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规程(4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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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规程-第 43 页湖东堤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规程(试行)湖东堤管理局 二零一六年五月前言为加强湖东堤水闸维修养护管理,提高水闸维修养护质量和作业水平, 确保水闸的功能完好和运行安全,特制定湖东堤水闸维修养护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本规程是根据水利部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和湖东堤水闸运行养护基本条件规定的有关水闸维修养护条款精神以及本规程 编制计划进行编写的。本规程在总结湖东堤近年来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经验基 础上,并吸收了水利部及邻近省市(特别是江苏省)的有关水闸维修养护 资料编写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本规程主要包括工程检查、闸门检
2、查、水工建筑物及闸门的养护、 水工建筑物及闸门的维修、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环境与绿化保护、技 术资料和档案管理以及条文说明等内容。本规程共分 8 章 36 节,并附有条文说明。 希望各单位在使用本规程的过程中,不断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对需要修正和补充之处,请函告湖东堤管理局,以便今后修编时参考。 目次1总则-42工程检查与观测-52.1一般规定-52.2经常检查-52.3定期检查-62.4特别检查-62.5检查内容-62.6观测-73闸门检查-113.1一般规定-113.2经常检查-113.3定期检查-113.4特别检查-124水工建筑物、闸门的养护-134.1一般规定-134.2土工建筑物
3、-134.3石工建筑物-134.4混凝土建筑物-144.5闸门-144.6启闭机房、控制室-154.7辅助设施-165水工建筑物、闸门的维修-175.1一般规定-175.2土工建筑物-185.3石工建筑物-195.4混凝土建筑物-195.5闸门-215.6启闭机房、控制室-235.7辅助设施-236设备的检查养护与维修-256.1一般规定-256.2启闭机的经常检查与养护-256.3启闭机的定期检查与维修-276.4电气设备-296.5仪表与自控-337环境与绿化保护-357.1一般规定-357.2水域保护-357.3陆域保护-357.4绿化-367.5其它环境设施-368技术资料和档案管理-
4、389条文说明-391总则1.0.1为加强湖东堤水闸维修养护管理,提高水闸维修养护质量和作业水 平,确保工程的功能完好和运行安全,并延长其使用年限,充分发挥水闸的 综合效益,促进水闸维修养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水利部水闸技 术管理规程(SL-75-94)和湖东堤水闸管理办法,综合湖东堤水闸技 术管理规定、湖东堤水闸运行养护基本条件规定的有关水闸维修养护条款精神,结合湖东堤水闸维修养护的实际,制定本规程。1.0.2水闸维修养护遵循“经常养护、及时维修、养重于修、修重于抢” 的工作原则。1.0.3本规程适用于湖东堤所属各类中、小型水闸,其他水闸可参照本规程执行。大 型水闸的维修养护规程可应根
5、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情况,参照本规程,进行补 充完善。1.0.4水闸维修养护分为养护、岁修、大修和抢修。本规程的维修养护重 点在养护和岁修,即日常的保养及根据检查观测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汛前进行 必要的整修和局部修补。2工程检查与观测2.1一般规定2.1.1工程检查包括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别检查和安全鉴定。安全鉴 定按湖东堤水闸安全鉴定规定(试行)执行。2.1.2工程检查观测的主要任务应包括以下内容:1监视水情和水流形态,观测水工建筑物的状态和运行情况,掌握水 情和工程变化规律,为科学地进行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提供依据;2及时发现异常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验证工程规划、设计、施工以
6、及科研成果,为发展水利科学技术提 供资料。2.1.3检查观测工作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检查观测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精度应符合要求;2检查观测应按规定的内容(或项目)、周期执行;3检查记录和观测成果应做到详尽、真实、准确。资料应及时整理、 分析并定期进行整编和归档;4检测设施应妥善保护,检测仪器和工具应定期校验、维修。2.1.4定期检查、特别检查结束后,应出具检查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备案。2.1.5闸门、启闭机和其他机电设备等的检查详见本规程其他章节。2.2经常检查2.2.1主要水工建筑物的检查周期规定为每两周一次。水工建 筑物应实行巡检制度。根据船只通行频率,确定巡检周期。巡检周期为
