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合同模板.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PPP合同模板.doc(19页珍藏版)》请在得力文库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PPP合同模板第一节 PPP合同条款为加快,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甲方委托通过公开招标确定 为中标人。按照约定, 为项目投资人, 为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按照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出资设立乙方,乙方作为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移交的项目公司,并由乙方及 签订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完成项目的工程施工。甲方委托按照招投标程序以PPP模式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出资设立乙方。乙方及甲方签订具体的投资建设及回购(PPP)合同(以下简称“PPP合同”),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工作,履行投资建设人的责任及义务。乙方及总承包人签订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人进行具体的工程施工
2、。甲方参及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完工并经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将项目移交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购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恪守。甲方在此确认,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对象。甲方通过公开招标,将本项目纳入正常合法的采购程序。在本合同项下,甲方为本项目的发起人及采购人,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投资建设单位。回购价款:指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及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建设本项目有关的所有
3、款项。回购价款=工程价款+购买服务费,其中工程价款=建安费+管理费+建设期资金成本+回购期资金成本。1.建安费1.1 PPP建安费1.1.1 本项目PPP建安费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依综合单价、按实计量方式确定,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照投标文件中综合单价执行。1.2 项目建安费调整方法1.2.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交工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工程量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甲方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乙方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1.2.2如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有错漏项,或因非乙方原因的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等引起的增项,乙方有权根据修订后的清单补充、
4、调整工程量清单并增加相应的子目综合单价,并在工程建设期间和工程竣工结算时相应调整PPP建安费:A、PPP建安合同价中有相同项目综合单价的,依照合同中相同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B、PPP建安合同价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乙方按照PPP建安合同价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以PPP建安合同价中的综合单价的组价原则确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执行;C、PPP建安合同价中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甲、乙双方按以下原则确定:计价依据: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图纸审核意见及图纸会审纪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
5、;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2011年第83号);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其他相关依据文件:;基准期人工费按照执行;人工费可按1.2.5条款进行相应调整。材料基期价格按照执行。对于上述定额缺项的子目,参考现行园林、市政、建筑、安装、装饰等相关定额;对无参考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报请相应主管部门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1.2.3 工程量变化,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1.2.4 材料价格调整1.2.4.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1.2.4.1.1 调差材料范围
6、对用于永久性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石子、黄砂、石灰、汽油、柴油、沥青雨水污水管材予以调差。1.2.4.1.2 材料单价的定义基本单价:以2015年9月份各市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材指导价格中的价格(柴油、钢筋、钢绞线、钢板、钢管为全省统一价)确定(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若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发布的价格中没有调差范围内材料的单价,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发布的材料单价为准。调整单价:以交通运输厅工程定额站发布的对应施工计量月份的前一个月的各市交通建设工程主要地材指导价格中的地区价格(柴油、钢筋、钢绞线、钢板、钢管为全省统一价)作为每个月调差材料价格,供每期材料差价调整结算使用。若交通
7、运输厅工程定额站发布的价格中没有调差范围内材料的单价,以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中发布的材料单价为准,若工程造价管理中也没有的,按双方共同调查的市场价格确定。1.2.4.1.3 调差幅度规定调差材料范围中的材料,其调整单价及基本单价相比,在工程实施期间每一期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的,其差价由承包人承担或收益,下降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收益,上涨超过5的部分由发包人承担。1.2.4.1.4 调差计算方法其他调差材料费用=材料数量调整单价基本单价(15)1+3.41(价格上涨为“”,下跌为“”)1.2.4.1.5 调差材料数量以承包人实际完成、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审定的每月计量为准(其中,非发
