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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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通知 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的通知 各级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已经 2020 年 12 月 14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七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仔细实行。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1 年 1 月 22 日 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维护国家平安、网络平安、社会公共利益,爱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其次条本规定所称
2、网络犯罪是指针对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犯罪,以及其他上下游关联犯罪。第三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加强全链条惩治,注意审查和发觉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对涉嫌犯罪,公安机关未立案侦查、应当提请批准逮捕而未提请批准逮捕或者应当移送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进行监督。第四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建立捕、诉、监、防一体的办案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发挥检察建议的作用,促进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加强网络犯罪预防和治理,净化网络空间。第五条网络犯罪案件的管辖适用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有多个犯罪地的,根据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爱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3、、保证案件公正处理的原则确定管辖。 因跨区域犯罪、共同犯罪、关联犯罪等缘由存在管辖争议的,由争议的人民检察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加强跨区域协作办案,强化信息互通、证据移交、技术协作,增加惩治网络犯罪的合力。第七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加强对电子数据收集、提取、保全、固定等的审查,充分运用同一电子数据往往具有的多元关联证明作用,综合运用电子数据与其他证据,精确认定案件事实。第八条建立检察技术人员、其他有特地学问的人参加网络犯罪案件办理制度。依据案件办理须要,汲取检察技术人员加入办案组协助案件办理。
4、主动探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协助办案,提高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第九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对集团犯罪或者涉案人数众多的,依据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主观恶性、犯罪情节及地位、作用等综合推断责任轻重和刑事追究的必要性,根据区分对待原则分类处理,依法追诉。第十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把追赃挽损贯穿始终,主动加强与有关机关协作,保证刚好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阻断涉案财物移转链条,督促涉案人员退赃退赔。其次章引导取证和案件审查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应当重点围绕主体身份同一性、技术手段违法性、上下游行为关联性等方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注意电子数据与
5、其他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构建完整的证据体系。第十二条经公安机关商请,依据追诉犯罪的须要,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困难网络犯罪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以下事项提出引导取证看法: (一)案件的侦查方向及可能适用的罪名;(二)证据的收集、提取、保全、固定、检验、分析等; (三)关联犯罪线索; (四)追赃挽损工作; (五)其他须要提出看法的事项。 人民检察院开展引导取证活动时,涉及专业性问题的,可以指派检察技术人员共同参加。第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了解案件办理状况: (一)查阅案件材料; (二)参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探讨; (三)了解讯(询)问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状况; (四)
6、了解、参加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 (五)其他方式。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介入网络犯罪案件侦查活动,发觉关联犯罪或其他新的犯罪线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或移送相关部门;对于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第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据案件侦查状况,向公安机关提出以下取证看法: (一)能够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的,刚好扣押、封存; (二)扣押可联网设备时,刚好实行信号屏蔽、信号阻断或者切断电源等方式,防止电子数据被远程破坏; (三)刚好提取账户密码及相应数据,如电子设备、网络账户、应用软件等的账户密码,以及存储于其中的闲聊记录、电子邮件、交易记录等; (四)刚好提取动态数据,如内存数
7、据、缓存数据、网络连接数据等; (五)刚好提取依靠于特定网络环境的数据,如点对点网络传输数据、虚拟专线网络中的数据等;(六)刚好提取书证、物证等客观证据,留意与电子数据相互印证。第十六条对于批准逮捕后要求公安机关接着侦查、不批准逮捕后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网络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重点围绕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有针对性地制作接着侦查提纲或者补充侦查提纲。对于专业性问题,应当听取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有特地学问的人的看法。 人民检察院应当刚好了解案件接着侦查或者补充侦查的状况。第十七条认定网络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结合全案证据,围绕犯罪嫌疑人与原始存储介