7、每日 一次至每周一次。2.2.2检查范围为闸区范围内的水工建筑物、道路、交通桥、启闭机房、控制室等及水闸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和水流形态等。2.2.3检查的一般方法可用眼观、耳闻、手摸、鼻嗅和用简单的工具量测。2.3定期检查2.3.1结合每年汛前和汛后检查,定期检查周期为每季一次。2.3.2检查范围同经常检查。 对水闸的重要部位和主要设施应全面检查, 对由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后提出的定期检查项目应着重检查。汛前应着重检查 渡汛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应急方案;汛后应着重检查工程变化与损坏情 况,为制定修复工程计划提供依据。2.3.3对于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检测的结构性严重损伤,应向 上级主管
8、部门提出,由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2.4特别检查2.4.1当水闸遭受强热带风暴或者台风、暴雨、高潮位、洪水、强烈地震 或其它严重自然灾害、重大工程事故时,应及时进行特别检查。2.4.2特别检查着重检查工程的重要部位和主要设施有无损坏或损坏程 度, 及时发现问题并分析、处理。2.4.3对于工程的水下部位如认为有必要进行检查,则可作为特别检查处 理。采用何种检查方法需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提出专题报告,向上级主管 部门申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5检查内容2.5.1水闸管理范围内有无违章建筑和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环境是否整 洁、美观。2.5.2土工建筑物有无雨淋沟、塌陷、裂缝、渗漏、滑坡和白蚁、
9、害兽为害等;排水系统、导渗及减压设施有无损坏、堵塞、失效;堤闸连接段有无渗漏等迹象。2.5.3石工建筑物块石护坡有无塌陷、松动、隆起、底部淘空、垫层散失; 墩、墙有无沉陷、倾斜、滑动、勾缝脱落,排水设施有无堵塞、损坏等现象。2.5.4混凝土建筑物有无沉降、倾斜、位移、滑动,有无裂缝、磨损、剥 蚀、露筋(网)及钢筋锈蚀等情况;伸缩缝、止水有无损坏、漏水及填充物 流失等情况。2.5.5工程的水下部位有无冲刷破坏;消力池、门槽内有无砂石堆积;伸 缩缝、止水有无损坏;门槽、门坎的预埋件有无损坏;闸区河道内有无淤积、 冲刷等情况。2.5.6船舶停靠及航行辅助设施包括系船钩、带缆桩、爬梯、航行标志、 防护
10、设施等是否完好。2.5.7闸区水流形态是否平稳,水跃是否发生在消力池内,有无折冲水流、 回流、漩涡等不良流态;河道水质污染与水面漂浮物情况。2.6观测2.6.1观测项目根据设计和水闸实际情况确定。2.6.2沉降、水平位移观测1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年内每季度观测一次,经资料分析已趋稳定后, 可改为每年汛前、汛后各观测一次,五年后改为每年汛后观测一次;2当发生地震或者超过设计最高水位、最大水位差时,应增加测次;3每年一次向市测绘部门核对所引水准点的高程,起测基点高程应每 年校测一次;4应同时观测内、外河水位及气温等;5沉降、水平位移观测按现行国家测量规范要求进行。2.6.3裂缝观测1裂缝观测项目主要为
11、:裂缝宽度、裂缝深度、裂缝长度及延伸方向;2对于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选择有代表性的位置设置固定观测 标点;3裂缝发展初期每月观测一次,裂缝发展缓慢后,可适当减少测次; 但在出现最高(低)气温、发生强烈震动、超标准运用或者裂缝有显著发展 时,均应增加测次;判明裂缝已不再发展,则恢复正常观测;4同时观测内外河水位、气温和水温及结构荷载情况。2.6.4河床变形观测1观测范围包括水闸内外引河段、水闸本身。内外引河观测长度可根 据具体情况确定;2河床变形观测每年进行一次,当冲刷或淤积较严重、泄放大流量或 者超标准运用、冲刷尚未处理而运用较多时,应增加测次;3断面间距以能反映引河的冲刷、淤积变化为原则
12、,一般情况为 50 米。 在两岸设置固定断面桩标明断面位置;4断面测量宜选择中等潮位、风力较小、闸门关闭或者船舶较少,泄 量较小时进行,并同步观测水位;5断面测量后将观测结果绘制成河床断面图或地形图,并计算淤积量、 冲刷量变化。2.6.5扬压力、水位、流量观测1扬压力观测项目按水利部水闸技术管理规程(SL75-94)规定执 行;2水位、流量等项目的观测可参照现行水文观测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也可直接采用同期水文观测资料。2.6.6专门性观测1混凝土碳化观测1)视工程情况不定期进行。可采用凿孔用酚酞试剂测定,观测结束 后应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封孔;2)测点可按建筑物不同部位均匀布置,每个部位同一表面