8、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在合同工期外施工时不论上述材料的价格涨幅多少,发包人一律不予补差,但施工时主要材料价格跌幅超出调差幅度范围的部分发包人仍将全额扣回),并按以下原则和指标换算成调差材料数量:(1)钢材仅对使用于桥梁、通道、涵洞、管廊工程的钢绞线、高强钢丝、I、II级钢筋等计量钢材予以调差。钢材调差数量统一计入2.5的损耗。(2)水泥仅对使用于桥梁、通道、涵洞、管廊、防护、软基处理、基层、底基层、雨污水管道(仅基础部分)、绿化工程计量项目的水泥消耗量予以调差。其中对桥梁、通道、涵洞、防护工程项目统一换算为42.5#水泥。42.5#水泥的换算:15级片石砼175kg/m3;15级砼245kg
9、/m320级砼311kg/m3;25级砼340kg/m330级砼388kg/m3;35级砼405kg/m340级砼443kg/m3;50级砼524kg/m3浆砌片石91kg/m3;灌注桩1.0m392kg/m灌注桩1.2m564kg/m;灌注桩1.5m882kg/m灌注桩1.6m1003kg/m灌注桩1.8m1270kg/m灌注桩2.0m1568kg/m(3)石子仅对使用于桥梁、通道、涵洞、管廊、防护、软基处理、基层、面层、雨污水管道(仅基础部分)、绿化工程计量项目的石子消耗量予以调差。(4)黄砂仅对使用于桥梁、通道、涵洞、管廊、防护、软基处理、雨污水管道(仅基础部分)、绿化工程计量项目的黄砂
10、予以调差。(5)石灰仅对使用于管廊、路基、路面底基层及基层计量项目的石灰予以调差。(6)柴油仅对使用于路基土石方工程和路面工程的沥青混凝土面层、基层、底基层计量项目的油料予以价格调差,并按下表全部换算为0号柴油。0号柴油的换算:开挖土方0.6kg/m3利用挖方0.9kg/m3借土填筑1.1kg/m3掺灰处理1.2kg/m3粉煤灰填筑0.5kg/m3路面底基层1.1kg/m3路面基层2.8kg/m3沥青砼面层(拌和用柴油)12kg/m3沥青砼面层(拌和不用柴油)2.1kg/m3路基石方工程在土方项目基础上按1.1系数调整。以上路基土石方工程指标按运距1km计算,超出1km范围的,增加运距按0.1
11、1kg/m3km调整。(7)沥青仅对使用于路面封层、粘层以及沥青混凝土结构层计量项目的沥青予以调差。路基工程项目材料消耗量以施工图设计计算方法为准(如石灰)核算;路面工程项目材料消耗量以批准的生产配合比为准(如石子、石灰、沥青)核算。上述所有调差材料工程数量计算方法未尽事宜,一律以现行部颁预算定额(含省厅发布的补充定额)为准核算。凡因变更设计而造成材料规格、数量变更的,以变更后的工程数量为准。调差经确认后开始计息,并在进入回购期计入建安费一同支付。(8)其他价格调整第200400章下列无指导价主材价格按照以下价格作为基本单价:钢筋网-2722元/吨,花岗岩-1800元/立米,D1500电力专用
12、双层防水防盗铸铁井盖座-715元/套,矿粉120元/t,路面沥青砼用玄武岩碎石162元/t,140*140玻璃钢格栅-400元/套,90*140玻璃钢井盖-350元/套,重油-3元/kg。钢护栏中钢板按5200元/T。管廊开挖使用的钢板桩防护中使用的钢板-8000元/吨。机电安装部分材料(主材)按下表单价作为基本单价:机电安装工程无指导价主材暂定价汇总表项目清单材料名称单位暂定价30404017008照明配电箱AL半周长在1.0以内个340030404034007单联单控照明开关(触摸延时)个3230404035008空调插座G3孔单相暗个2130408001021铠装全塑铜芯电缆YJV22-
13、4*16米3830412001003节能吸顶灯 13W套6530412001004节能吸顶灯24W套6031004003003陶瓷台式洗脸盆套24531004006003蹲式陶瓷大便器套26531006005003太阳能热水器台250030901013003灭火器放置箱MF/ABC4*2个14030411004041PC101004超五类4对米1.930411004042电话线RVS-2*0.5米1.530502001007多媒体接线箱 600*500*3001.2m个8930501012005外网模块化万兆路由核心交换个2300030502014003单模千兆光纤模块个35030507009
14、009大型数字视频控制矩阵个110030404017009机房UPS配电柜 20kVA,2h台1200003B002指示灯个4530502005005双绞线缆 五类线米1.839寸标准机柜1.2m台280030412004002疏散指示灯个12030904016001UPS消防柜08M*1.8M*0.4M(D*H*W) 配防爆外壳台1100030904016002UPS光纤探测器柜08M*1.8M*0.4M(D*H*W) 配防爆外壳台1300030904002001感温光纤米1230411004009ZCN-RVSP-2*1.5mm21.5mm2米2.430411004010ZCN-BVR-2
15、*2.5mm22.5mm2米3.630411004011ZCN-KVVP-3*1.5mm21.5mm2米3.830502007001光纤 48芯米4.530901013004MF2灭火器个7830901013006手提式MF5个9030901013007手提式MF5*2个18530502001003监控柜600MM*1600MM*400MM(D*H*W)1.2m台250030507017001红外对射装置个24530502006001MODBUS 双绞屏蔽线米1.830502005002超五类网线米1.930404016002风机泵控制箱台420030408001029高压ZR-YJV22-8
16、.7/15KV-3*50mm2米14030408001032WDZ-0.6/1KV-3*25+2*16mm2米73.9630408002010控制电缆敷设电缆ZBN-KVV-450/750-7*1.5mm2米1230408002011控制电缆敷设电缆ZBN-KVV-450/750-7*1.5mm2米1240804002002绝缘导线BV-450*750-4mm2米2.0330801016001刚复管DN65管外径75米58后期按承包人、业主、监理、审计等共同询价的单价作为调整单价。调差材料费用=材料数量调整单价基本单价1+3.411.2.5遇到政策性人工工资调整对综合单价相应调整。调价公式:投
17、标报价人工基价+差价;差价=政策性规定的新的人工基价-基准期政策性人工基价,以交质【2012】40号文确定的人工费作为基准期政策性人工基价,以合同实施期间交通厅最新颁布的文件确定的人工费作为政策性规定的新的人工基价。1.2.6材料费、人工费调整只能调人工及材料差额部分及税金。调差方法同样适用于参照现行市政土建、仿古园林定额组价以独立计算计入的细目。1.2.7 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经甲方审核认定后可列入PPP建安费。1.2.8 因法律、法规、规定等变化需要调整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整。1.3 PPP建安费调整的确认及时限就建设过程中的PPP建安费调整确认,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因当月未能及时将
18、工程量调整和工程款调整报甲方的或未报全的,可在次月予以补报,补报工程量对应的PPP建安费自补报确认的次日起纳入计息。该工程验工月报中确认的工程量或工程款进入全过程跟踪审计,并纳入交工结算和竣工决算。1.4 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列入工程量清单100章相应细目内。2.管理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管理费按建安费的%计取。3.购买服务费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在购买服务期内应支付乙方的购买本项目工程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费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购买服务费以尚未支付的建安费为基数,按年化8%计取。4.建设期资金成本建设期指项目开工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的时期。以经双方确认的每月完成的项目建安费为基数(质保金
