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2020 道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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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道 县 人 民 政 府二九年十一月目 录第一章 总 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3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9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3第五章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6第六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21第七章 土地利用分区的划定与管制24第八章 县城区用地规划 37第九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39第十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41第十一章 土地生态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 45第十二章 对乡镇规划的引导和调控 51第十三章 近期规划 52第十五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 54第十六章 附 则 56附表一:道县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表50附表二:2005年末道县各乡(
2、镇、场)土地利用结构表51附表三:道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52附表四:道县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53附表五:道县非农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方案表54附表六:道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55附表七:道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指标分解表56附表八:道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分解方案57附表九:道县规划期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58附表十:道县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59附表十一:道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6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适应扩大开放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形势,综合运用市场经济规律和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合理确定规划目标,调整土
3、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突出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用地矛盾,努力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道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土地保障。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六)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七)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九)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办发200428号);(十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十一)印发关于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66号)(十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十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十四)关于明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5号);(十五)湖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细则(湘国土规办发20091
5、9号);(十六)永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十七)道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十八)道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十九)其它相关法规、规范和文件。第三条 规划原则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道县的区位优势和区域经济优势,按照“五个统筹”的原则,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同时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强化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6、。第四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道县全县行政管辖范围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441.03平方公里,包括9个镇、14个乡、2个国营林场和1个国营农场。第五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第二章 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第六条 县域概况道县位于湖南南部,潇水中游,南岭北麓。地处东经1111711156,北纬25092551之间,东接宁远县,南邻江华、江永县,西靠广西全州、灌阳县,北连双牌县。南北纵长77公里,东西横跨32.6公里,全县总面积2441.03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5%。县内地貌大体是以道江镇为中心的凹陷盆地
7、,四周环山,中部低平,地貌类型多样。道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春、秋两季明显。热量丰富,无霜期长(平均309天),多年平均气温18.6。道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共有9个建制镇,14个乡,2个国有林场,1个国有农场,全县土地总面积为2441平方公里。2005年总人口68.0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46万人,城镇化水平24.17。2005年道县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6.15亿元,比上年增长16.82。第一产业为13.82亿元,第二产业为6.29亿元,第三产业为16.04亿元。全县一、二、三产业结构为38.2:17.4:44.4。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1.26亿元,比上年增长12.15%。2005年全社会固
8、定资产投资总额为12.25亿元,比上年增长32.62。第七条 土地利用现状(一)土地利用现状结构2005年,全县土地总面积244102.68公顷,其中:农用地212053.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87%(耕地4564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8.70%;园地4205.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72%;林地146715.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0.10%;牧草地118.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05%;其它农用地15367.1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30%);建设用地895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67%(其中城乡建设用地7870.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22%;交通水利用地790
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2%;其他建设用地293.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12%);未利用地2309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6%(其中水域3623.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48%;滩涂沼泽762.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31%;自然保留地18707.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66%)。全县已利用土地221009.59公顷,土地利用率达90.54%。(二)土地利用特点1、山地、丘陵、岗地面积大,平地与水面面积小。山地、丘陵、岗地占土地总面积的80.64%,平地与水面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9.36%。2、土地利用程度高。土地利用以农用地为主,农用地中又以林地和耕地为主。全县农用地
10、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86.87,而林地占农用地面积的69.19。全县土地利用率达到了90.54%;土地开发利用程度较高。3、耕地利用程度高,内涵挖潜潜力小。耕地中水田占耕地面积的72.73%,耕地复种指数高达236.68%。4、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土地利用效益逐年提高。道县土地经济密度由1997年的75.16万元/平方公里增加到2005年的148.09万元/平方公里。同期单位土地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由12.31万元/平方公里提高到50.20万元/平方公里,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也由952.69万元/平方公里提高到2493.36万元/平方公里,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效益显著提高。(三)土地利用潜力1
11、、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根据道县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调查分析,2005年道县土地待开发整理复垦可新增耕地总潜力为6601.79公顷,其中耕地整理可新增耕地潜力为1405.68公顷,村庄整理可新增耕地潜力为456.60公顷,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潜力为4369.97公顷,土地复垦可新增耕地潜力为369.54公顷。2、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根据道县“四查清、四对照”报告,道县共有城镇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面积443.93公顷,其中闲置土地6.71公顷,低效用地437.22公顷,主要是企业改制破产和工厂整体搬迁工业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内部挖潜可以盘活这部分存量、低效用地。第八条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一)规划实施期
