武十五年十月改称都察院,长官有左、右都御史等,专职弹劾百司。都察院下设十三道监察御史,定员110人,职纠内外官员。监察御史秩正七品,官阶虽低,威权甚重,外出巡按,号称“代天子巡狩”,“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给事中制度是独立于都察院之外的另一套监察体系。明初统设给事中,洪武六年始按六部的建制分设六科。十三年置谏院,称为独立机构。后谏院虽罢,六科给事中仍独立存在,负责稽查各部。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官”。科道官的创立,有利于对各级部门的监督,提高了行政效能,同时加强了皇权。(三) 建立五军都督府和卫所制度,加强了明朝的军事实力洪武十三年(1380)以大都督府权
5、力太大在废丞相制的同时,为防止军权的过分集中,也废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分别管理京师及各地卫所。五军都督府各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洪武十五年,置五军十卫参军府,设左、右参军。洪武十七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2人,提控案牍1人,并从九品。洪武二十三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为五司,每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5人,均为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同时,朱元璋为了防范统军将领的专权,又规定五军都督府对军队无调遣权,其调遣之权由皇帝直接掌管;兵部在军队中虽有任免、升调、训练之权,但不统兵。每逢战
6、事,由皇帝临时委派专人担任总兵官,统率卫所部队出征,战事结束,总兵归还将印,军队归还卫所。永乐元年建留守行后军都督府于北京后仍分五府称“行在”中左右前后都督府。十八年定都北京除“行在”二字洪熙元年复称“行在”。宣德三年革“行在”都督府。正统六年复建五府无“行在”字。各都督府设左右都督(正一品)。都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其属有经历司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等。都督初间以公侯伯为之可参与军国大事后率以公侯伯署府事同知佥事参赞军事。(四) 肃正纲纪,重典治国,制定了大明律和大诰。大明律是明朝基本法典,它“草创于吴元年,更定于洪武六年,整齐于洪武二十二年,至洪武三十年始颁示于天下”,前
7、后经过四个阶段,共历时三十年。 第一阶段是吴元年的草创阶段。1367年,朱元璋称吴王后,令左丞相李善长等制定律令,当年十二月完成。这次编定律285条,令145条,合称吴元年律令。其中律承袭元典章体例,依六部顺序编排,引起刑律体例的变化。吴元年律令颁布后,又编撰律令直解为其注释,以便于百姓周知通晓。第二阶段是洪武六年的更定阶段。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称帝后,命令儒臣四人会同刑部官员,每天给他讲解唐律20条,作为修订明律的参考。洪武六年冬,下令刑部尚书刘惟谦等草拟大明律,至洪武七年二月成书,编目仍依唐律12篇,但将名例律放在最后,律文也增至606条。这是大明律的正式制定。 第三阶段是洪武二
8、十二年的整齐阶段。洪武九年以后,大明律又经过数次修改。至洪武二十二年,朱元璋命令大臣进行全面整理修订,将大明律改定为7篇,30卷,460条,又改名例律为首篇。经过这次整理修订,大明律基本篇章体例内容基本定型。 第四阶段是洪武三十年的正式颁行阶段。历经三十年的更定和修改,至洪武三十年,大明律最终完成并颁行全国。作为明朝的一代大法,朱元璋曾下诏“令子孙守之。群臣有稍议更改,即坐以变乱祖制之罪”。因此,大明律经这次正式颁行以后,继任各代未再对律文内容进行修改。 大明律历经三十年的反复修改补充,扭转了元朝落后的立法习俗,重新确立了中华法系的立法传统,成为我国君主专制社会后期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成文法典。其
9、主要变化和特点,一是简明扼要。大明律全律共7篇,30卷,460条,是此前历代法典中最简明扼要的一部。二是变更体例。大明律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国家机关分工编目,改变了以往法典分立篇目的原则和传统,是中国古代立法制度史上的一大变化,同时也体现了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后,利用立法手段强化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意图。大明律的反复修订,反映出明初统治者非常重视立法,也代表了当时较高的立法水平。因此,大明律直接影响了清朝和东南亚各国的封建立法。 (五) 明代学校和科举制度得到很大发展,为明朝培养选拔了大量人才,为后世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明代学校教育,无论其制度建设,还是其实际的发展状态,都在中国古代教育史
10、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尽管自西汉就有了地方郡学和中央太学之设立,并在此后各代获得不断发展;但只有到了明朝,才最终形成了健全完备、完全向良民开放。并且与科举制紧密结合的儒学教育体系。主要表现为:1.地方和军队儒学教育空前发达。2.中央设立国子监作为最高学府。3.官办儒学教育体系空前完备。4.确立了官办教育以科举为轴心的基本格局。5.确定了监生入仕制度。承宋、元之制,明代科举多所创新,处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发展的鼎盛阶段。其主要特征为:实现了科举与官学空前紧密的有机结合,表现为科举成为官办教育的轴心和导向,而官办教育成为科举广阔而坚实的基础和重要补充;形成了包括科考、乡试、会试、殿试和庶吉士考选在内