13、不少于三 点。测点宜选在通气、潮湿的部位,不宜选在角、边或外形突出部位。2水质、泥砂和钢筋应力、混凝土应变、混凝土温度、伸缩缝缝隙等 项目的观测应按水利部有关观测规程执行。2.6.7资料整编1观测结束后,应及时对资料进行整理、计算和校核;2资料整编应每年进行一次,包括以下内容:1)收集观测原始记录与考证资料以及平时整理的各种图表等;2)对观测成果进行复核审查;3)选择有代表性的测点数据或者特征数据,填制统计表和曲线图;4)分析观测成果的变化规律及趋势,与设计情况比较是否正常,并 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必要的操作要求;5)编写观测工作的有关说明。3资料整编成果应符合以下要求:1)考证清楚、项目齐全
14、、方法合理、数据可靠、图表完整、说明详 尽;2)图形比例尺满足精度要求,图面线条清晰均匀、注字工整整洁;3)表格及文字说明端正整洁、数据上下整齐、无涂改现象。4对资料整编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当作专项分析,必要时可会同科研、 设计、施工人员作专题研究。资料整编成果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3闸门检查3.1一般规定3.1.1本章内容适用于平面钢闸门,其他形式钢闸门可参照执行。3.2经常检查3.2.1检查周期规定每周不少于一次。3.2.2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主要有止水、主及侧滚轮、门叶、梁系、吊耳、 搁门器等。1止水检查:观察其有无磨损和损坏,在闸门启动时听有无异常声响, 看漏水是否正常。止水固定螺栓周围
15、是闸门防锈的薄弱环节,应经常检查有 无锈水流淌现象;2主、侧滚轮检查:一是在闸门启动过程中,观察滚轮是否转动,二 是在闸门离开水面后,看其是否转动灵活。主、侧滚轮如有加油设备,应检 查其是否完好;3门叶、梁系检查:检查闸门外表面及梁系状况,检查油漆涂层或其 它涂层是否完好,有无龟裂、翘皮、锈斑等现象,门叶、梁系是否变形,焊 缝有无开裂;4吊耳检查:观察吊耳是否牢固可靠,检查零件有无裂纹,焊缝有无 开裂,螺栓有无松动,止轴销是否丢失,销轴是否窜出。5搁门器检查:有无变形,焊缝有无开裂或螺栓(铆钉)松动,润滑 是否良好,闸门搁置是否正常。3.3定期检查3.3.1结合汛前和汛后,闸门的定期检查周期规
16、定为每季一次。汛前着重 检查闸门能否安全运转,汛后着重检查经过汛期闸门是否完好。3.3.2检查内容1检查内容为结合经常检查内容并重点检查在经常检查中提出的需要 列入定期检查项目;2定期检查应着重以下几项内容:1)涂层是否完好;2)门叶、梁系是否变形;3)目测后,确认采用无损探伤检查焊缝,采用何种无损探伤方法 视情况决定。焊缝分类及无损探伤长度占总长的比例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行)(DGJ08-90-2000)的有关规定。3.4特别检查3.4.1当出现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闸门运行事故后,应立即组织闸门的特 别检查。3.4.2特别检查除经常检查项目外,应着重检查闸门的受损部位和易损
17、易 坏部件。3.4.3除以肉眼和简单工具检查外,还应做起吊运转检查。4水工建筑物、闸门的养护4.1一般规定4.1.1水工建筑物、闸门养护的任务是:为保持工程完整清洁、操作灵活、 运行安全可靠,对经常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及时进行保养和局部修补。4.1.2对管理区范围内的生产、生活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的安全监督与管 理均属养护内容。4.1.3养护工作应作详细记录。4.2土工建筑物4.2.1河床有少量淤积时,可利用开闸排水冲淤,有条件的可结合松土冲 淤,不影响工程功能的淤积可不予清除。4.2.2岸墙、翼墙、防汛墙后填土区应无积水,排水沟应畅通。雨后如有 积水,应及时设法排除。4.2.3土堤出现雨淋沟
18、、浪窝、塌陷或者岸墙、翼墙后填土区发生下陷时, 应按原设计标准及时修补夯实。4.3石工建筑物4.3.1砌石坡面应经常清扫,保持干净,砌石面长有青苔、杂草、杂树的 应及时清除。4.3.2砌石勾缝有少量脱落或开裂的, 应用水冲洗干净后,用 1:2 水泥砂 浆重新勾缝。4.3.3水闸反滤设施、减压井、导渗沟、排水设施应保持畅通,如有堵塞、 损坏,应及时予以疏通、修复。4.4混凝土建筑物4.4.1水闸底板上、闸门槽、门坎范围内的淤泥砂石、杂物应定期清除。4.4.2建筑物上的进水孔、排水孔、通气孔等均应保持畅通,桥面排水孔 的泄水应防止沿板和梁漫流。空箱式挡土墙内的积淤应适当清除。4.4.3禁止在混凝土
19、表面张贴广告、宣传品,发现后应及时予以清除。4.4.4应保持混凝土表面清洁,如发现有青苔、杂草、污垢、油污等应予 清除。4.5闸门4.5.1闸门的养护分一般性养护与专门性养护。一般性养护有清理检查养 护与观测调整、清淤养护,专门性养护有门叶、行走支承及导向装置、止水、 予埋件、吊耳、锁定装置等的养护。4.5.2一般性养护1清理检查:闸门门体上不得有泥砂、污垢和附着水生物等杂物,如 有应及时予以清除;2观测调整:闸门运行时,观察闸门运行状况和有无倾斜跑偏现象。 如有应与启闭机配合调整纠偏。双吊点闸门的两侧钢丝绳长度应调整一致, 侧轮与两侧轨道间隙大体相同;3清淤:应定期对闸首进行开闸冲淤,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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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闸 维修 养护 技术规程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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