19、不计息),按实际占用时间计取资金成本,资金成本费率按固定年化利率6%计取。5.回购期资金成本 以未回购的建安费为基数,按资金实际占用时间逐笔分段累计计取。资金成本费率按固定年化利率%计取。6.购买服务6.1项目完工后进入购买服务期,购买服务期年。设定项目建安费为A。6.2 购买服务费的支付在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12个月内分两次支付,例如:项目完工后1个月内支付购买服务费=(%*A)*%;项目完工后12个月内支付购买服务费=(%*A)*%。7.工程价款的支付7.1项目自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满两年次日起开始回购, 4年内完成项目回购。设定项目建安费为A。7.2 管理费:自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的1个月内
20、支付完毕。7.3 建安费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至%,12个月内支付至%,24个月内支付至%,36个月内支付至%,48个月内支付至%,60个月内支付至100%。7.4 建设期资金成本: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1个月内支付完毕,只计单利。7.5 回购期资金成本在回购期内随建安费的回购进度同步支付当期应付的回购期资金成本,利随本清,只计单利。7.6 既定购买服务日指项目进入购买服务期起算的最晚日期,为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经过合同约定的中标工期后第45日,适用于本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形,若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顺延。8.逾期支付购买服务费、工程价款如项目出现逾期支付,逾期1年以内(含1年)的,其购买服务
21、费费率资金成本费率按PPP合同规定的费率上浮30%执行,逾期1年以上的,整个逾期期间的购买服务费费率及资金成本费率均按PPP合同规定的回购期资金成本费率上浮50%执行。9.投资保障为使项目顺利支付,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方式的投资保障,可选择以下9.3、9.4、9,5条实物担保中的一种或几种方式组合,质押担保物总价值不少于项目全部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款即可。9.1 在本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甲方提供县人民政府出具的同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的文件及“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款纳入各支付年度财政预算及中期财政预算规划的决议文件;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及时将项目购买服务费及工
22、程价款支付编制入各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内,并按法定程序报“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9.2 在本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甲方“负责提供”县财政局出具以县财政资金支付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款的承诺函。9.3 甲方提供A股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担保,本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落实股权质押担保协议。9.4 甲方指定财务情况良好的政府平台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合同签署后三个月内落实连带责任担保协议。9.5以指定的已具备建设用地指标的商住用途的建设用地(以下简称“投资保障土地”)未来出让收入作为还款保障。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中办理投资保障土地出让收入收益权质押
23、登记手续,投资保障土地的质押作价总额能够覆盖项目全部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款。9.5.1投资保障地块位于 ,四至为: ,具体以土地使用证附图为准(见附件5)。9.5.2 根据 规划文件(见附件6),该地块的土地用途为 ,净出让建设用地面积为 亩(质押价格按 万元/亩计算),容积率约为 。9.5.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县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投资保障土地的规划、征地及储备状况、出让计划的说明文件,及权利人出具并抄报县国土资源局、县财政局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回购本项目的承诺函。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报该投资保障土地的储备和出让情况。9.5.4 投资保障土地的质押登记手续的办理应早于乙方的投资建设进度。若
24、办理质押登记手续进度滞后于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或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投资保障土地的质押作价总额不足以覆盖项目已建部分的PPP投资额,则乙方有权暂缓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补偿,工期相应顺延,且不构成甲方回购责任变动的理由,甲方须在项目进入既定购买服务日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购买服务费;进入既定支付日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工程价款。9.5.5 甲方保证投资保障土地在本PPP合同签署前未抵押、质押给除乙方外的其他任何第三人,且在本PPP合同签署后亦不得再将其抵押、质押或划拨给其他任何第三人。9.5.6 若甲方就投资保障土地在支付期前整体或分批出让,就出让后提前支付或补充担保土地的方案,应事先及乙方协商并
25、达成书面一致,如在支付完毕前出让投资保障土地并拟提前回购,甲方应在该地块整体或分批出让后3个月内将其出让收入提前支付乙方当时对本项目的购买服务费、PPP投资额、管理费、资金成本等。如在出让后3个月未能予以支付的,甲方应另行提供补充担保土地。9.5.7当甲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款时,甲方也应当在收到乙方发出的催收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定程序完成出让地块的公示程序(以该地块的出让信息已记载于法定网站或媒体为准)。为有效实现该地块的质押权,甲方确认该地块出让底价不高于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土地出让的均价(折合为净出让建设用地),出让所得优先用于支付项目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
