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新型冠状病毒样本采集技术规范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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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地方标准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新型冠状病 毒样本采集技术规范编制说明一、项目背景(一)任务来源2022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了标准制定需求,根据上 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 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2) 200号),经市市场局批准,于 当年立项。(二)标准制定背景2020年3月11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简称 新冠肺炎)疫情为全球大流行。2020年6月以来,我国发生了多 起进口冷链食品及环境新型冠状病毒(简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事件,2020年10月17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青岛新冠肺炎 疫情溯源调查过程中,从工人搬运
2、的进口冷冻鳄鱼的外包装阳性样本 中检测分离到活病毒,是国际上首次在冷链食品外包装上分离到新冠 活病毒,并证实接触新冠活病毒污染的外包装可导致感染。尽管环境 暴露并不是呼吸道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但多项研究依然提示新冠病 毒在感染患者接触后的物体表面停留和存活,是引起C0VID-19聚集 性暴发、扩散的重要途径。2022年3月国家卫健委发布的第九版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也将“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造成 感染。”列入传播途径。2021年2月9日,中国-世卫组织新冠溯源研究联合专家组在武 汉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共同开展全球溯源中国部分工作情况。联合 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 45号)、关
3、于印发上海市进口冷 链食品“第一存放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X上海市 进口冷链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沪肺 炎防控办2021) 37号)等文件对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冷链食品 及相关环境的采样检测工作也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在制定时,将上述 文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制订时严格与其保持一致。另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 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WS/T7762021)、关于下发上海市进口 冷链食品中转查验库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指南和上海市进口冷链 食品中转查验库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沪疾控危监 2020) 73号)已经对冷链食品及相
4、关环境的采样要求进行了比较 详细的规定,本标准在制定时在保持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样 本采集的基本要求、采样前准备、现场采样、信息记录、样本保存及 运输等内容。目前,国内尚无专门针对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新冠病毒样本 采集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结果及理由本标准起草过程中无重大分歧意见。七、标准宣贯实施的建议本标准在制订过程中征询了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场监管 机构、海关、口岸(机场、港口等)、采样服务机构等单位的意见, 并经过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形成,符合本市现阶段对冷链食品及相关 环境表面新冠病毒样本采集的要求。特别是当今新冠疫情在全球暴发 流行之际,规范化开展样本
5、采集工作是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的重要基 础,建议本标准报批后尽快发布,科学指导本市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 表面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工作。标准发布后,建议加强本标准推广的力度及覆盖面。对冷链食品 监管单位、责任单位、采样服务机构等机构广泛、深入地开展标准解 读、宣传和培训工作。以期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应用,进一步规范本市 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工作,降低相关人员新冠 感染风险,保障相关人员健康,更好地维护本市乃至全国的经贸发展。标准发布后同步做好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持续跟进冷链食品及 相关环境表面新冠病毒样本采集的新要求和新进展,及时了解本标准 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为标准今后的修订工作尽早
6、做好准备。附件1 文献调研清单(一)标准(1)无.行业标准(1) WS/T7762021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 规范.地方标准(1) DB11/T 1748-2020物体表面新型冠状病毒样本采集技术规范(2) DB31/T 698. 1-2020感染预防技术要求(二)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新型冠状病毒样本采集相关文件(1)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Surface sampling of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A practical tchow to protocol fbr health care and
7、public health professionals(2)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220号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 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3)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221号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 场新型冠状病毒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通知(4)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 45号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5)沪肺炎防控办(2020175号关于做好本市新型冠状病毒疫 情防控相关食品及其加工环境监测的通知(6)沪肺炎防控办2020) 196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冷链食品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7)沪肺炎防控办2020) 265号关于印发上海
8、市进口冷链食品 全流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8)沪肺炎防控办(2021) 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第 一存放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上海市进口冷链 食品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9)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 45号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冷链食品分级分类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10)沪肺炎防控办2021) 255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进口冷链食 品“第一存放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分级分类食品处置指南的通 知(11)沪食安联(2020)发020号关于发布关于进口冷链食品加 工经营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的通知(12)沪疾控应急2020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
9、测 工作的通知(13)沪疾控危监202073号关于下发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中转 查验库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指南和上海市进口冷链食品中转查验库新冠 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的通知(三)其他文件(1)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16号 关于印发肉类加工企业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2)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3号关于印发农贸(集贸)市 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的通知(3)联防联控机制综发12020) 238号关于规范进口冷链食品新 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确认和通报程序的通知(4)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 245号 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 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
10、 毒技术指南的通知(5)联防联控机制综发12020) 255号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6)联防联控机制综发1202026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 追溯管理工作的通知(7)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号关于印发冷链食品生产经营 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和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 防控消毒技术指南(第二版)的通知(8)沪肺炎防控办(2020) 260号关于对高风险进口冷链食品实 行中转查验的通知(9)沪肺炎防控办2021) 57号 关于加强本市进口冷链食品、进 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疫情防控指导和管理的通知(10)沪肺炎防控办2022) 31号关于印发上海市
11、进口冷链食品“第一存放点”中转查验工作指南(2022年1月版)的通知(11)沪市监食协2020) 386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的通知(12)交运明电202024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冷链物 流渠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13)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 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 口冷链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的公告专家组对新冠病毒引入人群途径的可能性进行科学评估后认为新冠 病毒有“可能”是直接传播或者通过冷链食品引入人群。冷链食品是 指采用冷冻、冷藏等方式加工,产品从出厂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始终处 于低温状态的
12、食品,多项研究表明新冠病毒在低温、潮湿的表面能存 活更长的时间,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的防控措施是“外防输入、内防 反弹”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口岸进口冷链食品体量大,上海洋山、 外高桥海港及机场空港更大程度承担全国进口冷链食品保障重任,因 此上海针对高风险的进口冷链食品设立了中转查验闭环管控模式,进 行消杀操作、采样后阴性准予出库。同时在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的采样涉及冷库、农贸市场、集贸市场、超市、 电商前置仓等多个场景,是切断病毒传播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国内冷链食品相关的新冠病毒采样技术规范相对空白, 相对于规范的鼻咽拭子和肛拭子等人标本的采集,目前尚无统一的物 体表
13、面新冠病毒样本采集技术规范,采样部位、数量、面积、操作流 程都较为混乱,不规范的采样可能导致样品的假阴性结果,重复性采 样则会浪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不利于防疫工作的开展和进行。上海市通过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2021版)和 进口冷链食品中转查验库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指南等相关文件 对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的新冠病毒采样要求进行了规定。为了使 冷链食品相关的新冠病毒采样工作更加准确、规范和可靠,拟整合相 关指南和规范,参考国际、国内相关技术规范,制定本市地方标准冷 链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新冠病毒样本采集技术规范,具体规定冷链 食品及相关环境表面的采样位置、面积、具体的操作方法、个人
14、防护 要求、样本保存与运输等内容,为相关单位开展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 中新冠病毒采样和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三)主要起草单位情况为确保标准制定工作的顺利推进,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 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浦东新区疾病预 防控制中心、杨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 单位,成立了标准制定起草组。二、标准编制原则(一)坚持实践性的原则,注重标准的实用价值本标准制订承担单位为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常规工作内 容涵盖对冷链食品及相关环境的新冠病毒采样工作技术指导职责。标 准起草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及 进出境监督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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