11、的五级考试体系,进一步提高了科举的规范程度和难度;形成了空前完备的由状元、榜眼、探花、庶吉士、二甲进士、三甲进士、举人等科举功名和监生、岁贡、生员等学校功名构成的层级功名体系,显著地提高了科举和学校的包容性、适应性及影响力;科目单一和考试高度统一,为统一阅卷标准、提高科举的公平性创造了条件;防范和惩治作弊的制度空前严备,基本保证了科举考试在规范、公正的轨道上进行;取士地域空前广泛并得到制度保证,空前提高了全国各地各阶层对朝廷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创建了进士观政制度,对新进士熟悉政务和提高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明中叶后形成了中央和地方要职几乎全部由进士占据和庶吉士及一甲进士成为阁臣主体的局面,科举功
12、名已成为决定士子个人前程和朝廷分配政治资源的决定性因素。二、 经济方面(一)农业进一步发展,高产作物和经济作物被大量引入,生产技术日趋先进。明代经济仍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明朝农业无论是产量还是生产工具,都高于前一朝代,番薯、南瓜、蚕豆、土豆、玉米、棉花等美洲高产作物在16世纪中叶时由国外陆续传入,尤其是棉花,已在全国普遍栽种。此外,较容易栽种的蕃薯和玉米,可以种植于土壤相对较贫瘠的地区,对于粮食需求日增的明清两代尤其重要。万历年间,耕地总面积超过七百万顷,为明神宗万历年间开始的人口稳步增长提供坚实的基础。而在南宋时流行的俗谚“苏常熟,天下足”,由于长江下游地区城市居民的快速增加,及长江中
13、游地区的快速开发,中晚明时,已经转变为“湖广熟,天下足”,意即当时主要的米粮生产区已经转移到湖广地区,也就是现在的湖北省和湖南省一带。晚明以后,湖广的米开始被长途运送至江浙、闽广等地区贩售,使当地农民开始改种经济作物。商业性农业的发展及随之出现的长途交通,都有利于工商业的发展。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纺织业上,当时发明了一种“代耕”新式农具,耕田利用机械原理,既省力,又效率高;农业肥料,使用高效的“榨油枯饼”;植棉采用著名的“张五典种棉法”;农业灌溉采用徐光启仿制的“龙尾车”取水,“省物而不烦,用力少而得水多”;实行了农业多种经营,等等。在农业和棉纺织业方面,当时江南稻谷亩产达二三石,北方小麦亩产在
14、二四石之间,甘薯、玉米、烟草、油料、花生,已在南北各省种植。棉布已成为全国主要衣料,徐光启的棉纺工具“搅车”,以一人当三人,句容式,一人可当四人,太仓式二人可当八人。明朝进行了人类历史上重大的“农业革命”,通过对越南稻种的改良,在南北广泛推广新稻种。水稻的亩产量出现了大面积提升。明朝江南首现生态养殖法,在水稻田地里养鱼,用鱼来吃水稻田里的蚊虫卵,因蚊虫卵而产生的疟疾,在宋元两朝曾肆虐中国,到明朝却已不是大害。 明朝第一次创造了泄洪渠和水库综合治理,在江南治理水患,持续千年的江南水患问题得到彻底消解,徐贯等人留下的水利工程,今天还是江南大地抵抗雨季的生命线,从此有了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说法。(二
15、)明朝的工商业在当时的世界上遥遥领先,商品货币经济迅速发展。明朝无论是铁、造船、建筑,还是丝绸、纺织、瓷器、印刷等方面,在世界都是遥遥领先,产量占全世界的2/3以上,比农业产量在全世界的比例还要高得多。明朝民间的手工业不断壮大,而官营却不断萎缩。明朝以较短的时间完成了宋朝手工业从官营到私营的演变,而且变化得更为彻底。迄至明朝后期,除了盐业等少数几个行业还在实行以商人为主体的盐引制外,一些手工业都摆脱了官府的控制,成为民间手工业。晚明时中国民间私营经济力量远比同期西方强大,当英国商人手工场业主拥有几万英镑已算巨富时,明朝民间商人和资本家动用几百万两的银子进行贸易和生产已经是很寻常,郑芝龙海上贸易
16、集团的经济实力达到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当时荷兰的东印度公司根本无法与之相抗衡。伴随着工商业和城市经济的发达,货币职能逐渐由贵金属银子来承担。这是适应商品经济迅速发展需要的结果。明初禁用白银,使用纸币宝钞。当时,政府不让纸币兑换贵金属金银,因而纸币不久便壅滞不行。处于经济运转的需要,政府在正统元年开始对南直、浙江、江西、湖光等不通舟楫之地的赋税折征银两,后来“朝野率皆用银”。封建社会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必然导致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南炳文先生认为,明代中、后期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内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历史时期。所谓资本主义萌芽,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产生,资本主义萌芽时期就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出现但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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