26、款;同时,甲方确认不会设定不合理的条件限制乙方或乙方指定主体参及该地块的竞价程序,但甲方所属的政府国有公司不得同时参及竞买。9.5.8 当甲方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且该地块出让后所得的土地价款也不足以偿还甲方应付乙方的购买服务费及工程价款时,甲方应于该情况发生后15日内另行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措施。9.6 如因甲方不能按时还款导致的乙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全部合理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及相关税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10.工期索赔10.1 因甲方要求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变更设计等原因造成工期难以按照约定完成的,经双方协商,建设期可以合理延长。10.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在延误的工
27、期内,乙方赔偿甲方工程合同价每日万分之三的赔偿款,违约金累计以延误单位工程建安合同价的3%为限。 10.3 如因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另行协商。1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1.1 甲方的主要权利义务 11.1.1 在项目开工前负责落实前期工作。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环评批复、立项批复、规划设计批复、施工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办理,确保项目基本建设手续完备、合规;负责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和配套工作,施工水电的报批工作,负责在项目开工前将项目施工图预算报送“县审计局”通过审核,以及甲方负责完成的为实施本合同进行的回购保障等方面工作,解决因前期工作所引起的任何纠纷、
28、诉讼、赔偿以及事后的行政管理及其他有关事务,并不得因此影响项目施工。11.1.2 协调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及当地有关各部门的事务,协助乙方协调解决项目工程建设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11.1.3 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化、规范化的原则,选择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11.1.4监督并协助乙方按进度完成项目建设工作,委托项目牵头管理机构 ,并委派现场代表 和其他进驻人员常驻施工地点及乙方联合办公,参及工程建设的管理、监督、协调,并及乙方、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审计单位保持日常工作关系,定期参加上述各方举行的联席会议。11.1.5 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委托的项
29、目牵头管理机构及委派的现场代表对项目设计、工期、工程量及各项预(结)算等工程建设期间各事项的确认、意见、回复和要求以及对乙方提交的任何文件和材料(包括工程结算、验收文件等)的接收,均应视为受甲方的委托而作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11.1.5.1 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勘察、设计、监理、审计等单位进行管理及督促其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通知乙方,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11.1.5.2 协助乙方协调及项目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11.1.5.3 审查乙方开工报告及进度计划,并督促乙方按批准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11.1.5.4 甲方按照国家
30、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要求,有权组织甲方委托的机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以了解和监督,对质量达不到设计文件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进度不能满足已获批准的进度计划,安全文明施工存在重大隐患时,有权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令督促乙方限期整改,并报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公正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11.1.5.5 审核乙方工程计量报表及技术变更,并按相关程序报批;11.1.5.6 负责对项目因发生技术变更、核定增减工程量及新增建设内容、签证计量和涉及费用变化项目的审核工作,并按相关程序报批;11.1.5.7 参加乙方组织的隐蔽工程验收及相关验收;11.1.5.8 在项目
31、完工后,组织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协助乙方做好项目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11.1.5.9 负责签收乙方或第三方向甲方递交的文件、文书、资料等;11.1.5.10 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及不合格的分包单位。11.1.6 有权按合同约定了解乙方的建设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11.1.7 审定工程进度计划,并监督乙方按批准的建设进度计划实施。11.1.8 负责实施过程中涉及的工程计量、工程计价、设计变更、工程造价增减的确认和审批工作。11.1.9 无论验收及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检验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
32、一切费用、损失,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11.1.10 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指定(审计机构)进行项目工程交工结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11.1.11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回购价款及相关款项。11.1.12 负责为乙方投资建设本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若乙方承诺注入外资,提供外资进入的支持。11.2 乙方的主要权利义务11.2.1 履行项目投资单位的职责,按本合同约定筹集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其他来源的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到账。11.2.1.1开立专用账户,用于接收项目建设资金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款项的支付,应按工程进度及时足额将项目建设资金划入专用账户