12、间,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大大低于规划控制指标。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间,道县新增建设用地2727.3公顷。至2005年,九年间累计新增建设用地445.83公顷,相当于规划期年控制指标的16.35%;平均每年新增建设用地49.54公顷,是规划年度控制指标的25.43%。(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规划实施九年,累计建设占用耕地203.53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累计增加耕地420.91公顷。(三)规划实施的九年,是道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九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适应了建设发展要求,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有力地促进了道县社会经
13、济的快速发展。1997年至2005年,全县GDP从18.35亿元增长到36.15亿元,增长1.97倍;单位面积建设用地二、三产业综合产值由9.53万元公顷增加到2005年的25.49万元公顷,增长2.67倍。(四)开展土地生态建设,提高了土地承载力。规划实施期间,对不适宜耕种的25以上的坡耕地和只适宜栽种果树的耕地进行了退耕。规划实施九年来,退耕还林、退田还园的面积分别为2534.13公顷和350.48公顷,土地承载力进一步提高。第九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一)重用轻养,耕地质量下降。由于长期形成的靠天吃饭的观念影响,加上耕地种植效益低下,造成了农户掠夺性经营和投资积极性不高的局面,使得耕地质
14、量和生产力下降。(二)农业用地结构单一,经济效益不高。农用地种植结构简单,以耕地种植为主,种植业中以粮食作物为主,农业经济效益不高,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户经营土地的积极性。(三)农村居民点及工矿用地利用率不高。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内部空闲地较多,宅基地利用很不经济,2005年户均居民点用地面积达417.54平方米/户。独立工矿用地近几年有所集中,但仍缺乏完整的、规模较大的、专业协作较好的大型工业区,现有的工业区规划与城区规划还需科学布局。第十条 规划形势与背景近几年道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今后十五年内,是道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土地资源利用的矛盾加剧期。必须全面分析当前
15、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要求,充分认识道县土地利用和管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建设用地争地矛盾更加突出,农业产业化和结构调整要求农用地经营形成一定的规模,同时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而生态环境的建设需要调整一定的耕地,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的形势日趋严峻。建设用地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道县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和区域一体化发展,将拉动区域性基础设施用地的进一步增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支撑。但是随
16、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较大压力。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随着新型农业化、城镇化、工业化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促进国土开发新格局的形成,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而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如何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处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关系,更好的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是道县未来土地利用的难点。(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道县是永
17、州市南六县的中心,区位优势明显。随着国家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泛珠三角洲区域经济合作的推进、“长株潭”城市圈的“两型社会”建设和“湘南大开发”战略的逐步落实,道县经济社会将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县境内洛湛铁路、福贵铁路、厦成高速公路和道贺高速公路将会相继建设竣工通车,道县作为湘南连接粤桂地区的交通枢纽的地位作用日益加强,境内交通路网体系进一步完善,将对道县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按照“湘南大开发”战略部署,道县将建设加工贸易区,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产业链,为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区域规模经济发展发挥巨大作用,道县自身工业化和产业化水平将迎来历史性发展,立足于本县的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
18、发展现状,合理转变土地利用方式,集约节约用地,实现土地利用效益与土地生态保护的最佳结合。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第十一条 区域发展战略定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家“中部崛起”战略、“湘南大开发”战略和“蓝宁道加工贸易区”建设思路,全面融入华南经济圈,大力建设好道县加工贸易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永州市域二级中心城市,西南经济区中心城市和市域南部的交通枢纽,率先在永州南部崛起;以制革、冶炼、食品、建材为主导,以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为基础,突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坚持以工业快速发展领跑县域经济,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培育“生态”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经济社会快
19、速、协调、可持续发展,把道县建设成为社会和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新型工业强县。第十二条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10年道县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3.71亿元,2020年达到165.24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到2010年达30.49亿元,2020年达到79.09亿元;到2010年总人口控制在70.27万人以内,2020年控制在75.20万人以内;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30%左右,城镇人口为21.08万人,202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5左右,城镇人口为33.84万人;到2020年人均公共绿化面积达到15平方米;城镇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02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
20、2000元;恩格尔系数农村达到45,城镇达到29,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第十三条 土地利用战略立足长远,结合中部崛起和“泛珠三角”合作等区域发展战略,考虑“湘南大开发”和建设“蓝宁道”加工贸易区战略设想,从为道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的土地保障出发,政府转变发展思路,引导集中建设,发挥整体功能;优化农业用地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促进农用地整治和规模化经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强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县的建设;企业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走集约利用路径;社会转变观念,树立节约用地新风尚;通过大力调整城乡居民点用地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推进土地集约利用,做到产业集聚、建设集中、用地集约
21、、环境优美、经济发达,使道县成为湘南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资源节约、社会和谐的典范。第十四条 土地利用方针(一)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用地计划管理,严格用地审批制度。(二)坚持土地利用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把土地利用与保护、开发与整治相结合,建立良好的土地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杜绝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对农业生产造成危害。(三)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在保障必要的建设用地前提下,控制各类建设占地规模;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废弃地,实施旧城改造,提高建筑容积率。(四)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在保证耕地质量和粮食产量不降低以及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调
22、整土地利用结构,使土地利用效益达到最优;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分区,在时空上落实用地布局。(五)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大力开发复垦土地后备资源。通过治水改土、兴建农田水利设施等措施提高中低产田的生产力水平,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加强对荒废土地的开发利用。(六)加强村镇建设规划,降低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水平。村镇建设要集中紧凑、合理布局,并通过村镇改造将适宜耕种的土地调整出来,进行复垦还耕。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从紧控制耕地占用,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到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073.98公顷,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控制在248.42
23、公顷以内,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248.42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2703.00公顷,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数量控制在1141.9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任务量不低于1141.90公顷。强化基本农田管理,积极推进基本农田建设,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规划期内,全县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8000.00公顷。(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到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213.47公顷以内,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002.45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972.41公顷以内,县城区用地规模控制在1132.32公顷以内,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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