8、质、电子数据的关联性、犯罪嫌疑人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的同一性,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一)扣押、封存的原始存储介质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全部、持有或者运用; (二)社交、支付结算、网络嬉戏、电子商务、物流等平台的账户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数字签名、生物识别信息等是否与犯罪嫌疑人身份关联; (三)通话记录、短信、闲聊信息、文档、图片、语音、视频等文件内容是否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四)域名、IP 地址、终端 MAC 地址、通信基站信息等是否能够反映电子设备为犯罪嫌疑人所运用; (五)其他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的内容。第十八条认定犯罪嫌疑人的客观行为,应当结合全案证据,围绕其利用的程序工具、技术手段
9、的功能及其实现方式、犯罪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关联性,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一)设备信息、软件程序代码等作案工具; (二)系统日志、域名、IP 地址、WiFi 信息、地理位置信息等是否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轨迹; (三)操作记录、网络阅读记录、物流信息、交易结算记录、即时通信信息等是否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内容; (四)其他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客观行为的内容。第十九条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应当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知实力、专业水平、既往经验、人员关系、行为次数、获利状况等综合认定,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一)反映犯罪嫌疑人主观有意的闲聊记录、发布内容、阅读记录等; (二)犯罪嫌疑人行为是否明显违反系
10、统提示要求、正常操作流程; (三)犯罪嫌疑人制作、运用或者向他人供应的软件程序是否主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四)犯罪嫌疑人支付结算的对象、频次、数额等是否明显违反正常交易习惯; (五)犯罪嫌疑人是否频繁采纳隐藏上网、加密通信、销毁数据等措施或者运用虚假身份; (六)其他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的内容。其次十条认定犯罪行为的情节和后果,应当结合网络空间、网络行为的特性,从违法所得、经济损失、信息系统的破坏、网络秩序的危害程度以及对被害人的侵害程度等综合推断,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一)闲聊记录、交易记录、音视频文件、数据库信息等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获得和传播数据及文件的性质、数量的内容;
11、 (二)账号数量、信息被点击次数、阅读次数、被转发次数等能够反映犯罪行为对网络空间秩序产生影响的内容; (三)受影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服务器日志信息等能够反映犯罪行为对信息网络运行造成影响程度的内容; (四)被害人数量、财产损失数额、名誉侵害的影响范围等能够反映犯罪行为对被害人的人身、财产等造成侵害的内容; (五)其他能够反映犯罪行为情节、后果的内容。其次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逐一收集相关言词证据的,可以依据记录被害人人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数量、涉案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的电子数据、书证等证据材料,在审查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提辩解、辩护看法的基础上,综合全案
12、证据材料,对相关犯罪事实作出认定。其次十二条对于数量众多的同类证据材料,在证明是否具有同样的性质、特征或者功能时,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全部验证的,可以进行抽样验证。其次十三条对鉴定看法、电子数据等技术性证据材料,须要进行特地审查的,应当指派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有特地学问的人进行审查并提出看法。其次十四条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自行侦查: (一)公安机关未能收集的证据,特殊是存在灭失、增加、删除、修改风险的电子数据,须要刚好收集和固定的; (二)经退回补充侦查未达到补充侦查要求的; (三)其他须要自行侦查的情形。其次十五条自行侦查由检察官组织实施,开展自行侦查的
13、检察人员不得少于二人。须要技术支持和平安保障的,由人民检察院技术部门和警务部门派员帮助。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协作。其次十六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部门,发觉或者收到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应当刚好移送负责公益诉讼的部门处理。第三章电子数据的审查其次十七条电子数据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一)网页、社交平台、论坛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通讯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数字签名、生物识别信息等用户身份信息; (四)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阅读记
14、录、操作记录、程序安装、运行、删除记录等用户行为信息; (五)恶意程序、工具软件、网站源代码、运行脚本等行为工具信息;(六)系统日志、应用程序日志、平安日志、数据库日志等系统运行信息; (七)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数据库文件等电子文件及其创建时间、访问时间、修改时间、大小等文件附属信息。其次十八条电子数据取证主要包括以下方式:收集、提取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检查和侦查试验;电子数据检验和鉴定。 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可以实行以下方式: (一)扣押、封存原始存储介质; (二)现场提取电子数据; (三)在线提取电子数据; (四)冻结电子数据; (五)调取电子数据。其次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
15、罪案件,应当围绕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对电子数据进行全面审查。注意审查电子数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多元关联,加强综合分析,充分发挥电子数据的证明作用。第三十条对电子数据是否客观、真实,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移送原始存储介质,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时,是否说明缘由,并注明相关状况; (二)电子数据是否有数字签名、数字证书等特别标识; (三)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过程及结果是否可以重现; (四)电子数据有增加、删除、修改等情形的,是否附有说明; (五)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是否可以保证。第三十一条对电子数据是否完整,注意审查以下内容: (一)原始存储介质的扣押、封存状态是否完好;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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