33、,确保工程顺利进行。11.2.1.2 乙方自有资金不得低于相关法律的规定,其余资金可以通过融资筹集。11.2.2履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职责,按照甲方提供或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负责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包括设计会审、交底、建设进度监控、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管理等,确保本项目工程按质按期顺利完成。对项目工程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及全部工程完备性、稳定性和完全性承担全部责任。11.2.3 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财务用款计划及统计报表,财务支付凭证按季度报送甲方备案。乙方年度审计报告按年度报送甲方备案。11.2.4 对项目相关单位的工程款支付,应按工程实际进度、根据及相关单位的合同约定执行,不得无
34、故拖欠。11.2.5 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应急预案等,完善施工方案,严格质量监督,交付合格工程。组建的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名单须报甲方备案,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乙方项目管理团队主要人员仅限于乙方经理、乙方技术负责人、乙方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结构工程师、道路工程师、测量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11.2.6 负责及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署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负责审核、确认、回复总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月报以及其他各类报表、报告等。11.2.7 负责办理工程建
35、设应由乙方办理的相关手续,交纳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关税费,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11.2.8 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负责办理其他建设期应由乙方购买的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11.2.9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80(1)-2004)及及公路工程建设相关的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等完成工程建设,确保质量和工期,按合同约定时间将交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护单位,将工程资料移交档案馆及履行工程保修责任。11.2.10 配合并接受甲
36、方及其确认的审计机构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审计及监督。11.2.11 接受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项目施工单位的行政监督,包括:11.2.11.1 监督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11.2.11.2 监督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工作;11.2.11.3 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对项目周边地域的环境保护工作;11.2.11.4 监督及实施项目建设期间的审计,包括预算执行审计,技术、工艺及建设内容变更事项发生的费用审计;11.2.11.5 监督及检查项目建设计划进度,工程统计,建设工程物资及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及维护工作等;11.2.11.6 监督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如有对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失职
37、、渎职行为,接受纪律处分。12 变更12.1 变更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包括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其中工程变更包括工期变更。包括以下事项:12.1.1 因甲方负责的包括前期工作等引起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施工方案、技术、工期等的变更;12.1.2 从项目开始投资建设到项目完工之前,因甲方要求或同意,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措施,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要求提前完工的;12.1.3 经批准的设计变更;12.1.4 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12.1.5 其他非乙方原因或责任引起的需要进行的变更或工程量的增减;12.1.6 材料变更:乙方变更必须说明合理性并得到甲方批准。12.2
38、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发现确需对设计进行变更,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并报送甲方,经甲方、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总承包单位共同确认后执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报送的变更申请后14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准或书面提出异议,若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未书面答复,视为甲方认可该等设计变更。未经甲方、乙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确认及未按甲方相关程序报批的设计变更(甲方另行认可该等设计变更的情形除外)所带来的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12.3 收到变更文件之日(没有变更文件下达的,以发生之日为准)起30日内,乙方就变更部分发生的费用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甲方,双方参照第3章约定的计价原则确定变更部分的PPP投资额。12.4
39、涉及单项超过20万或及已有变更的建安费累计后将超过建安合同价10%的变更(包括工程指令)视为重大变更,须由甲方或甲方授权委托的项目实施单位及乙方共同确认,并由甲方负责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因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应相应顺延工期。具体变更审批权限等还应遵守县政府关于印发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涟政发2015104号)中的县政府投资工程类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12.5 甲方认可或视为认可的变更即构成对回购价款的调整,甲方不得以变更未经报批为由拒绝调整及支付相应的回购价款。对变更引起的建安费的调整及结算,按本合同第3章的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执行。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变更在符合相关规
