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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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事件分级1.4适用范围1.5工作原则1.6应急预案体系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2.2主要成员单位职责3.监测与预警3.1信息监测预警3.2预警级别及发布4.应急响应4.1分级响应4.2信息报告4.3应急处置4.4应急结束4.5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5.后期处置5.1善后处理5.2调查评估6.应急保障6.1队伍保障6.2物资装备保障6.3财力保障7.监督管理7.1宣传教育7.2预案演练7.3考核奖惩8.附件8.1预案体系框架图8.2应急事件处置工作流程图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
2、预防和应对我市辖区内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管道设施安全运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生产储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3事件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平稳运行和群众生活的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
3、(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级):(1)造成10人及以上人员死亡,或50人及以上人员受伤;(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0人以上;(3)造成管道设施严重破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长时间(7天或7天以上)中断;(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造成有关企业连续10天以上无法正常运行。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突发事件(级):(1)造成39人死亡,或1049人受伤;(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500050000人;(3)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长时间(3天或3天以上)
4、中断;(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5)造成有关企业连续5天以上无法正常运行。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突发事件(级):(1)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受伤;(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0-5000人;(3)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主干线输送长时间(1天或1天以上)中断;(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5)造成有关企业连续3天以上无法正常运行。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突发事件(级):(1)造成人员严重受伤事件;(2)对社会安全、环境造成影响,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100人;(3)造成管道设施损坏,油气管道泄漏、停输
5、;(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经国家批准进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输运中突然发生的安全事件处置工作。1.5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6应急预案体系构建与省应急预案体系联动的市、区(市)、企业三级应急预案体系,各有关区(市)和管道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专项应急子预案,并报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成员单位职责2.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专家咨询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治安
6、警戒组、医疗救护组、人员疏散和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新闻信息组、调查处理组、善后工作组,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1.指挥部主要职责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经济信息化委主任组成人员: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质监局、市总工会、市政府新闻办等部门分管领导,有关区、市政府分管领导,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营维护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组织指挥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开展相关
7、工作;综合分析突发事件预测预警信息,正确研判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紧急状态,评价其影响范围、程度,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工作;按分级响应的规定,做好处置协调工作。2.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指挥部办公室作为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执行指挥部的决定,统一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市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工作;定期组织修订青岛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市、企业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备案工作,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应对
8、突发事件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3.专家咨询组主要职责由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聘请安监、环保、公安、医疗、国土、交通、质监、法律等方面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为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灾害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科学有效的决策咨询方案;参与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参与应急管理宣教培训、演练评估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活动。4.综合协调组主要职责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局、市质监
9、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气象局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组织快速监测检验队伍,测定事件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害程度,对事件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和监督处置;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按规定时限向省、市相关应急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5.抢险救灾组主要职责事发地区、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牵头,发生事故的企业参加。负责制定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现场处置,防范次生事故等。6.治安警戒组主要职责市公安局和事发地区、市人民政府牵头。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7.医疗救护组主要职责市卫生局和发生事故的企业牵头,有关医疗单位
10、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8.人员疏散和安置组主要职责事发地区、市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委等部门和发生事故的企业参加。负责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并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9.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事发地区、市人民政府牵头,发生事故的企业参加。负责抢救物资及装备供应、道路修护、组织运送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保障工作。10.新闻信息组主要职责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负责新闻报道方案制定、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及报送工作,会同市政府新闻办适时向社会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组织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措施。11.调查
11、处理组主要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和防范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部门(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12.善后工作组主要职责事发地区、市人民政府牵头,事故发生企业、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保险机构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2.2主要成员单位职责1.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市石油天然气管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领导,提出启动应急预案响应的
12、建议;按指挥部要求,通知相关部门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参加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协调工作,提供事故救援辅助决策的相关信息;根据事件响应级别,参与或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检查和指导本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2.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队伍进行现场救援,制定泄漏、爆炸和灭火的扑救处置方案;组织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和救援后的洗消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实施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3.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负责监测和预报全市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全面分析并及时提供影响油气管道安全地域和事故发生地域
13、的地质情况。4.市安全监管局根据事件响应级别,负责组织或参与突发事件事故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5.市环保局负责在事故现场监测环境危害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负责对事故救援过程中可能导致的水体、土壤、空气等次生污染事故,提出处置措施并组织实施;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或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参与事故调查处理。6.市交通运输委负责组织运输单位实施突发事故现场抢险物资、抢险人员和疏散人员的运送。7.市卫生局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
14、疗器材、急救药品,实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8.市质监局制定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9.市财政局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负责组织安排资金用于事故救援与处置。10.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单位及参与抢险的伤亡人员工伤鉴定及后期有关医疗保障的处置或政策咨询;参与事故调查。11.市民政局负责事故疏散人员避难场所及衣、食、住的安排;负责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的调拨。12.市气象局负责发布全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提供事故现场风向、风速、温度、气压、湿度、雨量等气象资料。13.市监察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14.市总工会负责参与伤亡人员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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