40、定的情况下,双方协商解决。12.6 如本项目工期的延误是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顺延;由于甲方过错引起的,工期顺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因工期拖延所引起的投资增加和包括停窝工在内的损失,同时需在既定购买服务日开始后进行回购。由于乙方过错引起的,乙方自行承担,同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误单位工程PPP建安费合同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以延误单位工程PPP建安费合同价的3%为限。12.7 若单位工程已完工,甲方针对已完工工程提出修改施工图纸的,则一切拆除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造成工期拖延,适用第12.6条款约定。13.质量及安全13.1 本项目施工文件、工程的实施及完成的工程均应遵照国家
41、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标准及建筑、施工和环境的规章;适用于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注明的标准。合同中的此类规范及其他事项的参照性规章,应被理解为是在基准日期适用的版本中的参照性规章。如果含有实质性变动或适用的最新国家规范、技术标准或规章在基准日期之后开始生效,则乙方应遵循上述规定的建议。13.2 工程质量应确保达到交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质量等级评定 优良 。质量的评定以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80(1)-2004)及其它国家或或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的质量检验、检查文件为依据。13.3 对工程质量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选定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和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
42、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13.4 如因甲方原因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由乙方协助甲方组织安排修理,相关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13.5 项目工程质量保修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前,已经甲方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其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日期相应提前。13.5.1 工程质量及保修期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执行,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13.5.2 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建安费的5%计取。在项目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时,乙方向甲方提交金额PPP建安费的 5 %、有效期 一 年的质量保修金保函;项目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时,乙方
43、提交金额为PPP建安费的 2 %、有效期 一 年的质量保修金保函。如甲方应付未付的回购价款超过质量保修金的金额时,则乙方无需提交上述保函。如甲方提前或延迟回购,质量保修金保函的提交比例按上述约定做相应调整。13.5.3 在保修期间内,乙方应承担本项目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质量出现的任何问题,包括返工、维修等费用。13.5.4 项目保修期满后,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若由乙方协助甲方组织安排修理,相关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另行支付。13.6 甲方有权要求对项目工程进行检查,工程质量若达不到合同规定时,乙方应予返修,直至达到要求为止。返修所需费用增加、工期延误等均由乙方负责。若
44、检查合格,由此引起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13.7 项目应认真执行国家和 省、 市交通主管部门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做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14.验收及移交14.1交工验收14.1.1 本项目由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接到乙方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甲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等五方进行验收。但下列情形并不影响本项目的交工验收:14.1.1.1 非乙方原因,致使部分工程无法施工,其他工程已完成。14.1.1.2 甲方同意部分工程甩项,甩项部分在交工验收后继续完善、缓建或者停建。14.1.2 验收时,甲方应促成各验收单位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对于后续甲方及各验收单位再提出的整改意
45、见,不作为影响交工验收合格的因素,但乙方仍需整改。14.1.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后28日内未组织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后14日内未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的,则自乙方提交交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视为交工验收合格;因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投资范围内的项目工程虽已完工但影响交工验收的,则本项目在乙方通知甲方完工后满45日视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14.1.4 若项目因乙方原因未通过交工验收,乙方应及时整改,并再次申请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乙方在限期内完成,并承担相应费用。若在限期内未能整改完毕,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整改,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14.1.4 如果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项目整改后整体仍无法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甲方有权按第16章相关约定执行,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的其他工程质量问题并不构成工程验收移交及甲方采购责任全部或部分变动或撤销的理由。14.1.5 甲方在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